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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招摇 > 第54节
  芷嫣怔怔的望着我:“还要血?”
  “不是,你身上的镜子。”此言一出,我明显感觉到牵着我手的墨青微微一僵。
  芷嫣老实将银镜递给我,我微笑着,让她先出了门去,赶走了屋里所有的人。我转头望向墨青,摊开掌心的镜子,给墨青看:“外面的事都解决完了,咱们来聊聊吧,你先前与我说,这镜子叫什么名字来着?”
  墨青看着那面小银镜,默不作声。
  “我没记错的话,它好像叫窥心镜是吧?”我将他拿在手里,晃了晃,“窥心镜,这么多年,都窥了些啥?说来我听听呗。”
  墨青一声叹息:“招摇……”
  我将镜子带在了他脖子上:“你心里在想什么,也让我听听。”
  墨青定定的望着我:“你想知道?”
  “我想知道。”
  他一声轻笑:“那就不用说了。”话音未落,他便蜻蜓点水一般在我唇上轻轻一点,“懂了吗?”
  我挑眉看他:“就这样?”
  墨青眸光一暗,不言不语,再次压在我的唇上,轻轻□□,细细品尝。我反手将他一推,微微拉开了他的衣襟,指尖刚碰到他诱人的锁骨,背后“咚”的一声响。
  我一咬牙,咬疼了墨青的唇,他睁开眼,随手一挥,只听一阵乒里哐啷的动静,司马容的声音哀哀响起:“哎,我好不容易才让这木头人会了瞬行术的!”
  啧,司马容!早不来晚不来!
  我愤恨的坐起了身,瞪向那已经被墨青打得七零八落的木头人,斥道:“说!什么事!”
  那木头人的脑袋在地上滚了两圈,终于转回来看我:“路……路……”
  “对,我复活了!有事儿说,没事儿滚。”
  墨青在我旁边也坐了起来,冷静的拉了拉衣襟,将被我扯乱的地方恢复原样。
  司马容是何等精明的人,当即了悟,他咳了一声:“哦,复活好复活好,省得有人每天过得比苦行僧还苦。”
  墨青一抬眼眸,轻描淡写的扫了他一眼:“你最近好像比较闲?是不是缺事做?”
  司马容哈哈笑了两声:“听说尘稷山出事儿了,我特意造了个会瞬行术的机关人来看看你,本欲帮点忙,结果却未曾想来晚了,看了点不该看的东西,也罢也罢,我先走了。”
  “站住。”我唤住他,走过去,将他脑袋抱起来,扣了两个琉璃珠子做的眼睛,把他眼睛给塞进了那木头人的嘴里,“知道是不该看的,以后就别瞎看,看了也别瞎吭声。”
  墨青在我身后轻笑,司马容的木头人委屈得说不出话。
  我转过身去,将墨青身上的银镜取下来,挂回了自己身上,他有些愣。像是惊讶于我知道了这是窥心镜,还愿意将它带在身上。
  “赤诚相待。”我指了指他的心,“你想知道的关于我的一切,我都让你知道。”
  墨青眸光一柔开口解释,“这是我从封印中出来时,带在我身上的唯一的东西,以前并不知道它叫窥心镜,包括送给你的时候,也不知它有这般作用。是那之后,方才知晓。而想要要回来,却也无法开口了。”
  从封印里出来的时候,唯一的东西……
  墨青将他给我,也足够说明他的心意了。
  “去吧,早点忙完别的事。”我道,“我等你回来。”
  他眸光轻柔,在我额上落下轻轻一吻,转身离开。
  一整个下午的时间,墨青忙于肃清反叛之人,重造万戮门,整个门派上下一堆事情等着他处理。
  我等到夜里便自己穿身体,带着芷嫣,去了鬼市,在原处站了没一会儿,脱力的感觉袭来,芷嫣血液的效果消失,我果然离了魂来。
  我让芷嫣守着我的身体等我,一转头奔向鬼市林中酒楼。
  可我在酒楼里绕了好几圈也没有看见子游,正想去大阴地府钱铺寻寻他,可还没走,后面便有一道男子清朗的声音唤住了我。
  我一转头,却见一名男子面如冠玉,束发长衫,微微浅笑着站在酒楼门口:“路招摇。”
  我不认识他,但从他口中我确实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于是微带戒备的飘回去了一些,盯着他:“你是何人,为何识得我?”
