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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言情 > 陆少别来无恙 > 第777章 飞蛾不悔,我亦不悔(大结局 下)
  人们说,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但新年这几天却发生了不少大事,震撼了整个娱乐圈和锦城的上流圈子,热搜话题一出来,路人们都纷纷被震撼,热议不断——
  “我以为去年景公子的绯闻已经够狗血的了,没想到元旦才过了几天啊,就这么劲爆,邮轮起火,影后殷落失踪,《海上》这部电影还拍不拍了?”
  “对啊,殷落失踪就算了,我听说陆氏财团的继承人也失踪了,嘘——封锁消息了,不让提呢,预感马上热搜会被封掉。”
  “啧啧,好恐怖啊,居然就是邮轮盛典出事儿了!我刚粉上初恋cp,嗑景寒和秦媛这一对,怎么就出事儿了!我家景寒不会有事儿吧!怎么都没有景寒的消息了?跨年他也没有发微博,怎么回事儿?”
  众人各种猜测,忽然冒出来一些爆料,有人神神秘秘道:“我要来爆料了,你们发现这些失踪的人都和谁有交集吗?听说啊,最近很红的某个新晋女明星家里背景不一般,惹了她的人都没有什么好下场,你们看看在《海上》开机仪式上欺负过她的殷落,还有曾经全球‘通缉’她的陆家少爷,是不是一个个都传出失踪的消息了?我好怕这段话被封啊……”
  这个帖子跟帖无数,渐渐的议论声都集中在了“某个新晋女明星”身上,矛头几乎一致都指向了——秦媛。
  后来索性连名字都不敢直接写了,用了缩写“qy”,涌现出诸如“qy背景”、“qy爸爸是谁”、“qy可怕”等等的话题,然后又有知情人透露,今天灵犀珠宝在锦城展览馆举办新年珠宝秀,秦媛会出席……
  一时间众人纷纷期待会再发生些什么,假如珠宝秀也会有绯闻传出来,秦媛就真的有问题了!
  上午十点左右,话题讨论组里炸开了锅,因为——真的又出事了!
  盛氏集团的那位董事长贺以南,以痴情爱妻而出名,俘获了多少女人的同情和爱护,没想到他居然在灵犀珠宝的秀场被逮捕,疑似杀害了灵犀珠宝的总设计师邱梦,而且,几个月前他妻子的意外身亡也被怀疑是谋杀……
  “妈呀,这新闻也太劲爆了吧!一个个都不好好混娱乐新闻,跑社会新闻圈子里玩儿去了?这个贺以南看着就不像个好人啊!道貌岸然的!一看就很偏执!”
  “歪楼了,歪楼了,我们讨论的不是qy吗?又是她出现的地方,发生了社会新闻!听现场的人说,贺以南跟疯了一样承认了自己的杀人,还有作案的视频证据被公开了,这总不能是qy提前策划好的吧?”
  “对啊,对啊,qy再厉害,也不可能算到贺以南会杀人吧?但是之前她和贺以南关系挺近的,好像是什么亲戚关系……我现在怀疑qy是柯南属性,走到哪儿,哪儿就有大事儿发生!还个个都劲爆!”
  “不要传谣了,等官方的消息,要是贺以南真杀了人,也太可怕了,这个男人真恶心,肯定不是好东西!盛氏集团的财产都在他的手里,他老婆死掉,老婆家里一个人都没了,最大的利益获得者就是他啊,所以真的有可能是他干的……”
  “去贺橙橙的微博问问,她不是最喜欢在微博上炫富吗?她买那些名牌包包和首饰的钱,都是她嫂子的遗产吧?一家子吸血鬼,杀人犯!我们去骂她!”
  “走!去贺橙橙微博!不能让吸血鬼和杀人犯逍遥法外!”
  网友们的正义感爆棚,全都汇集到了贺橙橙的微博前去提问、去索要真相,而贺橙橙和贺妈也已经被传讯,配合调查相关刑事案件的真相,无论她们是否无辜,贺以南出事之后,她们百分百会被波及。世事难料,一瞬间就天翻地覆,欠了血债的人,终究是要还的。
  一边是热议的话题讨论度,另一边却是悠闲惬意的南归旅途。
  秦觉及时从场馆接走了盛知夏,秦帮的势力真够厉害的,保住了她不会受到波及,跟贺以南彻彻底底没有断了关系。
  “怎么样,这趟车风景还不错吧?”秦觉走到餐车内,询问坐在窗边的盛知夏。
  盛知夏伸了个懒腰,懒懒地说:“哎呀,沾了爸爸妈妈的光了,一路向南的风景真好看,先是下雪,然后是光秃秃萧条的中原,再然后就到了南方,一点点绿起来,还有花有草……南方真漂亮啊!”
  傅瑜坐不惯飞机,秦福生也觉得坐飞机不安全,因此秦觉安排了专列。
  专列行驶速度并不太快,可以一路欣赏风景,中午出发,明天早上到达南省,从早到晚的风景都能瞧见,该睡觉睡觉,并不会有旅途的疲惫。
  “你喜欢就好。”秦觉在她身边坐下,看起来心情不错。
  不一会儿,秦福生携傅瑜也一起出现了,盛知夏忙站起身:“爸爸,你跟妈妈来这里坐,这边的风景比较好看。”
  她演戏上了瘾,早就进入了角色,认贼作父得很熟练。
  秦福生笑问:“我看到新闻了,媛媛,你这次玩得很有趣。”
  他指的肯定是贺以南的事。
  盛知夏自豪地笑了,还亲昵地挽住了秦觉的胳膊,夸赞道:“爸爸,都是三哥帮我一起设计的!我在台下看着贺以南像跳梁小丑一样蹦跶,快要笑死了。”
  秦福生点燃了一支烟,吸了一口,问秦觉:“后续处理妥当了?”
  秦觉自然明白他的意思,秦帮毕竟还是黑灰色,并不光明,做事还得谨慎,他笑道:“义父放心,里面外面都有我们的人,已经警告过他了。闭上嘴就能少点事儿。他妈妈和妹妹不知道他做过的事,他很想保住她们。”
  盛知夏哼道:“妈妈和妹妹才是他最在意的人吧,这种人连自己的妻子和情人都能下毒手,现在报应来了,真想当他的面扇他几个耳光!”
  她恶狠狠地说话,声音却还是稚嫩的、软绵绵的,但她的心却再也不柔软、放松。
  “算了,媛媛,和这种人早点隔离开,之前跟贺的交往记录,你三哥都会想办法删除,你干干净净地继续生活。”秦福生笑着,眼神眯了起来,说明他很高兴。
  她的女儿狠毒,对男人下得了手,像个堕落天使,什么男人能逃离她的手掌心?
  秦觉可以吗?
  “好吧,不提他了,晦气!”盛知夏去拿了杯果酒,也递给了秦觉一杯,跟他碰了碰道:“三哥,我敬你一杯,谢谢你这么宠我!我才不管网上怎么议论我呢,我就是有背景啊,就喜欢他们看不惯我却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开往南方的列车一派和谐的氛围,秦帮的兄弟们开了一场狂欢的派对,越往南,他们越安全,因为南方是他们的大本营,是秦福生起家的地方。
  然而,越靠近南方,盛知夏的心越没底,就要见到外公了吗?他老人家怎么样了?她无法想象外公现在遭遇了怎样的对待,他老人家……还活着吗?
  这一趟列车,无论赶得上赶不上,她都一定会跟着秦福生回来的,不是为了叶落归根,而是为了去找外公,为了让整个秦帮……付出代价。
  哪怕,她的力量微不足道,可她现在掌握了足够的权势,哄骗着秦觉教会了她很多东西,她要做秦帮未来的老大,自然明面上要给足了她势头。
  秦帮的兄弟们也对她的命令服从得很彻底,并不敢忤逆她的意思。
  秦帮狂欢的夜里,盛知夏却不敢真的醉了,连睡觉都保持着警惕,她怕自己说梦话出卖了内心,被虎视眈眈的恶魔们识破她的心思。
  一路从天亮到天黑,再到日出东方,专列终于停了下来。
  秦帮在南省的兄弟早就来接,盛知夏跟秦觉上了一辆车,秦福生跟傅瑜一辆,朝着更偏僻的村落开去。
  “东茂村,义父的出生地,那里的风景很美,秦家的祠堂修得很漂亮,每一年我都会回去祭拜。”秦觉给她做了向导,介绍着他们的目的地。
  “那三哥你呢?你也是东茂村的人吗?”盛知夏问道,南方有些地区是按照亲族分布,基本上是同姓,不怎么与外界通婚。秦觉是秦福生的义子,是他最信任的接班人,理应也是同族。
  “对,我也是东茂村的人,但我是个孤儿,从小就没人管,像是路边的一只野狗,被人踢来踢去,是义父给了我一条活路。”秦觉倒也不隐瞒。
  盛知夏注意到秦觉摩挲着左手短了一截的无名指,她伸手过去握住了他的手,疼惜地问道:“三哥,从前的日子一定很苦吧?你的手指也是在那个时候没的吗?疼吗?”
  哪怕秦觉再铁汉,心再硬,可是面对女孩的柔情,他也卸下了心房——他已经掌权秦帮十年之久,从半大点儿的孩子到现在三十多岁,兄弟们从来对他又敬又畏,殷小五再爱慕他,也只敢远远问候,从不能跟他开半句玩笑。
  时至今日,关心他的断指疼不疼、从前的日子苦不苦的,只有他身边的这个女孩。
  “不疼,还好。”秦觉弯起唇,答道。
  男人的性格就是能装,要是在女人面前喊疼,算什么本事?
  但是有人关心,总是好的,只有最亲密的人才会想着去关心一个人的残缺和痛苦,这才是她与旁人不同的地方。
  “骗人,怎么可能不疼,要是我,肯定都疼死了吧。”盛知夏轻轻地抚着秦觉的断指,还低头吻了吻他的断指处的黑色皮套,这皮套让他的手指看起来像是正常的,只是捏上去到底还是空。
  盛知夏一脸真诚地遗憾道:“三哥,以后我们结婚,你无名指的戒指要是掉了怎么办?我也很想像我妈妈一样举办隆重的婚礼,穿上漂亮的婚纱。”
  她在跟秦觉约定结婚的事,好像她已经在想未来。有哪个女人不想穿白纱,又有哪个男人能抵抗心爱的女孩为他而穿上白纱?
  秦觉一生没怎么做过梦,刀口上舔血地过了这么多年,竟在这回乡祭祖的路上,忽然憧憬起了婚礼的模样。
  “三哥?三哥?”女孩等不到他的回应,叫了他两声。
  “嗯?什么?”秦觉难得有点怔愣,太阳刚刚从东方升起,朝霞漫天,从未有过的温柔霞光,连阳光都变成了暧昧的颜色,从车窗照进来,女孩温柔期待的脸庞沐浴在阳光里,圣洁得像是只为他而来的天使。
  女孩生气他的沉默,别开脸去:“三哥你怎么不说话?不想跟我结婚吗?我太尬了!丢死人了!”
  秦觉就这样看着她的小女孩姿态,温柔地笑了:“应该由我来求婚,女孩子太主动了不好。我们东茂村的男人多少有点大男子主义,你马上就要进祠堂祭祖了,也要提前学一学咱们村的规矩,很多事女孩是不能做的,男人们该扛起更多。”
  盛知夏捶他:“秦觉!你记得你欠我的!你欠我的!我好丢脸啊!我在锦城出生,是锦城的大小姐!才不是你们村的人呢!”
  她在耍大小姐脾气,从不迎合他,反而让秦觉更放松,从他认识她到现在,她的脾气一直没变。
  秦觉一把将她揽进怀里,笑容连他自己见了都不可思议,笑道:“好,你是锦城的大小姐,我是东茂村的小地痞,除了我,整个东茂村谁敢欺负你?”
  盛知夏在他怀里挣扎了两下,又老老实实了,很乖地说道:“三哥,那你要答应我,你会永远保护我,我要是胡作非为,无法无天,你也要罩着我,就这么说定了哦!”
  盛知夏以为自己这样说,已经算是给秦觉打预防针了,她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无底线的事情来。
  然而,秦觉却丝毫不觉得她的话奇怪,更没有问她想做什么,他的眼神里带着暗色,整个人在晨光里也依然不是金色的,好像那阳光再强烈,也无法撼动这个东茂村的小地痞——他的心是黑色的,和他身上穿的衣服无关,和他的皮肤无关,他的心不需要光照,也生长了三十年,还可以继续生长下去。
  他轻巧巧地回应她:“我答应你,你想要的都给你。你想做什么都行。我说的。”
  这话,似曾相识。
  盛知夏猝不及防地记起某个沉在海底的男人,他生前很多次对她说过:“只要你乖,什么都给你。”
  现在她在仇人的怀里,心里想的却是——她很乖很乖了,不吵也不闹了,能不能……把陆慕辰还给她?
  “哭了?”秦觉察觉她的异常,拍了拍她的背。
  盛知夏不说话,抽噎了一下,将心底的人再次按了下去,默默道:“我记下来了,三哥不许反悔哦,一辈子都不许反悔!等回到了村里,你要去秦家的祠堂里发誓给我听……”
  “你可真是个鬼机灵。”秦觉无奈,女孩根本不信他,秦觉本能地想到原因,她被男人骗了太多次,不敢再轻易相信了。
  “那就祠堂里见。”秦觉也没争辩,给了她答复。
  渐渐的,盛知夏发现车开始颠簸起来,并不是特别好开,照理说秦帮发迹于此,路应该修得不错,可没想到进村的路却这样艰难。
  她也抱怨了几句,心里也大概猜到了原因——东茂村绝不是一般的村子,秦帮的发迹史更是不寻常,其中必然掺杂着一些不正常的生意和交易,让这个村子越闭塞,越有利于隐蔽。
  事实证明东茂村的地形很占优势,三面环山一面水,外面的人难进来,里面的人也不容易出去,想要藏匿一些什么也很容易,加上家家户户都是亲族,混进了任何一个外人都很容易被发现,这个村子就更加排外和“安全”了。
  他们的车开进去很顺畅,不需要任何的通行证,显然早就打过了招呼,人人都认得秦老大和秦觉,他们所到之处,路过的村民都会停下来问候,叫着“秦叔”、“三哥”,恭恭敬敬。
  连所用的语言都变了,换成了本地的方言,盛知夏在锦城长大、生活,无法从音译上去理解东茂村的语言,甚至连猜一猜都很难。
  秦觉却安慰她:“听多了就懂了,不要紧张。这里的人也会配合你说普通话,只是他们说的不标准,你需要去猜一猜。”
  等车开到了一座古朴的大宅院前,是典型的东南沿海的房子,以木雕工艺著称,到处可见本地特色。空气里弥漫着药草的香气,凉茶的铺子,古玩铺子,求神拜佛用品的铺子,虽然村子不大,但本地需要的一切用品都可以买到。
  盛知夏随着秦觉下了车,看到大宅院宽阔的门楼上挂了牌匾,写了“秦宅”两个字,红色的灯笼挂在两旁,是簇新的颜色,好像在迎接主人的归来。
  早就有人来放了鞭炮,一路炸过来,让整个村子都热闹起来,一群人簇拥在秦宅门口,将秦福生团团围住,全是陌生的面孔,带着对秦福生的敬意。
  他们用的依然是本地方言,听在盛知夏耳中就是加密语言,她被动地迎接各色目光的注视,明白这些人是在打听她是谁,从什么地方来的,知道她是秦福生的女儿,眼神又不同了。
  傅瑜本是站在秦福生身边的,她同样听不懂秦福生和村民们的话,但她要做秦家的女主人,自然贤淑得体,生着病也还坚持听着、笑着,陪着秦福生寸步不离。
  等到秦福生终于催促她去休息,盛知夏这才搀扶着傅瑜朝秦宅内走,跨过高高的门槛:“妈妈,您小心一点,慢一点。”
  她要是为了自保,最安全的是跟傅瑜待在一起,等祭祖结束,她可以全身而退。
  可盛知夏知道自己并不是为了全身而退才来的,如果她想要搞点事情,就等于进了一个魔窟,魔窟很陌生,她需要先去探探路,绝不能坐以待毙。
  傅瑜的身体本就不好,又经过长途颠簸,早就摇摇欲坠,盛知夏和佣人扶着她进去休息,也偷偷观察着大宅内的情况。
  秦福生带着秦帮发家,南省人又格外重视祖宗和礼法,这座大宅子修得很阔气,有一种低调的奢华。
  大宅院里错综复杂,也不知道每一间房间是干嘛的,绕了一圈下来,很容易迷路。
  建筑风格是南省古朴的样式,本地特色明显,秦宅的门槛很高,不抬脚都迈不过去,小朋友估计还需要爬过去。秦宅内设有专门拜神的神龛,前后的分区也跟北方不同,盛知夏弄不清这里的风俗习惯,越看越糊涂。
  “小媛,妈妈休息一下就没事了,你去你爸爸那边,看看有什么可以帮忙的,明天就要祭祖了,你得帮帮你爸爸,不能什么都不做。”傅瑜躺在床上,半条命都快没了,骨瘦如柴,却还在对自己的女儿提要求。
  佣人笑道:“太太,这里不需要大小姐做什么,我们会做的。”
  傅瑜不乐意:“那怎么能一样?你们是佣人,你们帮忙准备,跟我们自己准备肯定不一样。南省的女人都很勤快,拜神祭祖都要亲自准备,这才是心意,小媛,你得学着点,不能丢了妈妈的脸,也不能丢了秦家的脸……咳咳……”
  话没说完,傅瑜咳嗽起来,喘气儿都喘不上来了。
  那佣人半句话都不敢再说,偷偷看了看盛知夏。
  “……”盛知夏无语,傅瑜这个脑子也不知道是什么做的,奴性都刻进骨子里了,上赶着要给人当牛做马,自己身体不好当不了,就让女儿去当。
  这种封建余孽居然还是锦城傅家的小姐,连佣人听了都傻眼了吧。
  但是,盛知夏还是听话地回答道:“好的,妈妈,那我就过去爸爸那边了,您好好休息吧。”
  她是想出去转一圈,再看看这个宅子里有没有什么东西能用一用,整个宅子不走上几遍是分不清前后的,她是个误入了迷宫的人,更可怕的是还语言不通。
  于是,盛知夏离开了傅瑜的住处,有个和她年纪差不多大的小丫头一直跟着她:“大小姐,我叫丽珍,宅子里大,怕您走丢了,我来带路吧。”
  “好啊。”盛知夏答应着,却不知道这小丫头是要给她指路,还是为了不让她走到不该走的地方去。
  这样,也好。
  她故意朝着感兴趣的房间乱逛,一间一间地打开,进去参观,再退出来,她一惊一乍地叫唤:
  “哇,我爸爸收藏了好多的古董啊,都能开个博物馆了!”
