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打烊的时间快到了,酒吧里还剩下唯一的一个客人。
李文森一边清理着其他几张桌子上的残酒,一边用视线的余光打量着这位客人。这是一个看上去二十岁出头的青年人,身材高大,面孔称得上英俊,但是很奇怪的,李文森看不出这个人的职业和生活背景。
这一点很不寻常。李文森在酒吧里讨生活已经有十多年了,这家位于三里屯的属于他的酒吧也已经营业了三年,算得上是阅人无数。从打杂到调酒师,再到自己当老板,他见识过成千上万的酒客,已经拥有了一种近似于侦探小说中神探一样的眼光,打个照面、聊上两句,对于对方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基本就可以心中有数了。
曾经有一天晚上,一个衣冠楚楚的中年人独据一桌,一个人喝着闷酒。他并不像其他的饕餮酒徒那样酒到杯干,而是浅斟慢饮,始终显得风度翩翩。他的手机放在手边,并没有关机,只是开启了静音模式,不时地震动着,但中年人却并没有接听哪怕一次。
这是一个陷入了感情危机的事业成功人士,李文森很快做出了判断。看他的模样,不是正在被情人逼迫,就是正在被元配逼迫,总而言之,已经走到了必须做出重大抉择的临界点上。他来到自己的酒吧,不只是需要用酒精麻醉一下过分紧张的神经,可能也是需要用酒精暂时压制一下理性,然后在感性的驱使下做出某些决断。
半夜一点左右,中年人付账离开了。李文森并没有太在意。他见识过太多的男女之间的挣扎和龃龉,甚至有元配和小三在酒吧里大打出手的,相较而言,这样一个沉默平淡的酒客,实在太普通。
到了第二天,他在电视新闻里看到了这个男人。确切地说,是这个男人的尸体。尽管对面部做了马赛克处理,但这个男人的身形、衣服以及无名指上的婚戒,还是被李文森认出来了。
中年男人是被人一刀刺穿肺叶身亡的,不久之后,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下刀的是他的情人的前男友。此后有好事的记者顺藤摸瓜挖出了一个颇有些曲折的故事,原来该前男友之所以会对中年男人下毒手,背后还有中年男人妻子的蛊惑煽动。
这就是人生,李文森轻点鼠标,关闭了这篇网络上的报道。他大概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知道中年男人在死亡之前的最后一夜干过什么的人,但这样的知晓却并没有丝毫的意义。一个人死去了,留在世上的痕迹终将被完全抹去。他的人生,他的事业,他为之焦头烂额的爱情与婚姻,终究只会化作让网民们兴奋五分钟的谈资而已。
那一次的经历,除了一番对人生世事的感慨,也让李文森更加确认,什么样的人在自己面前都无法藏住他的秘密。但今天夜里,李文森觉得自己遇到了对手。
他真的完全看不明白这个年轻人的来路。这个年轻人的身上,散发出两种截然相反的气质:目空一切的骄傲和小心翼翼的自卑。一方面,这个人打量酒吧里的一切时,带有一种绝对的俯视般的眼光,就好像他是世界的主宰;另一方面,当他被杯子里的金汤力呛了一口时,脸上明显浮现出一种生怕别人嘲笑他的尴尬,毕竟金汤力口感相对舒适,只有不常喝酒的人才会被呛到。
其实根本就没有谁注意到你吧,李文森想,大家都很忙啊,谁有余暇去嘲笑一个不会品尝鸡尾酒的人呢?但你为什么那么在意呢?就好像一定要像人们证明你什么都会才罢休。
他不禁稍微对这个人多了几分兴趣,在酒吧里来往的时候,稍稍多看了此人几眼。在酒吧这样一个休闲的场所,他竟然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从面料和做工来看是定制的,价格不菲。事实上,这个年纪的年轻人,很少有愿意穿正装的。
