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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奋斗在初唐 > 奋斗在初唐 第1497节
  一条道走到黑?但是马不肯走怎么解决?
  说时迟,那时快。
  他心思电转,最终,一咬牙,一狠心,抽出了腰间匕首,狠狠地冲着赤兔马的屁股重重地扎了下去!
  赤兔马再神骏,再通人性,那也是一匹马,保留着马的习性。这下子可受不了了!一蹦多高,怪叫一声,冲着远方狂奔而去。
  很显然,马惊了。
  封常清的骑术其实也不咋样,不过到了现在,他已经没有退路了。只能是仅仅抱住赤兔的脖子,听天由命。
  就这样,足足跑了两三个时辰,赤兔马才逐渐放慢了速度。
  封常清这才来得及翻身下马,找个地方休息。冷风一吹,他的脑子开始清醒起来。
  我都干了些什么!
  到了现在,他心中要说不后悔,那绝对是假的。
  仔细想想,除了刚开始的言语以外,人家郭守敬也没得罪自己呀?
  易地而处,恐怕自己还没那么好脾气呢。
  再说了,就是刚开始的话,细究起来也不过是误会而已。谁让自己和钱霸的身材那么相像呢?
  自己原来实在是太小心眼了,怎么会为了这点事,就要找东华太子的麻烦?
  这说到哪去,也是自己没理呀!
  但是……尽管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后悔也没用了。
  偷偷潜入太子的营寨,还把赤兔马给偷走了。不谈这是什么罪过,单单动机就不好解释。
  自己说看不惯太子对自己指手画脚,要给他点颜色看看?这话有人信吗?
  恐怕人们更多的是想到政治斗争吧?
  东华王郭业可不仅仅是太子这么一个儿子,现在他已经有了八子九女。
  现在自己欲对太子不利,人们肯定会认为,自己说不定是哪位王子派来的,意图谋害太子。
  由于事机败露,不得不退而求其次,把赤兔马盗走,离间太子和东华王之间的关系。
  至于到底是谁派了自己,那只有严加拷问才能得知了。
  甚至很可能……东华王为了不令家丑远扬,连问都不问,就令人结果了自己的性命!
  怎么办?
  偌大的东华国,恐怕已经没有了我的容身之地!
  走了吧……走了吧……从此以后,我封常清四海为家,再也不是东华人!
  想到这里,他牵起赤兔马,向远方走去。
  ……
  ……
  五年后,新华城内。
  金殿上。
  封常清赤裸着上身,背负荆条,跪倒在地,道:“罪臣参见王上!王上千岁千岁千千岁!”
  与他想象地相反,东华王并不如何生气。
  郭业和颜悦色地说道:“你就是封常清?孤王原来听说印第安人中出现了一个常胜王,还深以为忧。没想到竟然是你!这话怎么说的,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了。”
  “罪臣身犯大罪,为了活命,不得不浪迹天涯。所作所为的一切,不过是为了活命而已,不值一提。至于长胜王的名号,更是一个笑话。”
  “封爱卿太谦虚了。印第安人虽然战力不强,但蚁多咬死象。你单凭一个人,就打下了一个国家,这很不容易。即便易地而处,孤王也未必有如此功业。爱卿之能世所罕有,就是如何称赞都不为过。”
  封常清本来就是聪明人,这几年的生活又磨平了他的棱角。闻听“爱卿”二字,他当即又连连磕了几个响头,道:“王上这是答应赦免微臣之罪了?”
  郭业走下了王座,把他扶起,道:“封爱卿,有件事,孤王还是想问你一下。当然了,你不愿意回答也没什么,我绝不怪你。至于你之前所犯之罪,也一笔勾销。”
  “王上有话请讲。”
  “你当初进入太子的营地,到底是为了什么?”
  封常清苦笑一声,把当日之事娓娓道来。
  最后,他说道:“当时微臣年少轻狂,一时糊涂做下了错事。其实,此事没什么隐清,都是我一时没想开。”
  郭业点了点头,道:“原来如此。”
  “您信了?”
  “那是自然。”
  要是别人,郭业当然不会那么容易相信,毕竟这事太不符合常理了一点。但是封常清不同,这人在历史上的行为就非常古怪。
  此人发迹全靠了高仙芝的赏识。他对于高仙芝呢,当然也是发自内心的非常感激。
  但是,即便如此,高仙芝的乳母之子郑德诠对他无礼,他就找了个机会,把此人处死了。
  注意,这个无礼,可不是郑德诠侮辱了他。而是众将都来拜见封常清之时,他仗着自己与高仙芝的特殊关系,没来拜见。
  由此可见,封常清不仅模样和钱霸有相似之处,就是性格也差相仿佛。
  他的自尊心太强了,很可能做出些匪夷所思的事情来。
  郭业顿了一下,继续道:“既然如此,你的罪过就是把赤兔马偷走了。宝剑赠烈士,脂粉送佳人。宝马么……就该给猛将。这匹马,就算是本王赐给你了。”
  “多谢王上!”