  “哇塞,字画也好多,茶具也不少,我爸爸这品位不得了啊!”
  “还有炮台?太夸张了吧,这炮台还能用吗?这里以前是不是打过仗?打过倭人还是海盗啊?”
  “站在这个位置看得到海唉,距离海边有多远啊?”
  “我们家的祠堂在哪?丽珍,你带我去看看吧。”
  盛知夏的问题就没停过,看到什么问什么,丽珍也知无不言,都和她说了。
  等她们逛到了大宅子后面的一间矮小的茅屋前时,盛知夏停住了脚步,这小房子有点不同寻常——它是三角形的,全部的墙体都由茅草编织而成,没有窗户。
  这么简陋的茅草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小门上,居然还上了一把锁。
  什么东西这么重要,必须要锁在这里?既然重要,为什么不放在宅子里,而是单独搁置在这样的小茅房里,茅草盖的屋顶,下雨应该会漏雨吧?
  要是用力一踹,估计连门带墙全都塌了,能锁住什么?
  她径直朝着小茅屋的门口走去。
  丽珍有点慌了:“大小姐,这……这是草寮,不好看的……我们走吧!”
  盛知夏一听,更不可能走了,她命令丽珍:“有什么地方是我不能去看的?里面藏了什么呀?你去开门!”
  “我……我不知道……老爷说了,不能看的……”丽珍想躲闪,都快吓哭了。
  盛知夏才不管她哭不哭,朝她伸出一只手:“钥匙呢?拿来。”
  “没……没有钥匙,大小姐,你饶了我吧。”丽珍求饶,忽然就给她跪下来了。
  盛知夏的心里越发不安,她再也不是温和调皮的少女,在以玩闹的心态欣赏自己家的大宅子,而是冷着脸,阴沉地笑道:“你是想让我打死你,再让其他人去开门呢,还是你乖乖自己开门?出了事儿我来负责,你慌什么!今天要是拿不到钥匙、开不了这扇门,我就让人把你如花似玉的脸给划化了,再把你丢去村口喂那几只大狼狗!”
  她是骄纵的大小姐嘛,威逼利诱怎么了,吓唬人不应该是基本功嘛。
  “大小姐,饶……饶命……”丽珍被吓得捂住了脸,这才哆哆嗦嗦地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钥匙,举过头顶——
  “呵呵,果然有钥匙。”盛知夏见状,气不打一处来,一脚踹在丽珍的身上,怒道:“居然敢骗我!你是不是活腻了!以为我好骗是吗!”
  “大小姐,我不敢了,不敢了……”丽珍被踹倒在地,拼命求饶,哭得梨花带雨的。
  盛知夏却不管她哭不哭,她从丽珍手里一把抢过那把钥匙,手指勾着钥匙圈转了转,又笑开了:“我倒要看看里面是什么好宝贝!不需要你来开门,我自己去!记住了,这是我爸爸的家,家里所有的宝贝都是我的!我想看就看!谁也别想拦我!”
  她宣告出声,给那些看得见或者看不见的眼线们听。
  里面究竟会有什么呢?
  盛知夏心里也很忐忑,但既然再没有人上前来阻拦她,想必是可以看的,并不是多么珍贵的东西。她更多了一层好奇心。
  她走到门前,将钥匙插向锁孔,很快,锁芯“啪嗒”一声打开了。
  “大小姐,里面不好看的,您别吓着了。”丽珍爬起来,小心翼翼地劝说她,也不敢再上前阻止。
  “废什么话,开都开了,有什么好怕的?”盛知夏更加坚定了所想,丽珍只是让她别吓着,说明里面的东西根本没有威胁性,只是有点吓人而已。
  难不成是秦福生收藏的什么恐怖的玩意儿?
  她一狠心,一把将门朝里推开,顿时,一阵恶臭扑鼻而来,眼前的一切让盛知夏呆愣在原地,瞳孔剧烈放大,放大,一瞬间动弹不得,全身都僵住了。
  几秒过后,她凄厉地尖叫出声:“啊——”
  这封闭的小茅屋内,恶臭扑鼻,闷热潮湿,里面也并没有盛知夏想象的东西,而是关着……一个人。
  不,那已经不能称之为一个“人”了。
  茅屋里四面不透风,没有一个窗户,只是屋顶是残破的,漏了一点光,才能看清里面的样子。
  南省多雨,一年四季闷热不已,下雨的时候这里必定漏雨,所以整个茅屋连猪圈都不如,充满了人类粪便和腐臭的味道。
  那个“人”头发全白,四肢无力地靠坐在墙上,不是正常的靠坐,好像四肢都已经残废了,一动也不动……他眼神空洞洞地直视着前方,像一个死去多时的标本,几秒后,他的眼睛动了动,朝她看过来……
  盛知夏几乎在一瞬间就认出这个老人是她的外公!
  是她的外公啊!
  外公居然就在这里!
  虽然她早就知道他在,可是她没有想到,她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秦帮竟然拿外公当做猪狗不如的东西,关押在这个阴暗不见天日的小茅屋里!
  恶臭,屈辱,折磨,恐怖,加诸在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身上,这是活生生的虐待!剥夺了一个人最起码的尊严,让他在无穷无尽的折磨中无望地等待死亡……
  任是谁看见眼前这个场景,看见外公的那双古井无波的眼神,骨瘦如柴的身体,恐怕都要吓疯!
  可是,盛知夏并不是被吓到,她只是愤怒,没顶的恨意直冲她的脑袋,整个人都被燃烧殆尽——
  难怪秦帮的人对她的狠戾无动于衷,难怪秦福生和秦觉对她那些玩弄贺以南的小把戏一笑了之,原来,最恶毒最残忍的东西她还远远没有学到位,秦福生和秦觉看她恐怕像在看一个小孩子吧?
  小孩子在玩把戏,大人们愿意宠着,所以不说什么。
  现在呢,什么意思?
  刚才丽珍不阻止她开门,肯定不是被她的话给吓唬住了,而是来自秦福生或者秦觉的授意,特地让她来见识见识这个被关押的“人”,好试探她作为秦帮未来的老大底线在哪、试探她未来可以跟着他们走多远吧?
  她怕与不怕,吓傻了还是吓疯了,根本不重要。
  这……就是秦帮的大小姐所要遭受的磨砺。
  盛知夏那一声尖叫拖得很长,拼了命地疯狂地尖叫,叫得整个宅子乃至整个村子应该都听见了。
  “大小姐,怎么了?出什么事儿了?”有人匆匆忙吗地跑过来。
  好多人跑过来,从她看不见的地方。
  “丽珍,你怎么回事,为什么打开这道门?你不要命了?”有人来苛责。
  “大小姐,没事了,这个草寮,咱们秦宅已经废弃不用了,临时用来关了个老畜生,准备明天祭祖。吓到您了吧?”秦家的老管家秦二也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笑眯眯地安慰着盛知夏。
  秦二显然对“老畜生”这个词习以为常,估计宅子里的人都这样称呼外公,外公在这里被关了多久,就遭受了多久的屈辱。他说的是蹩脚的普通话,但意思盛知夏都听清楚了。
  “把草寮的门关上吧,那个老畜生真是该死,吓到了大小姐……”秦二还在一口一个“老畜生”,想扶盛知夏离开那道门。
  可是,盛知夏偏偏不走,她的目光跟小茅屋内的外公对上,隔了几米远,隔了明与暗的对比,隔着生与死的临界点,外公无动于衷,脸上没有任何波澜,眼神也没有起伏,好像已经死了,但他依然会眨眼。
  她刚才叫得再大声、再疯狂,外公也习以为常般不给予回应。
  “大小姐,这个老畜生他……”秦二再次出声,想请她回去。
  “啪——”盛知夏猝不及防转身,反手狠狠地给了凑上前来的秦二一个耳光。
  “哎哟喂——”秦二哪里料到会有这种事,被扇得一个趔趄险些栽倒,他立马就跪下了:“大小姐别生气,都是我们的错……”
  “哦?错哪儿了?你们错了吗?”盛知夏冷笑,眼睛都红了,脸上的表情像是要杀人,她冷眼盯着管家秦二,却朝一旁的丽珍招了招手:“把墙角那个东西给我拿来。”
  丽珍他们都害怕极了,墙角没有别的东西,靠着一根……生了锈的铁棍子,带着弯钩,应该是之前用来勾住整头猪肉牛肉的,这里靠近宅子的后厨,有这样东西不奇怪。
  但是,它靠在小茅屋的墙边,多少让人多了点联想,也许里面那个动弹不得的老人,曾经受过这根铁棍的苦。
  铁钩扎进过他的皮肉里吗?
  铁棍子曾经击打过他吗?
  他为什么不说话?
  是不是已经听不见了?
  那些脏污的粪便和潮湿的茅草堆里,有没有老人的血?
  盛知夏想到了太多太多的可能性,心底的仇恨和怒火卷走了一切的天真和人性……
  “大小姐,这个东西很危险的……”丽珍哆哆嗦嗦地去拿了铁棍子过来,很重,不趁手。
  盛知夏接过铁棍子,目睹了秦二惊恐难以置信的眼神,她居高临下地笑了笑,笑容甜美,声音柔软而动听:“管家,乖,别抬头,您都这么大岁数了,吓到您可就不好了。”
  秦二跪在那儿,哪儿敢起身,可是不起身,大小姐她打算干什么?
  她一个漂亮柔弱的小姑娘,应该不会……
  “大小姐,我……”秦二刚垂下眼睛,忽然就发出了一阵杀猪般的痛苦叫声,有什么东西深深地扎进了他的肉里,疼得他失声惨叫“啊——”
  盛知夏已经疯了,一棍子一棍子狠狠抽打在秦二的身上,从他的腿,到他的胳膊,他的背,无论是铁棍还是铁钩,打断了他的骨头还是刺穿了他的皮肉,她都没停下来。
  “大小姐,饶了管家吧,他年纪大了……”
  “大小姐饶命,管家他只是……”
  “大小姐,别动怒……”
  很多人来拉她,来劝她,全被盛知夏踹翻在地,她手里拿着武器,不许他们躲避,谁来就打谁。
  秦帮的大小姐在她回到东茂村的第一天,就展现了她的疯狂,她边教训下人,边骂他们:“谁让你们吓唬我的!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你们活腻了是不是!我不管里面是什么老畜生,我只知道你们在耍我!搞清楚我是谁了吗!想死就直说!”
  “都给我跪好了!我看谁敢动!信不信我毙了你!”
  “最恶心的就是秦二你这个老东西!在我面前装什么装!年纪大了又怎么样!尊老爱幼写在秦家的族谱上了吗?要是你真这么能耐,为什么你不做人偏要做狗!”
  “老畜生,这个词儿蛮好的,我看你也是老畜生,就该让你跟里面那个东西关在一起!下次别特么恶心我了知不知道!知不知道!老畜生!老畜生!”盛知夏手里的铁棍抽累了,又一脚一脚去踹,骂声也一直没停,骂得自己嗓子都哑了,揍得那个秦二奄奄一息,趴在地上连出气儿都少了。
  秦二满身是血,从头到脚,血痕累累。
  盛知夏也满身是血,脸上、手上都是血,不是她的,是别人的。
  血腥的臭味,从茅屋里弥漫开来,又从这些恶臭的狗东西身上散发出来,让盛知夏周遭的一切都变成了一样的气味。
  好像这才该是整个东茂村该有的气味,更是这个干净古朴的大宅子该有的恶心。
  都别藏着掖着了,原本就已经烂透了,装什么岁月静好?
  环顾了一下四周,没一个人好好地站着,趴着跪着一地,血也流了一地,盛知夏这才满意,拄着那根铁棍子,居高临下地盯着眼前血淋淋的一幕,残忍地笑了:“好了,我累了,原谅你们了。丽珍啊,扶我回去,我要去冲个澡,臭死了。”
  丽珍先前挨了她一脚,一直不敢上前来,缩在一旁瑟瑟发抖,现在听了她的命令,忙上前来扶她:“大小姐,这……这边走……”
  盛知夏的鞋上都沾了血,她嫌恶地在一个佣人的衣服上擦干净了,这才心满意足地走了。
  走出三步远,她却又回头,吓得那群佣人又抖了抖。
  盛知夏歪头,对趴在地上的佣人们道:“你们要是还能喘气儿,就继续去忙吧,别不识相的去我爸爸和三哥那里告状。还有,把那个草寮的门锁好,别再让恶臭的味道跑出来了!恶心。”
  “是,是,大小姐……”还能喘气儿的佣人们诚惶诚恐地换了个方位跪着,恭送她离开。
  所有的佣人都没想到,看着娇滴滴的、花儿一样娇艳的秦帮大小姐,刚进宅子的时候,只知道对众人甜甜美美地笑,有教养又有礼貌,一看就好欺负。
  谁知道才过了几个小时,众人发现她原来是个心狠手辣的疯子,只是无意中让她撞见了一座草寮死牢,一时没让她气顺而已,就让老管家秦二遭受了一场血光之灾。
  刚才她下手那个狠劲儿,完全不留情面,老管家伤势很重,能不能活下去还不知道呢。
  但是,所有挨打了或者侥幸没挨打的人都记住了,从今往后,这个宅子里但凡能喘气儿的东西,都不敢再去招惹那位“柔弱”的大小姐了。
  她有秦老大的基因,天生自带狠毒,除了顺着毛讨好,别想忤逆她一丝一毫,她来的时候干干净净,刚才沾了血离开。
  ……
  盛知夏是带着怎样的心情回到房间的,只有她自己清楚,不能哭,也不能疯,她得保持镇定,不至于露出任何一点破绽——
  她不能为外公而哭,不能为外公愤怒,她在这个地狱一般的地方,眼睁睁看着外公被关在那个暗无天日的破烂茅草屋里。
  草寮,旧时本地用来看守菜园子或者鱼塘虾塘的临时居所,矮小破败,现在本地早就荒废了,在大宅子的后院里筑起草寮,更是闻所未闻。
  时至今日,盛知夏也终于明白,秦福生为何对她放任自流,从不干涉她的言行,因为秦帮在“养蛊”。
  她就是那个蛊虫,被他们用血浇灌,看她能不能长大。
  秦福生不需要一个美丽而脆弱的女儿,他想看她发疯,看她歇斯底里,看看她在他们的所作所为面前能坚持多久不崩溃,看她会不会是他们志同道合的盟友,而不仅仅是有血缘关系的美丽花瓶。
  秦帮不需要花瓶,不需要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未来继承人,甚至,秦福生和秦觉早就达成了某种默契吧,他们才是真的“父与子”,秦媛在被秦帮认可之前,只是花瓶美人。
  盛知夏苦笑,对付疯子唯一的办法就是比他们还要疯!
