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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综合其它 > 他的劫 > 他的劫_171
  白摩尼仰起头,露台上方用细铁丝引了几株牵牛花,这个节气还不是开花的时候,但是嫩绿的叶子扑撒开了,稀稀疏疏的遮挡了阳光。望着绿叶缝隙中的蓝天骄阳,白摩尼定了定神,然后低头拿起信封,细致的撕了封口:“是大哥,大哥去了日本。”
  连毅听了这话,十分惊讶:“嗬!这小子还挺能跑。”
  白摩尼展开信笺,开始一字一句的读。霍相贞写信素来不带感情,公事公办的有话说话。白摩尼很快把信读完了一遍,得知他如今已经在东京住下了,想派人回来接自己过去。
  连毅还在很努力的张望:“写了什么?别是想把你拐过去吧?”
  白摩尼微笑着,向他点了点头。
  连毅的神情冷了一下,随即问道:“你的意思呢?”
  白摩尼反问道:“你的意思呢?”
  连毅向后靠回了椅子里,额角骤然出了一层细密的汗。扭头望向了露台外,他低声说道:“你不要走。”
  白摩尼笑道:“我不能随随便便的就走,我得把你送到山西去,要不然谁照顾你?你个瘫子,扔在地上爬都爬不动,仆人伤害你还不像玩儿似的?”
  连毅明知道他是在开玩笑,可脸上还是显出了惶恐的怒意:“不用费那个事,你直接掐死我得了!”
  白摩尼没搭他的茬,捏着信笺起身要走。而连毅见状,慌忙一把拉住了他的手:“干什么去?”
  白摩尼向他一抖信笺:“去写回信。”
  连毅抓着他的手不肯放:“你过来写,到我面前写!小兔崽子,别跟我玩儿猫腻!”
  白摩尼笑着抽出手,一捋他花白的头发,然后让仆人搬来了一张小白圆桌和笔墨信笺。
  白摩尼坐在桌前,在斑驳的阳光下铺开了信笺,将钢笔也灌饱了玫瑰紫的墨水。在连毅的注视下,他握着笔仰起头,又从绿叶的间隙中看了看蔚蓝的天。好天气,希望此时的东京也是这样晴朗,万里无云,天一样。
  然后他低下头,在雪白的信笺上,慢慢落下了第一笔。
  179、众生相
  霍相贞倚着门框坐在门外套廊上,腿上放着刚刚收到的中国来信。信笺一共是两张,用玫瑰紫的墨水写了横平竖直的方块字。白摩尼的字不像白摩尼的人,字太端正了,并且是伸胳膊伸腿的大,像个英雄好汉的笔迹,偶尔几笔写歪斜了,也是个带着醉意的英雄好汉。
  东京刚刚进入了梅雨季节,原来霍相贞也不知道什么叫做梅雨,这回知道了,原来就是雨水不停,从早到晚不放晴,空气一把能攥出水来。
  接到信时,他正预备着洗澡。接到信后放好了,他还是坚持着洗完了热水澡。马从戎伺候着他,给他剃头发剪指甲,用小棉棒给他掏耳朵,用大毛巾给他搓背,动作慢而细致,放到平时,他非急躁不可,然而今天有信摆在那里,他反倒有了耐心,像是在大祭典前沐浴更衣一样,他的心情几乎是庄重而又虔诚了。
  然后穿着蓝底白花的棉布浴衣走到门外的套廊上坐下了,他慢条斯理的撕开信封,抽出信笺。读得也很慢,一字一字,一行一行。看过一段之后,他扭头去望院内景致,院内也没什么好景致,只种了几株平常花草,另有一棵过了花期的樱花树。好像读不动了似的,他非得看着这些花草树木休息一阵,才能接着往下再读。
  读不动了,也不敢读。坐在阴霾的天空下,其实他心里什么都明白。但是只要不读完,就还像有转圜的希望。他留着这一点希望看花看草看天,看过花草天地之后,他垂下头,继续读信。
  信的末尾,只有句号。他往下找,要找那长篇大论的叉,下面没有,翻过来再看背面,背面也没有。怎么找都找不到,看来就是真没有了。
  面无表情的把两张信笺合在一起装进信封,他抬起头向外望,看到天地无光、花草凋零。
  这个时候,马从戎走了出来。
  马从戎用霍相贞洗剩下的热水泡了个澡,出浴之后,他也松松的穿了一件日本式浴衣,浴衣是墨绿色的,上面横七竖八的印了黑竹叶子,衬得他皮肤雪白,简直成了瓷人。赤脚走在木地板上,他只在脚后跟上透出两片粉红。
  走到套廊席地而坐了,他把霍相贞的一只脚搬到自己怀里,用小锉轻轻打磨刚修剪过的脚趾甲。自从到了日本,家里外头都是凭他一个人,闲了两年多,总算又忙起来了,他忙得通体舒泰,精神焕发。而在清闲时候,他有了新的爱好,开始摆弄霍相贞。洗洗他,摸摸他,哄哄他,缠缠他,不知怎的,会有一种大仇得报的快活感。可他扪心自问,似乎这些年自己至多是憋气窝火,心中并没有怀过大的仇恨。
  一手捏着霍相贞的脚趾头,一手捏着薄薄的小锉,他自得其乐的开了口:“白少爷在信里说了什么?大爷怎么看着不高兴了?”
