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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综合其它 > 风月不可违「NPH」 > 020番外:马赛狂想(陆放之篇)
  在马赛的海底,有圣·埃克苏佩里失事的机骸,也沉着他母亲的灰骸。
  搭上前往南法的列车,巴黎冬季那漫长的阴沉就离陆放之远去,地中海温和的怀抱在等他,马赛是最初的故乡。
  虽说是第三大都会区,于久在国内鹿城生活的他眼里,自然更算是一座惬意小城。幼时居所附近的街道巷陌已与他暌违十五年之久,难于辨认,却总归还有些记忆里的气息。
  陆放之在陌生又亲切的乡音里漫步,回溯有关母亲的踪影。
  邻近的孩童骑着踏板车磕磕绊绊冲下石阶,两侧的墙面喷着大片缤纷随性的涂鸦,转过拐角有蓄须的街头艺人在弹唱,街边的面包店依旧琳琅满目,只是母亲后来经营的那家已不在。
  脚步不曾遗忘,陆放之无需导航,明媚的蔚蓝涌进视野,是马赛老港,母亲安息的地方。
  也是母亲情根深种的地方。
  他想母亲每每低头望着碧波沉浸于罗曼旧史时,所见到的不过是自己情感的倒影。
  晴朗的日子里,母亲会在老港游泳。这片海她从小游到大。后来陆放之也常去游,母亲和他说,身体被海水包裹的时候,灵魂也会变得轻盈透彻。至少他相信母亲确有一颗透明浪漫的心灵,否则怎么会无所保留地陷溺爱情。
  那时母亲仰浮在离岸不远的地方,手里正举着茨威格那本骇人的爱情小说眯缝着眼翻阅。稍长大一些,陆放之也读了。他告诉母亲,自己觉得很难过。母亲笑了笑,说爱是疼痛。那人们为什么还要去爱呢?因为很美。有多美?美到人们愿意成为忍受疼痛的傻瓜?等你爱了就知道了。
  总之就是那一天,母亲听见一阵很奇妙的旋律。水波流过她的胸脯,乐声却浸没她的心室。周围不时会有些街头艺人在表演,手风琴钢琴小提琴萨克斯之类,但是这回的乐器她辨别不出,于是循声张望,她发现了乐声的来源。
  她把书扔到岸上,转身游向那人身畔。那是一位颇儒雅的东方男人。他坐在一张木椅上,怀里是一件陌生的乐器,手指就在几根长长的丝线间雀跃,琴音袅袅,使母亲发了怔。真灵活啊,她想。一曲终了,几个路人为他拍掌喝彩。他说一口流畅的法语,向大家解释,这是一种很古老的东方乐器,叫琵琶。原来东方人能把法语说得那样动听。等这个东方男人离开的时候,母亲才回过神来,不禁懊恼竟然没有到岸上去同他说点什么。
  母亲是渔民的女儿,她常常会帮父母看守鱼摊。客人眷顾拥有出众容貌的摊主,因而她家的生意总算不错。这天海鲜差不多卖光,她正要收摊回家,有人走过来站定,瞧见空空如也的摊面,很是遗憾,“看样子我来晚了。”
  “是你——琵琶!”母亲呆呆盯住这张俊朗的东方脸孔,脱口而出那天所认识的新词汇。
  男人便投以友好的微笑,“居然记得我吗?真荣幸。”
  母亲最终从围布下拿出一条肥硕的海鱼,那本是给家里预留的。男人猜到了,似乎觉得有些抱歉,向母亲提议要不要去他家尝一尝中式的鱼类烹饪。
  鱼儿沉睡在古老鲜美的东方风情,也算死得其所,男人炖煮的鱼汤是母亲踏入的爱河。
  她听着为她而奏的乐曲在海里畅游,男人望着水中窈窕的身段,会忽然搁下琵琶脱了衣服跳进海里,他们往彼此脸上泼水,笑着闹着就纠缠到一起,变成一对交尾的鱼。
  母亲爱得一发不可收拾,全然不顾爱情有着漂亮的谜面,却不见得能解出同样好看的谜底。
  干柴烈火的一个月,令母亲将父亲视为一生的挚恋,父亲却只当母亲是一段风流的假期。
