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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综合其它 > 叩君心 > 第二章
  在第一时间的惊吓之后,沈凡玉勉强提振精神,露出了僵硬的笑容。
  “看来,我不必养你了。”
  “你不打算负责了?”男人神色从容地问。
  “呃我负责不了一个王爷”她脸上漾着尴尬的红,以极缓慢的步伐悄悄往后退。
  “他们喊的王爷又不是我。”他带着无辜的微笑,踩着徐缓的步伐走向她。
  “不是你!?”她愕然地停下脚步。
  “是呀,他们喊的应该是你后面那个骑马的人。”说着,他头一昂,示意沈凡玉往后看。
  她连忙转身,好奇地寻找那个“王爷”的踪影,果然看到不远处有个人骑在马上,紧接着又看到原先喊着王爷的那群人从她身边跑过,直奔向那个人。
  安心地吁了口气,她转身露出了微笑“原来真的不是你,吓我一跳。”
  就说嘛,上帝哪会那么不通人情,让她好死不死地打中一个王爷,原来果真是她误会了。
  “是呀,是呀。”他露齿微笑,点头附和。
  “好啦,你继续说吧,你到底叫什么名字?”她可没忘记之前他已经想起了自己的姓名。有了姓名之后,要找到他家就容易多了。
  “我的名字是风玄煜。春风的风,玄机的玄,煜是火字边再加日、立。”略一停顿,他微带迟疑地问:“这样说,你应该知道是哪几个字吧?”
  “喂!”沈凡玉挑了挑眉,昂首问:“你这话的意思该不会是认为我不识字吧?”
  风玄煜微笑不答。
  “你真这样想!”她认为他默认了,气得跺脚“告诉你,我沈凡玉书念得再差,也还没惨到不识字的地步!”
  气死人了!以前在学校被老师叨念,来到古代还得被个古人看不起!
  “你念过书?”他的眼中闪过一丝讶异,因为她的穿着就像一般村姑,而女子若非家境不错,通常是没机会识字的,更别提念书了。
  “当然!”好歹她也是高职毕业!
  “那你念一段来听听,顺便再解释解释。”他笑着将手中的书递给她,摆出期待的模样。
  沈凡玉一把抢过书,瞪了他一眼,然后随手翻页。
  这一翻开,她登时傻眼了。
  这这怎么念呀!?所有的字都连在一起,别说标点符号了,连换段空白都没有!
  然而看到风玄煜直盯着自己瞧,她只好硬着头皮开始念。
  “秋水时至百川灌河,泾流之大两涘,渚崖之间不辨牛马意思是说是说”她皱着眉,努力思索。
  “是说什么?”风玄煜嘴角微微抽动着。
  短短几句“秋水时至,百川灌河,泾流之大,两涘渚崖之间,不辨牛马。”都可以让她读成那样,对她的解释,他实在万分“期待”
  “啊!我知道了!”她一拍掌,露出了得意的笑容“意思是说,秋天的水常常会到一百条河川里面,把水灌进去;在那个时候呢,泾流的大小是平常的两倍,所以连牛和马都认不出那是牠们平常喝水的河。”
  “噗!”他爆出一阵大笑,笑得不可遏抑。
  “你笑什么!”她恼羞成怒地涨红了脸。
  “我不行了哈受不了好好笑”他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笑得连眼泪都流出来了。
  “不许笑!”沈凡玉一把拉住他的手臂,强忍着扁人的冲动。
  “不笑就哈不笑”
  他很努力地想要止住笑声,可惜成效不大。半晌,在沈凡玉多次的抗议之后,他才勉强收住笑。
  “书还你!”沈凡玉用力地将书塞进他怀里。
  风玄煜低头看了看那本庄子,又朝她露出了微笑“你不念了?”
  “还念!?你还想看我笑话吗?”她白了他一眼,撩起裙子往河里走“动作快点!先跟我到对岸,等我洗完衣服,再带你去我那里。”
  “谨遵所命。”
  他耸耸肩,乖乖地跟在她身后。
  “拿去!”
  “这是什么意思?”风玄煜看着硬塞到他手中的衣服,一脸的莫名其妙。
  “什么意思?当然是要你洗衣服呀!”沈凡玉说得理所当然,一边说还一边继续把脏衣服塞给他。
  “衣服是你要洗的,为什么塞给我?”他挑了挑眉,将衣服放回木盆里。
  “喂,你很不够意思耶!”她丢下手中的衣服,双手叉腰“我老早说了,我吃粥你就吃粥,我喝汤你就喝汤。以此类推,我洗衣服,你当然也要洗衣服,而且是一人一半,公道得很!”