他穿着这一身又是想要说明什么呢?表现他与年龄不般配的成熟?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个人的面相应该看起来很幼稚才对,但李文森却分明能从他的眉宇间读出某种饱经世事的沧桑,这种沧桑是绝对假装不出来的。
大约晚上十一点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酒吧里的两个酒客一言不合打起来了。这种事对于酒吧而言并不算罕见,李文森迅速打电话叫来警察平息了斗殴。不过,在这场斗殴发生时,酒吧里的其他客人都纷纷离座,稍微躲开这两个挥拳的汉子,以免被误伤;唯有那个年轻人,尽管距离事发地点只隔了两张桌子,却始终稳稳当当地坐着,好似什么都没有发生。李文森再次注意到他的眼神:这两个纠缠在一起的壮汉,在年轻人的眼里,就如同两个小小顽童一样可笑而毫无威胁。
最后李文森放弃了努力。猜测一个人的身份经历,于他而言不过是打发时间的小小爱好,偶尔有失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就这么一直到了打烊的时候。李文森打理完其他地方,来到年轻人的桌旁:“先生,抱歉,打烊的时间到了。”
年轻人点点头,掏出钞票递给李文森。李文森回到柜台找好零钱,当他把零钱交给年轻人时,对方忽然瞥了他一眼:“这一晚上你都在不停地盯着我,到底是在看什么?”
李文森愣住了,同时也有些窘,没想到自己的小动作竟然会被对方留意到。他正想解释,忽然觉得喉咙一紧,像是有人卡住了他的脖子——但是对方并没有伸手,甚至于动都没有动一下。
我是在做梦么?李文森惊恐万状地想着。
这双无形的手越来越用力,呼吸困难的李文森伸出了手想要把“手”掰开,却发现自己找不到一个有形的实体去触碰,即便想要自救都无能为力。
头昏眼花的时候,他听到年轻人在他耳边近乎轻柔地说:“你是想要猜测我到底是个什么人?对吗?”
李文森勉强点点头,只觉得眼前发黑,脖子似乎马上就要断掉。就在这时候,咽喉处的压力忽然消失,他一下子软倒在地上,咳嗽了许久,似乎从来没有发现过自由呼吸是那么的美好。
“怎么样,你最后得出了什么样的结论?”年轻人蹲下身来,饶有兴致地问。
李文森喘息了好久,勉强坐起来,低声说:“我……我什么都看不出来。”
“什么都看不出来……”年轻人似乎很满意,嘴角浮现出一丝诡异的笑容。他想了想,忽然说:“既然这样,我就给你一个机会吧。”
“什么机会?”李文森茫然。
“活命的机会,”年轻人盯着他,“既然你对我那么有兴趣,我就让你好好猜一猜。你不妨把你想象中的我是什么人都一一说出来,如果能猜对一半以上,我就饶你不死。不然的话,只能送你到地狱里去慢慢猜了。”
李文森浑身一震,想要开口讨饶,但从年轻人的眼睛里可以看出,对方既然做出了决定,就绝不容许他讨价还价。他只能咬了咬牙,生平第一次为了自己的性命而开始进行猜测。
第七章、血色的平安夜
一、
在过去二十年的人生中,冯斯一直自豪于自己的体魄强健,除了小时候那次离奇的发烧之外——后来证明其实是养母池莲搞的鬼——他基本上不怎么生病。
但是进入这个离奇的年头之后,他开始频繁地进出医院,虽然前几次都不是因为生病,而是受伤。不过这一次,他是货真价实地病倒了,不仅仅发高烧,还有些轻度肺炎,不得不住院一周接受抗生素治疗。
当然,不管在什么状况下,冯斯贱兮兮的本色永远不变。比如当文潇岚拎着饭盒过来送饭的时候,他的脸看上去就像癌症晚期。
“面对着一个不久于人世的可怜人,你们居然忍心不给他肉吃?”冯斯吸溜着鼻子,“五公里以外我就闻到了,又是几盒子素菜。”
文潇岚板着脸放下饭盒:“医生说过饮食清淡,别他妈废话!再说了,小樱辛辛苦苦专门替你做的银耳莲子羹和西芹百合,营养又健康……”
“只有你们这些成天体重长一两就觉得地球要爆炸的小妞才会觉得没肉的东西是健康的!”冯斯不客气地打断她,“回去告诉小樱,老子体壮如牛龙精虎猛,一天不吃肉就要变修!”
