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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言情 > 重口味小清新 > 第27节
  乔厦说:“一个女的。”
  “……你这不是废话吗!”顾知闲无语,“我问你这个角色干什么的?”
  “男主的妹妹。”乔厦想了想,补充道,“一开始被砍成植物人,最后男主把她氧气拔掉,让她死了。”
  顾知闲把本来要脱喉而出的尖叫祝贺声吞了回去。
  男主的妹妹?她以为是什么重要的角色呢?原来就是躺床上演植物人?!
  乔厦见她的脸色有点难看,连忙道:“其实这个角色还是很重要的!从头到尾都是床.戏,还是重要线索人物,比演那些小成本垃圾片的女一号好多啦!我很满意的!”
  ……还床.戏?
  顾知闲勉强扯出一个笑,鼓励她:“这是你的一大步!开心就好!”
  这件事一说完,乔厦的思维跳回了刚才的“不说”上去。
  她问顾知闲:“诶,那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我也不知道,”顾知闲摇头,“我只是觉得,和季言在一起的时候,总是离他很远。但是不说只和我说了这么一句话,我却觉得,我们似乎已经认识多年。”
  乔厦又是“啧啧啧”一声:“我原来真没看出来你是这么文艺小清新的一个人呐。不过,反正这是自由年代,男欢女爱么,都是你情我愿。再说,你和季言还没捅破窗户纸呢,你要是不想睡他就不睡呗,谁都不欠谁。你原来不是挺潇洒的一人么,现在怎么这么优柔寡断的?”
  顾知闲想了一想,也是。
  乔厦继续暗戳戳地幻想:“我觉得这个’不说’很温柔诶,说不定比季言还要好看!你选择他,也值得了!”
  “好了好了好了,”顾知闲挥手,打断情感专家乔厦的长篇大论,“我可能就是缺男人了,所以那个’不说’关心我一句,我就思春了。不行,等季言拍完《乌合之众》再看,说不定睡一觉我的春心荡漾就被治愈了。”
  乔厦表示赞同:“活好最重要。”
  两个人嬉笑了一阵子,商量着出门好好搓一顿,庆祝两个人事业的进步,顺便染个头发。
  乔厦正在兴头上,约了一家附近最贵的美发沙龙,大手一挥就请顾知闲去染发。顾知闲的红发染了有一阵子,她自己也有些腻了。
  沙龙在一家私人会所的楼上,私密性很好。两个人慢悠悠地走过去,刚到门外就有专门的美发师迎过来。
  乔厦跟着她的美发师走了,留下顾知闲一个人。
  “hello,我是danny。”又走过来一人,是乔厦给顾知闲约的理发师。
  他十分热情地迎上来,上上下下看了顾知闲一圈,撩起她的头发仔细看了看。
  “顾小姐,你的发质很不错呀,就是之前的染发剂不怎么好。今天到了我danny手里,我保准你舒舒服服地出去!”
  顾知闲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倒被他逗乐了:“哎呦,好啊,你看我用什么颜色合适?”
  danny走到远处,仔细端详了片刻,说:“其实,我觉得红色就挺合适的。”
  顾知闲笑:“哦?真的?”
  “我从你的眼里看到了一股如火的热情和倔强,”danny语气夸张,双手上下挥动,“顾小姐,你就适合大红色,燃烧,飞扬!”
  顾知闲:“……行,都听你的。”
  两个人正说好,一起往沙龙里走去,却有一个女人在同一时间推门走进了沙龙。
  “hey!danny,”女人叫住他们,“我赶着要出差,你能给我插个队,快点帮我做个头发吗?”
  顾知闲转头看过去。
  那个女人一身黑色的职业休闲装,踩着细细的高跟鞋,妆容一丝不苟。她的脸上带着礼貌疏离的微笑,向她抱歉笑笑,又转而走向danny,对他说:“就上次那个一样。这次很紧急很重要,请务必帮我做好。”
  顾知闲抱肩站在一旁看她。
  她的态度很好,也很有礼貌,好到没有一丝挑错的地方。可是那种生而居高临下的距离感与优越感,从她的举手投足之间有意无意流露出来,假,太假,让顾知闲无端不爽。
  danny也转头对她抱歉道:“顾小姐,你能不能等一等?叶小姐比较急,我帮她先做头发,很快就……”
  “不行。”
  少女的声音坚定,清晰传入叶钦恬的耳朵里。
  她一愣,转头看过去。
  旁边的少女红发赤烈,在室内和煦柔光的照射下,仿佛春夏之交开满野花的山坡,充盈着跳跃的生命力。
  只是,她的眼睛,有些冷。
  叶钦恬有些尴尬,但还是维持着礼貌的微笑:“小姐,我真的很急,请你让一下我好不好?我可以多付给你一些钱,把你介绍给其他的美发师也……”
  “我说,”顾知闲一字一顿,目光有些冷,又慢慢重复了一遍,“不行。”
  第27章 春梦醒
  她说得这么冷淡, 叶钦恬的脸色也有些难看,但良好的教养让她尽量心平气和道:“小姐,我真的是赶时间,我一直在danny这儿做头发, 你看你能不能让我先来?”
