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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综合其它 > 暗恋的正确姿势[重生] > 暗恋的正确姿势[重生]_第211章
  “你有这心思还不如想一想下节课的历史抽背,背不到的罚抄十遍,你自己还是好好的掂量掂量吧。”
  叶曦又是一巴掌拍在陆亦景的手臂上:“你这人怎么这么坏呢!诶我说真的啊,要是等到咱们大学毕业,你没女朋友,我也没男女朋友,要不咱俩就凑合凑合着过日子吧。”
  “谢谢你的好意,我有喜欢的人了。”
  叶曦听完差点没激动的从座位上跳起来:“谁呀?”
  陆亦景把笔帽盖上,她把数学卷子放在一边,思考了一会儿后回答:“你我都认识的人。”
  陆亦景的朋友很少,少到叶曦数手指头都能数过来,在一一列举完她那二三个好友并且都不是的时候,叶曦的心里突然有了数,她朝四下张望了一下,发现教室里打闹的打闹,看,没人注意到这里的时候,她才做好深呼吸,问:“不会是于歌小朋友吧?”
  陆亦景没有摇头,没有点头,但她眼神里出现的柔软却是被叶曦给看在了眼里,这是一种默认,叶曦是明白的。
  “快回去,这个话题就到此为止,要是你没背到那十遍我可是不会帮忙的。”
  “知道了知道了,你怎么和我那家庭教师一个样啊。”
  叶曦回到座位上,虽然历史书在面前,但她的思想并没有放在这上面,而是还在回忆陆亦景对她默认的回答,我没想到,我家小景真的喜欢那个小朋友啊。
  陆亦景在发现这种感情的时候是在新高二的那年暑假,于歌初三毕业升入高中,但陆亦景却得知她交往了个男朋友,陆亦景不明白为什么在自己听到这样的消息时会觉得喘不过气来,就好像是有人掐住了她的脖子,连她觉得呼吸都不顺畅,就连心里都难受了起来。
  于歌交往男朋友的时候,陆亦景还和她吵了一架,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对于歌发起这么大的火来,整个过程她都只是站在大人的角度让于歌不能早恋,但她终是找不到立场,她也不知道自己能用什么理由去劝服于歌,她根本就没有任何立场。
  谈恋爱是自己的事,教训于歌也轮不到自己来教训,那时候陆亦景才发现一个连自己都不能够接受的事实,她是喜欢上于歌了。
  两人冷战了一个暑假,后来陆亦景才知道于歌和那男孩子分手了,理由是“我不喜欢你”,但陆亦景明白,于歌其实挺喜欢那个男生的。
  陆亦景把这份喜欢藏的很好,她对于歌的关心在外人和她看来都是有理有据的,过分的关心和爱护也只会被他们当做是一个姐姐对妹妹的照顾,这些都是无比自然的,他们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
  不敢表白,陆亦景将这份喜欢留在了心底里。
  “你就不打算对她说吗?”叶曦问。
  陆亦景摇头:“不打算,就这样吧。”
  陆亦景怕,怕她的喜欢说出口之后就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她虽然是改变了,但那份懦弱却还在。
  这份感情上的懦弱却足够致命。
  陆亦景想,还是继续做她的胆小鬼好了。
  这份长达十年的单恋和暗恋终于在某一天迎来了结束。
  陆亦景陪着于歌从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工作后也是如此,在于歌看来陆亦景永远是她最好的朋友。
  工作后陆亦景对于歌的关心不减,但是却恰到好处,她扮演着朋友这一角色,却从未想过要将“朋友”变做是“恋人”,她想过,但是也不敢行动。
  直到某一天,陆亦景收到了来自于歌的婚礼请柬,请柬上的新娘是她,而新郎却是公司的合作伙伴。
  陆亦景只是听于歌的助理说,他们两人是吵着吵着就看对眼了。
  “陆总,于总监和黄副总可真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啊。”
  “是。”陆亦景淡淡回答到秘书的问题。
  “亦景,我都还没见到你的男朋友呢。”
  “我暂时还不想找对象,再等等吧。”
  “那到时候我就把捧花给你,我也想看见你幸福的样子,还有你穿婚纱的样子。”
  见不到的,陆亦景在心里说,一辈子都见不到了。
  “你觉得我这身婚纱漂亮吗?”于歌站在镜子面前,她正在试着婚纱。
  “很美,很漂亮。”陆亦景回答。
  心底里的酸涩在无限放大,直到于歌再次进入更衣室的时候,陆亦景这才抬头瞧见了镜子中的自己。
  “这是个好日子,你哭什么。”
  她拿过纸巾,抹去了脸上的泪。
  “她幸福了,你应该高兴才是。”
  陆亦景勉强对着镜子做出一个微笑,她的笑却比哭还要难看。
  回到家却是醉了个昏天黑地。
  那场婚礼过后陆亦景便和于歌有些时日没有见面了,她和她的丈夫在国外度蜜月,今天回来。
  陆亦景接到一通好友叶曦的电话。
  “喂亲爱的,今天公司放假,我想来找你玩玩。”
  “我还没放假呢,改天吧。”
  “好吧好吧,我明天就到临冼市了,你要不要来接我啊?”
  “大宝贝儿,我明天出差呢,让我哥去接你吧。”
  “这才几天没见啊你就不爱我了,好吧好吧,待会儿我给你哥打电话。”
  “那我就先挂了,洗澡呢。”
  “出浴图记得发我一份。”
  “去你的。”
  雾气充斥着整个浴室,浴缸里已经放好了热水,这会儿陆亦景手里的那瓶红酒也刚好见了底,她的脸微红,看起来已经有些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