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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不世奇才 > 第三百三十六章:进京
  瞿楚贤一阵大喜,笑呵呵道:“多谢小兄弟,你是柳兄之人,因而我才敢相托。”说着,瞿楚贤取来笔纸写了起来,很快一张婚约便已写好,古代婚约书是有有法可依的,一旦有了婚约书,再经查实后,就是不想嫁也要嫁。
  瞿楚贤将笔递给沈风,微微笑道:“请小兄过目”
  “——顾碧落——芳龄二十又八——”在婚约上草草看了几眼,然后提起笔来歪歪扭扭地写上自己的名字,光写名字还不够,在瞿楚贤的指点下,沈风总算写完,刚一写完,整个人便趴在桌上,醉得不省人事。
  “小兄弟——小兄弟——”瞿楚贤连续叫了几声,见他依旧不省人事,兀自一笑自语道:“柳兄介绍的人还真是有意思。”
  一夜很快过去,转眼便是清晨。
  “沈风——沈风——该醒醒了!”
  沈风艰难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马车内,身上还披着一件毛毯子,沈风揉了揉发胀的脑袋,见眼前的人是唐大小姐,问道:“天亮了?”
  唐大小姐将一碗稀粥放在旁边,轻哼道:“早就亮了,你昨晚去哪儿了?”
  “昨晚——”沈风甩甩头,昨晚喝多了,今早还有点宿醉未醒,现在仔细想想,昨晚跟庄博叡喝了一个晚上,后来的事情全部都不记得了。
  唐大小姐突然低下头,嗅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酒味,伸出一根白藕般指头:“好哇你,竟然偷偷跑去喝酒了,我说昨晚怎么到底找不到你!”
  沈风嘿嘿笑道:“和一个刚认识的朋友多了几杯”
  唐大小姐哼道:“刚认识的朋友,昨天怎么没听你说过”
  沈风说道:“只不过路上遇见的,所以就没有说了”
  唐大小姐像个乖巧的小娇妻,嘱咐道:“旁边那碗稀粥你趁热吃了,吃完我们好快些赶路。”
  沈风拿起了稀粥喝了几口,然后盯着她胸前两个馒头,嘿嘿笑道:“光有稀粥没有馒头怎么饱——”
  唐大小姐娇声道:“这荒山野岭的,哪有馒头给填满肚子。”
  沈风淫笑道:“怎么没有,大小姐你真是太小气了,我看你明明私藏了两个馒头,怎么能说没有!”
  “人家哪有——”唐大小姐顺着他的视线低头一看,顿时羞嗔道:“坏透了你!”
  “我还可以再坏一点!”说着,沈风将魔爪伸入她的衣襟内,然后快速定位到目标物,轻轻地揉~捏起来:“果然是新鲜出炉的馒头,又热又软。”
  唐大小姐嘤咛一声,软在他怀里,口中低吟道:“坏蛋——”
  “你们——”
  “呃,岚小姐——”
  此时车帘子被拉开,林可岚一眼便看见他的恶行,急急又把帘子放下,意识到被发现,沈风悻悻地收回手,唐大小姐羞得无地自容,急忙掩面夺车下去。
  沈风盯着自己手掌嘿嘿傻笑了几声,然后把剩下的稀粥喝光后也下了马车,林可岚站在马车旁边,见他下来,狠狠瞪了他一眼道:“林家上下都在等着你一个人,今日再不快点赶路,只怕天黑都到不了京城。”
  沈风嘿嘿笑道:“岚小姐你吃醋了。”
  “自作多情的讨人厌!”林可岚哼了一声,见他嘴角残余了一粒粥粒,挽起丝巾为他擦拭:“你看你,吃东西怎么像个大孩子。”
  自从了然了她的情愫,对她的心思便一天比一天浓烈,暗想从前点点滴滴,处处都能发现她对自己的温柔,沈风大胆地握住她的柔荑,目光炯炯道:“岚小姐你真好!”
  林可岚羞于对视他目光,眼帘下阖,秀眸盈出一泓柔情水,小声道:“你快放开我,小心让别人看见——”那日两人虽定了私情,但之后却是极少相处,此时再面对他,已经没有了当时的勇气。
  沈风要是不知道趁热打铁,那就不敢自称泡妞宗师了,嘻嘻笑道:“不放,坚决不放,看见了就看见了,我不怕,大不了让全天下人都知道我拐走了自家小姐。”
  林可岚又惊又喜,也是又羞又气,他说得拐走自家小姐好像是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但他这般坦诚至腑却如一颗蜜糖涂在心坎上,虽然大胆了些,试问,哪个女子不喜欢这股气势:“要是让娘亲听到了,又让你一顿好看。”
  牵着凝脂般的小手,心中豪气荡荡,眼中哪里还有其他人的存在,沈风咄咄道:“听到了才好,反正我早晚要去向夫人提亲,到时候夫人要是不答应我,我就上你们家闹去,天天把夫人堵在家门口,哦,对了,差点忘了,你们家就是我家,嘿嘿!”
