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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言情 > 死性不改 > 死性不改 第40节
  上流社会一直有流言说这个金雕玉琢的人儿被sg集团的总裁金屋藏娇,好事者趁着sg集团开发布会之际直言相问,但sg集团黎萧矢口否认,称从未与此人有过交集。
  鉴于很多人十分好奇曾经住琼楼,穿锦衣,食珍味的少爷现如今的狼狈样子,很多记者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四处寻找线索,却终是徒劳,偶尔有一点新发现,很快就被证明是假消息,他就像人间蒸发一般消失得无影无踪。
  时间的齿轮从未停止转动,春去秋来,一年年过去,每天都在发生新的新闻,每年的新贵层出不穷,渐渐地,也没人再提起有关阚家和姜贺这档子事了,大家也不再对这一家子的事儿感兴趣了,要是有谁无意间提起,只会得到一句,“他谁啊?”。
  第72章 重逢
  四年后
  阴雨天,一条无名小巷里。
  四个身材健硕,肌肉虬结,手臂上布满青色纹身的中年男人将一个穿着外卖员制服的白净青年团团围在中间,面色狠厉,眼露凶光。
  为首的高个子纹身男愤愤然骂道:“傻x玩意儿,让你他妈多管闲事,老子看你今天还怎么逃!”。
  这个青年看起来二十出头,高挑精瘦,脊背挺直,面若冰霜,一双眸子漆黑有神,浑身散发着一股拒人千里之外的冷冽气息。
  他仿佛丝毫不受这几人的影响,神情自若地停稳他送餐的黄色小电车,摘下帽子挂在车上,冷着眼睛不屑地打量着身边这些人,嘴角微微上扬,“废物,再多叫几个来小爷我也不怕你!”
  纹身男气极,露出狰狞的表情,大吼一声,“兄弟们,给我上,往死里打。”
  众人听此号令,立马围了上来,拳头和脚不停地向青年身上招呼。青年见他们动手,灵巧闪身躲过,立马摆出格斗姿势,迅速展开反击,当胸两拳直击为首的纹身男。
  他的拳又狠又准,动作干净利落,纹身男痛得闷哼一声,很难相信这个青年的拳头竟然能让他感觉那么痛。他抬脚一踢,却被青年握住脚脖子一抬,人就倒在了地上。
  短短几秒钟,青年的后背和脸颊也挨了其他人几拳,但他似乎并不感到疼痛,击退一人后又朝另外一人纵身扑了过去,气势磅礴,力道之大,直接将人掼倒在地,飞速在那人气门上狂出三拳,那人的身体立马痛得蜷缩起来,青年并不留情再出两拳,这人就已经痛得在地上打滚。
  忽然一阵疾风从耳后闪过,青年低下脑袋躲过身后人的突袭,又立马飞身站起,猛踢一脚突袭之人的腹部,正中下怀。
  这是很有技巧的打法,每个动作都精准地击中对手的痛点,青年灵巧如飞燕,动作漂亮得近乎华丽。
  身后另外一人不知从哪儿抽出一根钢管,猛地砸向青年背部,他闪躲不及,硬生生捱了这一棍,青年吃痛闷哼一声,他忍痛能力却极强。迅速凝神转身,飞起一脚踢在那人手上,钢管应声落地。青年凑近那人,哐哐两拳直击那人面门,那人鼻血马上狂流不止。
  几乎谁也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斯文白净书生样的青年打起架来能如此疯狂,几人都被这气势镇住了。
  为首的纹身男不是第一次被这个青年打得这么狼狈了,见势不好,立马叫人撤,几人还不忘把青年的小电车推倒在地,又把里面的几份外卖也一啪啦扔在地上,顿时小巷子里汁水横流,飘出阵阵菜香味儿。
  青年低声骂了句卧槽,一个箭步冲了过去,一脚踢在跑在最后那人的屁股上,那人也顾不上疼,捂着屁股就飞奔而逃。
  青年颓然收拾着自己倒在路中间的小电车,发现前后的塑料挡板都已经被摔坏了。
  催单电话响个不停,他也不想接,他心里默默算着这几单的价格,估摸着修车加赔外卖钱,半个月的工资就没了,想到这儿忍不住一脚将脚边的一块石子踢飞。
  他后背被钢管敲了一棍,刚才打架的时候肾上腺素飙升,不觉得疼,现在冷静下来,一股钻心的疼从背后蔓延至全身,他撑在小电车上好一会儿才缓过劲儿来。
  小雨飘飘然地落在他的头发和脸上,刚刚脸也被人揍了一拳,开始肿了起来,风一吹,凉丝丝的疼痛感传来,他不禁打了个寒战。
  *
  巷尾不知道何时停了一辆黑色加长林肯,宽松的车后座上坐着两个身着高定深色西装的俊朗男人。
  左边的男人正是常悦琛,他的脸庞早已褪去青春年少时的青葱模样,变得成熟而威严,他眉峰锐利,眼神深邃,刀刻般的五官棱角分明,神情冷漠倨傲,自有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
  另一人则是他的多年挚友李景华。
  看完戏的李景华戏谑笑道:“今天是什么好日子,竟然免费看到这样一出精彩大戏,好厉害的身手!那人我没认错的话,就是当年销声匿迹的阚然吧?怎么沦落到来送外卖了?”,这人说完还回过头来好奇地打量着好友常悦琛的表情。
  常悦琛不理会好友的奚落,直接朝前排司机说:“这条路开不过去了,改道吧。”
  李景华马上制止道:“嗳,别啊,这好不容易遇上,打个招呼再走啊。”
  李景华边说边打开车门,朝阚然走去,笑着说:“好久不见啊,阚少?”
