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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言情 > 不小心,搞大了! >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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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小心,搞大了!/七年之痒痒痒!》
  作者:随宇而安
  哦,真tm三俗!
  沈枫说,在反三俗的年代,我还能活得这么滋润简直是一个奇迹。当沈枫姗姗来迟的时候,我这个奇迹正脚踏奈克,身穿pumiao,手拿山寨机,来电提示,一边震动一边放着天涯神曲《爱情买卖》,高分贝不甚清晰地唱着“裆处是你咬分开,分开就分开,现在你又用针挨,把我缝回来……”
  沈枫手快地掐断了电话,在看到我之后立刻转身当做不认识。
  我将手机塞回包里,慢悠悠走向她,一只手搭在她肩膀上。沈枫右手扶额,一脸惨痛。“周小琪,我只有逼自己相信你是故意的,才能克制自己不将你人道毁灭!”
  “亲爱的枫,凡是国产的,我们都要支持,凡是洋货,我们都要支持山寨。我知道你这种一身名牌英语过八级的人永远体会不了我这种实业爱国人士的高尚情操。”
  沈枫无力地垮下肩膀,放弃跟我斗嘴,拖着我的手直奔妇产科。
  “你们家秦征呢?”在妇产科外排队的时候,沈枫双手叉腰,横眉怒目地问。
  我做小媳妇状,哀怨道:“他今天有会要开,不能陪我,亲爱的枫,幸好还有你啊……”
  沈枫别过脸,骂了句三字经,然后才回过头来看我:“周小琪,你是故意怀上的吧。”
  我就知道他们都不相信我……我真真以为“杜雷斯”只是“杜蕾斯”的另外一个翻译版本,哪有山寨的还卖那么贵的?平生唯一一次真心想崇洋媚外买正版,结果还是习惯性中招了。
  我和秦征本来说好三十岁再结婚生子,结果因为这个小小的意外,把原计划提早了五年。
  “秦征没让你打掉孩子,还算有良心了。”沈枫对秦征不太感冒,虽然她也承认,一表人才天之骄子的秦征会选择和我在一起,不是眼睛瞎了就是心肠太好,扶贫救灾了。她这么说是无视我当年辛辛苦苦追求他所付出的努力了,我效仿愚公移山,锲而不舍终于融化了那座冰山,我容易嘛我!
  “枫枫,你对他有偏见。”我摆了摆手指,“他不是草菅人命的人。”
  里面医生在喊我的名字,沈枫推着我进去,无力地说:“你们两个,一个比一个瞎!”
  医生检查一番之后说没有问题,又说了些怀孕三个月内的注意事项,我高中毕业后第一次这么认真听课,努力把他的话都记下来了。
  出了医院,我请沈枫去潮福楼吃下午茶,一路上,沈枫对我审美品位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批判。这回轮到我放弃对她解释说山寨有多么可爱了。
  “就算是为了孩子,你也该改一改吧?你们家秦征怎么受得了你的来电提示……”直到菜送上来了,她还在说。
  我促狭一笑:“那个铃声是专门为你而设的。”
  一巴掌当头盖下,沈枫咬牙切齿地捏我的脸。“死丫头!!”
  “沈枫,周小琪?”旁边传来一声惊呼,沈枫立刻收了手向那边看去,愣了一下,“卫翼?”
  卫翼!
  我手一哆嗦,艰难地转头看向来人。
  “真巧,在这里遇到你们。”卫翼看上去似乎变化不少,比上次见他的时候成熟了许多,举手投足间都是成功人士的气度。
  “是啊,真巧。”沈枫微笑着点点头,“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卫翼在大二的时候就出国当交换生了,毕业后又继续读研,算起来上次见到他已经是四五年前了,难怪变化大。
  “刚回来不久,我申请调回中国了。”卫翼说着侧过脸看了一下角落方向,笑着伸出了手,握住款款而来的美人,“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女朋友,白薇。她们是我的大学同学,沈枫,周小琪。”
  我用我很三俗的眼光对她扫描了一遍,得出四个字的结论:真真是“冷艳高贵”啊……
  “幸会幸会。”我伸出手握了一下她的,手感不错。
  卫翼又说:“我们还有事要先走,不如留个电话,下次再联系。”
  三个人交换过电话后,卫翼就领着他的女友离开了。
  “喂……”沈枫戳了戳我的手臂,“你有没有发现,卫翼的女朋友和你长得有点像?”
