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PO文学 > 穿越重生 > 灭明 > 第302章 东征陇右(八)
  不消大半个时辰,马有水部的士兵,已经伏在东城门外一里左右的草地上,此处并没有树木遮挡,加之今夜月色很好,他们不敢再向前靠近。
  十个百户的士兵,比完全睡熟了还要安静,连一点鼾声都没有。
  马有水伏在队伍的最前方,一动不动地盯着城头的方向,除了他自己,至少有十名士兵,也是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紧紧盯着前面的城头。
  月光停滞了,时间停滞了,前面的城头也是停滞了,只有耳畔微微的夜风,向他们昭示着,这并不是一个虚拟的世界。
  在他们身后不到三里的地方,数百骑兵正偃旗息鼓,骑兵不时抚摸着战马的脖子,唯恐他们受惊,一旦战马发出嘶鸣声,打破的就不仅是夜的静谧,还有李自成的偷袭计划。
  大敌当前,谁也不敢等闲视之。
  不知道过了多久,马有水似乎听到一些声息,侧耳倾听,又什么都听不到,他皱起眉头,心中默默祷告:游骑可千万别处什么岔子!
  前面忽地出现了一点火光,虽然不过延续了两个喷嚏的时间,但对马有水来说,已经足够了,此刻的火光,不啻于天主的福音,给他指明了方向,照耀着他去前方战斗。
  他甚至不及等到火光再次出现,已经翻身从草地上爬起,“兄弟们,游骑得手了,快些准备!”
  马欧水的声音不高,但在这漆黑而安静的夜晚,还是能盖过远处欢快的虫鸣,传达至梅一名十八大耳中,他们纷纷从草地上爬起身,开始整理行装。
  就在这时,前面再次出现了火光,连着闪烁了三次,随即又熄灭了,从位置上看,还是在城头,马有水顿时将手中的腰刀指向长空,大喝道:“兄弟们,快,抢占城门!”
  “哒哒哒……”
  身后远远传来了马蹄声,马有水知道,李过和自己一样,也是等不及了,他得赶紧入城,然后给骑兵让路。
  一直跟在马有水身边的那名游骑,此时快得像是离弦之箭,“马千户,我去和城门处的兄弟们对对暗号。”
  “嗯,去吧,快些,兄弟们一旦冲起来,就会立脚不住。”
  才一里的路程,士兵们刚刚直起腰身,已经来到城下了,这时城内的游骑已经打开城门,夜色中马有水带着数名士兵,赶在最前面,看到刚才的那名游骑还在,他顿时放下心来,“游骑的兄弟们,你们辛苦了!”
  “马千户连日行军,又要夜半攻城,你们才辛苦呢!”游骑嘿嘿直笑。
  游骑接应马有水入城,后面的士兵,像刚开闸的潮水,顿时一拥而入,虽然是子夜,但月色郎朗,士兵们倒是没有相互踩踏,千余士兵,不过一泡尿的时间,已经全部入了城。
  马有水没有时间点兵,月光下大吼道:“按照计划,留下一个辅兵百户把守城门,其余的辅兵,沿着城墙两侧,分别抢占各座城门,接应各城门外的骑兵入城,战兵以百户为单位,跟我杀向城内的军营!”
  此时李过部的骑兵,亦已赶至城门,辅兵接着,纷纷入了城内,也是杀向城南的军营。
  顺着东门大街,穿过街心,再拐入南门大街,行不过两里,就是兰州卫的驻地。
  自从曹文诏赶走了盗贼,兰州承平已经数月了,兰州卫的军官们总算过几天安稳的日子,又是在城内,晚上并没有安排值守的士兵,就算安排了,这时刻,如果无人查岗,恐怕早就熟睡了。
  天命军的步伐,终于惊醒了熟睡的兰州卫将士,但已经迟了,天命骑兵步兵,已经将军营包围起来,而在不远处,还有大量马蹄的“哒哒哒”声,清晰地传了过来。
  火把绰绰,隐约的火光中,天命军士兵开始喊话。
  “兰州城以破,你们被包围了!”
  “你们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投降!”
  “降者免死,否则格杀勿论!”
  ……
  大部分兰州卫的士兵,此时已经起身,在军官的带领下,与天命军对峙,但来到是什么人,他们并不清楚,更不知道来了多少敌兵,除了围在军官身边,求得一点安慰之外,他们实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隐隐约约中,一名兰州卫的军官稳住心智,大声责问道:“你们是什么人?为何突袭兰州?难道你们不怕朝廷的大军吗?”
  “朝廷的大军?朝廷的大军还在山西,你就别狐假虎威,给你一泡尿的时间,若是再不投降,我们一但突入军营,整个兰州卫将片甲不留!”
  那军官一时语塞,知道遇上了新的盗贼,多说也是无益,不知道这又是那一伙,为何盗贼入了兰州,自己没有得到任何示警?
