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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奇幻玄幻 > [快穿]逆袭成男神 > 锦鲤闺女三岁半(09)
  “有本事你就去告啊, 看谁遭殃?”
  徐红卫呵呵冷笑,直接就转身,不再理会王娟的虚张声势, 端着一盆雪进了厨房。烧火煮雪, 忙得不亦乐乎。等徐红卫灌了一热水瓶的开水,拎着准备回房间的时候,王娟居然还呆呆的站在原处, 可把徐红卫吓了一跳。
  “好狗不挡道儿, 你杵在这儿, 表演木头桩子啊。”
  王娟定定的看了看徐红卫,连连冷笑两声,白眼一翻,理都没理徐红卫, 直接大步的走,比徐红卫先前还要趾高气昂的回了房间。
  这下子,徐红卫可算气炸了肝儿。
  “王娟那个家伙, 故意的吧。”
  徐红卫拎着热水瓶,怒气冲冲的重回了房间,和她同住一间屋子的林可抬头扫了她一眼。
  “红卫,我怎么觉得你好像很看不惯王娟?”林可好奇的道:“你们不是邻居吗?不是说从小一起长大吗?怎么?关系差成这样?”
  “谁跟她从小一起长大了, 我是跟……”徐红卫咬牙, 干脆把自己和王娟的恩怨,全部说了出来。末了还说:“就看不惯她那行径,当初王叔叔家将王淑姐姐送走,主要原因就在于她, 现在……呵, 说是那季言之同志死掉的妻子, 极有可能是王淑姐姐就靠上去凑近乎,为了什么?我可不蠢,难道还猜不出吗?”
  林可目瞪口呆,半晌后,说了一句牛头不对马嘴的话。“那个……好像季言之同志,成分不怎么好!”
  徐红卫翻白眼:“祖母是前朝格格,成分能好?”
  林可无言以对,“那个,我觉得吧…”林可斟酌的说话道:“我觉得吧,王娟同志就是因为这点才接近季同志的。烂船还有三寸钉呢,听说我们现在住的知青院,就是季同志家的老宅。王娟同志估计觉得季同志能在成分的情况下,将一出生就可怜没了妈的女儿拉扯到四岁,看起来健健康康,一点儿也不像村里其他孩子那样脸黄肌瘦,肯定有外人无法探知的家底,所以……”
  徐红卫赞同林可的话。“可不是那样嘛!”
  林可:“不过我倒觉得季同志没什么家底,现在日子看起来好,那也是对比金水村的懒汉。金水村的干部们还算公正,只要干活儿不管成分好坏,都会算公分。”
  “能别提公分的事儿吗?”徐红卫将热水瓶放好,随即整个身子呈飞扑的姿态,卧倒在炕上。“我心伤。”
  林可乐得哈哈直笑。“不就是公分不够,要拿钱补上吗?至于这么气?”
  徐红卫呵呵冷笑:“你说我为什么那么气?明明不用出工,差多少公分就用多少公分补。偏偏有傻儿自以为自己有本事,非要说花钱补公分是资|本家|小姐的做派。我特么当时脑子也犯抽,现在想想……真想杀了说这句狗话的家伙。”
  林可这下子笑得更欢,主要是徐红卫鼓着包子脸怒气冲冲的模样儿,太可乐了。
  这才是林可和徐红卫成为朋友的最根本原因,徐红卫天真单纯,和她做朋友不会被算计,哪像王娟那个家伙。说她不聪明吧,一肚子的算计。说她聪明吧,算计又太明显,只要不蠢的,都能察觉一二。
  来到金水村也有半年多的时间了,他们好几名新知青和已经下乡插队好几年的老知青,经过磨合组成了一个新的家庭,互帮互助。
  像林可和徐红卫,就是关系处得最好的。哪像王娟,刚开始还好,可是随着认识的加深,不管是新知青也好,还是老知青都不怎么愿意和王娟多接触。
  诚然这里面有王娟成分不怎么好的缘故,但更多的不是王娟自个儿做人太失败的缘故?而且他们这批新知青来到金水村已经有半年多的时间,季言之家的情况,早在他们到来金水村的第二天,就被老知青们告之。
  如果王娟突然说怀疑季言之死掉的老婆王淑,就是她多年前被父母送人的姐姐,早干嘛去了。还不是因为公分不够,又不愿意像徐红卫那样大方的花钱补,自然就把主意打到了季言之的头上。
  说白了,季言之将闺女养得白白嫩嫩,比城里人都好。可不得让贪婪又没有自知之明的家伙,当做可以占便宜的对象吗?
  打从王娟一出现,季言之就看穿了王娟那浅薄不得了的心思。
  季言之愧疚的对象只是亡妻,早在小时候就和亡妻断绝了关系的王娟,与他有关系吗?