  她此刻孤立无援,心里太乱,虽然有手机,却不知道跟谁联络,她怀疑整个村子里应该有信号拦截的东西……为了防止信息外泄。
  她不敢冒险,怕暴露了自己的意图。
  在浴室里呆了很久,冲洗干净身上的血污,盛知夏披着睡袍走出去,发现秦觉来了,正靠坐在沙发上抽烟。
  看到她出来,秦觉笑了笑,眼神锐利又温柔:“听说我们大小姐被吓着了,我让厨房做了汤,送来给大小姐压压惊。”
  盛知夏在心底冷笑,果然,秦觉什么都知道。
  她把浴袍的带子系紧,瞥了一眼桌子上的汤,没好气道:“我不喝,拿走。”
  “我要休息一会儿,三哥你先出去吧。”她拿毛巾擦着头发,南方湿热,她浑身都不舒服,房间里点着驱蚊香,南方连蚊子都比锦城狠毒,冬天都要出来咬人。
  秦觉只是笑,也不走,继续靠在那抽烟:“生气了?刚才在后院没打够吗?要不,我让你揍几拳?”
  盛知夏一听,恼火地转头瞪他:“三哥,你故意的对不对?你早上才说会保护我,会宠着我,一回到东茂村,你就让他们欺负我,不拿我当回事儿!我是爸爸的女儿,为什么他们不尊重我!还是说整个东茂村的人,只听你和我爸爸的话,却当我是外人?”
  她在兴师问罪,她只能兴师问罪,想要问个明白,再得到秦觉的承诺。
  秦觉终于起身,走到她面前来,还是笑着的,语气诚恳地揶揄道:“小狐狸,你现在真像只发威的小猫,张牙舞爪的。他们敢不尊重你吗?大小姐,你现在出去问问,出去走一圈看看,还有人敢不把我们大小姐放在眼里,他们大概是活腻了吧?”
  盛知夏别开头不看他:“三哥是在笑话我发疯吗?我不过就是教训了他们一下,要是有枪,我刚才当场就把他们毙了!尤其是那个秦二,他根本就是看不起我,拉拉扯扯的想控制我!他死了没有?”
  她的声音天真无邪,语气也丝毫不以为然,天真和疯狂在她一个人的身上糅合。
  秦觉听罢,伸出手,递给她一样东西:“拿去。”
  盛知夏低头一看,差点懵了——秦觉真给了她一把枪。
  这个男人真是个疯子!
  他没有道德,不讲虚的,让她在暴力的路上越走越远。
  “真有枪?”盛知夏扯开唇角,让自己的表情显得很兴奋,从秦觉的手上接过了那把枪,猝不及防地将枪指向了秦觉的头——
  “当心点儿。”秦觉握住了她的手腕,极为熟练地避开了她的枪口,笑着将她连人带枪控制在他怀中,邪肆地说:“来,我教你怎么开枪,这把枪很小巧玲珑,适合你。”
  盛知夏就这样任由他圈着,她的手被他握着,瞄准了好几个地方,但秦觉迟迟不肯开枪,她急了:“哎呀,这枪能不能开呀?三哥!”
  秦觉笑了:“老宅不能开枪,这是秦帮的规矩,义母还在休息呢,惊吓到她也不好。你想练习的话,跟我去村里的靶场。”
  “靶场在哪儿呀?快带我去!”盛知夏说着就要拽他出门。
  秦觉扫了一眼她的睡袍:“换件衣服。现在这样穿像什么话?以后,睡袍只许穿给我看。”
  盛知夏撇撇嘴:“才不要呢,也不给你看!”
  她说得强硬,却又娇羞不已,拿了衣服进洗手间去换,不许他窥探到一丝春光。
  秦觉吸了口烟,眼底有墨色的光,无论他怎样压抑身体和情感,也摆脱不了对她的占有欲和浮想联翩。
  只是明天要祭祖,他要负责的东西太多,不能纵情声色,只能一口口抽着烟冷静。
  半个小时后,盛知夏被秦觉牵着跳下山地车,这里居然是个海边的靶场。
  三面环山一面水,东茂村的东边就是水域,一望无际。
  靶场建在沙滩上,很空旷,有几个十几岁的孩子在搬运打靶用的枪支和子弹。
  秦觉耐心地陪盛知夏拆解了枪支,一点点帮弄清楚了构造,还手把手地教她射击,他的枪法很准,但盛知夏是第一次摸枪,一直练习了很久,也没有一发子弹是独立射击且击中靶子的,除非有秦觉在。
  秦觉哈哈大笑:“今天的练习就到这里吧,一口吃不成个胖子,再练下去,你的手就要废了,明天祭祖,小心连香都拿不稳。”
  “哼,我才不管呢!我不信我一枪都打不中!三哥你故意欺负我!”盛知夏气得把枪扔了,她的手腕确实很痛。
  这时,她不得不承认,术业有专攻,她是个无可挑剔的舞蹈家、出色的珠宝设计师,从小到大十指不沾阳春水,没有吃过什么苦头,舞蹈和设计都是耳濡目染,积累到今天才有所成就。
  可是,让她在短短的一天时间内学会实弹射击,并且精准地击中敌人的心脏……她没有这样的天赋。
  快意恩仇,一枪毙命,那是别人的能耐,不是她的。
  “好了,小狐狸,差不多得了,今天你学会了开枪,知道了枪的内部构造,已经收获不小了。”秦觉抬头看了看天色,道:“不早了,我得过去祠堂那边看看他们准备得怎么样,走,回去吧。”
  盛知夏偏不走:“我不回去,我想留下来看日落,玩沙子。”
  她揉着自己的手腕,噘着嘴,一点都不配合。
  秦觉以为她是不服,也没勉强她,对那几个孩子道:“你们陪大小姐说说话,两个小时后送她回来。阿易,交给你了。”
  “好的,三哥,交给我吧!”个子最高的小孩干脆地答应。
  盛知夏坐在沙滩上,白皙的脸上都晒红了,她也不管,仰头看秦觉:“为什么两个小时后?”
  秦觉揉了揉她的头发,叹了口气:“两个小时后开饭,义父会向全村正式介绍你,明白了吗?”
  盛知夏“哦”了一声,继续玩沙子。
  她明白了,今天是傅瑜和她第一次跟村民们打招呼,明天是秦家的祭祖拜神的大日子,傅瑜和她将会走进秦家的祠堂,也需要村民们做个见证。
  秦福生在里面关了近二十年,东茂村的实际掌权人分明是秦觉,所以无论祭祖还是全村聚会,都少不了他的安排。
  “乖啊,这些孩子都是村子里长大的,有什么想要的和他们说。”秦觉又交代了几句就离开了。
  等秦觉一走,那几个孩子巴巴地在盛知夏面前坐下来,等她说话。
  盛知夏数了数,一共六个。
  年龄大概在十岁到十五岁之间的男孩,一个个稚气未脱,南省常见的长相。
  盛知夏问他们:“村子里有什么好玩的地方吗?”
  几个孩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统一了口径,指了指山与水连接处的小树林:“猪好玩!”
  “猪?”盛知夏不解,难道东茂村还有野猪吗?
  “我们带你去,可好玩了!”孩子们兴冲冲地跑在前头。
  盛知夏跟上去,走了好一会儿才到了小树林里,越深入,越能闻到异味,除了海水的咸腥味,还有动物粪便的味道……
  盛知夏警惕起来,她不得不想到茅草屋里的外公,顿时一丝笑意都没了,又是什么可怕的畜生行径?
  可是,这些孩子的脸上分明都是开心的,仿佛正在去往动物园的路上。
  越来越近,盛知夏发现这里是个养殖场,应该是供应东茂村的日常肉类的地方,养殖了鸡鸭鹅,牛、羊……也确实有猪。
  她听见了猪的哼哼声。
  可是,养殖场有什么好玩的?这群孩子这么没见过世面?迫不及待把猪介绍给她看?
  等到了猪圈的位置,那个叫阿易的兴奋地拉着她:“大小姐,你快看那些猪!可好玩儿了!哈哈哈!”
  养殖场有搭好的棚子,棚子里分了不同牲畜的养殖区域,猪圈在最隐蔽的方位。
  她朝猪圈里一看,几只硕大的肥猪在哼哼唧唧地吃着东西,养得真是好,肥头大耳,走路身上的肉都在晃动,身边还有几只小猪仔,看个头是做烤乳猪的好材料……
  这几个孩子是打算让她来挑烤乳猪的小猪仔?因此觉得有趣?盛知夏依然不解。
  阿易拉了拉她的衣服:“哈哈,大小姐,你看错了,不是那几只猪,是里面的那几只!她们才好玩儿呢!”
  盛知夏顺着他的指向看去,又是一瞬的呆滞,心脏都停了一拍——
  在猪圈的最里层,只隔了一道铁栅栏,她看到里面蜷缩着……人。
  应该都是女人,衣衫不整,看得出明显的女性特征,白花花地袒着,头发都很长,乱蓬蓬地披散下来。
  里面的女人不少,听见他们说话,她们隔着铁栅栏朝盛知夏看过来,有一两个更是上前来疯狂地摇着铁栅栏,企图说话,但话说不出来,只能听见她们的破败嗓子里徒劳地发出“啊啊啊啊”的喊声。
  “不许叫!闹什么!”那个叫阿易的小孩恶狠狠地冲铁栅栏的方向叫道:“再叫我把门打开了!你们是想喂猪吗!”
  他的威胁很管用,那两个摇着铁栅栏的女人一听纷纷后退,瑟缩着退了回去。
  “哈哈哈,她们怕了!她们怕了!”几个小孩子在起哄,显然有什么他们才懂的梗,比如“喂猪”。
  那个叫阿易的小孩很想让盛知夏体会他们的快乐,贴心地解释道:“大小姐,这群女人都是外面抓回来的,村子里的男人们喜欢过来找她们,给点吃的就可以玩了。她们不能说话,要是反抗太过分,就会被丢出来喂猪。嘻嘻,猪什么都吃,把人绑了,猪要是饿极了也会吃。”
  阿易是笑着说的,嘻嘻哈哈,一群孩子都在笑,好像喂猪和玩是一件同等快乐的事,他们丝毫没觉得不妥。
  除非是村里的大人们都这样行事,否则孩子们为什么觉得理所当然?
  女人,外面抓回来的,成为玩物的女人们……
  “哦,原来是这样……”盛知夏盯着铁栅栏里面,笑着回应了一句。
  “啊——啊——”这时,铁栅栏里的一个女人听见了她的声音,忽然疯了似的上前抓住了铁栅栏,大力地拍打、摇晃,拼了命地想要挣破牢笼似的。
  她的头发披散,衣衫褴褛,显然也被弄成了哑巴,可她的眼睛如此熟悉,盛知夏猝不及防地辨认出这个女人是……
  楚琪!楚一关的女儿,楚媛曾经以为的同父异母的妹妹楚琪!
  此前陆维新收购了楚一关的珠宝公司,后来又得知楚一关的医药公司也出了问题,很多人在找他的麻烦。楚一关却像是凭空失踪了,一点都消息都没有,众人纷纷猜测他是不是带着妻子刘瑞芳和女儿楚琪跑了,却没想到……楚琪居然在东茂村!
  与世隔绝的南边小村子,被关在猪圈里沦为了玩、物。
  哪怕盛知夏再不齿楚一关的行径,可他们罪不至此!
  楚琪在这里,楚一关和刘瑞芳呢?他们还活着吗?
  曾经,站在楚媛和傅瑜的角度,觉得楚一关残忍,不顾前妻和亲生女儿的生死,强迫楚媛出卖身体换取豪门的青睐。
  现在,盛知夏只能在心底冷笑,楚一关固然可恶,又自私又卑劣,可楚媛不是他亲生的,傅瑜一直在利用楚一关,好保住秦福生的骨肉,她应该从来没有爱过楚一关,结婚估计也是迫不得已,为了活下去吧。
  仔细想想,楚一关和傅瑜,全员恶人。
  楚一关是奸商,傅瑜是白莲花,而楚家惹上的秦帮却是魔鬼。
  不必再去想楚一关去哪里了,以秦福生的手段,得知妻女被楚一关欺负,傅瑜要是再吹吹枕边风,楚一关的下场绝对凄惨,可能已经没命了吧。
  “啊——啊——啊——”楚琪还在摇着铁栅栏,眼睛都好像充血了,拼命地瞪着盛知夏,她认得楚媛的声音,她是在恨着还是求救,无法分辨。
  “舌头都没了,还这么吵!真是烦死了!看我不给你点教训!”那个叫阿易的小孩气急,十几岁的少年想在盛知夏面前涨涨威风,愤怒地准备开门去拖楚琪。
  “算了,跟猪有什么好计较的。除了这个猪圈,还有什么好玩的吗?”盛知夏别开眼,不再去和楚琪对视,她无力去面对这样的惨烈,只好岔开话题,轻描淡写地假装不在意。
  “其它的东西都不如猪好玩了。反正三哥说了,猪圈是最干净的地方。”阿易依旧笑嘻嘻。
  “为什么猪圈是最干净的地方?”盛知夏不解。
  “猪什么都吃啊,不管丢给它们什么,活的还是死的,骨头还是草根,它们不挑,全都吃得干干净净。”阿易笑着解释,本地口音很重,为了让她听懂,用的是蹩脚的官话。
  盛知夏明白了,这些养了很久的老肥猪,养得这样好,不是因为别的,只因它们的食物很充足。秦帮轻易无法销毁的一些东西,比如,敌人的骨头,新鲜的尸体……都可以通过这些猪来解决。
  猪是杂食动物,无论给它们什么,它们从来不挑,吃下去,当做食物消化掉。
  被吞下去的一切,彻底消失干净,里面那些隔着铁栅栏的女人们肯定目睹过可怕的种种画面,因此才会害怕铁栅栏被打开,害怕她们也变成类似的猪的食物,从生到死痛苦且不留痕迹。
  秦帮这群恶心的魔鬼,东茂村这个上梁不正下梁歪的恶心村子!
  为什么人可以恶到这个地步,为什么连孩子也要被荼毒,觉得他们眼前的一切恶意都是正常的?还笑嘻嘻地帮着大人去看守养殖场,帮着吓唬那些不听话的“猪”们。
  “听起来很有趣。”盛知夏笑了笑,给了阿易回应,又漫不经心地问道:“你们平时就负责看守猪圈和靶场吗?”
  “我们在村子里帮帮忙,猪圈和靶场都是三哥给我们的任务,我们当然要做好!”阿易很自豪地拍了拍胸脯:“大小姐有什么吩咐都可以找我!”
  “阿易,没想到你这么厉害啊!刚才打靶那些弹药也需要你们搬运?我现在还可以练练手吗?”盛知夏问道,她有太多的愤恨无法排解,更想去摸一摸整个东茂村还藏着什么秘密武装。
  “没问题!大小姐,你跟我来!我再带你去看看村子里的弹药库!”阿易非常热情,对她一点防备都没有,毕竟是秦老大的女儿,谁会怀疑她的动机呢。
  “好啊,总算没有那么无聊了。”盛知夏雀跃,跟着阿易离开了猪圈。
  她不敢回头看,也不去理会楚琪在“猪圈”里冲她徒劳地吼,但盛知夏的心里如此疼痛,她根本不恨楚琪,和楚琪没什么恩怨,楚琪所有小女孩般的小伎俩都只是没家教而已——罪不至此。
  这些被关在猪圈里的女人们,应该每一个都罪不至此!