  “啊?”我摸了摸脸颊,忧伤地说,“你这是在变相骂我吗?我不觉得自己长得冷艳高贵……”
  沈枫白了我一眼,“人家那叫知书达理,她如果是原版,你就是有瑕疵的山寨!我倒不是开玩笑,她看上去确实和你有几分相似,只不过你脸圆一点,眼睛也圆一点……卫翼到底是对你余情未了,还是审美观几年如一日啊?”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我艰难地说。
  沈枫总说她不明白,我周小琪有什么魅力让x大两大系草为我神魂颠倒,一个被绑定了终身,另一个伤心之余远走他乡。论长相,我虽说也是系花之一,但胜在圆润讨喜,比学生会里几朵金花还差了一点。论才情……还是别论了,太伤感情。
  那时大一刚入学,军训过后基本上是把各个系的情况都打探过了,秦征和卫翼被誉为经济学院的两颗明珠,另外还有七朵金花什么的,我也没太注意,只是觉得秦征这个名字有些耳熟。后来他作为学生代表上台讲话,衣冠楚楚迷倒了一片女生,我这才恍然大悟——千万里迢迢,他乡遇故知了!
  秦征定然是不认识我的,我却是听着他的名字长大的。每次我考试考砸,我妈就会揪着我的耳朵说:“你看看人家秦征,又是省第一,拿奖学金,你你你……你竟然挂了三科!”
  我龇牙咧嘴,泪眼花花:“他是秦征嘛……”
  秦征是天才嘛……
  我妈痛心疾首捶胸顿足:“秦征怎么就不是我儿子啊!”
  我只敢小小声说:“那他妈也不是我妈啊……”
  他是七中的神话,我是五中芸芸众生不起眼的一个,同样是重点中学,我上高中要交择校费,他却是人家花钱请他去念。我高考发挥超常,考进了x大的英语系,原以为他那样的神话应该去清华北大港大了,却没想到他会选择x大的会计系。
  因为录取名额有限,我们那地方考来x大的人少之又少,我一见老乡登时泪眼汪汪,没脸没皮地贴上去认亲,结果人家一个冷眼过来,理也不理我。沈枫说她要是被帅哥那样对待,绝对一头撞死,也只有我这样的人,就算撞死,也选择往帅哥怀里撞。
  最后秦征是被我的诚心感动认了我这个老乡,还是被我的粘筋吓到忍了我这个牛皮糖,实在难说得很。不过一开始我确实没对他抱有什么不良心思,明明也是他先主动吻我来着,不知怎的全都说是我霸王硬上弓了他!
  这些人,太太太以貌取人了!
  至于卫翼,我更是没怎么正眼看过他,直到某天他突然说请我吃饭,又在餐桌上突然向我告白,我才慢慢地傻掉……
  彼时我正吃着麻辣火锅,不怎么浪漫地满脸通红,涕泪交加,伸出手抽了一张面纸擤鼻涕,忽然听到他说:“周小琪,你愿不愿意当我的女朋友?”
  那鼻涕险些让我倒抽回去。
  但我还是镇定擦完了,淡定地看着他,抽了抽鼻子:“卫同学,你确定是在跟我说话吗?”
  他那温文尔雅的招牌笑容据说有一个连的杀伤力,我没有被秒杀,估计我的实力能抵上两个加强连。
  “确定,肯定。”他眼里含着笑意,好像挺有自信的。
  我继续伸筷子,动作很快地扫了一堆食物到碗里,慢吞吞地说:“我能不能晚点再回答你?”
  他了解地点点头:“是要给你点时间考虑。”
  “是啊,至少等我吃完。”我狼吞虎咽之后,打了个饱嗝,说,“我觉得,咱俩不太合适。”
  卫翼沉默地垂眸,看着空空如也的锅底,又缓缓抬起头来看我,嘴角抽搐了一下,“周小琪,你是不是担心拒绝了我,我就不让你把菜吃完了……”
  被他说穿了真相,我很有些面热,不大好意思地摸了摸耳朵,“那什么……这个嘛……其实……我吃的也不多……大不了下次我请你好了。”
  卫翼苦笑了下,“结果还是比不过秦征。”
  我愕然看着他,心里想着关秦征什么事了。然后又开始回忆我和卫翼的交集,只记得第一次是在社团纳新的时候,我接待了他,那时要记录名字,我就问:“同学,你贵姓啊。”
  “姓卫。”
  “卫什么?”