  男人回国之后,虽说不上是杳无音讯,但再也没在母亲面前露过面。离开的时候,两人都尚不知晓陆放之的存在。等都知道了,母亲执意要生下,哪怕会承受独自抚育的艰辛。她只是每隔些日子就去信,告诉男人孩子是如何长大,昨天会叫爸比了,今日走路跌了一跤,学校老师说他成绩很好,也很受欢迎,今年学会了游泳,过生日许下的愿望是在国外工作的爸爸可以回家一趟。男人会定期转一些钱款过来,信只回过一次,里面说他有难处。然而母亲总以为他会回来,总这样以为,一直到病故都没有想过再谈一次恋爱结一场婚。
  江羚对这段故事发表最高指示:忠贞是一个女人最愚蠢的品质。陆放之刚点头表示赞同又听她找补:我并非否定你母亲,只是我不拥有她这种爱的能力与信念。
  十二岁那年,陆放之才见到母亲口中的父亲。父亲来法国接他,看上去比照片要沧桑,毕竟是十二年前的照片了,表情是沉重的。那时他还以为父亲是由于母亲病逝而伤心。他把骨灰郑重地交到父亲手中,告诉他长眠于他们初遇的海港是母亲的遗愿。看见父亲捧着骨灰,他想母亲终于又能躺进爱人的怀里,虽然是以这样哀戚的形式。
  随父亲抵达遥远的东方国度,他才发现一切比自己的想象更为陌生。
  父亲的家是富丽堂皇的,鹿城的鹿原来是陆氏的陆。华美的房子里有一位缟素的女人,她是父亲的妻子。她不是他的母亲。她和父亲的伤心,是独属于他们早夭的儿子的。父亲突然接回他亲自抚养,不是由于母亲病危,而是因为陆氏需要一个继承人。
  哦,这就是父亲的难处。母亲特意让父亲为他取了个中文名,放之。父亲在那封信里说,放在汉语里有自由的涵义,母亲觉得很好。他也学过一点中文,说得蹩脚。当他回国重新学习了这些棱角鲜明的复杂方块,他想那其实是放之任之的放之,他是被父亲放养的孩子,原想要放弃的孩子。
  十二岁的陆放之,预谋的是一场反叛。他会顺从父亲的培养,最终成为一个和父亲截然不同的人。
  他在岐南中学的国际部接受双语教学,每天放学还有一位中文家教等着为他补习,周末需要参加马术射箭散打等不同的俱乐部训练,初时他很感到吃力,可毕竟聪颖坚韧,渐渐也就上了轨道,愈发接近父亲心中对于陆氏继承人的严苛标准。
  那是他们第一次以一家人的身份出入社交名利场,陆放之失手打翻了一只酒杯,他当即掏出手帕要来擦,有侍者上前拦住他,“先生,请让我来。”父亲的妻子在一旁低声冷笑,“到底是渔民生的孩子,骨子里的小家子气。”父亲用眼神喝止妻子,他捏紧了方帕,佯作没听到女人话语里的刻毒。那天晚上他对母亲的思念比往常还要强烈,他走到琴房,拿起了那把积灰已久的琵琶。不知弹了些什么,过了多久,他将琵琶复归原位转身离开,却看见父亲站在门口,脸上是稀有的柔和,似乎陷入了某种恍惚的回忆。陆放之有些局促,听见父亲问他,“你不是一直在学钢琴么?”“母亲特意找到一位会琵琶的老师,让我学过一阵。”“愿意的话,就继续学吧。”
  父亲对陆放之的认可,使女人丧子的沉痛化为怨怼。她不做陆放之的母亲,但以陆家女主人的姿态欺辱他,寻拿小错施以惩戒,罚他在庭院的鹅卵石道上漫长地跪着,在他的身上制造出一些不会暴露于衣衫之外的伤口,佣人面前女主人语重心长,“陆氏这样大一个企业够他父亲忙的,我只得费心着点孩子,否则出了这门落下个管教无方的名声。玉不琢不成器!男孩子嘛,始终不能娇生惯养的。”纵然有风闻传到父亲那里,只待妻子捧着旧物哭几声我的儿,他也不好再说些什么,女主人还要讲,“我这样严加管教何尝不是因为没拿他当外人。”
  陆放之更是从未亲口告状过,陆父就不便深究,想着吃点苦头倒也算种磨砺,不拿这些事做文章是他心性宽厚,陆家人该有的格调。而陆放之不声不响,是觉得女主人的刁难正适合来鞭笞自己,以免年深日久让惯性驯化,就真把自己当成了陆家的一份子。
  他还是在打篮球的时候跌了跤,不巧磕到了膝盖。他说状态不好,就下了场。陆放之走到僻静处,围栏边栽着的一排矮丛,他坐在地上,低树恰好能将他挡住,于是他卷起裤腿察看伤口,膝盖那儿蹭破了皮,倒不算什么,只是裸露的小腿遍布乌紫淤青,乍一看触目惊心。
  “谁干的?”