  无论从前是怎样的背景,得罪了秦帮,或者只是被秦帮的人看上,就换来了一辈子的痛楚,到死都不见天日,死了也无人知晓。
  这人间炼狱!
  “大小姐,这个小小的弹药库,够你打几年的靶了,但是三哥说了,怕你的手疼,还是悠着点。”阿易领着盛知夏去了靠近村子里的一处吊脚楼。
  南方潮湿,建筑物都是吊脚楼的风格,弹药库自然更需要防潮防火,盖在这个离村子稍远,离海边稍近的地方,也算合适。
  “厉害了,武器真不少啊。”盛知夏清点着库房里的种种装备,秦帮显然有备而来,里面的枪支弹药都很充足。要是有外敌来犯,这些孩子恐怕都能拿起枪来扫射,有谁会防备一些孩子呢?
  这就是整个东茂村的可怕之处。
  “都是些什么,给我介绍介绍,哪种枪我可以试试?”盛知夏一边看,一边请阿易来介绍。
  阿易很热情,一一都跟她介绍了,越说越兴奋,说到开心的地方,还拿了枪来,或者叫他的那些更年幼的小弟去演练:“来,让大小姐看看,你是不是枪法很准,兄弟们,现在是展现你们的能力的时候了!”
  “哈哈,你们真厉害,怎么都会开枪啊?枪法都还挺准的。”盛知夏笑着问道,这些孩子的年纪真小,换做是她连枪都拿不稳,他们却能十发九中。
  “我们这里连小孩都会开枪,防止有陌生人闯进来,我们必须要练好枪法,保护东茂村。”阿易一脸理所当然。
  盛知夏旁敲侧击:“为什么要防止陌生人闯进来?”
  阿易的脸色有点变了,道:“因为他们来了,爸爸妈妈就会被抓起来,我们全家就会被饿死,也可能会被活活打死、喂猪,三哥说了,不许陌生人进村,那些猪也不能活着走出东茂村……”
  “为什么不好好读书走出去?外面的世界很不一样,比这里有趣多了。”盛知夏问道。
  几个孩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全都沉默了下来。
  阿易毕竟是孩子王,听了这个问题笑了笑:“大小姐,外面的世界怎么样我不知道,但我爸妈说了,读书是没用的,也不挣钱,我初中都没毕业,出去累死累活也只能挣几个辛苦钱,呆在东茂村里,挣钱容易多了,这份工作我能做得很好!饿不死!”
  阿易说话的时候是自豪且骄傲的,他就是笃定他的工作最好,什么读书不读书,他才不在意。
  盛知夏眯起眼,什么了不起的工作,不过是帮着秦帮杀人放火,她也越发确定,这个东茂村的男女老幼恐怕都会开枪,要万分小心谨慎才行。
  摸过了几样武器,都是些她无法在短期内上手的东西,她只好都放下了,最后在武器库的最角落里发现了一样趁手的——手榴弹。
  拉开保险栓,一切都会被炸毁,这个武器库也会被毁掉。
  要是她在其他场合拉响了这个手榴弹,是不是那些恨着的一切肮脏面孔都会化为废墟,废墟之下埋葬的将会是……秦家的祠堂。
  “大小姐,两个小时过去了,我们要回去吃饭了!”阿易锁上了武器库的门,并没有发现她顺手捞走了一件什么。
  海风吹来咸腥的味道,盛知夏眯起眼,眺望着已经沉下去的海平线,天已经完全黑了,整个东茂村更显得阴森森,尤其是海边“猪圈”的方向。
  盛知夏问阿易:“为什么没有渔民?这不是海吗?”
  阿易不以为然:“哈哈,我们村子的海太贫瘠了,我爸爸说老天爷不眷顾,靠海获吃不饱饭,不如秦叔安排的生计挣钱!”
  秦福生的拥护者,根深蒂固地宣扬他的想法,“秦叔安排的生计”,呵呵,盛知夏不问也明白是什么……贫瘠的渔村,还能靠什么去发家致富,不过是些涉及毒的东西,家家户户都心知肚明,连小孩子都会做的“工作”,就是毒的制作过程。
  这样挣钱,确实容易。
  但也彻底泯灭了人性,从小孩子开始,将整个东茂村推向了另一个极端,它必须被净化被救赎。
  “我们每天都要在海边巡逻,我和阿武是早上。”阿易依旧笑嘻嘻的,根本没发现盛知夏的异常。
  “巡逻?为什么?你不是说外面的人进不来吗?”盛知夏不解。
  “万一有不知死活的人误入呢?我们肯定第一时间突突了他们,再把他们拖去喂猪!这就是我们六个人的任务!”阿易比了个开枪的手势,他的身上其实也挂着一把枪,这是小小巡逻队队长的特权。
  其余的孩子们也哈哈笑了起来,行了个蹩脚的军礼,一个接一个朝着前方跑去。
  都是太年轻的孩子们,笑脸也还算纯真,连他们自己也没见过东茂村以外的世界,还不知道人世间的美好,就已经深陷泥淖和污黑。
  “外面的人进不来,你们也不出去?”盛知夏又问。
  “哈哈哈,我们也没打算活着出去呀!东茂村就很好了,想要什么让人买回来,有钱什么都能买到!我爸妈说了,千万不能出去给秦叔添乱!大小姐,你也要小心啊,外面太危险,连秦叔都被抓过,外面的人不讲道理!”阿易说着说着,很关切盛知夏的未来。
  “对了,大小姐,我们村子里的通讯和外面是断开的,为了防止有人告密,三哥说了,谁想告密,马上就会通知全村,我们很放心很安全的。”
  阿易最后透露了一个消息,炫耀着整个东茂村的安全。
  “原来如此,好高级啊。”盛知夏的想法被证实,她的手机在这里没有了用处,哪怕她掌握了再多的资料,也依然无法和外界沟通。
  势单力薄如她,单枪匹马跟着秦帮的垃圾们回到东茂村,如果运气够好,她大约也只剩下一个最完美的结局——和他们一起死在这里。
  “今晚的月亮不错啊,你们看,月亮快圆了。”盛知夏心里堵着太多的话,一时不知道从何说起,自然更不能跟这几个从小就已经染黑的孩子说什么,只能插科打诨地让他们看看月亮。
  月亮无声地看着地上的一切,它不打算救赎任何人。
  东茂村的夜晚还是昏暗居多,但各种基础设施还不错,循着昏黄的路灯牵引,他们朝着人声鼎沸的地方走去——村子里的文化广场。
  “快走啊大小姐!酒席都摆好了!今晚有好多好吃的!”孩子们都很雀跃,为着热闹的全村聚会。
  家家户户都来了,男人们已经坐下,女人们在忙碌,南省的女人向来最贤惠,一个人操持着全家,哪怕是在酒席上,也依然是她们在进进出出,大锅饭,大锅菜,精致又新鲜的食材,一盆又一盆地端了上来,再分成小盘,一桌桌摆上去。
  秦觉在跟秦福生说话,身边还围了几个村子里年纪大些的男人们,大概是有人看到她来了,几个陌生的男人都朝她看了过来,脸上带着笑意。
  秦福生慈爱地朝她招了招手。
  盛知夏欢快地走上前去,挽住了秦福生的胳膊:“爸爸!”
  她叫得很自然,又娇嗔又乖巧。
  “这就是我的女儿,秦媛。像她妈妈。”秦福生对那几个人介绍着。
  “大小姐,您好,我是咱们秦家祠堂的负责人,我叫……”
  “大小姐好,咱们村子不大,要是想吃什么玩什么,都可以跟我说……”
  “大小姐和您一样,英姿飒爽,又是美貌出众……”
  一个个的都在夸她,态度非常恭敬,盛知夏用眼神扫过他们,一一凝视,眼神那样无辜无害,她对着镜子练习过,绝对纯真美好,像一只好奇的小鹿。
  但是,她一扫过去,那几个人却都不敢跟她对视,点头哈腰地赔着笑。
  “媛媛,这些都是你的长辈,以后咱们回来还需要多依仗他们。”秦福生并不在意她在看什么,也不在意那些人怕不怕,依然慈眉善目地笑着,跟她介绍。
  盛知夏甜甜地笑着,一一打了招呼,打完招呼却噘着嘴道:“爸爸,几位长辈怎么好像都有点怕我?我做错什么事了吗?媛媛年纪小,不懂事,要是有什么冒犯几位叔叔的地方,可以告诉我吗?”
  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神又在众人身上溜了一圈,最后还跟一旁的秦觉四目相对,她冲他做了个鬼脸。
  秦觉不动声色地笑了。
  显得她跟他的关系到底不一样。
  “哈哈哈哈,大小姐言重了,我们整个村子都是靠着秦叔引路,才有了村子里的繁盛,祠堂也修得更大更漂亮,老祖宗在天有灵都会保佑我们的。大小姐既然是秦叔的女儿,也就是我们整个东茂村的明珠,不管大小姐做什么,我们都支持!”有人开口解释了,哪怕年纪看起来比秦福生也小不了几岁,却依然以“秦叔”称呼,可见他们对秦福生的尊重。
  “唉,你们啊,都别太惯着她了,对孩子不能惯着。媛媛,还不跟各位长辈道谢。”秦福生叹着气,却也没更多的歉意,只是引着盛知夏去说点好听的。
  “谢谢各位叔叔伯伯,我听爸爸的,不会给各位添麻烦的,会乖乖的。”盛知夏俏皮地吐了吐舌头,挽紧了秦福生的胳膊。
  随后,她叫起来,一点都不注意分寸:“爸爸,妈妈来了!”
  她跳着去迎接傅瑜——被佣人搀扶着到场,身体根本不见好转,恐怕是吊着一口气。毕竟是要给秦家传宗接代的族长夫人,傅瑜哪怕只剩下一口气,爬也会爬过来让秦家的族人认一认。
  其实,盛知夏很清楚,为什么这些人会对她毕恭毕敬,一方面当然是因为秦福生的威望,可另一方面却是因为她的疯狂——
  秦二被她给揍得半死不活,到现在也没听见他们提半句。有秦福生在背后给她撑腰,东茂村所有的村民看到她都得掂量着点儿,谁敢再让她发疯?
  这样也好,她就狐假虎威到底吧。
  傅瑜一来,秦福生牵住她,跟众人介绍了一番,傅瑜的礼貌用足了,说了很多感人肺腑的话,配合她那病恹恹的身体状况,让很多现场的村民们都感动不已,纷纷赞叹她的伟大付出和对爱情的忠贞、执着。
  于是,赞美声中,傅瑜跟秦福生一起上了主桌,欢迎秦福生离开囚笼,携妻女回到东茂村……盛大的庆祝酒席就开场了。
  村子里确实准备充分,有舞狮团队的表演,热热闹闹开场,接下来还有南省特有的地方戏,搭了个很大的戏台,演员们在台上咿咿呀呀地唱着。又是盛知夏听不懂的方言。
  到处都是本地特色,秦福生等人都很习惯了,傅瑜虽然听不懂,但听得很认真,时不时地跟秦福生说着什么,强撑着最后一口气似的。
  只有盛知夏格格不入。
  很多人过来和她寒暄,村民们没见识,从未见过她这样好看的女孩子,一个个都说她比观音还美,村东有个观音庙,到时候要是修观音像,得按着她的样子来修。
  盛知夏只能无语,幸好她给自己塑造了不好相处的个性,只要她不耐烦,那些人也就乖乖散去了。
  狂欢到了后半场,很多年纪大的人都已经回去睡觉,为了第二天上午开始的祭祖仪式。
  孩子们倒还在闹着,他们没有那么多烦恼。而有些喝醉了的人,正目标明确地朝着海边的猪圈走去,女人们骂骂咧咧,男人们趁着夜色去做见不得光的事。
  节日好像更适合狂欢,更适合去消遣。
  盛知夏抬头看着天上的月亮。
  整个村子,唯一干净的也就只剩下天上的月亮了。
  她仰头喝了一口酒,辛辣,眼泪都快被逼出来,她也目标明确地朝着一个方向走去——
  草寮!
  丽珍是伺候她的丫头,立马上前来拦阻:“大小姐,不可以再去草寮了!那里不干净,臭烘烘的!”
  盛知夏扭头看了丽珍一眼,笑了,阴恻恻的:“你想拦着我?”
  “不……不敢!不敢!丽珍不敢!”丽珍被她这个诡异的笑吓傻了,白天早就见识过她的疯狂,再拦下去恐怕会被这位大小姐活活打死。
  盛知夏再不搭理丽珍,径直朝着草寮的方向走去。
  她不管,必须要去见外公一面!哪怕会和外公死在一起,也要去见他老人家!
  她得让外公知道,她费劲了千辛万苦来到这里,不会让他老人家白白遭受屈辱!她一直一直在找他老人家啊!
  苦酒在胃里灼烧,盛知夏的脚步又快又急,等她将要走到那个低矮的三角形草寮前时,一个身影忽然出现,拦住了她的去路:“喝醉了就回去,不许发疯。”
  是秦觉的声音。低沉,强制。
  月光下,他拦在她前方的身影一团黑,像是恶心的黑色障碍物,盛知夏真想一脚将他踹开,或者干脆拿出那颗藏起来的微型炸弹跟他同归于尽……
  真的,同归于尽吧!
  可是,现实不允许她这样做,如果现在就死,太不值得,总要让这个村子付出代价啊,反正她和外公也已经无法再活着离开,呵呵,她早就明白结局。
  于是,盛知夏抬头,眼神就带着疯癫:“三哥,你也想拦着我?怎么,你也想跟我作对?”
  秦觉被她的语气逗笑了:“小狐狸,你在说什么疯话?我是来领你回去休息的,不是来和你吵架的。走吧。”
  他说着,伸出左手去牵她。
  丽珍在一旁不敢动弹,头都不敢抬,搞不清大小姐会怎么做。
  盛知夏深吸了一口气,又吐出来,还是指着那个近在咫尺的草寮:“三哥,我……我就进去看一下行不行?我看看这个人长什么样子,白天我被他吓住了,你让我进去看清楚他的样子,拜托你了……”
  “那个人是义父最看重的,明天的祭祖仪式上,你就会看清他的长相,何必现在进去弄一身的脏污。”秦觉倒是不慌不忙地解释,耐心很足。
  盛知夏偏不肯:“我就要现在进去!要是不去,我今晚睡不着了!”
  秦觉笑:“那我陪你睡,嗯?”
  盛知夏冲他翻了个白眼,却不再坚持了,居然主动握住了秦觉的手:“算了,我不去就是了!三哥真是没意思!哼!”
  她捏住了秦觉左手的无名指,黑色皮套下面空空荡荡。这是秦觉的标志,哪怕真有电视剧里完美的易容术,也无法模仿秦觉的断指。
  “小狐狸,还想干什么?”秦觉很有耐心地问道,反握住了她的纤纤小手。
  丽珍在一旁更加不敢出声了,三哥是不能惹的人,大小姐也是,现在三哥对大小姐这样百依百顺地哄着,是不是以后会成为一对?那样,大小姐更没人敢惹了。
  “我想去那边看月亮。”盛知夏指了指草寮后面的一个小小池塘,池塘里养着睡莲,哪怕是南方的冬天,气温也足够睡莲生长。
  只是因为有池塘在,草寮更加阴暗潮湿,蚊虫鼠蚁都少不了。
  她说要去池塘边看月亮,秦觉还能不依吗?
  “好,去看月亮,我们大小姐能不气了吗?”秦觉笑着应允,带着少见的耐心。
  “哼,如果没有虫子咬我的话,我就不气了。”盛知夏把矫揉做作演绎到了极点,她是经历过最刻骨铭心的爱情的人,也是从小小的女孩长大的,她的爱情也曾幼稚、琐碎,每天想的都是乱七八糟的事情,她可以对着陆慕辰发一百次脾气,每一次生气的原因都不同,虫子蛰她了,她怪他,蚊子咬她了,她也怪他。
  谁让陆慕辰是大虫子,那些该死的害虫的错都是陆慕辰的错,小知了是不会有错的,除了聒噪的、至死方休的叫唤,没有原罪。
  “嗯,我们小狐狸的要求真别致。”秦觉挑了挑眉,显然并不懂她为什么这样要求,但是他都答应,回头对丽珍道:“去拿驱蚊水来,把池塘和草寮的院子里都喷一遍驱蚊水,再拿把扇子来。南方多蚊虫,东茂村又很贫瘠,扇扇子是从小就会的技能,我亲自给大小姐扇扇子赶蚊子,满意了吗?”