  霍相贞把信封放到身旁,然后低声答道:“他说,他不来了。”
  马从戎眼观鼻,鼻观心,心里有笑声,嘻嘻嘻哈哈哈哈。心里笑着,脸却板着,白白净净,除了五官之外,什么都没有:“哦?为什么?”
  天空毫无预兆的飘起了雨丝,似有似无的,让人无须躲避。霍相贞仰脸望天,许久之后才回答道:“他说,他要给连毅,养老送终。”
  他的声音很轻,是疲惫透了的样子,疲惫,也茫然:“他对我,是情;对连毅,是义。情义两难全,他舍情取义。”
  然后他转向了马从戎,眼珠子是湿漉漉的黑:“他还说,我没了他,也能继续生活,连毅没了他,怕会不得好死。一条人命,他没法说扔就扔。”
  马从戎低下头,轻飘飘的说道:“白少爷这话也有道理。大爷以为呢?”
  霍相贞又转开了脸,仿佛现在他谁也面对不了了,连马从戎都不能正视了。盯着那棵过了花期的樱花树,他的声音有一点颤:“我不怪他不跟我,我只是可怜他那么小……他那么小……”
  马从戎心中不以为然,但是语气十分柔和:“小?白少爷今年是二十五还是二十六?不小了,我像他那么大的时候,都给您当秘书长了。”
  说到这里,他放下手里的小锉,四脚着地的爬到了霍相贞面前。跪坐着直起了身,他探头去看霍相贞的眼睛:“大爷,白少爷看样子是肯定不能来了,您身边就只有一个我。要不然,您拿我当白少爷?”
  霍相贞听了这话,没听明白,回头看着马从戎想了想,他低头闭了眼睛,伸手把马从戎向上一抱。马从戎顺势跨坐上了他的大腿,又抬手搂了他的脖子。霍相贞依旧闭着眼睛,弯腰把脸贴到了他的胸前。而他垂下眼帘,一手搭着霍相贞的肩膀,一手抚摸了霍相贞的后脑勺。这样真是好,但是还不够,如果在此时此地还不能把大爷霸占住,马从戎想,那自己真是白活了。
  正当此时,霍相贞缓缓的松开了手。
  睁开眼睛望向马从戎,霍相贞摇了摇头,轻声说道:“不,你不是他。”
  然后他想把马从戎推开,可马从戎紧紧拥抱了他,紧得亲密无间,他推不开。
  又过了一个礼拜,霍相贞收到了白摩尼汇来的五万元。白摩尼如今已经颇有心眼,知道他是个甩手大爷,有了钱就往马从戎怀里一扔,而马从戎又贪得无厌,到手的钱就全算自己的,所以不肯多给,怕他很快被马从戎搜刮个精光,再落个寄人篱下的光景。
  霍相贞拿了这五万块钱,十分为难,留,他不忍心,因为总觉得小弟在天津也是孤独无依的,没钱不行;可是不留的话,他又真是没钱,虽然马从戎在吃穿用度上没亏待过他,可他心里发虚,时常是硬着头皮过日子。让他伸手向马从戎要零花钱,他是绝开不了口的。
  马从戎得知了此事,极力怂恿着他把钱再汇回去。区区五万块钱,在马从戎眼中,实在不算什么,所以他想让霍相贞把钱退还,一是免得大爷有了钱会闹独立,二是让白少爷碰个钉子,知难而退,从此别再藕断丝连的写信汇钱。见霍相贞迟迟疑疑的,他调动三寸不烂之舌,百般解释千般譬喻,然而口沫横飞的说到最后,霍相贞却是出乎他意料的没志气,居然把钱留下来了。
  霍相贞决定打起精神,好好的活。小弟在天津尚且能够支撑起一个家,能够照顾一个病人;自己正值壮年、无拖无累,又怎么有脸垂头丧气、醉生梦死?