  面对这般强势的人,便是一百个林可岚芳心都要被融化,她嗔怪地横了一眼,柔声道:“你怎么如此为难娘亲,应该好言相说才是。”
  沈风猛地大拍手掌,连声赞叹道:“岚小姐不亏为我喜欢的岚小姐,做事缜密细心,家中有位贤妻真好,你放心,到时我按说的办,这是你第一次交代我的差事,我一定办得好好的。”
  “讨人厌的家伙,话都被你说了,我何时交代你办这事!”林可岚芳心乱撞了一下,脸颊热得发烫,煞是一片尚有余晖的晚霞,光彩且又迷人:“你还说得出来,进了林家大半年,你却从未完成一件差事,凡事都是自作主张。”
  沈风深情道:“请岚小姐下命令,这次我听你的。”
  林可岚急急偏过头去,羞道:“你从未听过我的话,我也管不了你,你想做什么便做什么,不必来问我。”
  面对如此情深的佳人,沈风才顿觉一切来得那么自然,可能以前吵吵闹闹的时候,就已经她产生了男女之情,只是以前没有发现,有情才能在一起,当发现岚小姐喜欢自己的时候,心里只担心婉词会不会不开心,大小姐会不会吃醋,却不会感到不适,这已经说明在潜意识里,已经对她有了感情。
  沈风郑重十足道:“等忙完京城的事情,一定把我们的事情落实。”
  有了他的话,林可岚芳心被幸福填得慢慢的,有一股前所未有的踏实和满足感,轻恩了一声,柔声道:“京城不比升州,此处到处是达官贵人,须步步为营小心谨慎,我——们——的事情不必急于一时,我知你尚有心事未了,你先将心事了却,便是付此一生,我亦会等你。”
  “岚小姐——”沈风被她感动得一塌糊涂,心中柔情顿生,呆呆地盯住她一会儿,突然大吼一声道:“走,我们马上掉头回去升州向夫人提亲,明天我就把你、婉词、大小姐三个一起娶回家。”
  “你疯了——”林可岚急急堵住他的口,霎时间又惊又喜,温道:“你事业刚有所起色,怎能说回去便回去,你能这么说,我已是很知足,纵是叫我此刻去死,我也愿意。”
  唉,美人恩重,只能等以后再慢慢肉偿了,沈风按住她的小手,轻轻吻了一下,嘿嘿笑道:“岚小姐别说那么煽情的话,否则的话,我会越来越忘不了你的”
  林可岚急忙抽回手,左右环顾几眼,轻道:“便是让你忘不了。”
  岚小姐最近真是清火旺~盛,说出来的话每一句都这么热烈,虽然我身为一个实战派,但眼下这个地形不利于发挥,沈风转而问道:“对了,到了京城之后我们住在哪里?”
  林可岚嗔笑道:“都快到京城,你却才问起落脚的地方,娘亲早就安排好了,在京城中有我祖父的故居,我们可住在那里的宅子。”
  小姐的外公也算是长辈,去了要小心应付才是,沈风道:“原来是你外公的地方,你外公凶吗,我见到他是不是要少说话。”
  原本他只是一句开玩笑的话,林可岚却脸色黯然下来:“祖父母在我年幼的时候早已不在人世。”
  沈风没有再继续问下去,沉默了一下,转而问道:“岚小姐,你知不知道京城中一个叫用修的人,柳叔托我转交一封书信给他。”伸手摸了摸衣服,却发现找不到那封书信。
  “我的书信呢,怎么不见了。”
  林可岚道:“你的东西皆放在马车上,会不会昨夜睡觉时落在马车上?”
  沈风听了她的话马上到马车上找了一遍,却还是没有找到书信,沈风仔细回忆了一下,又找来来福问了一遍,心下猜疑,自言自语道:“会不会昨晚喝酒的时候掉了?”
  林可岚一直站在他身边,闻言问道:“掉在何处?”
  沈风苦笑道:“一言难尽,总之到了京城再说,我们先赶路吧。”昨晚一整夜都和瞿楚贤在一起喝酒,说不定喝酒之后将书信托给他,好在瞿楚贤也是京城中人,进京以后可以去找他问一问。
  整理了一下行装,林家的车队浩浩荡荡往京城赶去,京途本来不易行,又加上下了点雨水,道路淤泥不平,沈风的京城之行,会不会像京途一样,难以前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