  秦觉下了命令,很快就被执行完成,盛知夏安安稳稳地坐在池塘边,秦觉亲自给她泡功夫茶,三个小小的杯盏里有清冽的茶水。
  “来,大小姐喝茶。”秦觉给她满上。
  茶是滚烫的,趁热喝,配上一些绿豆饼,不腻,不苦,刚刚好的闲适和安稳。这是南省东部地区的特色。东茂村也不例外。
  盛知夏喝着茶,只觉得苦涩,她抬头看天上的月亮,还没有圆,就缺了那么一点圆满,朦朦胧胧的,好像永远也无法再圆了。
  视线只要稍稍收回来,就能看到月色下的草寮,草寮旁边池塘里的闭合的睡莲,村子里太安静,狂欢都已散去,静得能听得见草丛里虫子们的叫声……
  她盯着草寮,她无法忘记她的外公就在里面,喝醉了喝吐了死去活来一百次,也永远无法忘记!
  “怎么,喝不习惯?”秦觉笑问,“义父很喜欢喝茶,对茶也很有研究,要是你明天在祭祖仪式后能给义父表演一番,他一定会开心的。”
  盛知夏在心里冷笑,秦福生开心不开心关她什么事?
  她无所谓地回道:“我怕烫,像你这样的无情铁手才能徒手去泡功夫茶,我的手可是很珍贵的,还要留着弹钢琴呢。”
  “大小姐,既然泡茶都嫌水太烫,怎么白天打人的时候,不嫌那些铁棍子太扎手?来,你的手给我看看,是不是扎到了。”秦觉揶揄道,想去握她的手。
  “哼,我才不要你管!”盛知夏别开脸,把手缩了回去,假装生气道:“三哥只会笑话我!要是四哥在,我说让他开草寮的门,四哥一定会开的。”
  秦觉的语气冷了下来:“嗯?说什么?”
  盛知夏忙捂住嘴,可怜巴巴地看着他:“我错了,三哥,我不该提四哥,我心里只有你一个人……”
  她在卖乖,偏偏谁也受不了她的卖乖。
  秦觉的冷脸收了,忍不住倾身想去吻她——
  “不行!明天祭祖,今晚不许动手动脚!”盛知夏捂住了秦觉的唇。
  但这也足够暧昧了,她的掌心擦过秦觉的唇,两个人近在咫尺。月光下,永远有浪漫的幻想衍生。
  盛知夏像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忙收回手,胡乱找了个话题似的,对秦觉道:“啊,三哥,我给你唱首歌吧!我想唱歌了!”
  半夜唱歌,对秦觉来说从未有过,但她既然要求了,也不是不可以听听看。
  秦觉活了三十多年,从东茂村里无人管教的孤儿,到现在村里独当一面的支柱,其实他从未觉得有多荣耀,也不敢轻易放松。
  可此时此刻,坐在这小池塘边赏月,听女孩在他旁边聒噪,提着奇怪的要求,秦觉居然有了一种活生生的快乐和放松,他允许她唱歌。
  “三哥,这首歌你听过吗?我要开始唱咯。”盛知夏清了清嗓子,眼神似乎是虚无缥缈的,实质却盯着小茅屋的方向,她轻轻地唱了起来:“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再熟悉不过的旋律,非常著名的填词,《送别》在国内传唱了几十年,很多离别的场合都能听见,送别故人,送别知己,每一次都能触动人心,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离别多……
  虽然,盛知夏唱歌从来都不在调上,但她唱得感情太过丰富,以至于自己都掉下泪来。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酒尽馀欢,今宵别梦寒……”
  每一句词都让人心碎,苍凉又孤独,唱歌的人在祝福在叮嘱,却无人回应。
  她不是难过知己不在,也不是难过爱人已离世,更不是在这封闭的罪恶村落感到孤独害怕,只因为这首歌是外公教她唱的。
  外公一字一句地教会了她。
  那个时候她还小,根本听不懂其中深意,而外公也只是摸了摸她的头,说等她长大了也许就懂了,当然,如果夏夏永远也不懂,那该多幸福啊。
  现在,凄凉的月光下,隔着草寮内外的距离,隔着生与死,她将这首歌唱给外公听,他老人家能感知吗,他能知道她还活着,并且来到他身边了吗?
  能不能……能不能再见外公一面?
  再……让她抱一抱外公,她是不是还有机会带着外公回家……
  好像全都成了奢望……
  “小狐狸,怎么哭了?”秦觉总算察觉到她在哭,伸手过去想搂住她。
  盛知夏却躲开了,擦了擦眼泪,看着天上的月亮道:“三哥,我好痛苦啊,要不是有你在,我都不知道该跟谁分享我的心情。我好担心失去妈妈,她的病已经很严重了,你看今晚在酒席上,她说话都费劲,她那么爱着爸爸,可她的时间不多了……”
  她只能胡编,将悲伤的原因引到傅瑜身上去。人世间的悲欢其实也相通,秦觉绝不会怀疑她对傅瑜的感情。
  “妈妈真的太可怜了,等了爸爸十几年,最后总算如愿以偿和爸爸结了婚,但她的幸福太短暂了……”盛知夏索性哭出了声,只有月亮知道她在悲伤什么。
  秦觉大约也被她感染,默默地过去抱住她,拍了拍她的背:“嗯,我知道了,你难过却不能说,我都知道。不管以后发生什么,我总是陪在你身边的。”
  盛知夏厌恶秦觉的触碰和拥抱,但她不能推开,而是顺势软下嗓音道:“三哥,那你答应我,要一直陪在我身边,不许离开我,也不许丢下我。如果我失去了妈妈,就只剩下你和爸爸了。明天祭祖的时候,我想让你当着所有秦家族人的面发誓,你爱我,会娶我!当着祖先的面说!”
  她在提要求,很过分的要求。
  秦觉却答应了:“好。”
  盛知夏破涕为笑,将脸埋在秦觉的脖颈间:“三哥,你最好了。我最爱你了。明天祭祖的时候我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你教教我,我不想搞砸了,怕爸爸妈妈生气。”
  秦觉拍了拍她的背,忽然笑了笑,很随意地开口:“其实也不需要注意什么,你从弹药库里带走的那枚微型炸弹,不要在祭祖的时候拉响引线,就不会搞砸任何事。”
  “!”盛知夏的嗓子一紧,心跳几乎都停止了,原来……秦觉都知道!
  在如此柔情蜜意的攻势之下,秦觉依然记得提醒她,弹药库丢了东西,希望她不要搞事。
  哪怕是他对外公开青睐着的妹妹、未来的伴侣,秦觉依然没放松警惕,不愧是秦帮的实际掌权人,小心谨慎已经刻进了骨子里。
  既然被秦觉拆穿,盛知夏不能再躲,她索性从口袋里掏出了那枚微型炸弹,“啪”的一下拍在了茶具上,也不管它危险不危险,会不会忽然爆炸,她猝然从秦觉的怀里退出来,所有的笑容褪得干干净净:“原来三哥你在监视我!我做了什么说了什么你全都知道!那些孩子都是你的眼线对不对!还说你爱我,根本就是打算控制我!想让我全都听你的!”
  她霍地站起身,也不想再喝茶了,更不愿意看什么月亮,径直就朝着草寮的方向走去。
  “小狐狸——”秦觉步子大,两步就把她扯了回来,阻止了她离开,他的语气哭笑不得:“东茂村就这么点大的地方,什么事儿我不清楚呢,不管是对你还是对外人,规矩都是一样的。你要是愿意,随便去海滩上丢多少次炸弹都没关系,就怕你没觉得新奇好玩,没见过这个东西,它虽然体型小,但威力巨大,稍有不慎,能把整个祠堂都炸毁,就连咱们这个老宅都能塌了一半……明白吗?”
  盛知夏当然明白秦觉的意思,他不是防着她,是怕她不会玩,失误了导致严重后果。
  但她不依不饶,还要逼问秦觉:“所以三哥是什么时候知道的?晚上来找我,也是为了这个炸弹对不对?我还以为三哥是特地来陪着我的!终究是错付了!”
  她太容易生气,半点都不容易被讨好,非要争个对错。
  秦觉摸了摸她的头,大手扣住她的腰,不许她挣扎:“小狐狸,要是我不许你带走它,早就在你拿起它的第一时间,我就会让阿易提醒你了。但是我没有,你喜欢玩,这没什么,注意安全就好。打靶,重火力投射,还有整个东茂村的监控系统,你要是想知道,我也可以带你去转转,并不是我防着你,因为你是我的小狐狸,我才开诚布公地和你说,不是责怪你什么。”
  盛知夏听了,心里直冷笑,秦觉不会真动心了吧?居然对她如此宽容放纵……
  既然如此,她就再来试探一下他的底线。
  “哼,这还差不多。要是三哥拿我当外人,我就马上摔了那个炸弹,一起死算了!”盛知夏佯装生气,一副骄纵放肆的样子。
  秦觉笑出声:“何必呢?小狐狸,活着不好吗?”
  盛知夏歪着脑袋,得寸进尺道:“我偏要拿着那个炸弹防身,三哥你肯不肯?还是打算告诉我爸爸,把我列为东茂村的危险人物?”
  秦觉一时蹙眉:“唉,它很危险,万一你自己玩脱了……”
  “玩脱了就玩脱了!我又不是傻子,难道不知道要命吗?又不会有人开枪打我,也不会有人冲我丢打火机,怎么会炸了?我就想拿它吓唬吓唬那些废物们,还敢不敢不尊重我!”盛知夏骄纵地说,寸步不让:“行不行嘛三哥,你到底能不能做主啊?是不是我爸爸让你来看着我的?我要生气了!”
  “行,都依你,这个小东西你要是喜欢,就拿去玩。”秦觉最终还是妥协了,在她的攻势之下,他的样子十分无奈,眼神里都是欣赏和疼惜的光芒。
  月光下,他居然温柔到给了她最危险的武器。
  盛知夏跳起来,扑进他怀里,亲了亲秦觉的脸颊:“三哥,你太好了!我太爱你了!等明天过后我就把它还回去!我只玩它一天!我对着月亮发誓!决不食言!”
  呵呵,她对着月亮起誓,无论刽子手们表现得多温柔,对她多放纵,她永远忠于复仇的信念,誓必让他们付出血的代价——哪怕她卑劣、说谎成性,不可原谅。
  秦觉亲自将那枚微型炸弹交还到她手上,无奈地叹了口气:“小狐狸真是我命中的克星,拿着这枚炸弹回去休息吧,记得别让其他人看见了,义父还不知道,免得麻烦。”
  秦觉单方面给她的特权,这是任何人都不曾有过的。
  盛知夏被送回了房间,却是一夜未眠,她握着那枚炸弹,心里反复地唱着《送别》,却无法跟草寮内的外公达成一次链接。
  她感知不了他老人家,也许外公也根本没听见她唱的歌。
  第二天,天蒙蒙亮时,丽珍已经敲响了房门:“大小姐,该起床了,老爷和太太在等您吃早饭。”
  盛知夏从床上爬了起来,从木制的古典窗户朝外看去,天是阴沉沉的,空气里又湿又闷,带着点海风的咸腥味。
  今天是整个东茂村的大日子,更是秦家的大日子,秦帮发源于东茂村,带领着整个东茂村走向繁荣的秦福生遭受了诸多苦难,甚至经历了十几年的牢狱之灾,好不容易回村祭祖,还带回了他的新婚妻子和唯一的女儿……
  无论怎么看,这次祭祖都是盛大而隆重的。
  村民们准备了很多天,秦觉昨天又亲自去督办,盛知夏从秦家的老宅三层小楼朝外看去,半个东茂村都尽收眼底——
  每家每户都挂着红灯笼,房子都挨得很近,门前还贴着旧年春节的对联,有人家信佛有人信道,八卦门和万字门也很有特色,如果这里好好开发旅游业,也能成为不错的旅游胜地。人们在小村子里安居乐业,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不需要羡慕外界的生活。
  然而,谁也想不到,这个古朴的小村子,偏偏藏着罪恶的源头。
  “大小姐,您真好看。”丽珍帮她准备了衣服,还梳好了头。
  秦家是老旧的做派,盛知夏今天穿的是一身旧式的旗袍,红与黑的底色,绣着古典的花纹,像是年画里走出来的美人,梳的也是旧式的发髻,配合楚媛的完美身材、绝美的脸庞,还有舞者的气质,举手投足都带着贵气,说她是画中仙也不为过。
  这样好看的美人,随便往哪里一站,都能让人屏住呼吸。
  因此,盛知夏打扮好后去了前厅吃饭,那些等候着的佣人们全都看得眼睛发直,连秦觉都怔了怔。
  “媛媛,过来吃饭吧。”秦福生微笑,招呼她道。
  盛知夏走过去,搂住了秦福生的脖子,很俏皮地问道:“爸爸,我今天好看吗?”
  “当然好看,我的媛媛是世界上最美的姑娘。”秦福生拍了拍她的手。
  盛知夏又看向秦觉,他也换了旧时的长衫,消解了几分西装革履的硬朗,有了一点疏狂的读书人的气质。
  她笑道:“三哥也好看。”
  秦觉微笑,眼神看定她,并不多说什么。
  反而是一直被忽视的傅瑜不满道:“坐下吃饭吧,女孩子太好看有什么用?媛媛,今天你要多帮帮你爸爸,学一学村子里的规矩,不要在祭祖的时候丢了你爸爸的脸。”
  傅瑜穿的也是旗袍,只是她的这套旗袍偏黑色的底,显得庄重稳妥,很有主母的风范。可惜,傅瑜已经病入膏肓,脸色白得吓人,配合这一身黑色的旗袍,更衬得脸色惨白,仿佛一只脚已经迈进了棺材。
  一个活死人还在开口说话,说话的声音也很气虚,没什么生气,她依然全心全意站在秦福生的角度去考虑,指责自己的女儿不够完美,楚媛也真够惨的,忍受了亲生母亲多少年的pua。
  “知道了,妈妈,我会乖的。”盛知夏看了看秦觉,眼神委屈,随后低头走到自己的位置坐下,慢条斯理地开始吃早餐。
  南省的口味清淡,但食谱有自己的特色,白粥配合了一些菜脯,还有本地有名的生腌,盛知夏根本吃不惯生腌,闻着都要作呕,可秦福生跟秦觉很喜欢,并没有觉得不妥。
  傅瑜是吃不了生腌的,只喝了些白粥就着菜脯,还跟秦福生确认了祭祖仪式中她和女儿需要做的事,决计不肯有任何差错。
  “你跟媛媛站在我身边就好,他们喊什么,你们就做什么,不需要紧张。”秦福生拍了拍傅瑜的手安慰道。
  十五分钟后,有人来提醒:“老爷,夫人,吉时快到了,出发去祠堂吧,轿子也准备好了。”
  傅瑜是走不了几步路的,旧时的轿子也是为她专门准备的。
  盛知夏在一旁看着,更觉得诡异,旧时古典的花轿,配合即将入土的惨白的妆容也盖不住的憔悴的面容,如此不吉利,秦福生居然也能忍受,果然是秦帮的老大,什么都不忌讳。
  “妈妈,我扶您去轿子。”盛知夏努力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乖巧地扶着傅瑜去坐轿子,从秦家老宅出去,总要走几步路,傅瑜都走得气喘吁吁,脚步无力。
  等傅瑜上了轿子,轿夫抬着她朝祠堂走去,盛知夏悄悄走到秦觉身边,指了指自己的口袋,道:“三哥,我带着呢。”
  她把那个微型炸弹随身携带,且不避讳告诉秦觉。
  秦觉宠溺又无奈地看了看她,低声道:“乖一点,不许让义父发现。”
  盛知夏点头,笑嘻嘻的:“放心吧,我才不会呢,答应了三哥我就会做到的!三哥答应我的也会做到吗?”
  她若无其事地提起他们的约定。
  秦觉笑道:“记得,放心吧,等祭祖仪式结束,我就满足你。到时候看看谁更害羞。”
  盛知夏撅起嘴,冲他翻了个白眼:“哼,我才不会害羞呢,期待三哥害羞!”