  兰州卫的士兵们小声议论着,对于盗贼,他们已经打过多次照面,无非就是为了银子和粮食,兰州城内有肃王府,那才是最富有的地方,只要搞定了自己这些人,他们就会扑向肃王府,现在的盗贼,不过是虚张声势而已。
  马有水的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原来李自成也随着入了城,“有水,怎么样?”
  “大人,敌人尚未投降!”马有水估计,刚才给的一泡尿的时间,差不多已经到了。
  “那还等什么?你手中的步枪,难道是打山鸡用的?”李自成借着月色,用手向前一指,“先将这一群士兵射杀了!”
  “是,大人,”马有水也是来了气,这些不开眼的家伙,非得等到大都督亲自出马,“兄弟们,将这群不开眼的家伙射杀了,一个不留,以儆效尤!”
  “砰,砰,砰……”
  一阵乱枪,刚才突在最前面、最有可能反抗的那一群数十士兵,顿时倒在血泊中,部分尚未死透的士兵,在地上翻滚着,号呼着,宁静的夜晚,将惨叫声送得好远……
  刚才发声的那名军官一时惊呆了,这哪是什么盗贼,他们手中的火#枪,比卫里的火#枪还要致命,这次一眨眼的时间,数十兄弟就这么没了……他颤颤巍巍地问道:“你们不是盗贼,你们究竟是什么人?”
  李自成朗声道:“我们的确不是盗贼,我们是西宁军,现在叫天命军!”
  什么天命军,那军官不懂,听说是西宁军,他的胆气又壮了起来,“既然是西宁军,为何来到兰州,还杀了我的兄弟?”
  “你知道太多也没有,”李自成沉声道:“你只有两个选择,投降,或者死!”见那军官尚在迟疑,李自成又道:“看来你是想为朝廷尽忠了,好,我成全你,兄弟们,准备射击。”
  双方的距离在百步之上,兰州军即便想要操起弓箭、火#枪,也是在射程之外,到目前为止,除了个别士兵因为害怕,手中的箭矢脱手外,兰州军并没有还击的准备,百步远在他们的射程之外,除了壮胆,让对方嘲笑之外,对敌人并没有任何威胁。
  天命军枪手已经举起步枪,开始超前瞄准,这一次,他们的枪口是朝着刚才搭话的那名军官的,只要扣动扳机,乱枪之下,那军官绝无生还的道理。
  “慢着!”
  那军官的身后,忽地走出一人,缓缓来到那军官的身边,抽出随身佩戴的腰刀,就在众人不明所以的时候,他的腰刀一凜,已经在身前反射出一道清亮的弧线。
  “哧……”一道血剑,画出一段圆弧,从他的颈脖处喷薄而出……
  那军官一手捂着颈项,一手握刀,却已是说不出话来,他双腿一软,身子缓缓倒下去,手指犹自指着那谋杀他的凶手。
  这只是一瞬间的事,众人都是呆住了,连枪手们也是忘了射击,李自成也觉得奇怪,怎么自己人打起来了?难道是被步枪吓得失了神智?
  王安平一拉缰绳,悄悄来到李自成的身边,低声道:“大都督……”
  李自成霎时明白了,原来那人是游骑的人,或者说,他已经被游骑收买了,遂轻声问道:“他叫什么名字?现在是什么职务?”
  “回大人,他叫邱时可,是兰州卫的游击将军,刚刚被他杀死的那人,乃是兰州卫的主官,挂参将衔。”
  “咦?兰州卫已经成了战兵吗?怎么会有了参将、游击?”
  “回大人,曹文诏整合陇右之后,因为担心盗贼再至陇右,便上报兵部,将陇右的卫所按照战兵编制配置!”
  “奥!那让兄弟们暂时停止射击!”
  李自成话音未落,却见邱时可将手中的腰刀仰天上举,大声道:“兄弟们,外面来的可是天命军,他们的火器,射程太远,连京师、辽东的军队都比不上,岂是我们兰州卫所能撼动的?参将大人要为国尽忠,但不能拖着兄弟们一同受死,兄弟们都有父母妻儿需要赡养,不能为了他个人陪葬……”
  士兵们都是茫然无主,刚才他们的确见识了天命军的火器,实在太逆天了,况且参将已死,现在他说什么都没用了,就连那参将的亲兵,也没有站出来替他说话。
  邱时可继续道:“我们都是军士,我不知道谁对谁错,但我们当兵打仗,就要吃饱肚皮,就要用粮饷养活一家老小,可是,你们哪位能吃饱肚子?又有谁的粮饷可以养活自己的父母妻儿?这样的参将,我们还追随他做什么?”
  说道粮饷,刚才因受惊而沉默的士兵,顿时窃窃私语,因为没有受到天命军的阻挠,他们的声音越来越大。
  邱时可见兄弟们都是抱怨居多,顿时来了兴致,他大喝一声,夜色中像是突然开了炸雷:“兄弟们,反了吧,加入天命军,凡是加入天命军的,都可以吃饱肚子,都可以养活父母妻儿,你们还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