  “在下竹季,子游应当与你提过,我是这酒楼的老板。”
  哦,我想起来了,我第一次与子游见面的时候,他口中的那个与别的鬼市商人不大一样的老板。倒是个……挺好看的老板,与这鬼市里别的阴气森森的鬼都不大一样,身上带着几分飘渺之气。
  “我有两封信要给你。”他一边说着一边在怀里摸了摸,“一封是曹明风给你的……”他好像找了很久,终于掏了一封书信出来,放在我的手中。
  曹明风?我想了半天,才终于想起来,那不是那个被我烧上了天的我的先夫吗……万万没想到这辈子竟然还有再听到这个名字的机会,只是,他已经上了天,居然还能托这人给我带信,那也就是说我面前这人,也是……仙人?
  正正经经不掺假不含水的,不是像洛明轩那种被人封上头号的,那天上的,传说中的,真仙人?
  “还有一封……咦……我放哪儿了?”他周身摸了个遍,又找袖子又看地,迷糊得更比一个凡人不如。
  我冷眼看着他,直到他转了许久,终于从另一个袖子里翻出了信:“哦,这是子游留给你的。”
  留……给我的?
  我伸手接过,复而问了一句:“子游去哪儿了?”
  “忘掉了所有该忘掉的事情,去哪儿都无所谓了。”
  回答得还真叫一个坦然淡定。不过本来也是,他即是这鬼市酒楼的老板,这种事,也当见得多了吧。只是……想到子游,我不禁觉得可惜且遗憾,本来我还想来告诉他,他哥哥现今的状况。
  不过也罢,对子游来说,那些事情,也都不重要了吧。
  我展开了子游的信,里面写的不多,大意便是,能在鬼市再遇见我,十分的高兴,等不了我再来鬼市,也有些遗憾,希望来生,还有机会再见。
  寥寥几笔,十分平静,无甚沧桑,也没有感慨,等到最后,他那么坦然的接受了自己终将遗忘一切的这个事实,我除了用冷静的表情读完这封信,并且祝福他的来生以外,竟找不到别的更适合的情绪。
  路就是这样,终会走到尽头,没什么好悲伤的,也没什么好难过的。
  我收了子游的信,又展开了曹宁的信,与子游不同,里面密密麻麻写了一大篇,通篇读来,全是对我的歉意,末尾还写了几笔感谢,最后还提了一句,若以后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可托竹季传话。
  我眼珠一转,当即便对竹季道:“你帮我给曹宁传个话吧,我现在是生魂,找到自己的身体了,可却在自己身体里呆不久,我想复活,你帮我问问,他有什么解决的办法没?”
  “这倒是不用找他。”竹季道,“我便可帮你出个主意,你这状况等同于生者意外离魂,你把你身体带去你的故乡,让人喊你的名字,凡人管这法叫招魂,喊上三声,你便可回魂了。”
  我愣神:“这么简单?”
  “找对了法子便是简单的。”竹季一笑,“我的法子绝对都是对的。”
  看在子游以前那么崇拜他的份上,我打算勉强信他一次。
  像竹季告别,我转身离开,他在我身后笑着对我挥挥手,道:“你放心好了,你是仙人遗孀,不管做什么事都会有上天眷顾的。”
  当鬼这段时间,经历了鬼市的这段遭遇,你和我说上天会眷顾我?
  希望如此吧!
  躺回自己的身体,我让芷嫣扶我起来,然后在她手指头上咬了一口,吸了点她的血。芷嫣有点委屈:“大魔王,你这么咬我,都丝毫不带犹豫的?”
  “不犹豫。”我果决的答了她一句,“回去叫人,咱们去一趟我的故乡,等回来,我就不用咬你的手指头了。”
  “你的故乡?”芷嫣问我,“你故乡在哪儿?”