  她说着,又窜去了封四身边,对着封四说了几句什么。
  封四向来老实,听了她的话表情没什么波动,却点了点头。
  “四哥,谢谢你。”盛知夏笑着道谢,脚步轻快,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
  最后,她挽着秦福生的胳膊往秦家的祠堂走去。
  祠堂距离老宅倒也不远,远远看去,一座很大的宅子,从正面看,分左右中三道门,正中的大门前挂着红色的灯笼,灯笼上还有“秦”的字样。
  本地的木雕工艺是一绝,这座祠堂描金画凤,有各种仙人坐顶,寓意吉祥。一眼看去,古朴又庄重。
  后代有了出息,给了先人如此隆重的居所。
  “三哥,一切都准备妥当了,马上吉时就开始了。”有人悄悄对秦觉禀报道。
  今天的祭祖仪式都是由秦觉来安排,秦福生只看结果。
  “义父……”秦觉回应着,去秦福生耳边说了什么。
  盛知夏隐约听见了外公盛兴邦的名字。
  既然秦家的祭祖仪式是要拿外公来做重要的“祭品”,自然也会在这个时候把他从草寮里带出来。
  只是祭祀仪式不能乱,祭品的顺序也会有安排,以人来祭,比什么鹅啊鸡啊鱼要隆重得多,当然也更有变数——是要祭品死还是生,以何种姿态来到秦家祖先的面前,都是需要考量的,哪怕那个祭品现在毫无还手之力。
  盛知夏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忍下来的,明明内心的火已经将她整个人烧了个干净,她却还是逼迫自己冷静。
  不能慌,不能逃,她缺席不了祭祖的仪式,也无法提前去救外公。
  但她已经做好了全部的打算——
  一起死吧!
  所有的阴险肮脏,可怕人心,卑劣手段,全都一起死吧!
  就在今天,在这座罪恶的祠堂里,埋葬。
  “义父,义母,这边请……”秦觉在引导着他们,也看向盛知夏,他不去牵她的手,只是眉眼间总有别样的味道,在场的人但凡看见三哥的眼神,应该都懂他对秦媛的心思。
  这是好事将近了。
  拜神祭祖的音乐声起,香烛的味道萦绕在鼻端,秦家那么多人一起拜祖先,场面很肃穆,盛知夏也对着秦家的祖先下跪,偶尔的抬眸里,眼神里全无敬意,只有嘲讽。
  “今日,我秦家的长媳和小女认祖归宗,请祖先保佑我们。”秦福生开口了,牵住傅瑜的手,给了她想要的贞节牌坊。
  傅瑜热泪纵横,盛知夏不明白她为什么这样激动,一个病恹恹的柴火人跪在那语无伦次:“谢谢秦家的祖先,保佑了秦叔叔,保佑我在最后的时刻得偿所愿,希望秦叔叔长命百岁,一切安好……也希望媛媛好好听爸爸的话,孝顺爸爸。”
  傅瑜一番话感天动地,听得在场的秦家人也跟着落泪了,盛知夏少不了也跟着磕了几个头,完成了傅瑜的心愿。
  “爸爸,妈妈,你们放心吧,在秦家的列祖列宗面前,我发誓,会用我整个生命报答祖先对我的恩情。”盛知夏跪在那,清清楚楚地发愿道。
  在众人听来,她的态度何其恭敬,众人纷纷点头,称赞秦家的大小姐虽然年纪小,却有这种觉悟。
  “媛媛,好孩子,起来吧。秦觉——”秦福生显然也很满意妻女的言行,很给他长脸,活到六十岁还有女人死心塌地地爱着他,人生迎来了新的篇章,当然应该开心。
  “义父。”秦觉答应着,眼神却扫过了盛知夏。
  盛知夏就站在秦福生身边,眉眼流转间,也悄悄给了秦觉提示……他们不是约定好了要在祠堂里表白吗,她在等他的表白。
  秦觉弯起唇,但他不动声色,男女之间那点小心思,总是当事人才懂,一点点隐秘的小小暧昧,足够回味无穷。
  “把最后的祭品带上来。”儿女情长没让秦觉放松警惕,更不会阻止秦帮接下来要做的事,秦觉依然有条不紊地执行着祭祖的流程。
  最后的祭品……
  外公……
  盛知夏整个人都开始抖,她的手无法控制,指尖扣着掌心,她想要歇斯底里地吼出来……
  这些人渣究竟为什么理所当然地决定一个人的生死!
  她的外公……受尽了非人的折磨,假如要在这祠堂里成为祭品而死去,她就算下十八层地狱,也决不允许!
  一定要让眼前这些人付出代价!
  “是,秦老大,人马上就会带到。”有人回应着。
  盛知夏听在耳中,想到一路走来寻找外公如此不容易,她反而又冷静了下来,身体的颤抖又渐渐平复。
  人在最绝望的时候,其实是麻木的,所有的感官都已经迟钝,只剩下意志力还没消散。
  不就是死吗……
  那就大家一起死。
  这些人,一个也别想逃。
  她的怀中有那枚微型的炸弹,威力足够摧毁整座祠堂了,秦帮的人心很齐,大半个村子的人应该都参与祭祖了……此时,全都聚集在一起……
  她黑化的心麻木一片,满脑子都是……一起死……
  盛知夏的手已经触到了那枚炸弹,这一次,她清清楚楚地掌握了自己的死亡时间,是不是……没有遗憾了?
  “三哥!”
  正在这时,阿易从外面冲进来,焦急地挤过人群,冲着秦觉去,急道:“三哥,不好了,村里的信号异常,好像被什么入侵了,不对劲啊!”
  在这样的场合说这种话,也只有小孩子才敢。当然,也一定是出了问题,小孩子才会如此慌乱。
  秦觉微愣,却还是很冷静,看向秦福生,道:“义父,要不要我先去看看,还是……”
  祭祖仪式被迫中断,是不吉利的。
  秦福生倒是很干脆:“先继续仪式,派几个人过去检查看看,东茂村不是谁想进来就能进来的。”
  秦福生显然对这里的安防很有信心,经过秦觉的安排,东茂村早就坚不可摧,任何一个人或者一支队伍想要混入都有去无回,只会成为猪圈里那些杂食猪的食物,连渣滓都不剩。
  “是,你们去看看,把人带上来。”秦觉下了命令,阿易一脸欲言又止地退出去了。
  盛知夏的手收紧,不清楚发生了什么,她知道东茂村的安防和监控系统很厉害,拦截了一切企图入侵的可能。怎么会这么巧合,在秦帮祭祖仪式这样重要的场合,正好有人侵入东茂村?
  她不敢去想其他的可能性……
  她明明在这里孤立无援……
  自从重生,她便是孤立无援,也不想拖任何人下水,无论是陆家还是景家,都因为从前的盛家而有人丧命,她虽然不知道其中的确切真相,但她哪怕是死了,也不愿连累了他们。
  陆慕辰已死,外公也会离她而去……盛知夏在心里苦笑了一声,她再也找不到任何活下去的动力了。
  不管是谁来了东茂村,不管会发生什么,她必须要让这个微型炸弹在秦家的祠堂里炸裂!
  “快走,别磨磨蹭蹭的,该死的糟老头子!”歪头有人在说话,骂骂咧咧。
  声音越来越近。
  而秦福生和秦觉等人都在等着“祭品”被带上来。
  盛知夏弯起唇,眸色中都是冷意和仇恨,她忽然摇摇欲坠,有点站立不稳,秦觉第一个跨步上前来扶她。
  盛知夏却惊恐地叫了一声,好像是看见了什么可怕的事情:“啊!三哥,你不可以这样做!”
  所有人的目光都投了过来,秦觉蹙眉,没反应过来:“什么?”
  已经有个小小的东西从秦觉的怀里飞了出来,直直地朝着秦福生的方向飞去。
  众人全都懵了。
  盛知夏惊叫:“不!三哥!不许伤害我爸爸!”
  她说着,就要朝着秦福生的方向扑去。
  然而,秦觉根本没松开她,她只叫着,人却好像被困住了,一步都挪不开。
  “义父小心!”
  那个飞出去的小东西,被早就警觉的封四一把挥开,不偏不倚地砸向了祠堂的贡品台。
  “趴下!小心!”也不知道是谁叫了一声。
  “嘭——”
  再想反应已经来不及,三秒过后,贡品台上响起了剧烈的爆炸声,力道之大,足以让近旁的人纷纷倒地。
  祠堂里供奉着的秦家的祖先牌位也被炸了个粉碎,甚至,整个祠堂的大梁都断裂了,祠堂的主体建筑从富丽堂皇变成了摇摇欲坠的危房。
  “快走!这里要塌了!”
  “秦觉是不是疯了!为什么要这样做!就这么等不及吗!”
  “没想到秦觉你是这样的人!以为自己翅膀长硬了?秦老大不会亏待你,为什么要炸了秦家的祠堂!”
  “果然是无父无母的畜生,养不熟的白眼狼!多少年了,居然想着恩将仇报!哪怕当年你父母的死和秦老大有关……”
  “作孽啊,东茂村怎么会出了这样的叛徒!”
  “……”
  众人四散逃去,有人被爆炸的碎片击中,不知生死,活着的人爬也想爬出去,也有人并不在祠堂内,听说了爆炸的起因,纷纷指责着罪魁祸首的狠毒,一时间,秦觉被拉下神坛,成了东茂村人人唾弃的“白眼狼”、“畜生”,甚至连他父母当年的死亡原因也被八卦的声音披露。
  “义父!这边走!义母小心!”封四人狠话不多,自从盛知夏提醒过他要小心提防秦觉之后,封四的注意力就没从秦觉身上移开过,假如不是他在防备,刚才的炸弹已经将秦福生和傅瑜炸死……
  “义父,妹妹不见了,她在秦觉的手上!”封四很着急,在炸弹爆炸的硝烟和废墟的扬尘里寻找着盛知夏的踪影。
  人人四散逃命,如果不是至亲,谁会关心其他人的死活。
  炸弹在祠堂里爆裂,离盛知夏并不算太远,她被爆炸的气流伤到,人也飞出去很远,如果不是有秦觉护着,恐怕早就死了。
  等到反应过来时,她慌忙想爬起身,盘好的发髻早就乱了,她挣扎着朝外走,想要趁着混乱去找外公……
  外公是不是也被炸弹波及?
  秦福生假如有命活着,她也会再给他致命痛击!
  只要她不死,只要她还剩一口气,也要和仇人对抗到底!
  到处都是嘈杂声,逃命或者找寻其他人,要揪出凶手,盛知夏看到精致的木雕已经被炸得七零八落,秦家的祠堂呵,就该如此破败!
  前面——
  她隐隐约约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好像是外公!
  他老人家趴在那里,看押他的人早就不见了踪影,祠堂都要倒了,命都快没了,谁还管祭品怎么样?
  “外公……”盛知夏嘴里喃喃念着,就要朝着外公的方向走去。
  “秦媛,是不是你搞的鬼!”正在这时,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一个人影,一把扣住了盛知夏的肩膀,下一秒就掐住了她的喉咙,一句句揭穿了盛知夏的伪装:“是你想陷害三哥对不对!我都看见了,是你丢出去的炸弹!秦媛,你到底安的什么心!跟我到秦老大面前说清楚!”
  这是秦觉的心腹大头,从前也是殷落的跟屁虫,帮着殷落给她下过毒,早就因为殷落之死对盛知夏怀恨在心。
  一个人做过什么,总是瞒不住的,有无数双眼睛在暗处盯着她。
  “我没有……你胡说……”盛知夏用力攥住了大头的手腕,想要把他的手掰开,她不能死!也绝不能承认!只要有一线生机,就决不放弃!
  “就是你!我亲眼看见的!炸弹是从你怀里拿出来的!三哥被你陷害了!”大头如此笃定,不给她任何机会,几乎是拎着她拖着她在地上走,将她朝祠堂的外面拖拽。
  盛知夏确定,恐怕到不了秦福生面前,她就已经被大头给勒死了,混乱之中她没有什么主动权,想喊救命也喊不出来!
  “嘭——”
  枪响,盛知夏感觉有子弹从她的耳边飞了过去,随后有温热的血溅在她的身上,随即扼住她脖子的手松开了,大头被子弹洞穿飞了出去!
  怎么会?
  这个时候了还会有谁来救她?
  “咳咳咳咳……”盛知夏拼命咳嗽,她无法顺畅呼吸,从烟尘的迷雾里朝枪响的方向看去。
  居然是……
  “三哥!你怎么到了这个时候还在护着这个小妖精!刚才明明是她陷害三哥!”大头的肩膀中弹,人也倒退了好几步远,忍着疼痛爬起来,也看到了从迷雾中走出来的男人。
  冷面的秦觉,穿着一身黑色的长衫,气质冷冽,一步步朝着盛知夏的方向走来,带来无法忽视的压迫感。
  “谁开枪了?怎么回事?我听见是在那边!过去看看!”
  “走!保护秦老大,看看是谁在捣鬼!”
  很多声音从不远处传来,脚步声越来越密集,越来越近。
  混乱已经发生,东茂村的武器库一定会被打开,危及到整个村子的安危,连孩子兴许都会拿起枪,这是他们从小接受的教育。
  盛知夏的呼吸已经平复了不少,眼睁睁看着秦觉朝她走来,她的意图他想必都已经清楚,不需要大头指控,当事人的秦觉最清楚那个炸弹是谁丢出去的!她陷害他的事,已经昭然若揭!
  等人聚齐,她一定会被揪出来!
  那么,就先下手为强吧!反正也是死,临死之前也要让秦帮大乱!
  她忽然就开口,冲秦觉大叫:“秦觉,你这个叛徒!你是不是早就想害死我爸爸!早就想让秦帮成为你一个人的?还说什么要在祠堂里跟我求婚,都是骗局对不对!枉我那么相信你!你这个人就是奸诈小人!”
  她吼出来的声音很大,迷雾里,给了其他人方位上的指引,越来越多人追了过来。
  秦觉不说话。
  大头中了枪,忍着痛狂吼:“三哥,快把这个女人解决了!她根本就是个骗子!她会毁了你的!”
  盛知夏豁出去了,咬牙切齿道:“爸爸,妈妈!如果我今天死了,一定是秦觉杀我!秦帮的兄弟们,你们听着,要保护好我爸爸!不能让秦觉得逞!他就是个两面三刀的卑鄙小人!啊——”
  “嘭——”
  又一声枪响,打断了盛知夏的叫声,她的尖叫也戛然而止,好像已经中弹,被秦觉给杀了。
  然而,迷雾中,中弹的是大头,一枪爆头,连喊也喊不出来,猝然倒地。
  盛知夏睁大了眼睛,眼睁睁看着秦觉走上前来,将她从地上拎起来,揽着她去了祠堂角落里的库房。
  自始至终,秦觉不发一言,像是被她气得完全不想说话。
  盛知夏不知道秦觉会怎么做,她背叛了他,还在栽赃嫁祸他,秦觉要是个男人,肯定会杀了她。
  秦觉是不敢吗?怕跟秦福生没法交代,跟秦帮没法交代,毕竟她是秦帮的大小姐,是秦福生唯一的血脉。
  血缘关系可真好用。
  想到这,盛知夏畅快地笑了,哪怕被推进了库房,库房门被反锁,秦觉猝然转过身来面对她,盛知夏也没收住笑,她仰头猖狂地反问:“怎么,想杀我?秦觉,今天过后,秦帮都知道你是叛徒了,你以为挟持了我,就想脱身?我宁愿死也不会屈服!记住,我是秦老大的女儿!”
  她在喊着,猝不及防用藏起的刀片划向秦觉的脖子——
  多死一个都是赚的,秦觉这个魔鬼也必须死!
  意料之中,她的手腕被一把握住,以秦觉的武力值怎么会被她刺伤,她再也没有第二次机会。
  然而,就在秦觉握住她手腕的那一刻,盛知夏忽然觉得不对劲,眼前的秦觉左手虽然也戴着皮手套,但是她刚才感觉到了,他左手的食指……好像不是空的。
  居然不是空的?
  盛知夏几乎是下意识的,用另一种手去握秦觉左手的食指——
  果然不是空的!
  眼前这个人……不是秦觉!
  他是谁?
