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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奇幻玄幻 > 快穿之总有大佬逼我谈恋爱 > 第1147章 隔壁的漂亮书生
  几百年后,魔族与仙族终于达成谅解,双方约定井水不犯河水。两个大族至此化干戈为玉帛,减少了大量伤亡。
  沈言因此修得了一场大功德,魂力再次暴涨。
  暴涨的后果便是,这个小世界已经承受不起他这般厉害的人物,天道就直接一脚将他踹出这个小世界了。
  沈言无语凝噎,心里吐槽道:破天道!你赶我走之前,好歹让我跟我家男人道个别呀。今早出发之前,杜执还等着我回家吃饭呢。这会儿,我家娘子估计在门口望穿秋水,要是突然得知我羽化归天的消息,娘子还不得伤心死呀?
  不过,沈言很快就没那份心思去担心自家娘子了。他回了地府,一碗特制的炼魂汤下肚,这一世的记忆忘得一干二净。
  “老祖宗,这炼魂汤的药效并不长。隔一段时间,你你忘记的这些事又会自动想起来。”阎王提醒到。
  “那是要隔多久呀?”沈言想想就有点心肝儿颤,自己现在可不止喝了一碗炼魂汤呢,失去的记忆可不止一丁半点儿。要是这一大堆记忆突然全都想起来,那还不得脑痛欲裂,浑身难受啊?
  “这就不知道了。”阎王想了想,斟酌着道,“曾经有人过了几千年才想起以前的事儿,有人呢就只过了个几十年就想起来了,甚至还有人就只失忆了几年。所以,这药效究竟有多长,也是因人而异了。”
  沈言心情复杂,只能默默祈祷自己能晚些时候再恢复记忆了。
  阳间。
  这一世,沈言面临的情况与以往都不太相同——他是一个提前得到剧本的人。
  按照生死簿上的记载,他现在这副身体的主人也叫沈言。简单来说,这位沈家大公子就是个炮灰。他爱上了柳家三娘子,整天给柳三娘的未婚夫杜执使绊子,最后被杜执给千刀万剐了。
  注意,这个“千刀万剐”可不是什么形容词,而是真真切切的一刀一刀的剐死了他。
  沈言浑身一个激灵,心想,这个姓杜的到底是个什么变态呀?竟然能残忍到这种程度!
  好在,自己是一个手握剧本的人。而且,阎王已经提前跟他打过招呼了,自己根本就不用按照生死簿上的事情走。
  按照生死簿上的套路自己,现在就该上街,然后看到在柳树下站着的柳三娘接着,自己就对这位在风中飞舞着裙摆的美娘子一见钟情。再然后,自己就会被嫉妒蒙蔽了双眼,天天变着花样对美娘子的未婚夫痛下黑手。
  换句话说,现在什么都还没有发生。
  沈言麻溜的收拾好了包袱,二话不说就出门。
  沈家老爷火冒三丈,他人虽然已经胖成了一个水桶,但跑起来都快的跟个兔子似的。
  “你这小兔崽子又要去哪儿鬼混呀?”沈老爷插着腰(如果他还有腰的话),一双眼睛瞪得跟个铜铃似的。他这吹胡子瞪眼的模样,有几分骇人,但更多的却是显得很搞笑,就像个故意扮黑脸的福娃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