  陆放之一惊,放下了裤腿,才瞧见围栏对面竟还有个女生。她没穿校服,鸦黑的衣装,衬得她肤色苍青,指间香烟的雾升上去,使她那张半透明的脸虚虚实实,倒说不好她是不是真的存在。
  “你是对面的学生?”
  “是啊。”江羚笑着将胳膊穿过了围栏的间隙,烟灰被掸落在陆放之脚边,“岐南一墙之隔,你是贵族,我是平民。”
  对面是岐南中学的本部,相对国际部的富豪或高干子弟,他们都是普通家庭的中学生。
  “麻烦你就当今天没见过我。”
  “那可不行。”江羚盘膝坐下,视线扫过他腿部,“陆家公子遭到校园霸凌,我怎么能不替他声张一下正义?”
  “没有霸凌。”陆放之当即反驳,他会被人认出也不算稀罕,但他无意让女孩节外生枝。
  “也对,谁敢欺负陆家?”江羚摁灭烟蒂,笑眯眯地,“不妨让我猜猜,陆氏独子不幸夭折,可堂堂陆家不能没有继承人,于是海外接回一个私生子,这不是什么秘辛,丧子之后却冒出一位更出色的替补,这个家谁还能这么恨你呢?无非是你父亲的原配。”
  比起她的敏锐,陆放之更在意她的直白,他的生活中似乎久未出现这样横冲直撞的对话了。
  “虽然我没有创可贴,但这个也可以止痛。”江羚的手再次穿过栅栏,递来一支烟。
  “我不会。”
  “我教你。喏,像这样,点燃的时候边吸一口。这儿还有一颗爆珠,你可以咬开,葡萄味。”
  爆珠清脆地迸裂,果真有葡萄的香气沁开。
  “吸进去,不然烟丝可就浪费了。”
  “咳咳……咳……”
  江羚扑哧笑出声,“慢点儿,多吸两口,习惯就好。”
  也许是细支爆珠的缘故,他很容易地接受了,“再来一根。”
  “这就上瘾了?”江羚扬了扬手上刚抽了没几口的,“这就是最后一根了,你要是不介意——”
  “不介意。”
  陆放之接过那半截香烟,他想要留住那感觉。
  “什么感觉?”
  “晕晕的。脑子像飞起来了一样。”陆放之瘫倒在草地上,意识已被放飞,一直飘到了马赛的海里。
  江羚她总是对什么都无所谓、漫不经心,像天际孤零零一抹云,风一吹就要散,旁人指责她日子过得任性浑噩,陆放之却一声叹息,她只是太不肯糊涂,对于人生才这样消极。有时候她拉着陆放之陪她一根又一根的抽烟,然后沉默的哭泣。她的悲伤总是来得无缘无故。当然也有一些高兴的时候,逃课去看喜欢的巡演,回来告诉陆放之她和那个性感的主唱接了吻。
  生日的时候亲手做了块起司蛋糕和陆放之分食,说自己的生日愿望是十九岁的时候能去死。陆放之明白她不是扯谎,她无法忍受迈向生命的二十代,那可怖崎岖的成年世界,过不尽的关斩不尽的妖魔鬼怪。她是企图叛逃的彼得潘,灼灼烈日照不到的游魂孤鬼。她摇摇晃晃,飘飘荡荡,怎么也飞不到属于自己那片土壤的蒲公英。
  “文明蚕食了我的心脏。”江羚一手拎着酒瓶,一手搀着路灯柱,头沉得仿佛要跌下来,“你知道什么最危险吗?生命是一场幻觉,我什么也感受不到。”
  灯将她的脸映成一张柔软的金箔,有暗影浮动,头顶的光束里无尽的尘埃盘旋,陆放之简直想挥跑它们。就像想要扯掉蒙住江羚心脏的一条棉罩子,那上面积了层厚重的灰,唯有狂风能掀起一角,窥见偶尔的跃动。可这条棉罩子被沉沉的水汽浸透,竟不能扯动。
  离群索居者,不是神祇,即为野兽。他明年毕业后便要去伦敦读书,在国内就会有一只他所记挂的野兽要流浪。可那头野兽说,“不必担心,野兽有野兽的活法。”
  野兽究竟也没有在十九岁的时候去死掉,可能是恋爱拖延了她。
  “我需要欲望。”她告诉陆放之。江羚珍惜自己拥有欲望的时间,那是她最接近活着的状态。世界是庞然的真空,情欲渡来一点稀薄的氧,她终于有所贪婪。
  她次次都恋得热烈又短暂,也许正是因为热烈才短暂,情深不寿。其实她眼光还行,且不说品性,单论相貌,个顶个的盘靓条顺。“男人是顶不靠谱的生物,所以我交朋友也要挑漂亮的男人,至少不叫眼睛受了欺负。”有时她也会把男朋友的相片杵到陆放之跟前,“还算秀色可餐?”陆放之看也不看,只把屏幕放到自己脸侧并列,轻描淡写反问一声,“你觉得呢?”江羚愣一愣,大笑,“平时谦逊温和的陆公子一旦刻薄起来,难逢敌手啊。”
  不会超过两个月。关于江羚的恋爱,这是陆放之最清楚的部分。
  “俗不可耐。好好的帅哥怎么一谈恋爱就魅力尽失?”
