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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科幻异能 > 布衣阴阳 > 第三百四十六章 土蝼
  昆仑山已经带给了我太多的不可思议,这里曾经神话诞生的地方,也是古代神仙所信奉的神山,不论是西王母、元始天尊,又或者脍炙人口的姜子牙昆仑山修道,均彰显了此处的不凡之处。
  峡谷两侧的悬崖宛若天堑,将死亡之谷与外界隔绝,刚刚是通过了某种特殊的方式,将此种足以轰动全球的一幕保留了下来。可死亡之谷,毕竟还是死亡之谷,来这里的人,依然十死无生,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是第一个闯入的人,但我想,就算我把事情说出去了,也不会有人相信。
  应龙刚刚独战数万金甲武士,它受到了很重的伤,鳞片外翻,翅膀被打的折断,当应龙喘着粗重的气时,突然间,它的体力不支,摇摇晃晃的在空中盘旋了几圈,就听‘咣’的一声,它重重的摔到了沙土之中。
  黄沙卷起的同时,应龙渐渐的被流沙所吞没,大地又一次变为了平静,我苦笑的叹了口气,自己白白的看了一场视觉震撼的大片,可我却无法提起丝毫的兴奋,最最最担忧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携带的水已经喝没了。
  继续待下去,可能到了夜里我会由于脱水而走不了,连蝎子都没蛰死我,今天我坚信自己一定会福大命大,顶着烈日继续赶路,由于昨夜的狂风,导致今天地形地貌均有了些许改变,也为我前进的步伐平添了几分障碍。
  又迈过了两个土丘,嗓子眼干的已经快要冒烟的时候,忽然发现坡下有一片黄色果树林,那上面结了鲜红色的果子!心里特别的高兴,因为有植物,则代表有水啊,兴奋的在土丘往下跑,一个不慎摔倒后,顺势继续往下滚,当我用尽了所有力气到了树下后,心顿时就凉了半截,因为眼前只有树,哪还有水啊!
  我跪在地上,一个劲儿的挖坑,足足挖了半米深,沙土还是特别的干燥,由于大起大落导致情绪有些失落,起了身,揪下来一个我从没见过的鲜红果子,多少还是有些犹豫,因为我不确定它到底有没有毒。
  可是当我看看前方的茫茫黄沙,以及身后的毫无退路,前途生死未知,尤其是心里上的焦躁更加的令人难以忍受,若不是我经常念诵静心咒,恐怕早就已经疯了。
  大丈夫随遇而安,如今没有水、没有救援、没有吃的、既然横竖都是死,那我宁愿被毒死也不被渴死,当即,我一咬牙把果子塞进了嘴里快速的咀嚼,瞬间香甜的口感使我愣住了,这果子鲜嫩多汁,两个下肚我居然不再觉得口渴。
  太过瘾了,好久没吃的这么肆无忌惮,眼前果树至少有几十棵的样子,并且各个鲜红多汁,有了果子,沙漠又有何惧?连吃带摘得采了一兜子,没多久我还发现地上有一朵葵花,能昆仑山长出的葵花,怎么想都觉得太蹊跷了,此时我已经确定了红果子是能吃的,自然也没必要研究这朵黄花到底是什么,结果当我路过时,只不过是闻到了那花的味道,它却将我近几日的疲惫感一扫而空了!
  我傻了眼,因为太神奇了!
  花朵的味道很像是小葱,有些微微的发呛,驻足忍不住的大口的吸了几下,浑身上下的疲惫感再次驱除了几分,我兴奋的笑出了声,有了果子,有了黄花,哪怕再走个几天我也不怕了!
