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PO文学 > 穿越重生 > 北宋大法官 > 北宋大法官 第1218节
  还能这么操作?
  真是谁也没有想到,皇帝会去豁免一个县令,以前设计的时候,就是为皇帝豁免亲王、外戚准备的。
  同时皇帝也给出自己的解释,我承认陈芝华的行为有违孝道,这是毋庸置疑,但是陈芝华作为官员,是恪尽职守,令海门县百姓生活富足,这可都是铁证,他是为朕效忠,而未能遵守孝道,朕必须给予他豁免。
  王安石他们立刻站出来支持,饶是一些崇尚孝道,也都给予支持。
  咱们忠孝各论各的。
  之前张斐的判决解释,就已经使得舆论开始倒向陈芝华,这时候皇帝再出手,虽然一方面默认其罪名,但另一方面,则是承认其功绩。
  这一点尤为重要。
  因为如今官员的政绩,跟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
  税入上涨,百姓一定过得更好。
  虽然没有具体证据,但是基于自身利益,百姓更相信陈芝华是一个好官,是不知情的。
  舆论的倾斜,也令大家都思考起来,到底这丁忧制度,是否公平?
  但大家也没有说守孝是不对的,他们只是针对这条律法进行质疑。
  设计的不够完善,才让人有机可乘。
  立法会承受了所有的压力。
  “如果老朽没有记错,在讨论丁忧制度时,你也是在场的。”
  富弼沉眉看向张斐。
  张斐点点头道:“我是在场。”
  富弼道:“既然你有问题,为何当初不提出来?”
  张斐道:“富公明鉴,在立法的时候,我提得都是原则,确保大家的正当权益得到保护,而不是具体条例的拟定,因为我没有多少经验,我不太了解一些法律对于民间的影响,我不敢妄下判断。
  而我现在提出质疑,那也是因为发生了这种案件,我才觉得这条例有不足之处。”
  富弼问道:“那你现在怎么看?”
  张斐迟疑少许,道:“根据目前丁忧条例来看,我们都知道,其中操作难度之大,就只能适用于一小部分人,至少所有的百姓都不可能去遵守,他们丁忧,朝廷可不会养着他们的。
  从这一点来说,这其实根本就不适用于律法,所以才会引发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我也理解为什么这么做,因为从思想层面上来看,这么做无疑是增加儒家思想的地位和权威。
  这是政治和思想方面的诉求。想要做到两者兼顾,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要改,就得考虑该以哪方面为先。”
  富弼微微点了下头,只道:“还是等到立法大会来决定吧。”
  其实这种事,任何一个人拍板决定,都会被骂得体无完肤,包括皇帝在内,严格意义上来说,其实此案是大庭长和皇帝一起判决的,这也是第一回 。
  可见此事,只能是大家一起来决定。
  而今年的立法大会,也是至关重要的,这是收复云州,消灭西夏后,第一次召开立法大会。
  有太多方面要商量。
  许多司法官员都回来参加此次大会。
  包括范纯仁、苏轼、齐恢、齐济、钱顗、上官均等庭长、检察长。
  苏辙还是没有来,他现在在太原建设公检法,根本就走不开,蔡卞、吕大忠这些身在边州的也都没有来,不过他们都派了人过来。
  从一开始就吵得是天翻地覆,毫不夸张地说,年都不过了,对于他们这些文人而言,这种吵架,那就是过年,多爽。
  除了三十和初一,大年初二他们就来到立法会,继续吵架。
  这年有什么过的,工作使我快乐。
  在一番大吵之下,陆陆续续又拟定了一百多条律法,涵盖各个方面,包括贸易法,海运法,等等。
  其中有三条是最为重要的。
  其一,就是正式确定燕云十六州是大宋领土,理由就是朝廷废除了澶渊之盟。
  其二,就是关于是否强行废除西夏文字,张斐、司马光这一派还是占得上风,主要就是熙河的成功,让许多官员认为不应该这么干,因为人家愿意跟着你,主要是因为公检法,是因为法制之法,但如果朝廷利用公检法,去设定一些非法制之法理念下的法律,这可能引发各族百姓的不安。
  你今天能够废我习惯使用的文字,那你明天就能将我也给废了。
  那边才刚刚平定,而且出力多数是党项人、吐蕃人、羌人,如今大家混居在一起,不能这么搞,真会出事的。
  最终还是确定不立法废除西夏文字,你们爱用就用,但是立法确定官方文字、官方语言,后面还包括各种度量衡的统一。
  但是在这些法律中,有一个很明显的特征,没有“废除”二字,只有“官方”二字,并且还给出解释,就是方便大家贸易,你们私下爱用什么就用什么,但是官府只认官方规定的。
  其三,也就是关于丁忧制度,这个是争论最为激烈的,支持和反对的,几乎是一半一半。但由于司法官员居多,他们从司法层面提出质疑时,对方也解决不了。
  因为操作系数太难,假设我是荆州人,在大名府当官,按理来说,一年之内,是能够将消息送到,但问题是,谁能保证路上不出现意外,这个意外又怎么规定。
  扩大至两年,至三年,坟头都长草了,你再回家守孝?
  再说了,如果扩大至三年,官员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来调整什么时候回去丁忧,这是在维护孝道,还是在破坏孝道。
  孝道不是人人都该遵守,为什么又要区分文武?
  这文武还不好区分,比如说王韶,他是算文臣,还是武将,警司是算文臣,还是武将。
  关键,在甘州的官员,到底要不要丁忧?
