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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重生之长女当家 > 重生之长女当家 第743节
  万倩又觉得不行,因为农村消费不如大城市,假若是到镇里还差不多。
  想的是挺好,可她真的回去,村里人会接纳她吗?
  她因为跟那小子走了,估计回到村里不得被人埋汰死啊。
  她知道,自己做错了事,被人骂也怨不到谁。
  可人哪有不犯错的,错了她知道改,再也不会像之前那样糊涂了。
  想到村里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的那嘴,把死人都能说活了,她就算回去,估计也是会被人戳脊梁骨的。
  不回去去哪里呢?
  万倩想,为啥不再帝都呢?
  这里人多,有钱人也多,而且还是大城市,以后人一定会更多。
  可以在这里找一个地方,在街边摆摊开饭馆。
  万倩这样想,还没有跟孙宝提。
  就算她愿意,孙宝也未必愿意。
  因为孙宝干活还行,他是没有这个头脑的。
  他就是老实的庄稼人,一辈子就愿意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让他出去开饭馆,恐怕他不能答应。
  答不答应,现在也不是商量这事的时候。
  等到回家有时间慢慢商量,眼巴前,她要先把肚子填饱,因为肚子早已经饿的咕咕叫了。
  “开放喽!”孙宝将炒好的一盘土豆丝炒辣椒端到桌子上,万倩已经等不急了,她夹了一筷子吃了一口,孙宝问好吃不好吃?
  万倩点头,“好久没吃你做的菜了,还是有家的味道。”
  “等你回家,我天天给你做好吃的。”孙宝憨憨一笑,看万倩吃的香,就好像他自己吃了一样。
  不一会,万倩就吃了一碗米饭。
  孙宝看万倩吃完了,就又给万倩盛了一碗饭。
  万倩忽然鼻子一阵发酸。
  她那样对孙宝,他还来找她。
  而且来了就帮她收拾屋,做饭,忙到现在,一口水都没有喝。
  孙宝是真的不嫌弃她,真的对她好。
  万倩心里已经想好了,回去以后跟孙宝好好过日子,再也不能伤孙宝的心了。
  “万倩,我忘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了,小宝的病好了。”
  “是吗,太好了,是借到做手术的钱了?”
  孙宝摇头,“没有,亲戚家早就借不到钱了。”
  孙宝家里穷,他亲戚也很穷,一开始借几十,一百的,还有人借。
  只是后面要给小宝做手术,要一万多块,亲戚也害怕了。
  等到孙宝再去借钱,亲戚都不敢出门见他了。
  “那小宝哪里来的钱做手术?”
  真是老天帮他啊,正当孙宝一筹莫展,感到绝望的时候,家里来了一个陌生男人。
  男人说知道万倩在哪,而且还给了他一笔钱,说是给他儿子看病的。
  孙宝用这钱给儿子做了手术,现在他的儿子已经好了。说是给小宝做手术的。
  孙宝用这钱给小宝做了手术,也是做的及时,小宝也没有留下什么后遗症,现在跟健康孩子一样。
  一万块的手术费就把孙宝难倒了,可为了儿子,他都想卖肾了。
  只是这是没办法的办法,要是真的把肾卖了,这个家也完了。
  这个家都靠他呢,没有他,地里的活谁干?
  孙宝又说道,“世上真是好人多啊,咱家小宝多亏了陌生人帮助,要不然,现在还不知道咋办呢?”
  万倩听了孙宝的话,心里犯嘀咕,到底是谁这么好,给孙宝这么多钱给小宝治病呢?
  孙宝还问万倩呢,“你说这个人到底是谁呢?”
  “我也不认识啊,我都没见过。”
  “那他咋知道你的名字呢,难道不是你的朋友?”
  “我要是有这样的朋友,我还在这。”
  万倩说的也没错,这人这么大方,一看就是有钱人。
  她跟林火山在一起时,他也没这么大方,顶多也就给个几百大千的。
  这一出手就是一万,而且还不告诉你是谁。
  孙宝又说,“听口音好像是这地方的。”
  “这地方的?”
  “我问他叫什么,那人不说,然后就走了,我追出老远了,那人也没有告诉我,他是我们的恩人啊,要是知道他是谁,我一定给他磕一头。”
  憨厚的孙宝不会说什么,只知道磕头最能表达他对恩人的由衷感谢了。
  万倩突然想起来了,她跟那女人见面时,那女人还说了一句话。
  说以后回家好好过日子,孩子的病也治好了,不要在乱走了。
  她当时还纳闷呢,她咋知道小宝有病的?
  她还将她的过去调查的是一清二楚。
  如果她想查自己,肯定要到她家去的。
  孙宝说的黑衣人,是不是跟那个女人坐在一起的男人呢?
  不能,她破坏胡梨花的家庭,胡梨花的朋友恨她都来不及,能主动给她一万块钱做手术?
  想想觉得不可能,可又是谁这么大方给孙宝一万块钱呢?
  怎么想万倩也想明白,碗里的饭都不吃了,孙宝看万倩发呆,就问,“你咋不吃了?”
  “不饿,”万倩突然想起来什么一样,“孙宝啊,咱们现在就走,你去收拾东西,我去找房东退租。”
  第1069章 先恋爱后结婚
  万倩想起下午辞职的时候遇到林火山了,她也跟他说分手的事了。
  他估计一定不能同意,他也不会善罢甘休的。
  跟胡梨花闹成这样,她有一走了之,林火山一定会来找她麻烦的。
  万倩猜到林火山下班会来找她,如果她和林火山的事让孙宝知道了,那就出大事了。
  一定不能让孙宝见到林火山。
  “刚才还说好去饭店吃饭的,这咋又改主意了?”
  “你不是嫌贵吗,贵就不吃了,回家买猪肘子,咱们自己在家炖着吃也香。”
  万倩一说猪肘子,孙宝都咽口水。
  虽然现在已经进入新世纪了,都两千年了,可农村也不敢说没事就买猪肘子吃。
  一般都是来人或者是过节,过年才舍得花几十块钱买个猪肘子炖上。
  “万倩,要不,呆一天,明天早上走吧?”要是住旅店,孙宝也就不说这个了,这是租的房子,也不差这一天。
  孙宝也累了,想好好休息一下,明天早上走。
  要不然,连着坐三十多个小时的火车,他也受不了。
  “你现在倒不着急了,来时急的跟什么似的……”
  “这不是刚到这,小宝也没来过大城市,想带儿子出去玩玩,回去好歹跟人说,我们也到大城市来过……”
  “不行,必须现在走,难道你不想早点回家吗?”
  “想,我当然想了,那我现在就去收拾。”孙宝乐呵呵的去收拾东西。
  万倩进了卧室,她觉得还有一件事没有做完。
  本来是想悄悄就走的,但是在自己猜测了一些事情后,她觉得不能就这么走了。
  到了小屋,拿出纸笔,然后关上门,坐在凳子上沉思。
  很久没有写信了,提起笔,恍如隔世。
  她只记得自己上学时给喜欢的男孩写过一封信。
  她第一次给一个男生写信,也是第一个次说喜欢一个男生。
  那时,她十二岁,什么都不懂。
  但就是喜欢班里那个高高瘦瘦的男生。
  只是后来他转学走了,万倩的暗恋也就结束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个男孩成了她找对象的标准了。
  她什么都依照那个男孩的表准来找。
  身高,长相,声音,甚至是气质。
  只是每个人都不一样,哪有一样的男人呢?
  再说,她家是农村的,条件一般,想找条件这么好的男生,显然有些不太现实。
  因为她要找有钱人,所以,她处了几个都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