  “我说想吃他做的饭,磨磨叽叽进了厨房,颜色不明形状不明,但我对未知事物充满包容,品尝了一口之后我果断分手。一个菜都不会炒的男人和残废有什么区别?”
  “这家伙怎么又发信息了?吃喝拉撒也向我报备?要不要我买个二十四小时监控装他头顶?”
  “不过是夸了句他活不错,就敢造反说想试一下无套。想想那一耳巴子还是轻了点。”
  “今天我问他爱是什么,他支支吾吾答不上来,没法忍受我的男朋友会有这结巴的蠢样。”
  ……
  每一次分手都有新奇的理由,不过是激情消退的借口。陆放之旁观她,倾听她,但并不把她的情史当作过闹剧。他知道江羚是一段火引子,一段涝灾里劫后余生的火引子。因此她需要引燃,却又常常被迫中途断灭。她在燥动的干爽与绝望的湿漉间反复,如此阴晴不定,如此受人诟病。也许因他只是她的朋友,才可以这样安全的纵容她。
  “陆放之,你身边的人说我是烂泥,是神经病,你们体面的上层人不应当和我做朋友。”江羚对待外人的指点向来是飞扬跋扈,她这样讲无非是想打趣陆放之。
  “我是渔民的后代,专爱同烂泥打交道。”陆放之先是自嘲,又机锋一转,“可你我是知交。我的身边除了你,还有谁敢把自己活得全身都是破绽?”
  江羚听得称心如意,“我眼光实在好,有你这样的解语花,夫复何求。”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岐南国际部的毕业晚会,陆放之给她塞了入场券,台上一曲《送别》,他只想为江羚而奏。
  陆放之去大不列颠读书,念完本科又念硕,一走就是七年,实则是陆家有意让他同时在海外开拓一些版块。每年回来一两次,除了不得不出席的场合,他自然还要见一见江羚,听听她的新闻,看看她的近况,每回总是难以叫他失望。
  他们多半会约在江羚所住的旧小区巷弄里一家饺子馆,甚至没有招牌,只灰墙上拿粉笔写了“鲜饺”两个字,来的都是周边居民熟客,坐上三五桌也就满了。可她家一碗饺子并不便宜,因饺子馅都是用羊肉和鱼肉和出来的,老板娘包出来的饺子皮弹馅嫩,汤也鲜香勾魂,客人走后桌上留下的碗,是罕有残汁余渣的。陆放之这年头到年尾,也就和江羚一起吃的两顿把胃伺候得极好。
  其实彼此都知道,遥茫的天涯两端,各自有各自的煎熬,不过一旦见着了,又都只拣那些轻巧的来说。
  但江羚的日子总归是过得不经推敲,吊车尾的成绩在高考前一阵忽然埋头苦读,竟考了个不错的大学,理由是好学校学费能便宜些,就一个奶奶供她读书,紧要关头于心不忍了。但这竟是良知的昙花一现,大学刚读第二年就被勒令退学了。陆放之问她怎么回事,她只道上学没意思,不得已使人打探才听说了,那阵子学校有些举措令学生们不满,江羚同一班好事者大闹行政楼,逼得校长收回成命,后来却也要杀鸡儆猴,江羚自认领头羊一概揽下,当日的其余人交了检讨就翻篇了,她却是头也不回离开了校园。
  那所学校在鹿城,陆放之自然可以打点一切,无奈江羚不肯复学,她说所谓的象牙塔和外边到底呼吸的还是同一种空气,都可厌可笑,她是无法遵从游戏规则的玩家,离开系统是仅剩的选择。这年江羚快十九岁。
  野河的水刚刚没过她的头顶,就有一双手将她捞了上来。江羚呛了好几口水,把头埋在来人怀里,“陆放之,我没有生活的欲望。”那人一言不发,江羚于是抬起湿淋淋的脸,不禁后退一步,“你谁啊!”怎么和陆放之用一样的香水?天光昏暗,身型又相似,普天之下知晓她的死志的除了陆放之不会有别人,她才下意识把路过的陌生男子当作了他。这时想起,他毕竟远在海外。