  阚少?
  多久没听过这个称呼了,怎么会在贝城遇到熟人?这个声音有点印象,一时又想不起来。
  阚然心弦紧绷,抬眸看向来人,一眼便认出来人是李景华,是那个人的好朋友好兄弟。
  阚然冷漠看着笑得阳光灿烂的李景华,冷声道:“你认错人了。”
  李景华围着阚然破烂的小电车转了一圈,锃亮的黑色皮鞋小心避让着被摔在地上流着汁水的外卖袋子,略带嫌弃地说:“不是吧,阚少,你长这么漂亮谁会认错啊,怎么混成了这个样子?哎,还是老话说得好,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
  言语间似乎还带一丝惋惜,但更多的却是嘲弄。
  阚然大概能理解李景华想要痛打落水狗的心情,但他没心思陪他耗着,于是不理会李景华,直接推上自己的小电车准备走人。
  就在这时,他看见常悦琛迈着稳健的步伐朝他走来。
  常悦琛身量修长,几年不见早已没了当年的青涩之气。他气质成熟稳重,面容俊利,气势逼人,看着阚然的眼神犹如神邸俯视苍生。
  一时间风雨似乎都停歇了,整个世界安静得能听到细针落地的声音,常悦琛的每一步都像是踩在他的心上。
  多年的想念思念惦念纪念怀念一股脑儿地涌了出来,又伴随着愧疚高兴伤心震惊疑惑茫然等各种激烈的情绪,常悦琛,常悦琛,他怎么会出现在贝城……
  第73章 你挡我们道了
  阚然的心神剧烈震荡,心脏翻搅不停,喉头发紧,舌尖似乎尝到一点苦涩,整个人都呆愣在原地。
  “你挡我们道了。”
  这是常悦琛低沉磁性的男声,声音很冷漠,完全像是在对一个陌生人说话。
  阚然呼吸一滞,这才注意到巷尾有辆车,车子很干净,质地良好,泛着耀眼的金属光泽,如果从这条巷子开过去,车轮势必会压上那些泼在地上的外卖,弄脏车身。
  阚然收敛心神,看了看周围,没有任何可以用来打扫的工具,也没有垃圾桶。他看了一眼没有什么表情的常悦琛,心下蔓延一丝悲恸和惊慌的感觉。
  阚然强忍着身体和心理的疼痛不适感,将已经被扔在四面八方的外卖袋子一个个捡到车后座装外卖的保温盒子里,每弯腰一次,阚然就觉得背部痛得像要裂开一般。
  有的汤汁溢出来的,他就用带着血的双手捧起来丢进盒子里。
  小巷子的路不太干净,有些树叶落在地上被来往的行人踩来踩去,烂成了泥泞,阚然也一起捧起来塞进盒子。
  以前的阚然最爱干净,每天都会洗澡洗头,稍微出点汗就会嫌腻得慌,身上粘上一点脏东西都会受不了,一天能换三套衣服,绝对受不了一点异味儿,但此时他却完全顾不得了,毕竟今时不同往日。
  阚然浑身脏兮兮的,细白修长的手上都是污秽,指甲里也灌满了黑乎乎的不明物质,整个人看起来有些可怜。他虽然高挑,但实则纤瘦,外卖制服有些宽大,风一吹荡出他细溜的线条。
  李景华不敢置信地看着阚然的动作,如果不是阚然的长相那么出挑,叫人过目不忘,那他一定要认为自己认错了人,或者出现了幻觉。
  那个目中无人不可一世的大少爷,竟然有一天会纾尊降贵跌落神坛在着泥泞的路上徒手扫大街?
