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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爷今年七十岁,眼睛依然明亮,打老远便看见她从陆行州的车上下来。
  此时点点头,神情了然,目光犹如洞悉世间万物,掐指一琢磨,已经算出了谁穿的是大红色带花边的内裤。
  沈妤有些害怕,她勾着脑袋推了推沈黎的书包,轻声嘱咐到:“妈妈先走了,在学校要听老师的话,这几天茗茗会住在我们家,下午小姥姥过来接你们,不许乱走,不许乱吃小点心。”
  沈黎郑重地点头,拍着胸脯保证:“放心吧沈女士,没有人比你儿子更加听话。”
  沈妤于是笑得眼角弯弯勾起,一点声音入耳,就连那些吹动的发丝也多情。
  陆行州站在两人身旁打看,双手插在身后,没有说话的意思。
  张爱玲拿着点名册从学校里走过来,看见陆行州微微一怔,张嘴问到:“陆老师,你不是今天请了假?”
  然后,对着沈妤小声开口:“咦,沈小姐,李小茗要转学了,你知道吗。”
  沈妤原本微笑的脸一下惊在原地,把沈黎和李小茗推进学校,摇着头回答:“我没有听说过,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张爱玲低头望着自己的手指,声音有些不确定:“应该就是刚才的事。她的养父母听说昨天出了车祸,民政局那边突然说他们原来的收养手续不全,正好早上有一位从国外回来的先生,说是愿意把李小茗接过去收养,等会儿就要来办理转校手续了。”
  沈妤听见这话,眼神立刻一紧,低头思考半刻,神情严肃地问:“那先生姓金?”
  张爱玲有些惊讶,连忙点头答是:“沈小姐你认识?”
  沈妤面露嫌恶,开口十分小心:“不,但我想,那个人应该是一个恋/童癖,他前几个月已经上小茗家里探过口风,张老师,那个男人心理有问题,小茗不可以跟他走。”
  张爱玲平生沉浸文艺世界,沈妤的话对于她而言,简直有如天方夜谈。
  她站在原地,连头发丝都透露起无措的情绪:“那怎么办?民政局那边已经说了,李小茗的收养来源不详,涉嫌人口买卖,要撤销…你看,就是那个男人,他就是金先生。”
  沈妤顺着张爱玲手指的方向看去,脸上表情并没有一点畏惧。
  她走过去,拦住男人的去路,语气十分坚定:“我劝你放弃收养小茗的心思。”
  金有励看着眼前的女人微微皱起眉头,低笑了一声,他问:“你是?”
  “你不用知道我是谁。你也不用觉得自己有些关系就可以为所欲为,无法无天。”
  “这位小姐,我听不懂你的意思。”男人开始将手插进兜里。
  “听不懂没关系,你只要知道,李叔和小茗的生母都是夕山人,他收养小茗的时候,小茗的亲生母亲是写过委托信的,包括她在夕山的房子也是当时一起过到了李叔手里,这些都有合法的证据,只要回李叔老家一趟,都可以很轻易拿到,根本不是什么来源不明的收养。”
  金有励听见沈妤的话,眉头忍不住一点点加深。
  他鼓动的肥肉横在脸上,错成一条一条的纹路,看起来触目惊心,抓住沈妤的胳膊,冷声说到:“我劝你还是不要多管闲事。”
  陆行州原本站在一旁,一直没有说话。
  此时迈步上前,伸手拉住男人的手肘,声音低沉得有些吓人:“我也劝你不要把主意动到不该动的人身上。”
  陆行州平日里戴一副眼镜,气质冷清,加上五官长相过于俊秀,看上去并不十分凌厉。
  但从本性上而言,他是陆与风的儿子,所以他的血液里,天生就该有些狼的野性。
  男人站在原地,像是也在打量。
  沈妤心里有了主意,决定此刻不再逗留,开口留下一句“我有些事先走”,转身便快步离开。
  她拿出手机,在路上拨通了姚之平的电话,挂上之后听见陆行州的声音,也不知他站在那里等了多久。
  陆行州放下车窗,对着外面的沈妤挥手:“上来。”
  沈妤微微张大眼睛,小心地回答:“我现在准备去夕山,那里有李叔收养小茗的原始资料,还有村长的证明信。”
  陆行州没有多做解释,只是极为精简地加了一句:“一起。”
  沈妤坐上车,神情有些不解:“你过去做什么,你又不喜欢孩子。”
  陆行州被她一句话说得直皱眉头,回答得也就不那么详尽:“她是赵源的女儿。赵源坐过牢,收养手续不好办,让李复和赵素敏收养她,在现阶段而言,是最好的选择。”
  沈妤耸了耸鼻子,忍不住有些啧啧称奇:“看不出来,你平时冷冰冰的,对兄弟还挺好。不过我也有些好奇,以你陆家的背景,为什么不索性帮你朋友做个收养证明。”
  陆行州并不在意这是戏谑或表扬,他对别人的话向来也不在意,他只是看着前路,语调平静:“陆家是陆家,我是我,法律可以解决的事情就无需动用私人的关系。权利社会,越是无能的人反而才会越喜欢侵占别人的权益。”
  沈妤听见陆行州的话,一时竟生出一股难得的认同感。
  她虽然不想承认,但在某一些方面,陆行州与自己的观念,实在是严丝合缝地统一着。
  姚之平是李复曾经介绍给沈妤的人,他年轻时在北城待过,父亲是夕山的老村长。
  去年他带着特产来北城,一见到沈妤便发出了邀请:“你要是来夕山,就给我一个电话,我一定准备上好的腊肉在村口等你。”
  可等陆行州和沈妤从悠山县城的车站里出来,接他们的却是一个六十多岁的小老头儿。
  老头儿是姚之平喊来的,脸被毁了,看不清长相。
  他是外地人,前些年才搬到夕山来,旁人喊他老刀疤子,用夕山当地的话叫来,其实有些像是骂人的话。
  可老刀疤并不在意,他还挺爱听。
  他觉得自己这一辈子精通歪门邪道,就算没能遗臭万年,到老了取这么个名字,既风光又敞亮,也算是赞美。
  不过老刀疤不如年轻时生龙活虎,已经不能再与人唇枪舌战了,他的肺里长了挺大一个泡儿,治不好,说得多了就扯着心眼儿里疼。
  于是只能一路敲着烟杆咳嗽着,带动颚下那块寸长的刀疤,胜过千言万语。
  进山的路有些长,远没有许多书中写的那般惬意。
  沈妤不但没能如想象中那样看遍山野春色、纵情高歌,还不得不在一路剧烈的颠簸里,小心捂住自己的左半边屁股,抓着拖拉机里的半根铁把手,偏头往外使劲杵着,以此来躲开这一路迎面扑来的旱烟与拖拉机浓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