  江羚不会轻易再赴死,然而那位不幸的陌生男子不巧地重燃了她的欲望。陆放之颇感意外,很久过去了,江羚还没有分手的迹象。与此同时,她通过男人结交了个朋友,她们福至心灵把江羚乱七八糟的过往情史绘制成漫画,现实里饱受非议,虚拟世界却成了炙手可热的另类主角,在网络一度爆火,出版社争相邀约,从此江羚和朋友每年吃着不菲的版税,生活倒是越发逍遥。
  这场恋爱谈了三年,谈到几乎所有人都以为还将持续很久很久的时候,江羚分手了。也许这一回的对象实在难以挑剔,江羚讥讽不出什么辛辣之辞,于是坦白,“你们也都知道,海枯石烂这种传说怎么可能发生在我身上。”她又恢复以往的惯性,寻觅新鲜的悸动。
  陆放之听到消息的时候,倒不觉得讶异,只是没来由的,松了一口气似的。他有一桩事一直没告诉江羚,那年他一直托靠谱的朋友替他守着点儿,生怕出什么意外。和江羚谈了三年的那位,是他朋友的朋友。不过他对江羚说,“我很快就要回国接手国内的事务了。”其实父亲早有意让他回来,不知怎么就拖到了现在。
  回国之后,却见江羚愁眉不展,她问陆放之可有法子帮忙解决遗嘱的问题。原来自从她奶奶病故后,律师就告诉她,奶奶生前在东区购置了一处房产,但江羚想要继承的前提是结婚。就为着她从前在奶奶面前赌咒绝不结婚,谁承想还留了这一招等她。任凭江羚威逼利诱,那律师也半点不松口。“我完全可以假结婚,但我怎么可能违背我的誓言和做人的原则?就为那一栋房子?不就是路段好、租金高、升值空间大吗!”
  “陆放之,怎么办?我还是舍不得那房子……”
  陆放之慢条斯理吃掉最后一口饺子,状若轻松地开口:“我确实有一个想法。”
  江羚欣然应允了陆放之的提议,一石二鸟,两全其美,乐见其成,唯恐陆家不乱。
  在陆家给归国的继承人认真筹划联姻事宜时,江羚作为陆放之的已婚妻子贸然出现,杀陆家一个措手不及。陆放之有几处私人房产,早已独立门户,因他一向顺从有加,陆氏没能提防这变故。办理结婚手续之前,江羚礼貌地准备了一份婚前财产协议,届时离婚她会极自觉地净身出户。她不贪多,有东区的房租,日子足够潇洒。陆公子结婚,总不能悄无声息,因此这幕戏终归还得有一场婚礼。不被陆家祝福的婚姻,虽然远失陆氏的排场,但临湖小教堂的仪式,场内只有相熟的若干亲朋好友,宾主尽欢,低调自由。他们在神父爱怜的注视下,念誓词,互戴对戒,贴面拥吻,那漫长的半刻钟,江羚回忆了前半生所有的悲痛都差点笑场,只陆放之的演技实在天衣无缝,她想要不是做了十年的朋友,连自己也要被那双注视尸体都含情脉脉的眼神给骗过。
  婚宴中觥筹交错,酒精醺得江羚口干舌燥,她在房间的露台吹风,拍了拍脸颊,回过身就见陆放之坐在藤椅上悠然地吃着葡萄。她从盘子里拿起一颗,牙齿咬破了果肉,也坐在陆放之的身边。真甜。她拿到房产的心情。陆放之小小报复的快感。
  江羚忽然轻轻喊了一声,“老公。”恶作剧似的。
  陆放之扭头,眼神有错愕。
  她身上是一件黑色的礼服,陆放之带她挑选了很多顶尖的婚纱品牌,可她说那些雪白太柔软太刺眼,她想要的也许得伊夫圣罗兰复活才能设计得出。白色是圣洁的象征,而他们的心思却要漆黑的夜色来遮掩。
  云映黯月,风动林摇,陆放之微微倾身,似乎是为了听清她说什么。江羚看见树叶的影在他脸上流淌,葡萄的汁水将他的唇染得晶亮。摇荡的是枝叶还是心旌呢。
  不得而知的是谁先凑了上去,也许是为了尝尝对方嘴里的葡萄是否更甜。
  尝到了吗?