  她见顾知闲脸上没有任何松动, 又补充道:“我给你双倍的钱。”
  顾知闲挑了挑眉, 回:“哎呀,好巧,我也赶时间, 两倍的钱可不够。你给我一百倍的,我倒可以考虑一下。”
  叶钦恬家世优越,长得又漂亮, 从小到大顺风顺水, 都是众人追捧的对象,又什么时候碰到过这样令人难堪的情境?
  场面有些尴尬,旁边的danny大气都不敢出。
  叶小姐这样的天之骄女,也有吃瘪的一天啊。
  他不禁又看了一眼一旁的顾知闲。
  哎,这个红色真是合适,太合适了!
  叶钦恬的脸色变了又变, 想到叶家一贯以来教育子女要低调,最终忍下了给顾知闲很多钱、让她让自己先做头发的欲望。
  算了,算自己倒霉,换个理发师好了。
  她精致妆容上的浅笑依然疏离,向danny点头示意后, 一言不发地先行往沙龙里面走去。
  顾知闲看着她的背影:“她是谁啊?”
  一上场就这么拽,让她换就换,还想砸钱获得插队特权,整个人浑身上下都是仙女般的优越感。顾知闲本来就被那个“不说”弄得有些烦闷,现在心里更他妈不爽。
  家境优越了不起吗?都不用排队?
  danny凑到她旁边:“你知道这个帝都的……叶家吧?”
  顾知闲根本不关心这种,莫名其妙摇头:“怎么了,富可敌国的那种吗?”
  danny摇摇头:“哎呀,她就是那种军区大院里长大的!她外公还不知道是爷爷,就是那个司令!”
  他说了一个名字。
  顾知闲虽然是个学渣,但她可还记得,她好像在历史书上看到过这个名字。
  她了然:“怪不得。”
  无论接受了多么高等的教育,这种天生自带光环的女孩,依然会带着骨子里的优越感,不自觉地流露出来。
  这么想来,顾知闲倒也没刚才那么厌恶她了。
  她撇了撇嘴:“走吧。”
  人家是天生的公主,她也惹不起。
  *
  第二天乔厦就进组了。
  偌大的公寓突然只剩下顾知闲一个人,她有些不习惯。不过也幸好,她一直在和“地下室”忙专辑的录制,所以不觉得寂寞。
  季言从没有找过她,倒是那个“不说”,三天两头在她小站里留言。
  “最近过得好吗?”
  “今天吃到一种很好吃的松饼,有机会下次寄给你。”
  “最近专辑制作得怎么样?很期待。”
  有次,顾知闲坐地铁去“地下室”的路上,心血来潮问他:“你最喜欢我的哪首歌?”
  “不说”回答得很坦诚:“都挺喜欢的,但最喜欢的是《某夜火车中心》。”
  其实顾知闲自己也最喜欢这首。她兴致勃勃问他:“为什么?”
  “不说”回答得很快。
  “这首歌让我想到一个我喜欢的女孩子。”
  顾知闲在手机上刷新出这句话,看到的一瞬间,就愣住。
  ——一个我喜欢的女孩子。
  ——因为她,“不说”最喜欢这首《某夜火车中心》。
  所以,“不说”和自己,应该是没啥可能了。
  顾知闲一下子把手机的屏幕关掉,不想再看那条回复。
  哎,一场春梦醒。顾知闲,你就别再自作多情了。
  她没有回复“不说”。
  到了“地下室”,赵山河不在,真真看到她,有些阴阳怪气地“哼”了一声。
  自从上次他们两个人的意见相左,赵山河最终敲定听她的想法,真真就没给她什么好脸色看过。
  顾知闲也懒得理他。她做她的音乐,他也做他的音乐。不过是两个人对音乐的态度不同,也没啥好撕的。
  小二和阿通和她的关系很好,两个人正坐在排练室外头的客厅里看电视,见到顾知闲进来,招呼了一句:“日日,快来看。”
  顾知闲走过去:“什么啊?”
  阿通斜歪在沙发上,指了指电视:“喏,你没看过么,就现在很火的那个唱歌选秀节目啊。”
  顾知闲坐下,看了一眼电视:“没听说。”
  选秀节目有什么好看的,都是假的。
  小二从她脸上轻易读出了嗤之以鼻的内心活动,笑道:“你别一棒子打死啊,这个还不错,挺清流的。今年还有个选手唱了一首老赵的《爱情的枪》,诶,你还别说,挺有味道的。顺便还把老赵的歌又带火了一波。”
  “怪不得!”顾知闲一拍大腿,恍然道,“我最近总在朋友圈里看到关于《爱情的枪》的推送,我还纳闷的,这首歌出了这么多年,怎么突然这么火了,原来是因为这个啊!”
  阿通点头,眼睛没从电视上离开:“嘘,这个人要开始唱了,仔细听听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