  “不必再跪了,一匹马不算什么。”
  郭业微微一笑,转移话题道:“封将军以一人建一国,说出来真是令人神往。你能不能把此事的过程详细讲述一遍,也满足一下本王的好奇心。”
  第19章 封常清的崛起(3)
  封常清道:“其实……这还要多亏了赤兔马。”
  “赤兔吗?跟赤兔马有什么关系?”
  “微臣知道王上还要继续往外扩张,所以出了东华国过境之后不敢停留,继续往东走。饿了采野果,渴了饮清泉。走了半个月之后,我实在顶不住了,生了一场大病。”
  郭业点了点头,道:“你虽然父母双亡,但外祖父对你可不薄,从小到大一直没吃过什么苦。现在骤然间落到此等田地,身体不适应也是正常的。然后呢?”
  “微臣当时上吐下泻浑身无力,我知道不能再这样过下去了,就向当地的一个印第安部落求助。”
  钱霸道:“你小子的胆儿真肥呀,那些部落有好有坏。好的对外人非常热情。不好的,说不定就把你当祭品给献祭了。还有那特别蒙昧的,甚至保留着吃人的习俗。”
  “我这不是没办法吗?”封常清苦笑道:“当时不向印第安部落求助就必死无疑,去求助了还有一线生机。两权相害取其轻,也只能走这条路了。”
  “然后呢?”
  “没想到的是,那个部落的人见到我骑着赤兔过来,就尖叫着跑开,既不前来迎接,也不对我发动攻击。”
  “到底是怎么回事?”
  “后来我才知道,以前这些人并没有见过马。他们见微臣衣着华丽,骑着一匹高大威猛的怪物而来,都十分害怕。不知道我是神是魔。”
  郭业知道,在唐军的船队登陆美洲之前,这片大陆上是没有马的。
  至于原因也很简单。
  大约在两万年前,印第安人就把这片大陆上的野马捕杀殆尽了。换言之,他们把野马全吃光了。
  听起来挺不可思议,但是仔细想想也不奇怪,用马拉车和骑乘,那是人类发展出文明之后的事。
  在两万年以前,对于印第安人来讲,马匹不过是一种普通的动物罢了,唯一的作用就是作为食物。
  那时候自然也没什么《动物保护法》,一不留神把马吃光了也是很正常的。
  但是,尽管现在的印第安人没有见过马,要说这帮猎人的后代会对马惧怕,也实在太匪夷所思了一点。
  大部分印第安人,初见马匹时,只会认为这是一种从没见过的大狗,而不会误会为神。
  郭业想了一下,道:“让他们惧怕的应该不是赤兔,而是你。印第安人从没有成功驯养过大型牲畜。见你能把这么高大的猛兽驯服,肯定觉得你很有些神异之处。”
  “正是如此。”
  “那后来呢?”
  “人们四散奔逃,唯有一个中年女子抱着一个小孩来到我的面前,连连磕头。我跳下马来,发现那个孩子是得了疟疾。治疗此病的法子咱们东华尽人皆知,我就把那孩子给治好了。”
  郭业道:“这下子那些人可就真会把你当成神了。”
  “确实如此。我先是从那个救子心切的女人那里得到了一些食物,在这个部落安顿下来。等我把那个孩子治好以后,就得到了整个部落的拥戴,当上了酋长。”
  钱霸道:“听起来也没什么难的,主要是那个部落的人太蠢,而你的运气又太好。要是在别的地方,你这两下子可未必能行。一人建一国,名头倒是好听。仔细想想也没什么。”
  “别瞎说!”
  郭业一皱眉,道:“封爱卿之所以能这么容易当上酋长,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你没有想到。”
  “什么原因?”
  “那个部落肯定非常弱小。要不然即便再愚昧,尝过了权势的滋味之后,谁会轻易放手?封爱卿能这么容易就把原来的酋长挤下去?”
  封常清接着道:“王爷真是见微知著。不错,这个部落的男女老幼加起来还不到五百人。而且那时候,他们正在受到一个强大部落的威胁,稍一不慎,就有灭族之危。”
  钱霸这时候也明白了,道:“听说你现在建的那个国,名为蒲国。现在地方过了千里,人口超过了二十万,战士也有五万之众,乖乖,几年内就从五百到二十万,你小子的本事的确不小!原来俺还真是小看了你。”
  封常清道:“其实也没什么。那些印第安人不光是武器上远不能和东华相比,就算是论起打仗的本事来,也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说起来,我还真是胜之不武。”
  钱霸摇了摇头,道:“你也别太谦虚了。假如印第安人真的那么不堪一击,怎么这么多年了,咱们东华都没把北美洲一统?别说一统了,现在我东华连此洲的两成都没吞下呢。”
  封长清道:“主要还是咱们的人口不足。”
  郭业道:“人口不足当然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但印第安人的抵抗也不可忽视。封爱卿你再这么谦虚,我东华将士的脸面可要挂不住了。”
  封常清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有些过火了。如果说自己的功业是不值一提,把东华国的数万将士几十年的厮杀又有何功劳可言?自己这一番话,不是把东华的武将全得罪了吗?
  他赶紧解释道:“微臣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想说……想说……”
  郭业摆了摆手,道:“封爱卿不必解释,本王相信你绝无恶意。”
  “多谢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