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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言情 > 双选题 > 夜风惊扰我
  02
  夜,凌晨三点。凌然停了淋浴器,站在浴室里,和镜子前的自己对视。
  近年来他沉迷训练与出外勤,把自己累到极致,就不会再做梦。噩梦不会做,春梦
  也不会做。
  但那天晚上他做梦了,梦里第一次出现了某个女人,穿旗袍,细腰若隐若现。修长小腿勾着他,眼神湿漉漉的。
  姜宛,Rosa。
  他甩了甩头,甩掉那些灼烧心智的想法。始作俑者就睡在隔壁,这夜总算没有哭。他从衣柜里拿出衬衫,突然停手,捻起衣领仔细看了看。是姜宛的唇印。
  或许是昨天两人靠得太近,烟熏玫瑰色的唇膏痕迹落在他衣领内侧。鬼使神差地,他用食指沾了一点唇膏凑近鼻尖闻了闻。和想象中的气味一样,腥甜干燥的玫瑰灰。
  很好闻,甚至……想尝尝味道。
  在泥潭里沉沦太久,他也快疯了。
  凌然换了件衬衫穿上,窗外霓虹大厦冷冽光艳,吞吐醉酒夜归的都市人。现在已毫无睡意,他索性开了一瓶酒,靠在窗口浅酌。
  很多年前,曼哈顿下城,唐人街。
  那是美东最大华埠,早于华人去旧金山淘金之前,就有广东商人开店卖雪茄、茶叶与瓷器。2001年,9·11事件之后,这座曾经喧嚣无比的城中之城被世贸大厦倒塌后砸下的建筑废弃物与尸体碎块覆盖,清理工作进行了十余年。
  幼年的凌然就在那场灾祸之后不久被扔在街口,没有护照,没有名字,不会说英语。
  教堂牧师领养了他,年届七十的张牧师没有子女,他说凌然不是弃儿,是上帝的礼物,Joshua是他的教名。
  然而他从小叛逆,从不参与礼拜日活动,也不称呼张牧师为父亲。他四处游荡,什么杂活都干,倔强蛮勇,沉默寡言。十四岁起就在华人赌档做帮佣,天生知道怎么在肉食动物里讨生活。
  牧师时隔很久知道他在做的地下生意,二十年来第一次发火,将他关在书房,让他闭门思过。然而被饿了两天之后,他也丝毫没有悔过的意思。
  傍晚,牧师送走来听免费英文课程的几个年轻移民,走上楼打开他的房门。
  “Joshua,告诉我,为什么要做这些事?”
  他没回头,只是看着窗外。不远处的巷口深处,醉酒的中年华裔在家暴,哭喊声回荡在左邻右舍。
  “从小您就告诉我,无论是恶人还是善人,只要愿意悔改,都能得到宽恕。”
  “您认识Pell Street那个单身汉,是不是?他带他养女每周日都来做礼拜,但你知道么?他强奸她,就在教堂的告解室。”
  “上次给教堂捐了三十美元的那个女人,就住在楼下。他丈夫是越战退伍军人,每次醉酒,都会打她。”
  “您不知道,或者,你们只是假装不知道。”砰地一声,他打开窗户,女人凄厉的哭喊声更加清晰,回响在黑沉沉的夜空中。
  “我要找我的亲生父母。我要找到他们,让他们一辈子后悔当初抛弃了我。您是个好人,总教我要宽恕。但对于我们这种人来说,一个都不想宽恕。”
  他说完,就与他擦肩而过,走下了楼。出乎意料地,老人没像从前一样追上来,他就那样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唐人街。
  那天晚上他无处可去,在公园长椅上睡了一夜,醒来后打算乘早班火车离开曼哈顿,去哪里,他没想过。然而在路过报刊亭时,他在一份当地报纸上看到一张熟悉的脸。
  牧师,他死了。