“果然是浑身充满了原始基因的野蛮人……”文潇岚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身子向后一靠,双目微闭,显出一副心力交瘁的模样。
“抱歉啊,我不知道你那么累,早知道不要你送饭了。”冯斯有些歉疚。
文潇岚摆摆手:“不关你的事,我是心累。”
冯斯嗤嗤嗤笑出声来:“文会长又组织什么了不起的大活动了?元旦晚会?校园风采大赛?不会是要选校花吧?难道您老想要去参选……”
文潇岚一声不吭,听着冯斯胡言乱语。等对方过足了瘾,她才慢慢地开口:“我其实是在一直想着一件事,白天也想,晚上也想,觉都睡不好。”
文潇岚的语气格外严肃,冯斯一愣,终于收起了之前的嬉皮笑脸。他试探性地发问:“你还在担心我的事情?或者说担心小樱?”
“也是,也不是,”文潇岚说,“其实我更多的是在想我自己。”
“你自己?”
“是啊,我在想接下来应该怎么办。”文潇岚说,“虽然那几个怪物号称要保护我们,但他们也不是万能的,而且以后多半还会出现更厉害的敌人。我们就像是菜板上的猪肉,老这么等着被切片红烧,也不是个办法。”
“对不起,是我连累了你们。”冯斯叹了口气,心情又开始变得沉郁。但等了一下,他忽然反应过来,文潇岚不是喜欢抱怨的人,她的话语里似乎藏了点别的意思。
“你……不会是想……那什么吧?”冯斯的语声有点颤抖,“千万别,那是男人的事……”
“王璐是女人,林静橦是女人,何一帆也是女人,”文潇岚说,“她们都不比男人逊色。你就收起你那一套大男子主义吧。”
“不是大男子主义,”冯斯咕哝着,“只是这些事情归根结底是由我引发的,我不想把别人卷进去。”
“现在已经不单是因为你了。”文潇岚淡淡地说。
冯斯又是一怔,似乎再次听出了那么一点弦外之音。直到吃完饭后,文潇岚离开去上下午的课,他还在琢磨着对方话里的意味。他倒是并不太担心文潇岚真的会去动手术移植附脑,毕竟文潇岚一向是个谨慎的人,就算她真的有类似的想法,到她能真正下定决心,还得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那一句“不单是因为你了”,好像包含了一些其他的东西……
忽然之间,两颗丑陋的大头跳进了他的脑海,让他一下子有点儿领悟。
“这真是《美女与野兽》的终极版啊,”冯斯挠了挠头,“不会是真的吧?太惊悚了……”
脑子里那两颗丑陋的大头忽然摇身一变,变成了两个人。在冯斯想象中的视界里,文潇岚走进了一家女士内衣店,一个用帽兜遮住头脸的矮壮身躯默默坐在门口的椅子上等候——这情景喜剧般的一幕让冯斯忍不住坐在病床上笑出了声。
不过他并没有太多时间去琢磨文潇岚和范量宇的事情,欧洲怪客的出现让他感受到了危机的临近,而且在昏迷之前,他想通了守卫人对这些疯子重视的原因,这个原因想想都有点让人发毛。
刚刚清醒后不久,他就迫不及待地向文潇岚说出了他的推测:“关于西藏那一支欧洲人的意义,路晗衣曾经提示我,说他们具有一种特殊的、守卫人都渴望拥有的力量。我想了很久,直到无意间在医院门口摔了一跤,才通过医院这个符号产生了一些联想。在此之前,好几个人都告诉过我,在南方某座废弃的医院里,有黑暗家族在进行附脑的实验,希望能寻找到附脑的极限。”
“对的,你和我讲过,那家医院足够拍恐怖片的了。”文潇岚说。
“而这种极限到底指向何处呢?结合到那几次自我凌迟的恐怖事件,我终于猜到了——那就是附脑对人类原生大脑的摆脱!失去心脏供氧后,几分钟就会开始有脑细胞死亡,十分钟以内就会达到全面的脑死亡——那也是医学意义上的生命彻底终结。但是为什么那些人还能动作、还能在脸上摆出那样陶醉的表情?是因为附脑接管了身体!”