  “你……你是谁?”盛知夏的声音都抖了,她的眼神看向面前高大挺拔的男人,他在爆炸过后,和她一样蓬头垢面,但他的气质根本藏不住,仔细去看,根本没有秦觉的阴鸷和狠毒。
  而且,自他从迷雾中走出来的那一刻起,他的眼神就一直看着她,一直看着她,只有她在他的眼中,他一枪毫不犹豫地击杀了秦觉的心腹大头。
  眼前这个人绝不可能是秦觉!
  可是,他……
  心里的那个名字动了动,盛知夏碎裂的心好像又慢慢一点点拼凑起来,拼成一个人的名字,拼成那个人的样子,她怎么敢……怎么敢叫他的名字?
  “阿……陆?”盛知夏的泪早就铺了满脸,嘴唇张了张,轻轻吐出了那个早就嚼碎了的名字。
  眼前的秦觉忽然弯起唇,眼神里丝毫没有杀意和阴鸷,他终于张口:“别怕,我在。只要你乖,什么都给你。”
  听了男人这句话,盛知夏隐忍许久的情绪一秒崩盘,毫不犹豫地扑进了男人的怀里,紧紧地、紧紧地抱住了他,她哽咽着说:“我乖,只听陆慕辰的话。”
  她应该是在做梦吧,陆慕辰没有死,他一直在她的身边,在她的生死时刻,他选择和她同生共死,他对她的承诺永远都兑现。
  在邮轮盛典的那一夜,失去意识之前,盛知夏听见他说了那样多决绝的话,愤恨的是s的口吻:“你是个骗子,为什么又骗我!我永远也不会再相信你!我恨你!”
  接着,又是陆慕辰的语气:“你别想一个人先死!我不允许!决不允许!”
  然后,是谁的口吻呢,盛知夏已经记不清了:“小知了,这一次,你别想撇开我,要生要死,我们都一起。”
  “今晚我看到了最美的烟火,可惜,我们在海底。这次不一样,有你陪我。”
  最美的不是烟火,也不是我们还活着,而是你死死生生都在我的身边。
  “阿陆,我永远都听你的话,只听你一个人的话,不管你四分五裂成什么样子,我爱你的每一个碎片……”盛知夏崩裂的情绪无法自控,在爱人的怀里破碎大哭。
  他在身边,可他们恐怕是走不出去了,又一次面临生死绝境。
  老天能不能不要那么残忍,就让她和她的爱人活下去吧,如果他和她之间从来没有误会,只有爱,她为什么要去死?她如此眷恋有他活着的人间啊。
  “小知了,乖,不哭了,没事的。”陆慕辰拍了拍她的头,安抚着她的情绪。
  盛知夏忽然想起什么,焦急地查看他的伤口:“你中枪了,要不要紧?”
  那一夜的海底,她看不见太多,但是他能感觉到血液的味道,已经枪械的冲击力。
  “放心,伤口已经好得差不多了,等我们出去再慢慢说。”陆慕辰顶着秦觉的那张脸,眉眼却改变不了,他的眼神里藏着的只有爱意,光是看眼睛,就已经知道人皮面具下绝不该是这一张沧桑的带着戾气的脸。
  说着,陆慕辰搂着她,从库房的小窗朝外看去,眉头皱起:“下次不准再做傻事,万一那个炸弹伤到你,他们死一百次也不能弥补。”
  “我看见他们进了库房!就在那边!大头被杀了,一定有内鬼!跟我追!”
  “走,抓住叛徒!”
  脚步声和说话声朝库房这边涌来。
  秦福生的心腹和秦觉的手下发生火并的也有,怀疑的种子已经种下,他们义父义子之间再也无法互相信任,哪怕他们愿意维持现状,可是手底下的人已经开始对峙,绝不允许各自的阵营被背叛。
  “这里不能再呆了……”陆慕辰牵起盛知夏的手,打开库房的门走了出去。
  以此同时,废墟上空,响起了直升机的呼啸声,不止一架直升机——东茂村的防护网再牢不可破,出入口再把手严密,却防不住直升机和空降的武装力量。
  “东茂村的人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涉嫌制d、贩d、故意杀人、非法囚禁虐待等罪名,请立刻投降自首……”
  东茂村的上空响起了喇叭的声音,隔空喊话,让一群在废墟中逃命的罪犯们无处可逃。
  自首的有,逃窜的有,负隅顽抗的也不在少数。
  被击毙的嫌疑犯再也睁不开眼,甚至还有村民在盛知夏和“秦觉”走过时,还劝她赶快逃命,说秦老大朝着哪边逃了,东茂村居然在祭祖的当日被一锅端,也不知道内鬼是谁,假如不是从内部攻破,外面的人怎么可能进得来。
  盛知夏却没空理这些好心的提醒,她着急去寻找外公!
  “别急,我知道外公在哪。”陆慕辰给她吃了一颗定心丸。
  “秦觉,你这个叛徒,是不是你勾结了外面,想要置秦帮于死地!养不熟的白眼狼!我杀了你!”有人猝不及防冲出来,朝着陆慕辰开枪。
  “嘭——”的一声枪响。
  是那个东茂村的人先倒下,直升机上降落的武装们一枪击毙了正在行凶的罪犯,将盛知夏和陆慕辰团团护在中间。
  一个无奈的声音随后响起:“麻烦陆少把面具摘了吧,小心他们再认错人,您被射成筛子。”
  是卓不言。
  接着,另一个男人也随之降落,并不怎么熟练,只是勉强稳住身形:“差不多行了,有些人从小到大都很过分,让人知道了你的身份,然后自己去送死,怎么,觉得我没本事罩着你?说的就是某种昆虫女士。”
  景寒,从小到大对她都很毒舌,但是跟对待楚媛和盛知夏的态度,还是很分明的。
  盛知夏听罢,眼眶又湿润了,她被认出来,她被保护了,就在她以为孤身一人的时候,她的爱人、发小、亲人从来没有放弃过她。
  还有什么比这更幸福的?
  “你们早就计划好了?”盛知夏问了个傻问题,伸手撕开了“秦觉”的面具,面具不是一整块撕掉的,好像秦觉的脸上长了陆慕辰的半张脸,莫名诡异。
  盛知夏忍不了,将秦觉的所有面部特征都从陆慕辰脸上抹干净,陆慕辰的脸本来干净美好到素笔难描,可现在却沧桑又粗糙,未愈合的伤疤加上长期戴面具的不透气,让他仿佛被毁容了一般难看。
  即便这样,盛知夏依然盯着陆慕辰的脸不肯移开眼睛。她怕眨一眨眼,他就不见了,她怕这只是她做的一场梦,梦里没有爱人,没有希望,只有无边无际的恐惧和绝望。
  “差不多行了,别看了,眼珠子都要看掉了,至于吗?”景寒损她,他的语气再没有什么醋意和对谁的敌意。
  “头儿,抓到人了!秦帮的老大秦福生,还有他的夫人傅瑜……所有罪证全步搜集完毕!”
  东茂村的混乱没有持续多久,到底还是抓到了罪魁祸首,刚刚出狱不久的秦老大,罪证全部都已经搜集完毕,意味着秦福生再也别想逃脱法网。
  “你们想干什么?放开我们!我们什么都没做……”傅瑜被搀扶住,没有人对她下手,但她一心都在秦福生身上,哪里忍得了。
  她看到了盛知夏,顾不得自己的身体有多虚弱,破口大骂:“秦媛,你这个魔鬼,你怎么这么坏,是不是你陷害了你爸爸?我怎么会生出你这样的女儿来?你是畜生吗,居然对着你爸爸下手?”
  秦福生被擒获之后,显然还在保持镇定,但到底是六十岁的人了,再也不复年轻时的傲气,他的身体也每况愈下,隐隐露出老态。
  秦福生的胸前别着女儿送的那枚胸针,“囚牢,重生,荣耀”,这是当时的设计理念,他曾以自己的女儿为傲,很喜欢这枚为他设计的胸针,现在,天使与魔鬼同时出现,他居然在自己的骨肉面前栽了跟头。
  秦福生说不出话,久久地凝视着盛知夏。
  盛知夏在爆炸中弄得蓬头垢面,身上也有很多处淤青,她这种伤人一千自损八百的做法,是对付仇人才会有的。
  见秦福生看着她,盛知夏并不觉得好笑,只是勾起唇:“妈妈,为什么认定了是我干的?秦帮那么多人,你为什么怀疑我,我明明这么乖,是爸爸的好女儿啊。”
  她语气有多嘲讽,再也不加掩饰。
  无论傅瑜是不是病入膏肓,或者秦福生年过花甲,犯了罪的人就该得到惩罚,害得别人家破人亡的魔鬼,就该付出代价!
  她永远不会同情他们!死也会跟他们拼到底!
  傅瑜怨毒地盯着盛知夏:“你这个魔鬼,会遭报应的!连爸爸妈妈都不放过,你会下地狱!”
  盛知夏毫不留情地回击:“拿自己的女儿当棋子,一颗脑袋只想着罪恶情人的傻女人,你在自食恶果的同时,想过你的父母有多难过吗?傅瑜,全天下最没资格指责你的女儿的人,就是你。”
  “你……你这个魔鬼!”傅瑜是个大家闺秀,骂不出凶狠的词句,但她每一个眼神都在诅咒盛知夏去死。
  “快走吧,东茂村的毒瘤已经清扫完毕,押送他们回锦城!”这次清剿任务的负责人命令道。
  随后问景寒和陆慕辰:“陆少,景公子,锦城那边得到消息了,该启程回去了。”
  这么大的阵仗,怎么可能跟锦城没有关系?
  盛知夏终于明白过来,这是陆家和景家联合的一次计划,只是她全程被蒙在鼓里,景寒和陆慕辰应该早就有了接触。
  而她,深入虎穴,无怨无悔,也从来不是孤身一人。
  “走吧,别看了!”有人推了秦福生一把,催促他快走。
  秦福生的眼神扫过了盛知夏,踉跄了一下,随后猝不及防地抢过了身边那人的枪,朝着盛知夏的方向扫射——
  “嘭嘭嘭——”
  几道枪声同时响起。
  事情发生得太快,枪声停下时,只见傅瑜已经倒在了秦福生怀里,秦福生痛苦地抱住她:“小瑜,你这是何苦?”
  傅瑜替秦福生挨了致命一枪,眼神涣散前,她很艰难地伸手去触摸秦福生的脸:“秦叔叔,对……不起,我们的女儿不孝,她是……是魔鬼……”
  “我本意杀了她,再杀了你,最后自杀,我绝不会再回那个不见光的地方,绝不会……”秦福生身上的气质从来都很卓绝,带着点邪魅,但天生英俊贵气,哪怕在监狱中十九年,也依然不肯低头。
  可是,这一次,他低头了,在傅瑜断气之后,他举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没有人阻止,没有人唏嘘,他这一生罪有应得。
  多少人的家庭因为他而破碎,他却妄图逍遥法外。
  秦帮的创始人以如此惨烈的方式提前结束了生命,他不想活着,有一百种方法可以自杀。
  “厉害啊,陆慕辰,她跳海我赶不上,保护她也从来不是第一名,你们俩差不多行了,快去洗把脸收拾收拾,两个疯子!”尘埃落定,景寒却忍不住吐槽了起来。
  盛知夏刚才被陆慕辰护在怀里,陆慕辰的姿势太过熟练,将她全部护住,如果有枪林弹雨,他也一定是先死的那个。危险来临时,陆慕辰从来没有放弃保护她。这是他的承诺。
  听了景寒的吐槽,盛知夏也笑起来:“景寒,他吵架从来吵不过你,你可以继续说。”
  景寒盯着她的脸,心里怎么会不遗憾呢,只是陆慕辰随她生,随她死,这种疯魔的劲儿,他一生都无法做到,景家人理智尚在,做不出条条框框外的事。这一次的飓风营救行动,已经是他跟随着陆慕辰做出的最疯狂的举动了。
  好在,结果不差。
  “回来就好。”景寒忽然开口,语气温柔又自责。
  盛知夏和陆慕辰却都明白景寒的意思,回来就好,回来的不是什么楚媛秦媛,是盛知夏。
  “嗯,我也觉得回来真好。”盛知夏往陆慕辰的怀里靠了靠,再也不肯松开他的手。
  景寒欲言又止,最终还是说了:“打你的那一巴掌,在我的心里会痛一辈子。”
  他怎么会出手打她呢,在这些午夜梦回的日子里,他反复自责那一巴掌,那所有不明真相时的针锋相对。
  盛知夏哈哈笑了:“看在你舞技那么烂的份上,那一巴掌就算了吧!”
  “你这个女人还是这么嚣张……”景寒被戳到了痛处,随即也跟着她哈哈大笑。
  他们是舞蹈上最共鸣的挚友,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人这一生除了爱情,无法割舍的感情还有很多,盛知夏死后,景寒煎熬心痛,将自己的爱意公之于众,可当盛知夏重生,他发现自己其实依然无法与她携手同行,有一个男人疯魔般地爱着她,他无法在爱的程度上与那个男人匹敌。
  爱情,无法匹敌,那就退出,唯一庆幸的是,她已平安归来,而他景寒执念已解,再不必午夜梦回生不如死了。
  “来,抱一下,景寒,我也很想你了。”盛知夏忽然张开了怀抱,朝着景寒道。
  景寒看了看一旁的陆慕辰,笑了一声,迎了上去,说话却还是那么损:“你也不怕你老公吃醋?”
  她和陆慕辰领了证,是法定意义上的夫妻,陆慕辰没死,婚姻依然在存续期间。
  盛知夏笑了笑,很有自信地说:“他不会的。”
  她笃定。
  然而,下一秒,两个拥抱的人就同时抖了抖,因为——
  陆慕辰开口,以异常气愤的口吻道:“哼,谁说我不会?我也要抱抱我家景寒!”
  这语调,还顺带跺了跺脚,让盛知夏立马想到了……第三人格季阿姨!
  天哪,怎么会这样?
  她完全忘了陆慕辰的人格分裂症还没有痊愈!
  而第三人格季阿姨是景寒的粉丝!
  “景寒,我也要抱抱……”陆慕辰已经追了上来,期待地等着和偶像拥抱,那双好看的眼睛里写满了爱慕。
  “卧槽,什么鬼?你男人疯了?他果然是有人格分裂症!快把他治好吧求求你了!”景寒吓得跳了好几米远,也顾不得盛知夏了,拔腿就跑。
  “景寒,我是你的粉丝,你别走啊!帮我签个名吧!”陆慕辰追在后面。
  “……”盛知夏无语地看着两人你追我赶。
  在东茂村被封锁后的第一时间,锦城陆少的一世英名被毁于一旦,而景寒也遭受着他人生里第一个无法接受的狂热粉丝的追逐,只差没当场呕吐,回头狂揍陆慕辰几拳。
  南省天气多变,早上还是阴云密布,现在却拨云见日,蓝天白云海滩,古朴的破败的小渔村,如此萧条,又从此归于安宁。
  猪圈里被非法囚禁的女人们被相继救出,弹药库被查封,后续的收尾工作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在盛知夏的追问下,卓不言才道出实情:“当时在邮轮盛典上,陆少醒了,准确来说,是陆少的某个人格苏醒,他恨你丢下她,恨你自作主张,因此追了过去,迫使我们所有的计划都被打乱。连陆家人都被蒙在鼓里,以为陆少真的死了。我们当时拍下了邮轮盛典上有些人的暴行,但因为你在他们身边,我们迟迟不敢轻举妄动,这一路,陆少都跟在你的身边,他在寻找最佳的时机……”
  是的,陆慕辰的心是狠的,他眼见她痛苦,见她挣扎,看她几乎要在这场博弈中死去,但他忍了下来,在她最需要他的时刻出现,带着她脱离了残酷的地狱。
  陆慕辰是带过兵的,他也是其中的一份子。
  盛知夏什么怨怼都没有,只是担心:“我外公……不是,盛老怎么样了?我什么时候可以见到他老人家?”