  “我以为你要养我”他故作哀怨地低头叹气。
  言下之意,自然是指控她要他做苦工。
  “少给我装可怜!”她伸出食指戳着他的胸膛,昂首道:“既然是我养你,你就得听我的话,我叫你帮忙洗衣服,你就乖乖的洗,不要一堆废话!”
  “可是”
  “没有可是啦!”她弯腰捡起衣服,一件件塞给他“衣服没洗完,我没晚饭吃,你也没晚饭吃。快洗!”
  “洗衣服这种事”
  她双手环胸,偏头瞪着他,不屑地挑了挑眉“你不要告诉我,洗衣服这种事是女人的责任,这种鬼话我从来不信!”
  据说古代的男人都很大男人主义,眼前这个八成也是欠扁的大男人主义拥护者。
  “你不要每次都打断我说话好吗?”风玄煜叹口气,一脸的无辜“我从来没说只有女人才要洗衣服。刚刚我只是想告诉你,我不会洗衣服,不知道怎么洗。”
  “洗衣服还不简单,看着喔!”
  沈凡玉撩起裙子,把碍事的裙摆塞到腰带里,然后蹲在河岸边,一手拿着捣衣棒,一手抓过木盆里的脏衣服,动作俐落地捣衣、洗涤,末了再扭干衣服,丢到另一边装干净衣服的木盆里。
  整个流程一气呵成,干净俐落,看得风玄煜直鼓掌。
  “了不起!我头一次看到人家洗衣服像在耍把戏,好呀!”
  她横了他一眼,起身将捣衣棒交给他。“拿去,你洗一次给我看。”
  “好吧”他接过捣衣棒,仿照她刚才的样子,将长袍的衣摆塞进腰带里,然后蹲了下来,打算依样画葫芦,学习她的洗衣大法。
  然而画虎不成反类犬,他原想来个潇洒自如的表演,孰料却弄得一团糟,捣衣棒好几次都差点敲到他的手,更糟的是,他揉衣服时,一个不留神,竟让衣服漂走了。
  “你猪头喔!”
  沈凡玉气急败坏地跑进小河里追衣服,不小心滑了一跤,又赶紧爬起。最后虽然身上弄湿了,但总算把衣服捡了回来。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见到她狼狈的模样,风玄煜赶紧跑上前去,扶她到岸上。
  一上岸,她就开骂了。
  “风玄煜,你没本事就不要耍帅好不好?”她气鼓鼓地瞪着他“这等洗衣神功可是花了本小姐一个月的时间苦练来的,你以为你随便学学就会喔?你老实点,一个动作一个动作慢慢洗,不要再给我耍帅了!”
  虽然听不懂她口里的“耍帅”是什么意思,但他很明白她在生气,任何一个人在这样的深秋被迫跳进河里都会生气。
  “我保证不会了,对不起。”他歉然地低头。
  看他似乎真的很内疚,沈凡玉的气也消了。毕竟让一个大帅哥低头道歉实在是一件很爽的事,即使那个帅哥有点笨,连洗衣服都不会。
  “算了,你继续练习洗衣服,我会在旁边看着你。”
  “你先把湿衣服换下来,免得着凉。”他一边说,一边动手除下外衣“我的袍子先给你穿。”
  接过他递来的衣服,沈凡玉心中涌上一股感动。她到朔风皇朝这么久,头一次有人关心她
  脱掉半湿的外衣,换上他的袍子,她觉得自己好像能感觉到袍子上那属于他的余温。
  “谢谢”她有些腼腆地露出微笑。
  风玄煜回她一笑,便回到木盆边去“练习”洗衣服了。
  看着他认真洗衣服的模样,沈凡玉忽然觉得上帝也不算太亏待她嘛!至少衪送了一个身材一流、脾气不错,有风度又体贴的大帅哥给她尤其他失去了记忆,只能依靠她,摆明了是上帝送给她的白马王子,要让她留起来自己用的!
  既然回不去她的时代,那她总得找到安身立命之所,当然还得找个老公。
  眼前有个大好人选,又是上帝送来补偿她的,不要白不要。
  决定了,就是他!
  当沈凡玉带着风玄煜回到收容她的冰戏团时,引起全团一阵騒动。
  沈凡玉认为他们是惊讶她带男人回去的异常行为,但即使如此,她并不在意别人的眼光,也已经有跟团长老大抗争的心理准备。反正呢,她绝对要把风玄煜留下来!