“就是说,他们追求的最终方向,很可能是只有附脑而没有大脑的身体?”文潇岚的脑子也不慢,“那可真是在创造怪物了。”
“之前李济不也完成了类似的进化吗?但她那种能自我进化的附脑属于特例,不具备共性。可我还是觉得,这应该不是最终极的目的,”冯斯说,“怪物可能并非目的,而是手段,他们想要的,还是尽可能地开发附脑的潜能。你想想,离开了大脑的桎梏,附脑岂不是又可以提升一个层次了?”
“他们到底想要拿附脑来干什么?”文潇岚的表情就像是背上有蜘蛛在爬,“就算真的是‘邪恶魔王征服地球’这样的烂梗,也不必那么麻烦吧?”
更加令他不安的在于,曾炜已经很长时间没有露过面了。自从两人在精神病院见过最后一面后,曾炜再也没有来找过他,也没有通过任何方式和他联系。之前文潇岚曾建议他拜托何一帆帮忙,但其后一连串的事情发生以及这该死的肺炎,让他顾不上去找她。
冯斯很清楚,曾炜身上那种可怕的韧性实在比女生宿舍里的蟑螂还要恐怖,无论他的动机到底是好是坏,都不会轻易放过自己。但现在,曾炜已经有十多天没有出现过了,他有些怀疑对方是否出了什么事。
“还是给何一帆打个电话问问吧。”冯斯自言自语着,拿起了手机。但他还没来得及拨号,手机已经先响起来了,屏幕上显示出的号码来自不会说话的关雪樱,这是在提示冯斯看短信或者聊天工具。
冯斯打开聊天工具,发现关雪樱给他发来的是一则新闻链接,那是本市公安局发布的通告。点开这则通告,冯斯的眉毛搅到了一起。
通告的大致内容是提醒市民注意,本市今日凌晨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致两人死亡。在职刑警曾炜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已持枪潜逃,请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线索。鉴于此人极度危险,如有市民发现此人行踪,一定不要轻举妄动,应立即报警云云。
“曾炜?故意杀人?持枪潜逃?”冯斯慢慢放下手机,搔了搔头皮,“这可玩得有点大了。”
曾炜这起杀人案的部分细节很快在网上得到了披露。据说,曾炜在这一天凌晨的时候,出现在了本市的某个收容流浪人员的救助站。他手持公安局配发的警用手枪,一共开了五枪,其中一枪击中了一名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剩下四枪全部打在一个刚刚被收容的流浪汉身上。两人均当场死亡,曾炜也随之逃遁。至于他为什么要杀这两个人,就不得而知了。
网络上也并没有提及这两位两位死者的身份,网民们自然开始了各种乱纷纷的猜测。只有冯斯知道,这件事当中必然有隐情,而且必然和魔王的世界有关。他没有能力去寻找曾炜,只能被动地等待着曾炜来找他。
两天之后,冯斯出院了。毕竟身体底子好,经过这一星期的休养后,他已经完全无碍,可以精力充沛地……迎接考期了。
“不许抱怨!”文潇岚毫不客气地用手里的圆珠笔敲着冯斯的脑袋,“你每天嚷嚷一万遍想要过普通人的生活,这就是普通人的生活!抓紧复习!”