  经过后来调查的资料文献,我所遇见的两种植物为传说中的植物,结下红果子的是沙棠树,形状与棠树类似,传说沙棠可以防御水灾,如果吃了它就不会被淹死,另外一种叫做是薲[pin]草,他味如香葱,可以解除疲劳,山海经记载,吃下去会使人忘记忧愁。
  这证明了在昆仑上,我不吃薲草的选择是正确的,万一一个不慎被黄花给撂倒了,那可就得不偿失了,何况闻到气味便可缓解疲劳,那自然是更没必要去尝试。
  拎着一大袋子的果子,怀里揣着葵花,面对未知的死亡之谷,再无任何惧色,结果当我穿过了密林时,第一次在这种不毛之地看到了活的哺乳动物,那竟然是一只山羊,侧面看那山羊极其的肥美,如今它正低头在一片黄沙之中寻找着什么东西。
  一只羊跑到戈壁滩上荒漠,可它不是吃草,反而去吃翻找荒漠中的骸骨,这一现象引起了我的注意。
  昆仑山是个神奇的地方,它能发生一切所不敢想象的事情,我长了个心眼,瞧瞧的拿出铜钱剑,此时磁场的彻底乱掉,使术法已经没什么用,但总归我手里有东西,要比没东西强。
  警惕的看着山羊,本来我还想跟着山羊去找水源呢,结果那山羊也发现了我,突然,它抬起头,嘴里居然叼着一节干枯的人骨!感觉山羊长得有点奇怪,别的羊都是两只角,它却有四只!
  我与羊四目相对之时,分明在它的眼神里看到了兴奋,那山羊快速嚼着嘴边的人骨,没多久就给吃到了肚子里,这现象也让我右眼跳了跳,因为这他娘的不是羊,它是土蝼!
  《山海经西山经》上记载,“昆仑之丘,有兽焉,其状如羊而四角,名曰土蝼,是食人。”
  土蝼兴奋的奔着我走过来,一双眼睛冒着红光,看着我是一愣愣的,估计它可能是羊类家族中唯一不吃素的异类,好在土蝼长得除了比家养的山羊胖一点外,体型上还算是挺正常,因此也给了我去战胜它的信心。
  这俗话说,狭路相逢勇者胜,荒凉的戈壁滩上,除了黄沙就是骸骨,我就算是想跑都没地方跑,若是把后背亮给了敌人,那是极其危险的。
  我摆开阵势,拍了拍手,喊了一声给自己打打气,继续道:“来吧,孙贼!”
  那土蝼学着公牛一般用角来撞我,并且它在沙硕上奔跑的速度很快,铜钱剑一点也不锋利,除非扎它的眼睛,否则这东西打人都不疼,别说打羊了。
  连续躲了好几次,我越来越发现土蝼攻击的方式有点‘二’,它只知道一个劲儿的直线冲,等到了身边,再狠狠的一仰头,用那尖锐的角来顶我,而我只要注意力集中,它根本奈我不得。
  心里有了谱,如今那土蝼精气神儿很足,所以,我就打算和它耗着了。当即,我就把地上包着果子的衣服捡了起来,拉开了与土蝼的距离,我抖了抖衣服,潇潇洒洒的准备来一番‘斗羊士’。当土蝼‘啪嗒啪嗒’的冲过来,我拿着衣服蒙它的眼睛后,借机躲避,又顺势十分挑衅的踢了它的屁股。
  这可激怒了土蝼,当我往后倒退时,它调转了头继续来追我,很显然这次的速度还加快了很多,我如开始一样,极其干净利落的闪过身子。
  我俩斗了足足有半个多小时,如今烈日当头,我都热得不行,何况它满身皮毛的土蝼了,渐渐的它的体力开始不知,而我也悄悄的拿出了小剪子。
  行走江湖,剪子本来是为了利用压胜术裁裁剪纸人所用,没想到今天杀羊还用上了。就当土蝼再次嗷嗷直叫的扑过来,它的速度已经开始变慢,我作势用衣服罩住了它的脸,随后狠狠的一用力拖拽,身体顺势在向前扑,一只手夹住了土蝼的脖子,另外一只手极其迅速的抄起剪子,狠狠的刺向了土蝼的咽喉。
  ‘噗’的一声,鲜血飞溅,它被我割了喉,然而为了防止土蝼的临死反扑,我用沾满鲜血的手握紧剪刀,连续两下又捅瞎了它的眼睛,紧随着一顿乱扎过后,我推开了土蝼,向后快速跑的远一点,拉开了距离,坐在地上长长喘了口粗气,此时发现自己几乎已经虚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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