  季言之不屑,不过却不会主动去对付,只会避开。
  在大雪纷飞的冬天里,要想完完全全避开一个人,是十分容易的。天气太冷了,哈气成霜立马冻住的说法可不是假的。这种天气下,很少有人外出,季言之只要紧闭院门,窝冬过日子不出门,王娟还能够厚着上门不成?
  嘿,你别说,王娟还真厚着脸皮上门了一回。不过大门紧闭,不管王娟怎么敲门都没人应答,再加上院墙头上还镶嵌着碎玻璃渣,王娟无计可施,只能悻悻然的回到知青院,委委屈屈、抠抠索索的渡过整个冬天。
  开春的时候,季言之被分配了挖水渠的工作。
  挖水渠的工作很累,十个公分,几乎从早忙到晚,差不多只有吃饭喝水的空余时间。
  基本上,每年开春挖水渠的工作,都有季言之的份儿。季言之以往都不会说啥,叫干嘛就干嘛。这回嘛,村上分配的活计儿,想要推脱那是不可能的,季言之依然没有说啥叫干嘛就干嘛,不过身边却跟了一条小尾巴,已经年满四岁了的季萝莉,季言之将她一起带上了。
  没办法,谁让季言之现在是死了老婆的鳏(guān)夫,不把才四岁大的女儿待在身边,难道留在家里吗?
  不说有没有人给季萝莉做饭的话,只说季言之的心态。经历了亲人纷纷惨死,唯一剩下的亲妈还是压倒他脊梁骨的导火线,季言之对周围的人,都有浓重的戒备。
  他不信任村里人,唯恐季萝莉在他上工挣工分的时候被人害了,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季萝莉栓在裤腰带上,随身携带。
  好在季萝莉真的乖巧到了极点,哪怕季言之精心养了一整个冬,性子活泼了不少,但她还是不会对季言之任何话语有意见。甚至在季言之穿得略单薄,几乎光着膀子费力挖流水可以通过灌溉庄稼的渠道的时候,季萝莉就捧着做成了水壶的竹筒守在一旁,在季言之停下来擦汗的时候,把竹筒水壶举得高高的,让季言之喝水。
  这么乖巧的孩子,可让一起挖水渠的壮实汉子连连看了好几眼,在季言之再一次揉了揉季萝莉养了一个冬,终于长出头发的脑袋,说爸爸不渴,闺女好生待着的时候,忍不住开口。
  “嗨,季言之,你没想过给你家萝莉找个后娘吗?”
  季言之:“…我为什么要给萝莉找后娘?”
  金贵生:“大老爷们心粗,家里面还是要有女人料理家务。”
  季言之笑笑,没有说话。
  金贵生却好像越说越兴奋,甚至说起了知青院有个知青好像对季言之有意思的事情。
  季言之一听就知道金贵生说的是王娟。王娟她因为不甘心,上回找上门却不敢翻院墙导致无功而返后,就时常趁着不下雪的天气,在季家附近徘徊。季家虽然位于村尾,平日里鲜有人烟,但偶尔会有人闲来无事绕圈子散步经过。王娟在季家附近徘徊的次数多了,可不就传出知青院的一名女知青,好像看上了季家崽儿。
  “怎么会看上我?”季言之凉凉的笑了笑,面对金贵生的哔哔,总算开了尊口。“我成分不好,又是个鳏夫,家里面一穷二白,不管哪家闺女小媳妇嫁过来,都注定要过苦日子。人家知青可是地地道道的城里人,过惯了好日子,能看上我?”
  其实季言之长得很不错,斯斯文文,透着书卷气质,称得上一句好相貌。可就像他话里说的那样,成分不好又带着崽儿的鳏夫,只要有眼睛的,都不太看得上。
  王娟真能看上他,季言之可不相信。无非是想借着王淑的名头,让自己的日子好过一点儿罢了。
  想到这儿,季言之有些纳闷,家里的家具包括吃食都是他自个儿辛辛苦苦弄的。金水村群山环绕,资源丰富,除了他,整个金水村的村民包括隔壁赵家沟生产大队的人,都会趁着空闲时刻,到山上寻摸吃的。他们中还有老猎手,不是更粗壮的大腿,怎么王娟就认准了他呢?
  他对王娟可从来没有好脸色,王娟居然还这么的锲而不舍,真的让季言之刮目相看。
  不过,别说看上他的话了,他一个落后分子,不配。
  “嗨,季言之你说得也是。不过……”金贵生突然挤眉弄眼起来:“季言之你快看,那端着搪瓷缸朝我们走来的知青,是不是王娟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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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过年后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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