“考试是普通人生活中的糟粕……”冯斯带着一脸便秘的表情做着习题。其实他也并没有抱怨太多,并不是觉悟提高了,而是因为身边有关雪樱。来到北京半年了,只有小学文化关雪樱抓紧一切空余时间学习,隐隐让冯斯觉得自己在学业上的不上心颇有些可耻。
他还注意到,关雪樱在学习日语。这个写中文都会掺杂不少错别字的姑娘,学起日语来自然是加倍困难,但她一直咬牙坚持着,对着教学视频张着嘴,无声地模仿视频里的发音嘴型。冯斯明白,关雪樱心里还在惦记着她身份不明的母亲,而且恐怕已经存在着日后发掘出全部真相的念头,日语的学习也是为此做准备。
关雪樱并不傻,当然知道这个属于她母亲的世界危险之极,但她还是坚定地开始行动。这是典型的关雪樱的风格,没有言语——她反正不会说话——没有犹豫,没有怨言,没有后悔。冯斯忽然发现,自己很羡慕关雪樱柔弱外表下的爽利与坚强。相比之下,他简直就是一只患得患失的乌龟。
当然,还有比他更像乌龟的生物,那就是存在感稀薄的刘岂凡刘大少。自从住进了宁章闻家的对门屋之后,不知道是不是四大家族加强了保护力量,十天来并没有新的黑暗势力出现骚扰,而他几乎没有离开过家门,如果不是关雪樱还要每天给他送去一日三餐,简直让人怀疑他已经羽化升仙。他只是从宁章闻那里借走了许多宁章闻父母留下的藏书,成天闷头阅读。
“你还真说对了。他简直就像过去的我。”宁章闻对冯斯说。
“其实还是有内在的区别的,”冯斯说,“他是闷,你是怪。”
“滚蛋!”
冯斯尝试着找刘岂凡聊天,此君倒并不像过去的宁章闻那样抗拒与人交流,但他却也实在不是一个好的交谈对象,往往冯斯问十句他回一句,这一句话还他妈不超过十个字。尤其让冯斯恼火的是,别看刘岂凡蔫不拉几的似乎一只蚂蚁都能撞死他,不想说的话就是坚决不说。
“你到底有什么打算?”冯斯问,“总不能在这儿吃喝路阔少一辈子吧?”
“没打算。”刘岂凡简单地说
“那……你不想去找找那位你心心念念的黎小姐?”冯斯又问。
刘岂凡按惯例红了一阵子脸,最后挤出两个字:“不想。”
“真的不想?”冯斯一通挤眉弄眼。
刘岂凡刚刚变白的脸又红了,慢慢低下头:“假的。”
冯斯气不打一处来:“那你他妈的成天缩在屋子里看叔本华,叔本华能帮你找到媳妇儿吗?”
他确实有些不安,刘大少的能力具备所罗门王宝藏一样的吸引力,也像陈旧的二战炸弹一样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爆炸。他实在希望几大家族的人能够早点分赃停当,把刘岂凡带走,但现在看来,这帮孙子似乎更愿意把刘岂凡和他捆绑在一块儿,好比超市里卖一瓶洁厕灵搭一个钢丝球。
生活真是越来越复杂了,冯斯一边看着课本上的伯努利大数定律一边发着呆。
圣诞节很快到了。
冯斯脑后生反骨,对此类打着节日旗号圈钱约炮的舶来品一向没有好感,但他素来与人为善,一般也不把这种反感表露出来。文潇岚建议搞一个圣诞party,他琢磨了一下,最近这段日子大家过得都很辛苦,是该放松一下了,于是爽快地同意了。当然,还是免不了要碎嘴一两句。
“国家不放假的节日都不能算节!”他对文潇岚说。
“一辈子的屌丝命!”文潇岚嗤之以鼻。
到这时候他才发现,对于宁章闻、关雪樱和刘岂凡这三个人而言,都是第一次过圣诞,其中关雪樱更是对圣诞这个概念都不太清楚。
“在我们家,过春节的时候我可以一天不挨打,运气好了还能放几个鞭炮。”关雪樱在纸上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