  报纸上写着,死者于昨夜离开教堂,敲响附近一户人家的门劝架,却被醉酒的男子误伤,推搡中,被撞下楼梯,后脑受伤,当场去世。
  他去警局,做笔录,然后看到老人的尸体。还是那身破旧大衣,灰白头发,慈眉善目,像下一秒就会睁开眼睛,对他说,Joshua,我们回家吃饭。
  警察将老人随身的遗物交给他,是一颗糖,早已软化,在染血的大衣兜里粘成一团。刚被收养时,他体弱多病,常打针吃药。老人常在兜里藏一颗糖,为哄他开心。
  教堂入不敷出,他们一直很穷。
  那天下午,老人上楼,不是为了训斥他,而是去与他和解。他跪在停尸房里,呜咽着,像条无家可归的狗。
  03
  月色沉沉,照亮曼哈顿的钻石,也照亮铁锈。中城最大的地标建筑也是座教堂,十七岁的凌然漫无目的地走到了那里,站在大理石所筑成的高塔下,看聚光灯照亮那些璀璨的马赛克窗花。那是盛夏,凌晨三点,空气潮湿寂静。
  牧师死的那晚,凌然走进教堂深处,坐在第一排长椅的角落,合上眼睡着了。
  他是被乐声吵醒的。睁眼时,他看见面前小礼拜堂的舞台上,有个女孩在旁若无人地跳舞。
  她站在灯光里。黑暗中她看不见他,他却看得见她。那支乐曲他很熟悉,是柴可夫斯基的《悲怆》。教堂里有架老钢琴,牧师曾经用心教过他。可惜他不学无术,让别人总是真心错奉。
  他坐在暗处,她看不见他。月光从玫瑰花窗外照进来,照亮她额头。是个绝对的美人,东方脸孔,挺拔秀丽,每一个动作都像紧绷的弓弦。
  凌然再没见过那样饱含感情的舞姿,像是下一秒钟就要死掉那样地跳舞。灰尘在空气中飞扬,他安静地听着,连呼吸都停止。
  乐曲结束,她额角挂着晶莹汗珠,关掉音响,穿上大衣,从他身边走过,没有回头。
  黑暗中,她没有发现他的存在。只是静静坐着,没有开口,也没有追出去。
  平生第一次,他觉得冥冥之中,有人在关照着他,挂念他,给他听这首歌,怜悯他的痛苦,原谅他的卑微。
  他觉得自己又能活下去了。
  那天之后,凌然没有想过,他还能再次遇见她。
  那一晚是在中城的卡内基音乐厅。牧师去世后,教堂临时关闭。他按照老人的遗愿,将所有钱财房产都捐给了慈善机构。那晚也是他在纽约的最后一天,他已经报名入伍,第二天就启程。
  晚风凛冽,他散步路过,恰逢舞剧散场。一众年轻人簇拥着两个人从高大阶梯上走下,喧哗热闹。被簇拥的女孩还未卸妆,灰色大衣里裹着一张比玫瑰还漂亮的脸。
  他脚步冻住了,是她。原来她是舞蹈演员,难怪。
  她和他擦肩而过,手里捧着的花束里掉出一朵,人行道上车流汹涌。他低头拾起,交给她,心跳得比信号灯还响亮。
  “送给你了,先生。祝你今晚愉快。” 她看他一眼,凌然慌张低下头,用帽沿挡住眼睛。
  她走了,他拿着花,在马路边发了几分钟的呆,突然发疯般地朝灯火通明的音乐厅跑去,冲进前厅,四处寻找今晚的演出节目单。终于他找到一张被人扔在地上、皱巴巴的演出名单,翻开第一页就是她。
  Rosa,十五岁,《天鹅之死》主舞之一。他把那张节目单贴在心口,好像它能抵挡寒风。
  后来很多个日夜,他靠那晚的回忆活着。两年后归国,凭那张传单找到了她,原来她的真名是罗伊莎,出生于中国最东北的某个小城,死于两年前的一场大火。
  住宅楼失火,起因是冬季取暖设备问题,小区交通堵塞,死了十多个人。他开车几千公里从冀州去了那座小城,找档案馆,找当年查办这起事件的刑警。在一张当年的旧报纸上,他看见了那个刻在灵魂里的名字:罗伊莎。
  紧挨着那个名字的,是她父亲的名字——罗星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