  因为丁忧是没有算在基本法内的,不可能让人家吐蕃人回家丁忧,那朝廷派去那边的官员,怎么去算。
  这是理不清的。
  立法会也给不出一个具体解决方案,那司法官员怎么去判断,在公检法制度下,是不能各判各的。
  最终,大家还是达成一个共识,大家都认同孝道,丁忧,只是由于操作不来,只能将丁忧制度从律法中移除。
  但是后面是有补充的,不以惩罚来论丁忧,而以鼓励,看官员自己的意愿,如果官员要申请回家丁忧,若无必要理由,朝廷必须给予批准,并且发足额的俸禄。
  不过规定丁忧日期为百日,而不是二十七个月,也就是俗称的三年。
  其实在重新立法之前,就没有规定要丁忧多久,有百日之说,也有三年之说,主要是看自己的意愿,就是富弼开的头,他身为宰相,愣是回家丁忧了二十七个月。
  他虽然是自愿的,但他可是富弼,地位、威望都不是一般人能比的,这是一个很好的表率。
  而在当初立法的时候,富弼刚好又是立法会长,他虽然没有要求跟自己一样,因为他向来是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但是大家都认为应该效仿,才规定二十七个月。
  但这是在冗官的前提下立法的,当时的情况,不是特殊差遣官,不怕找不到人补,由于后来的官制改革,知县、知州权力都是很大的,不可能随意撤换的,如果这些人回家丁忧二十七个月,朝廷还必须鼓励,那这会出问题的。
  所以,是基于这一点,调整到百日。
  第八百一十五章 番外三
  这场立法会过后,这《大宋律法》上面又多出三十几页纸,这就是法治的体现,只会越来越厚,越来越细。
  而在这期间,张斐其实并未有过多参与,就如同他之前也并没有过多参与立法,哪怕富弼希望他多多参与。
  但他总是说,他欠缺经验。
  这真不是在谦虚,而是事实,在具体立法方面,他是远不如司马光、范纯仁他们。
  他只是守住法制之法的理念,以前他还是需要提醒大家,但现在也没有这个必要,因为他是大庭长,如果立出来的法,并未遵守法制之法的理念,他是可以直接否决的。
  但此次立法,并没有给张斐太多表现的机会,正是因为以前张斐反复强调法制之法的理念,这回他们在立法的时候,都没有触碰到这条警戒线,都已经有意识去遵守。
  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
  此外,这场立法会,也在无形中化解了快要死灰复燃的党争。
  能够立法成功,代表着各种理念的大臣在某一定上达成了共识。
  就比如说丁忧。
  王安石这一派是非常反对强制丁忧的,不是因为孝道,王安石也是非常孝顺的,而是因为丁忧与他们的执政理念有所冲突。
  而保守派则是强调孝道。
  双方的利益争执点在于,假设废除丁忧,但是保守派个个都是以道德标榜自己,他们一定会要求丁忧的,而革新派可能会有人不愿意去丁忧,那么在晋升方面,保守派就会吃亏。
  双方其实是各退一步,丁忧还是存在的,只是形式上从惩罚变成鼓励,确定即便我去丁忧,也不妨碍我晋升和俸禄。
  同时也将三年缩短为百日。
  在此次立法大会过后,大家的心思就还是放在灭辽大计上面,一方面在北境推行税币,迷惑辽国,而另一方面,则是展开对李朝的战争。
  而射出第一箭的竟然是邕州的税务司。
  目前最精锐的税务司都在最南边,因为这里很多州县都是采取羁縻制度,当地有很多酋长、寨主,他们不但不用交税,反而还掌控着当地的税政,他们就是这里的土皇帝。
  因为邕州等地,真是山路十八弯,非常适合小规模的割据。
  最初公检法来到这里,范围其实只在城镇,以及买卖方面,其余的都不管,酋长就是要动用死刑,他们也当做没有看见。
  还是税务司打开这个僵局的。
  当初在京东东路剿匪的税警,是陆陆续续都调往这里。
  他们来这里就要发财致富的,在这里潜伏两三年后,就开始针对这些大酋长进行征税。
  而这里的大酋长可比中原的大地主、权贵,要狠得多,他们可是有兵马的,而不是几个家丁。
  要向他们征税,就得问问他们手中的大刀答不答应。
  其实这几年这里是非常不太平。
  酋长们与税务司打得是非常惨烈,死伤无数,甚至出现过好几次抄家灭门。
  官府不管,而郭逵统领的禁军,对此也是不闻不问,他们只负责守卫边界。
  大家是各司其职。
  但最终还是税务司取得决定性胜利。
  这主要是取决于双方心态不一样,税务司就是拿命来赚钱的,如果将法律去掉,他们跟强盗其实没有任何区别。
  但是对于那些大酋长,最多他们也就缴纳百分之二十税,为了这些钱去拼命,这值得吗?
  主要还是一开始,他们不信邪,直到他们发现,这哪是什么税警,分明就是一群亡命之徒,杀红眼了,就直接将你的寨子都给点了。
  而且,这些税警是越打越强,因为在这种环境下,会出现更多亡命之徒,穷山恶水出刁民,他们纷纷加入税警,依法抢劫,还有比这更爽的事吗?
  许多酋长为求自保,甚至联合起来,但还是打不过。
  <div style="text-align:center;">
  <script>read_xia();</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