  这一个月来,由于她超强的洗衣能力,冰戏团的男人们已经少不了她了。如果他们不让风玄煜留下,她打算以“罢洗”表示抗议,相信他们一定会妥协。
  然而出乎她意料之外,团长老大一口就答应留下风玄煜,而且还拨出一座静僻的院落,要她和风玄煜一起搬过去住。
  奇了?团长老大和她那么有默契吗?不然他怎会让他们俩和众人分开住,方便她钓帅哥?还是团长老大以为风玄煜是她的情人,好心成全他们?
  不管是为了什么,反正她的目的达到了,再好不过!
  安顿好风玄煜,沈凡玉就去做她的杂务,到酉时才回到那间院落。
  罢进门,她就闻到了饭菜香。
  “好香喔!今天是不是加菜呀?我好像闻到了烤鸡的香味。”她开心的嚷着,快步走到饭桌旁,果然看到桌上除了两样青菜和炒蛋之外,还破天荒的出现了半只烤鸡。
  天呀!香喷喷的烤鸡这一个月来,最好的伙食也不过是炒肉丝,而且还是好几天才有那么一盘,现在居然有烤鸡可以吃!
  她简直感动得快掉泪了!
  “小玉,你的眼睛怎么红红的?进沙子了吗?”风玄煜关心地问。
  “不是,只是看到烤鸡,太感动了。”她双眼一瞬也不瞬地盯着那盘烤鸡,缓缓坐下。
  想不到她沈凡玉也有为了半只烤鸡感动的一天!以前的她走过麦当劳,瞄都不瞄一眼;吃饭还嫌肉太多太油,会害她胖得无法溜冰
  报应喔!
  “光看着菜是吃不饱的,动筷子吃饭吧。”风玄煜微笑着将筷子放进她手中,还把鸡腿夹到她碗里。
  “你真的是我在这里遇过最好的人!”沈凡玉感动地看着他,眼睛里闪烁着光芒。
  “过奖了。”他扬唇一笑,露出了洁白的牙齿“你快吃吧,不然饭菜就要凉了。”
  “嗯!”她点点头,开始享用美好的晚餐。
  低头吃饭,她还不时偷瞧他。
  她原本只是打算找个人来陪,让她在这个时代不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而风玄煜恰好失去记忆,又有不错的人品,所以她才会选上他。
  现在情况不同了,她似乎真的有一点点心动,有一点点喜欢。
  上帝呀,如果她真的喜欢上他,如果他们真的有缘,请让她今晚梦见他。
  当然,最好也让他梦见她。
  深夜里,一名黑衣人迅捷地窜进院子里,停在风玄煜房间的窗户外。
  确定四周无人之后,他轻敲窗棂,窗户应声打开。
  “属下参见王爷。”说着便欲下跪行礼。
  “免了,你快进来吧。”
  风玄煜退开两步,让黑衣人跃窗进房,然后地关上窗户。
  “都没人发现你吧?”
  “没有,属下很小心。”
  “那就好,辛苦你了。”风玄煜微微一笑。
  “属下不辛苦,反而是王爷您辛苦了。这是您吩咐属下带来的葯。”黑衣人从怀中取出一只精巧的银盒,恭恭敬敬地呈上。
  “绍轩,多谢你了。我全身都在酸痛,没这葯可就麻烦了。”风玄煜扭开盒盖,拉高衣袖,用手指沾葯膏涂抹手腕和手肘的关节。
  头一次洗衣服,手忙脚乱不说,还折腾得他腰酸背痛,全身骨头像是要散开了一般。
  “王爷,您还要待多久?”方绍轩有些担心地问。
  头一天王爷已经弄成这样,再待下去,只怕要让那姑娘给折腾死了!
  早知如此,当王爷趁那姑娘转头之际向他打暗号的时候,他就不该听从王爷的指示,告诉其它人不要揭露王爷的身分。
  “当然是待到我不想待的时候。”风玄煜放下银盒,神态轻松地说道:“难得找到乐子,如果不玩个过瘾,岂不是有负我七闲王之名。”
  “原来王爷您知道”方绍轩有些讶异。
  “当然知道。”风玄煜露齿微笑,神情有一丝得意“我的消息灵通得很,当然知道大家在背后说我整日到处遛达,养着各种杂技团取乐,不事生产,不任官职,不担责任,优优闲闲做我的太平王爷,还帮我取了个七闲王的外号。”
  方绍轩偷觑主人的脸色,小心翼翼地问:“王爷,您不生气吗?”