  霍相贞在日本,学做的第一件事,便是花钱。
  他在书店买了一本字典,日本话是听不懂的,但是定价能看得懂。他攥着一把钞票,很认真的数出了两张递给老板,老板找还他几枚硬币,一边找钱,一边仰头看他,因为没见过这么大的个子。而霍相贞把钞票揣进一侧裤兜,硬币揣进另一侧裤兜,然后拿着字典出了门,自己辨认道路,走回家去了。
  回到家后,他看到了顾承喜的来信。
  他把信展开读了一遍,顾承喜也是一笔伸胳膊伸腿的大字,也不知是哪一路的文风,虽然没说什么出格的话,可就是透出一股子粗豪的肉麻。霍相贞对他要求不高,认为他能把意思写明白就不错,肉麻不肉麻的,也就不能计较了。
  在书桌前正襟危坐,霍相贞拧开钢笔,一如既往的,给他写了一封公文似的回信。
  霍相贞的回信,都被顾承喜装进了一只精致的小皮箱里。他写信写得勤,收到的回信自然也就多。从信中他知道了不少事情——比如霍相贞如今住的是一幢日本房子,漂亮是漂亮的,然而据霍相贞描述,是“四面透风”;家里除了两个随从之外,又雇了一个厨子,一个负责洗涮的日本老妈子,还没有汽车,因为不认识路,从来不往远走。霍相贞正在学习日本话,马从戎“没出息”,不肯学,也学不会,所以他必须得学,否则两个人出了门,全成哑巴了。
  他还知道马从戎在六月末患了急性盲肠炎,夜里发病,疼得死去活来,叫得惊天动地。霍相贞抱着他“狂奔五条大街”,把他送进医院,救了他一条性命。顾承喜感觉平安这就属于傻卖力气,何必为了那么个黄鼠狼子狂奔?雇辆车慢慢走也就够了。
  不过,他转念一想,认为如果患了急病的人是自己,霍相贞也会抱着自己狂奔五条大街。傻平安,傻好傻好的。
  盛夏时节,顾承喜人在天津的新宅子里,闲来无事,于是决定再给霍相贞写封信。霍相贞临走前让他“多读读书”,他依言行事,果然给自己布置出了一间很大的房里按照霍府书房那么摆设,顶天立地的大书架遮挡了两面墙。都摆满了,他用功良久,连其中的万分之一都未读完。听闻军长要写信,勤务兵们穿梭似的进进出出,给他准备冰镇汽水和凉西瓜。
  在勤务兵们忙忙碌碌之际,一名副官走了进来,见军长正站在书房角落里吹电风扇,便走上前去打了个立正:“卑职有两件事儿要向军座报告。”
  顾承喜是军裤衬衫的打扮,此刻他把衬衫向上掀到胸口,吹风吹得飘飘然:“说。”
  副官笔直的站了,朗声说道:“军座前天派小张去北平送金锁,小张刚回来了,说金锁已经送到,林老板托他向您道谢。”
  顾承喜点了点头,没言语。前几天到北平,他突发奇想,去看了小林一眼。小林开了一家乌烟瘴气的二荤铺,自己也成了个油渍麻花的小掌柜,手下还雇了两个伙计,不但日子颇过得去,并且娶了个秀眉俏眼的媳妇,养了个红皮耗子似的儿子。顾承喜去的那天,刚好那红皮耗子满了月,小林献宝似的,还特地捧出来让他看了看。对于红皮耗子,他是毫无兴趣,小林本人常年劳作,也不是当初那个伶俐可爱的小模样了。顾承喜看着小林和小林的儿子,心中颇有恨铁不成钢之感——若是一直跟着他顾军长,小林何至于弄成这样?
  不过唯一令他感到安慰的,是小林对他的态度。小林似乎是极力想要做出爽朗亲热的样子,但两人时常是谈着谈着就冷了场。小林的手脚都像是没地方摆,并且不大敢看他的眼睛。他心里明白,小林这是对自己还有情。有感情,就不自然,越不自然,越要装得自然。
  顾承喜对小林是一点“意思”也没有了,但是很高兴小林还继续爱着他。他往红皮耗子的襁褓里塞了一卷子钞票,回到天津之后,又打了一副大金锁,让副官给小林送去。
  转身对着电风扇晾了后背,顾承喜心旷神怡,感觉自己怀揣着一副慈悲心肠,很是对得起小林。而副官继续说道:“还有,裴团长来了,想要见您。”
  顾承喜半闭着眼睛又一点头,随即忽然发现了问题,对着勤务兵骂道:“混账东西,把西瓜撤了,给我重新切!块儿那么大,你是想让老子吃一脸吗?”
  勤务兵慌忙端走西瓜,不出片刻的工夫,裴海生和小块西瓜一起进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