  常悦琛眉头微蹙着,瞪了一眼李景华,沉声说了句“走了”就转身离去。
  李景华见常悦琛走了,也就顾不上阚然了。
  他们二人一起上了车,然后一脚油门,车退出巷道,然后从另一边扬长而去。
  阚然全身紧绷的肌肉这才放松下来,看着自己沾满血污的双手,万种情绪凝在心口,发泄般一拳狠狠砸向路边的大树。
  阚然没想到会在如此狼狈的情况下再次见到常悦琛。
  本来,还以为此生再不会相见了。
  眼前人眉眼如初,轮廓依旧,有些东西却是不一样了。
  常悦琛看起来过得不错,衣着气质早就不复当年那个穷酸小子的模样,完全是一副商业精英成功人士的样子了。
  阚然很早就知道常悦琛总有一天会成功的,他是那样的拼命努力,又那样的聪明,世界上没有谁能阻挡他前进的脚步。
  混乱的思绪充斥着大脑,阚然用力甩了甩头,让自己保持清醒。
  他用自己脏污的手接了几个催单的电话,简单解释了一番,并表示愿意赔偿,不出意外地得到几句谩骂。
  他早已经习惯,也毫不在意,随手在手机上点了几下,马上从平台上下线不再接单。
  此时此刻的他只想赶紧回家,躲到一个人没人看得见的地方。
  *
  阚然骑着电车穿过一片杂乱的菜市场,七拐八弯地到了一栋老式居民楼下。这栋楼一看就知道年代久远,墙体斑驳乌黑,没有门卫,没有大门,更没有电梯。
  他把电车锁在楼下,爬楼梯到了四楼,掏出钥匙开了门。屋子采光不是很好,大白天都显得很暗,加上阴雨天气,屋子里犹如黑夜,需得开灯才能看得清。
  阚然没有开灯,他直接走进浴室,tuo光衣服,打开花洒,不顾受过伤的身体,只想要冲走这满身的污秽与肮脏。
  他当初选择住在这里是因为贝城的房租一天比一天贵,想要自己租一套房太难了。
  阚然又实在受不了跟人合租,他很需要独立的空间,找了很久才找到这样一套带卫生间价格又正好合适的套一,合同一签就签了两年。
  阚然洗完澡后简单处理了一下自己的伤口,除了背部挨的那一钢管,其他都是小伤。
  不知道有没有伤到内脏,也许应该去医院拍个片什么的,但阚然看了看手机里的余额,觉得算了吧,没必要,自己早就已经不是那个金枝玉叶随时有人护着一点小伤就要了命的阚少了,还矫情个什么劲儿。
  阚然直直躺在床上,眼神发愣地盯着窗外的灰色苍穹,因为与常悦琛的不期而遇,那些久远的模糊的记忆又变得鲜明起来,前尘往事,如在昨日。
  虽然昨夜一夜都没怎么睡着,但阚然第二天依旧天没亮就醒了,他已经习惯这样的生物钟,甚至不需要闹钟提醒。
  阚然花了十分钟洗漱,然后从柜子里拿出工装换上,快步走下楼。他搓了搓手,戴上一副有些旧的黑色手套,骑着自己的电车向他平日打工的工厂开去。
  此时正值贝城最阴冷的冬季,室外仍漆黑一片,扑面而来的寒风冷冽刺骨,街边路灯光线昏黄,路边零星有些准备出摊的小摊贩和打扫马路的环卫工人。
  大概半小时后,阚然到了工厂大门,熟门熟路地把电车靠边停好后,边摘手套边迈步到一个大约三十多岁面容清秀女摊贩的小摊前,熟稔地说:“秦姐,给我来两个饼。”
  被称为秦姐的女摊贩一见是他,连声应道:“诶,马上。”点火烧油,动作利落地拿出早就发好的面团,中间裹上大把肉馅,放进锅里一会儿就炸好了。
  秦姐一边忙活一边跟阚然聊天:“你今天来得有点早啊,我这还没开张呢。”
  “嗯,上周生意怎么样,那些人没来找你麻烦吧?”
  “没,自从你上次把他们赶跑了,再没来过了。”
  “那就好。”阚然听此放心了些。
  昨日在巷子里堵他的那几个流氓曾经在夜市街骚扰秦晓慧,逼她交保护费,阚然正好碰上,帮她赶走了这些人。
  第74章 不够
  这些流氓现在又把矛头指向了多管闲事的阚然,三天两头来找他麻烦,不过阚然却一点都不在乎,来一次打他们一次。
  阚然接过饼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八块钱放在了秦姐收账的小纸盒里,秦姐见此叹口气,“都说不用给钱了,你这孩子。”
  此时阚然已经进了工厂大门了,陆续有几个工人过来买早餐,她又忙活了起来。
  秦姐本名秦晓慧,阚然来贝城之后受过不少她的恩惠,也帮过她不少忙。她知道阚然平时独来独往,也常常叫他去家里吃饭,算是有个照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