  外公被当做祭品提到秦家祠堂,在爆炸的时候昏厥,东茂村的人自顾不暇,没有人去管他的死活,而陆慕辰第一个发现他,将外公转移到了安全地带,这才回头去找她。
  在陆慕辰的心里,她的外公是她唯一的亲人,绝不能再出事了。
  因此,外公被送去抢救后,盛知夏被隔绝在外。
  救援队和相关部门自带医疗队,为的就是进行必要的救治任务。
  卓不言笑了笑:“可以过去了。盛老的意志力很坚强,刚刚醒了。”
  “真的吗!”盛知夏急匆匆地要冲去营救的救护专车上。
  “陆太太。”卓不言却叫住她。
  “嗯?怎么了?”盛知夏回头,她不清楚卓不言知不知道她是谁,她姓楚也好,姓秦也好,还是说她姓盛……这些都不必再纠结,一句“陆太太”足够替代所有不清不楚的关系。
  “秦帮的人并没有全部抓获,秦觉逃了,他带走了多少人,还没确定,也许他们正在东茂村的周边活动,陆太太还是不要随意走动的好。陆少那边我会时刻跟着,陆少的病情后续还需要陆太太全力协助治疗……”卓不言不愧是最合格的秘书,简明扼要地陈述完了一切。
  盛知夏抿唇,问道:“秦觉逃了,封四呢?”
  卓不言道:“为了保护秦福生,封四被击毙。”
  盛知夏垂眸,点了点头:“嗯,我知道了,我会小心的,谢谢卓秘书。”
  封四一生忠诚,一生都为了秦福生,到死都没放弃过保护他的义父。
  而秦觉呢,这个秦帮的最核心人物,让他逃脱在外,恐怕后续还会有很多麻烦……
  暂时顾不了那么多了,盛知夏飞奔去了外公身边,外公果然已经醒了,被折磨得皮包骨,可是在看到她的那一刻,老人家的眼神却异常地清醒,好像什么都明白了,他用沙哑的嗓子虚弱地说道:“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孩子,你……受苦了。”
  盛知夏的眼泪夺眶而出,外公都听见了,他老人家神志清醒,从未在秦帮的折磨下低头,他隐忍到现在,为的就是逃出生天。
  她的忍辱负重是有意义的,不远千里奔波到此,认贼作父,虚与委蛇,一切恶劣的卑鄙的手段全都是有意义的……
  她和外公得救了。
  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那么,就趁着她还活着,外公还健在,不再纠缠于那些恩怨,快乐地活着吧!
  救护专车外,传来景寒的大叫声:“有没有人管管姓陆的了!他到底要发疯到什么时候!陆慕辰的家属,请你把你男人领回去!让他别再对我犯花痴!”
  盛知夏破涕为笑,跪在了外公的病床前……
  活在这珍贵的世间,太阳强烈,水波温柔,她和她的至亲至爱解开误会,在农历新年到来之前,真正地团圆了。
  哪怕有人在发疯,灵魂支离破碎,可是她总会想办法治好他的,只要他活着,她也活着……
  ……
  东茂村事件中,秦媛因实名举报了自己的父亲秦福生,立了大功,从而换得一个新的身份,和秦帮彻底断绝了关系。
  傅家也并不想跟秦帮有所牵连,不去追究傅瑜的死因,只是接纳了秦媛作为傅家的外孙女,给了她诸多照拂。
  另一边,盛兴邦回来重新执掌了盛氏集团,指控孙女婿贺以南蓄意谋杀罪,贺以南被判处了死刑。
  盛兴邦认了秦媛为自己的孙女,让她成为整个盛氏集团的未来继承人,更是与陆家来往甚密,好像是在弥补当初两家结不了秦晋之好的遗憾。
  也有人在猜测,盛兴邦这一举动是不是想捆绑陆家,毕竟陆慕辰跟秦媛已是夫妻,豪门的利益纠葛,让普通的路人甲纷纷侧目无法理解。
  弥心珠宝的生意继续红红火火,无论是高级定制还是单品的推广,都得到了业界和客户的认可,“飞蛾扑火”系列成了弥心珠宝最畅销最知名的系列产品。
  而就在农历新年到来前,弥心珠宝收购了灵犀珠宝,并推出了联动品牌“心有灵犀”,设计师夏白的惊才绝艳,让人认识到设计师对一个品牌的重要性,媒体纷纷表示,属于设计师夏白的时代已经到来。
  无人再提及什么邱梦——一个与贺以南一起坠入法网的名字,死亡原因再也不是邮轮事件的受害者,而是合谋者。
  至于演员楚媛,还是活跃在影坛之中,她的新电影《海上》已经开机,还是跟景公子合作,而另一位女主角又换了她人,取代了影后殷落。
  电影开拍后,景寒还发了消息跟陆慕辰得瑟加警告:“你是不是又要发病了,请你控制好你自己,管好你老婆,你也别来招惹我!”
  比起跟陆慕辰抢同一个女人,被陆慕辰惦记上才是真的恶心,景寒受够了,尽量不出现在他们夫妇的眼皮子底下。
  景寒甚至一度怀疑陆慕辰是故意的,明知道他曾经惦记过他的老婆,所以恶心恶心他,才能让景寒对盛知夏彻底死心。
  盛知夏却忙得要命,哪里有空去理会景寒的威胁,她已经不知道第多少次给陆慕辰做思想工作了:“就一次,一次好不好?老公?”
  陆慕辰不肯,态度坚决:“不去。”
  盛知夏抱着他求:“很快就好的,相信我,我陪着你去好不好?你也不想第二天醒来,发现你老婆被你别的人格们糟蹋过吧?”
  她说得好严重。
  陆慕辰皱眉,眉目如画的俊脸一下子垮了:“你说谁?s还是l?还是那个什么季阿姨?”
  盛知夏软软地说话:“哎呀,老公,不要慌,那个老中医不是坏人,虽然五色欺负过他家的小狗狗吧,但他毕竟是医生嘛,还是有一颗救人之心的。”
  五色是陆慕辰养的黑背,曾经在小区里欺负过一只小比熊犬,谁知道小狗的主人——那位郭大爷居然是个老中医,并且对辅助人格复原方面很有研究。
  陆慕辰的私人医生们都在想办法,运用中医西医结合的办法,再辅助催眠术等等,同时治疗陆慕辰的人格分裂症和躁郁症。
  一个人身上那么多精神问题,实属罕见,现在他个人有想要复原的意思,当然不能放弃。
  “好了好了,卓不言他们应该带着郭医生来了,你可别再耍脾气,我们好好接受治疗好不好?”
  因为狗狗打架起的恩怨,被s彻底惹怒的郭大爷,带着他的小狗狗上门来给陆慕辰针灸。
  陆慕辰的黑背也在家,加菲猫“日暮”也在家,经常弄得别墅里鸡飞狗跳不得安宁,但同时也多了很多人气儿。
  “真是的,没见过这么多病的,又是双相障碍,又是人格分裂,怎么搞的?就是跟普通人不一样啊,孽障!”郭大爷每次来,都要骂骂咧咧地走,傲娇得不行,绝不承认自己低头了。
  中医针灸过后,就要辅助西医的催眠,但是陆慕辰的人格本身就会催眠,卓不言他们都中过招,最后商定由盛知夏来催眠他……经过几次实验过后,效果显著。
  对于盛知夏,陆慕辰毫无戒心,将自己的整颗心脏都剖开给她看。
  经过了几个月的治疗过后,有一天,盛知夏在给陆慕辰催眠引导,忽然发现这次醒来的人格有点不一样——他并不像s那样锋芒毕露武力值第一,也不像季阿姨那样带着中年女人的絮叨和温柔,跟陆慕辰的主人格的冷静疏离也不同……
  这个人格好像是隐藏起来的,无论是治疗前还是治疗后,他出现的次数屈指可数,盛知夏却还记得他——在她绝望的日子里,曾经安抚过她,陆慕辰最面面俱到的那个人格,他不说多余的话,只做她的救赎。
  “你是……阿陆?”盛知夏不确定地问。
  那个醒来的人格点了点头:“可以这么说,或者,你可以叫我,l。”
  l并不多话,朝她伸出手:“走吧,我带你去看几样东西。”
  盛知夏握住他的手,很好奇:“什么东西?”
  l笑了笑,回答道:“陆慕辰的秘密。”
  “……”盛知夏莫名紧张,却不再问。
  她觉得有些事情好像要被揭开了,她一直想知道的那些事……难道l全都知道吗?
  l牵着她上了楼,去了陆慕辰的主卧,这个房间很阴暗,盛知夏记得陆慕辰常年是不开灯的,陆慕辰还经常因为躁郁症从这个房间被抢救出去。
  这个房间有什么秘密?
  l对这里显然很熟悉,径直去开了一盏壁灯,随后将靠近床边的墙壁暗格打开,从暗格里将一个奇怪的盒子搬了出来……
  在看到这个盒子的第一眼,盛知夏的瞳孔就睁大了——
  怎么会!
  不可能!
  这个盒子如此眼熟,她曾在她原身的遗体被火化的当天看见过,由贺橙橙捧着,送去给陆慕辰查验……
  盒子里装的是,她的……骨灰。
  盛知夏愣在当场,几乎不能动弹。她记得她的骨灰被洒进了大海,又在西山半山腰的秘密基地被她挖出来过一个骨灰盒,现在怎么又有一个?
  陆慕辰这是什么瘆人的爱好!他果然疯得彻彻底底!
  “别害怕,只是些私人藏品罢了。”l笑着安抚她,很随意地将那个骨灰盒子打开,里面并非空空,在颗粒感分明的骨灰中,堆满了闪亮亮的各种珠宝首饰——都十分眼熟,盛知夏认出来,好像是她设计的珠宝首饰,曾经在拍卖会上拍出。
  居然全都在这里。
  “哦,所以,当时在拍卖会上举牌子的神秘人是陆慕辰的人?”盛知夏这才反应过来。
  l也不点评,只是从骨灰盒里拿出了一枚戒指递给她:“认识吗?”
  盛知夏一眼认出,这是陆慕辰曾经戴过的戒指,视若珍宝,他曾弄丢过它,趴在地上毫无形象地去找。
  “这戒指有什么特别吗?”盛知夏问道。
  l并没有遮遮掩掩,直接回答:“骨灰做的,不能丢。”
  换做是任何一个正常人,听到这里恐怕都要崩溃了,但盛知夏没有,她知道这是她自己的骨灰做成的戒指,陆慕辰日夜戴着,与她的骨灰同眠。
  她曾以为陆慕辰恨她,不许她的骨灰在世上留存,让贺以南全数洒进海里,才算恩怨一笔勾销。
  可事实上,陆慕辰连她的一粒骨灰也不肯丢,把他自己彻底变成了一个疯子。
  “这是什么意思?”盛知夏发现骨灰盒的材质很特别,盒子的角落里还有一个标记,她不认识。
  “梵文,意思是,reborn,重生。祈求神明,无论付出多少代价,请让她重生。”l有问必答。
  “……”盛知夏再也说不出话来,呆呆地握着那枚戒指,她现在心里没有别的念头,只是疯狂地想念着陆慕辰,她想跟完整的陆慕辰见面,再也再也不要只听他破碎人格的解密。
  黑背五色,加菲日暮都走进了房间,蹲在她的面前,看着那个奇怪诡异的盒子。
  “我想他。”盛知夏笑着哭,对眼前的男人道:“很想他。”
  l摸了摸她的头,笑了笑,终于发问:“你知道我第一次出现是在什么时候吗?我希望你记得我。”
  盛知夏摇头,她的确不知道。
  “韶华饭店九楼。”l自问自答,如此体贴:“那个时候我已经认出了你。抱歉,还是晚了点,让你受苦了。”
  原来,l早就出现,唯一知道全部秘密的次人格,也是所有次人格的统筹者。
  盛知夏哭着问:“到底……是什么意思?s,l,季阿姨……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的人格?”
  l知无不言,却没有回答她全部的问题,只是道:“losingmymind,losingheart,losingher……”
  原来,“l”的含义是……失心疯。
  “剩下的,就让他们自己来和你说吧。”l笑着,轻轻吻了吻她的额头,以最温柔包容的眼神凝视着她:“再见了小知了,l离开了,陆慕辰才能回来。从此不会再有失心疯。”
  “汪汪汪——”五色忽然叫了一声,对着它的主人。
  盛知夏这才感觉到眼前的男人已经变了人格,s的眼神锋芒毕露绝不隐忍藏拙,这一次,他什么话也不说,看了她好一会儿,猝不及防捧住她的脸,深深地吻了她的唇。
  “我不想原谅你,但我永远是夏夏的影子。影子只能选择原谅你。”s最后道:“别再死了,你死了,影子也活不了。再见,夏夏。”
  “s”的含义是盛夏,也是shadow,是盛知夏的影子,如影随形地跟着她,从生到死,从死到生。
  接下来出现的第三人格季阿姨拢了拢头发,虽然并不长,但她的表情如此温暖治愈,笑道:“孩子,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对不对?要不要再去给你煮碗面吃?吃饱了才有力气活,对不对?”
  当主人格、次人格们撑不住时,总得需要一个角色,像妈妈一样安抚着他破碎的心。
  盛知夏想起来,陆慕辰的妈妈本身就很开朗活泼,尤其偏爱景寒,总是在她和陆慕辰的面前夸赞景寒。
  因此,这个像妈妈一样的季阿姨,是陆慕辰自己在照拂自己,一点点把自己从四分五裂里捞起来,一遍遍暖着他自己,提醒着他不能死,要活下去,要吃饱饭才好去找寻失去的人啊……虽然陆慕辰的主人格食量真的太差太差。
  月光不知道什么时候洒进窗内,她手里握着的戒指暖暖的,像是有温度。
  月光如此温柔,将他和她全都笼罩其中,床上的男人忽然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盛知夏紧张地看着他,一眨不眨,怕他发疯,怕他失控,怕他做出可笑的事来。人格们互相撕扯,主人格和他的身体早就不堪折磨。
  黑背五色和加菲日暮也蹲在床边看着它们的主人。
  少时读红楼,盛知夏喜欢里面宝玉和黛玉的对话。
  林妹妹问:“宝玉,你为什么病了?”
  宝玉应该已经失了心,答道:“我为林姑娘病了。”
  盛知夏怎么也没有想到,她曾经以为她的爱情是“开到荼蘼花事了”,却原来是“我为小知了病了……”
  她的爱人是个疯子,神经病,人格分裂症,躁郁症患者,爱和恨太过剧烈让他发了疯,要有多爱一个人,才会破碎成四个他来爱,陆慕辰杀了他自己,她在努力拼凑起他们。
  五色见他醒来,摇了摇尾巴,在床前转着圈,恨不得趴上去表达热烈。
  日暮高冷,却早就跳上了床,蹲在男人的枕边,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男人笑着,眼里却只有一个她,他虚弱地说:“小知了,抱抱我。”
  他认出了她的眼睛,他只看着她的眼睛,那是灵魂唯一的反射面,无论她变成什么样子,眼睛是骗不了人的。
  盛知夏隐忍着的泪终于落下,扑进了男人的怀里,紧紧地紧紧地抱住了他,她哽咽着说:“阿陆,欢迎回来。”
  陆慕辰摸着她的头发,看着窗外的月色,轻轻地说:“我见过这样的月亮,有人告诉我,用这种特质的骨灰盒,借着月光去招魂,月亮果然实现了我的愿望啊……”
  盛知夏哭得停不下来,她总算知道了陆慕辰人格的秘密,s是盛知夏,是盛知夏的影子,l是失心疯,是失心疯后依然忘不了爱人,季阿姨是妈妈、是宽恕和治疗,而他们拼凑在一起,就是全部的完整的陆慕辰。
  四分五裂的人格,单独也好,拼凑也好,他们没有一个不爱她。
  甚至,就连“五色”和“日暮”也不过是蝉的别称……你看啊,小知了,五色是你,日暮是你,荼蘼是你,海水是你,风暴也是你,连陆慕辰本身都是你……你离开以后,万物都成了你。
  还需要更多的语言来证明爱吗?
  “风暴1227”那长鸣一分钟的邮轮汽笛声啊,从来都不是什么威慑和喧哗,分明是悼念啊。
  “这戒指可以送给我吗?”借着月光,盛知夏问道。
  “嗯。”陆慕辰答。
  “那……这些骨灰和珠宝首饰可以送给我吗?”盛知夏问。
  奇怪的问题。
  陆慕辰答,他的眼神带着笑,有l的宽容,也有s的暴烈,还有无法遮掩的偏执占有欲:“你想要就拿去,这一生,绝不允许你入土为安,生与死都好,你必须呆在我身边。”
  盛知夏:“……”
  她偏执的爱人呀,听起来怎么这么瘆得慌。
  然而,死而复生的她,与人格破碎重组的他,世界第一般配。
  飞蛾不悔,我亦不悔。
  (全文完)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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