  他顿了一下,有点纠结地说:“因为……我父亲姓卫……”
  沈枫表示,和我说话,很容易拉低自己的智商水平,所以经济学院的两颗明珠都在遇到我之后蒙尘了,甚至一颗就这么漂洋过海了。
  我总觉得卫翼的走跟我没多大关系,小说里那种爱得要死要活的情况没出现过,他应该只是为了自己的前程而选择了当交换生,但是那些女人都把卫翼离开的责任推到我身上,这么说对我委实不公平。
  看看,人家现在衣锦还乡,还带了个女朋友回来,风光无限啊——这证明他的事真没我什么事!
  我这么跟沈枫说,她就掐了我一把,“你就继续撇清关系吧!”
  郁闷……
  我一边吃着凤爪,一边发送怨念。
  床事不决问天涯、猫扑
  沈枫送我回到公寓楼下这才离开,我看了看天色,估计秦征也快回家了,路过保安室的时候顺便取了信件和报纸。
  大学毕业后,我就和秦征同居了,在一个不错的地段租了套房子,离我们上班的地方都近。三室一厅,一开始是一人一间房,一间书房,后来稀里糊涂的,就空了一间房,添了一张双人床。
  秦征在证券公司上班,工资虽然高,但工作强度很大,我在报社工作,上班摸鱼,下班当兼职主妇,信奉“钱不在多,够用就好”,过得也很滋润。
  唯一有点遗憾的就是还没领结婚证,对此沈枫也表示不满,不过她又说了,这年头离婚也容易,结不结婚没什么差别,尤其是秦征那样绩优股,有才有财又有材,一群女人垂涎着,要是真打定了主意踢开我,就算结过婚也没用,到时候我离过婚,迅速贬值,他却升值,对我来说更是个悲剧。
  唉……沈枫对我真是太太太没信心了。
  我把从潮福楼打包来的饭菜放厨房,把秦征的信件放客厅的桌上,然后就进屋洗澡了。
  待我出来的时候,听到厨房里有声响,就知道秦征回来了。
  夏末正热,我穿着长t恤,遮到大腿,踩着拖鞋进了厨房。秦征的西装外套搭在椅子上,餐盒已经空了,他正在看信件,眉头紧锁,削薄的唇微抿。
  “怎么了?股市崩盘了?”每次看到他这表情,我都是兴奋地问这句话,然后他会勾勾唇角,说,“让你失望了,没有。”
  这次他却不是这反应,而是默默地把信折好收起来放在一边,而后回过头来看我,面上虽有些倦色,眼神却还算柔和。“今天去医院了吗,医生怎么说?”
  我走过去坐他膝上,习惯性地往他怀里一缩。“没事,就提醒一些要注意的事项。”
  秦征的下颚在我头上轻轻蹭了几下,“我最近很忙,你自己注意着。不然把工作辞了吧。”
  “不用,还早着。”我回抱着他的腰,想起高中时的班主任,“我们高中班主任九个月肚子都来上课,差点就生在教室里了。”
  秦征闷笑一声,“你要学她吗?”
  “一个人在家里无聊,在报社有人说话打牌。”
  “好,随你。”秦征亲了下我的面颊,我看他很累的样子,也不缠着他了,“我洗澡水放好了,你去泡个澡吧。”
  泡热水澡能驱除疲劳,他夜里睡不太好,泡个热水澡倒也有助睡眠。
  我站起身,他取了信件就回房间了,听到浴室的门关上,我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那信好像是老家寄来的。
  我和秦征毕业后就在x市找了工作定居。我老家有弟弟孝敬双亲,他们对我能攀上秦征这棵大树表示十分惊喜,简直是不信了,直到过年的时候我领着秦征回家,他们才算接受了这一现实。所以他们说夫唱妇随,跟着秦征走总没错,秦征要做什么,我跟着就是了。刚上大学的时候,我妈是说“跟党走”,后来就变成“跟秦征走”了。我说那秦征得压力多大啊,他都取代党在我妈心中的地位了。我妈拍了我一巴掌说,人得有信仰,她的信仰是党,秦征就是我的信仰。我一边为我爸叫屈,另一边想信仰这种东西我也有啊——如果自恋也算的话。
  至于秦征家里人,就跟我爸妈的态度差不多了。如果自恋也是一种信仰,那只有他有资格拥有这种信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