  我提了芷嫣,一个瞬行术,径直回了无恶殿:“一个叫破山沟里,没起过名字,可我找得到路。”我以神识探了一下无恶殿,发现墨青不在。
  想来是其他山峰山事多繁杂,暂时回不来了。十七倒是正趴在我那房间里的桌子上睡觉。她法力不高,身体是需要休息的,可我在殿外刚刚一动,她在里面就醒了,一路开心叫着:“门主门主门主。”就跑了出来。
  我心道,带十七一起走也不错,她嗓门大,帮我喊名字一定喊得充满爱意且无比响亮。
  可我这话还没开口,面前又是人影一闪,林子豫凭空出现,见了我,先行了个礼,神色有些匆忙的往无恶殿而去。
  “墨青不在。”我唤住了他,“有什么事你与我说。”
  他果然回头,俯首跪下,恭敬禀道:“门主责罚属下去刑罚司受刑三日,我与路上接到素山前暗罗卫的回报,新山姜武竟是在今夜,借助江城潜藏之力,在今夜奇袭千尘阁,已杀了数百千尘阁门徒,破了素山阵法,重伤琴千弦,将其绑走不知藏去了何处。”
  芷嫣倒抽一口冷气,我肃了神色。
  今日姜武早上的时候才被墨青切了个细碎,损了一个傀儡。我不会做傀儡,可我却知道,损一个傀儡,真身便也要损上三分。
  姜武这早上死了一个,晚上又立马出了一个,他是自身力量强大无所畏惧,还是……真身出战了?
  这事儿做得这么急,又是为何,还只突袭千尘阁……
  琴千弦,琴千弦。
  这姜武抓人,可抓得,十分微妙。
  “我昨晚才和人说有困难找我,今天他就被人抓啦。”十七在我旁边瞥嘴,“那我得去救。”
  我一琢磨,心道也妥,姜武修魔,他那群手下也都是如此,十七之前在万戮门的任务也就是收拾这些不乖的魔修。
  之前我还在芷嫣身体里的时候,被姜武抓过,听他言语之间,似对自己布的结界十分的有自信,而这些东西对十七无效,让十七去收拾他,一准让他吃个大亏。
  我让林子豫带着十七去救人。两人离开后,芷嫣问我:“那等厉尘澜回来,再去你故乡么?”
  “不用等他。我们直接去。”
  我心道,我故乡那个地方,从小生活到大,除了洛明轩这个家伙以外,再没人去过,遍野瘴气,满目荒凉,洛明轩先前说那是魔王封印他遗子的地方,现在魔王没了,遗子也出世那么多年了,估计那儿就剩一些荒芜的林地,我带着芷嫣瞬行过去唤唤魂,回来不过也就一炷香左右的时间,犯不着非得傍着墨青过去。
  ☆、第七十章
  瞬行至故乡。
  洛明轩说此地以前有魔王封印,所以外人难以进入,里面的人也不容易出来。可自打洛明轩弄坏了魔王封印,放出墨青之后,这里的结界阵法便不复存在,任何人都可以随意进出。
  只是千百年来,因为魔王封印的存在,残留在这片土地上的瘴气难以消去,四周枯木永不逢春,连冒绿的杂草也不生一根。
  这里一不宜居,二不方便修行,没有人愿意到这穷山僻壤来,是以我与芷嫣落到这处地的时候,芷嫣还狠狠惊讶了一番。
  “大魔王,你是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啊……如此艰苦,也难怪能成为大魔王了……”
  修魔修仙都是修的道,修道自然得有天地灵气,我这故乡全是瘴毒之气,普通人来了没毒死在里面便算不错,此处断不是一个修行的好地方。
  可我不一样。
  我姥爷说我们一族在这地方生活了千百年,每一代人都更比前一代人更适合这个地方,等生到我的时候,我的体质已经适应到能吸收瘴气为养分,用以修炼。
  离开故乡之后,这广袤世间,茫茫天地,任何一处都比我故乡更容易修行,我自是混得更加如鱼得水。
  诚如芷嫣所说,难怪我能成为大魔王。
  许久未来故乡,可我却没有一点陌生感觉。还因着知道了我与墨青之间的渊源,所以对故乡还生了几分新情。
  我领着芷嫣在山沟里一通绕,终是找到了小时候与姥爷一同居住的小院。
  小院破败,尘埃似土,以前那个总守在院里喝酒的老人也再也不见。我入了屋,掐了一个诀,令一阵风带走了榻上的尘土,坐了下去。等着身体离魂。
  芷嫣便在屋里左瞅瞅右瞧瞧:“刚来的路上还看见了好多别的院子,怎么都一个人都没有了?都出去了吗?”
  “都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