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赫云绅是个小孩子,一天吃喝拉撒,不能跟着大人一样吃盒饭,也不是很有营养。
所以,沈馥旎就开始了早上给小家伙做早餐,晚上给他做夜宵,中午尽可能的找一家好的餐馆送饭的生活,一天包包里的口红,粉饼,化妆品,也尽量换成了酸奶,钙片,儿童饼干,小孩专用儿童饭盒等东西。
更甚至,面对赫云绅偶尔想喝奶的状态,她还专门买了一罐奶粉,跟奶瓶,放在了车上!
再然后,小家伙一天要起床,刷牙,洗脸,洗澡,洗头,沈馥旎以前早上都是忙自己一个人,现在都是忙两个人。
最后,觉得实在赶时间,她就开始跟小家伙一起洗澡。
按道理,即便是一个四岁的孩子,也是异性,这么骤然一起洗澡挺怪的,但是沈馥旎对于小家伙就是有种说不出的亲切感,如果不是因为他几番强调自己有妈妈,她都开始怀疑这是不是真是她的儿子。
总之,两个人在一起洗澡,沈馥旎觉得毫无膈应感。
甚至仿佛天生就该这样一样,尤其小家伙每次洗到腋窝的时候,就会咯咯大笑,这让她想起以前赫启默身上的痒痒肉似乎也是咯吱窝,以前赫启默把她惹急了,她也会上去挑衅一会儿。心怯之余,望着小家伙,想着那以前赫启默似乎偶尔也有对她很纵容的时候,也觉得唇角想微微扬起。
再然后,小家伙也着实很可爱,虽然他不记得自己家里的事情。
但是考虑到他的换洗衣服只有一套,她就决定带他去买衣服。
然后试衣服的过程中,面对她几次三番给小家伙拿去的红色外套,黄色短裤,绿色帽子,小家伙都是一脸无语加嫌弃的看着她。
弄得她很奇怪的抽抽唇,道:“你不喜欢?”
小家伙憋憋嘴,极其委屈道:“喜欢,就是觉得有点丑,像红绿灯……”
然后小家伙低下头,整个衣服店的店员们集体爆笑之余。
她汗颜又无奈,发觉这个小家伙相当有想法。
再加上她问他,“那你喜欢什么样的?”时。
小家伙环顾一圈,指着那一排灰色的,褐色的,棕色的,黑色的衣服道:“那样的,爸爸就穿那些颜色的,很有男人味。”
刹那,沈馥旎看看自己手里献宝般的举着一件橘黄色维尼熊图案的衣服,觉得自己low爆了。
店员们也齐齐看着长相帅的不得了的小家伙,感叹道:“好眼光!这可是我们店今年的童星新款!欧洲设计师做的英伦风的系列!里内还有小西装,我们一般家长不是那种眼光特别挑的人,不介绍的。”
瞬间,沈馥旎觉得自己更有点扶不住墙。
啥意思?她眼光不挑了呗?
沈馥旎觉得很无语。
所以,最后为了证明自己眼光还是很独到的!她还是坚持给小家伙买了维尼熊的卫衣!汽车总动员的帽子!
不过,最后等上车时。
看着先换了一套英伦风呢子大衣出来的小家伙,她还是觉得——帅!越看越帅!
真不知道这家父母得是多好的基因才能生出这样的宝宝,简直帅上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