  “为何要生气?他们说的都是事实,更何况七闲王可比燕王的封号贴切多了。”风玄煜笑了几声,又自嘲道:“说实话,做咸王可比腌王好多了,至少不用被盐腌上十天半个月,只要加点盐巴就够咸了。”
  “王爷”方绍轩不知作何反应,只能尴尬地看着他。
  “对了,你回去后吩咐帐房,多拨一些银子给冰戏团当伙食费,让他们多吃点肉。”
  “可是您晚饭前不是还要属下以后不要再送大鱼大肉过来,您要过过跟冰戏团其它人一样的生活,试试不同的日子?”
  “原本我是这样打算,可是小玉就是我说很有趣的那个姑娘,她看到那半只烤鸡居然感动得差点哭出来,所以我才想是不是我给冰戏团的伙食实在大差了。我希望小玉继续陪我玩下去,可不想她受不了差劲的伙食而跑掉。”
  “是,属下会跟帐房说的。”
  方绍轩原本想告诉主人,冰戏团的伙食和寻常百姓比起来已是不错了,每隔几#x5929;#x90fd;还有肉吃,不必浪费银子;但转念一想,主人以后要跟其它人吃一样的饭菜,那么伙食自然是越丰盛越好。
  “还有,你再跟帐房说,要他把王府里浣衣局奴婢的工钱提高,每人加个几两,因为洗衣服实在辛苦。”想到今天洗衣服的经过,风玄煜就觉得自己从前真是亏待了那些负责洗衣的奴婢。
  “是。”
  “另外,再从浣衣局调两个人过来分担小玉的工作,不过要记得叫她们不要泄漏我的身分。”
  “属下知道。除了王府里的奴婢,属下也已经打点好冰戏团和附近其它杂技团的人,不许他们泄漏您的身分。”
  “做得好。”风玄煜赞赏地拍拍方绍轩的肩膀“下午还好你想得周全,赶在我前面到冰鼓团打点,要不然我一进门就穿帮了。”
  这附近的土地都是风玄煜拨出来供手下的各式杂技团居住的,他又常到这边闻晃,自然所有的人都认得他。若非方绍轩先赶来打点,他就不能再和沈凡玉玩下去了。
  “这是属下该做的。王爷还有什么吩咐吗?”
  “没有了,你回去休息吧。”
  “王爷,属下有个要求,希望王爷答应。”
  “你说吧。”
  “请王爷准许属下派侍卫乔装混入冰戏团,就近保护王爷的安全。”
  “不用那么麻烦吧,有谁会害我呢?”风玄煜摆摆手,笑道:“我空有荣衔,但无权无势,又远在涿郡,和朝政全然无涉,不会有人想对我不利的。”
  “属下是担心”方绍轩欲言又止。
  “你担心皇上?”风玄煜双眉一扬,说出了方绍轩心中的话。
  方绍轩不答,算是默认了。
  “你这是杞人忧天,皇上若要对我不利,我早就不知道死过几次了。”
  “可是”
  “不用可是了。只要我开开心心当我的太平王爷,绝对能够长命百岁,含笑而终。”
  “但您不觉得不平吗?您空有一身才华,却没有一官半职,只能挂着王爷的虚衔待在涿郡。”方绍轩越说越激动,眉头紧锁着“先帝在世时,您颇受重用,谁知现在却这都是因为皇上不信任您的缘故呀!”
  “绍轩,你平心静气听我说,这没什么好不平的,我反倒得感谢皇兄这么了解我,知道我不喜欢案牍劳形的日子。”
  “王爷!您”
  方绍轩还想说话,却被风玄煜阻止了。
  “我从不觉得自己有才华,就算真有才华,我也不想做什么大事,只想过优闲的日子。以前是父皇抬爱,做儿子的只好尽力为他效劳,如今卸下重担,还我轻松自在,那是再好不过了。我过得开心,你也不必替我抱不平。”
  “是”主人都这么说了,他当属下的又能说什么。
  “夜深了,你快回去吧。”风玄煜微微一笑,安抚似地轻拍方绍轩的肩。
  “属下遵命。但侍卫的事”
  “既然你这么不放心,那就派来吧,只要他们不妨碍我就行了。”
  “是!”方绍轩终于露出了笑容,躬身告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