  什么感觉?
  晕晕的。
  脑子像飞起来了一样。
  十年之前,她递给他的那支葡萄爆珠。
  作贼心虚一般,他们都对这个吻避而不谈,之后言行倒着意小心,生恐越了雷池。只在人前扮演夫妻时默契自然。
  呼,好险,差点儿入戏太深。
  回到父亲家的时候,陆父觉得在陆放之的脸上瞧见了他母亲的神色。悉心培育了他十多年,难道他不是拥有着自己一半的骨血么。
  “陆氏的继承人应当是一位卓越、缜密的商人。难道你不明白婚姻是一纸经济合同的道理?长在陆家,竟然滥用结婚这样利害攸关的工具,你当家业是儿戏?”
  “也许父亲不满意我做陆氏的继承人。可我不会让我自己,或是我的妻子,这一生只是联姻的牺牲品。”
  他父亲的妻子坐在沙发上,睫毛忽然硬得像刺,扎得她抬不动眼睛,久久沉默。
  “不,我很满意你。”陆父强调道,轻易否定陆放之无异于否定了自己,“你还年轻,我给你时间享受风花雪月,浓情蜜意,热情消退的时候就离婚。重新选择的机会不多,要记得,陆家是鹿城的陆家,你的一生不只是你的一生,还是陆氏未来的版图。”
  陆放之没说话,陆父看他一眼,提醒他,“爱情不是什么伟大的东西。”
  家业难道又是什么伟大的东西?如果他们知道,自己因为不愿一个生命糊涂地来到一个糊涂的世上,已经结了扎,而未来的陆氏,也许不再有机会姓陆。
  男人图新鲜,图风月,婚姻又不会成为男人的樊篱,陆父以为陆放之总会想明白这点。就像他当年对他的母亲一样。
  可是父亲啊,爱情不需要伟大。
  母亲说,爱是一种禀赋,不是人人都能够有。
  我是我母亲的孩子。
  我注定像她一样去爱。
  相信童话创造童话的人们,生活却千疮百孔。
  陆放之最后看了眼老港,一路往回走,在一家餐厅坐下,点了一碗马赛鱼汤。
  有位当地少女忍不住拿眼瞟他,想着这个混血男人吃东西的样子有种好看的矜持。她终于走过来,冲着陆放之笑,甜美动人,像马赛的阳光。
  他记得这女孩,下午的时候就悄悄跟着自己。
  陆放之礼貌的微笑似乎给予她勇气,少女摊开掌心,有一个很精致的手工小物件,“想送给你。”
  “谢谢你。可是我不能要,我想你会送给一个更懂得珍惜它的家伙。”
  他感到抱歉,也许他不得不伤一点女孩的心。
  他走向店员去结账,还给女孩点了份甜品,而后离开了餐厅。
  路上的风使他耳坠上的单只耳环微微地晃动,他摸一摸耳环,想江羚的时候,他也会做这个动作。这只耳环前身是婚戒。那时候江羚嫌戒指硌手,就再没戴过。他也取下来,找人改成了耳环,并不常戴,江羚还没发现。江羚总觉得陆放之太懂她,比如做爱时喊主人更多的是戏瘾,对她的强制稍失分寸就会损害体验,可契合从来不是容易的事,爱使人想要懂得,而想要懂得到足够懂得,又是一段深刻的距离。陆放之知道爱人不会只执自己的手,但他会长久地聆听她,像聆听捉不住的风。
  爱是悲伤的,可并不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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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裂瓷:写这篇番外是临时起意,仓促赶趟的结果是好潦草,把七千多字塞到一章里,如果有谁能看到这里,如果有谁稍稍喜欢的话,我会极其动容。总想给人物添补点什么,于是堆上乱七八糟的片段,至少看起来不那么单薄。从陆的视角,窥探一些他的生活和个性,以及对江羚的心意,顺便也就略为抽象地对江羚的精神状态有了侧写,蜻蜓点水的解剖。我想故事也许破绽百出,但抵达有些段落,我自己竟然有点喜欢,不可理喻要流泪。有点疲惫,可能会休息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