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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科幻异能 > 我当方士那些年 > 第302节
  他们以为我是疯子拔腿就跑,我看着远处的广告牌,颓然的坐在地上,真像疯子一样一声声嚎叫。
  所有的广告牌上没有图案,只留下一行字。
  连山在等见你最后一面。
  我换好一套干净的衣服,医院外面围满了人,萧连山真做到了富可敌国,他的产业遍布所有我知道的地方,他的名望不是因为他的财富,而是他的善举,和他的性格一样,他不管做什么都会是受人尊敬的人。
  这医院也是他的,上面的名字是秦皇,我知道,他是怕我找不到他,所以用了这个名字,其实我没想过要打扰他,正如同很多年前我赶他走一样,如果我是万世孤清的天命,那我只希望我身边最后一个朋友能远离我。
  三道警戒线拦住了想要进去的人,很多都跪在地上祈福,那是连山善举的善报,长长一条马路全是人,都是自发前来看望萧连山的,我用力在人群中往前挤,直到我靠近最外层的警戒线,对面站着三个人,都老态龙钟她们在人群中张望,然后中间的老人认出了我,冲过来一头埋在我怀中,所有人都安静下来,很奇异的画面,一个老女人抱着我痛哭。
  “连山不行了,一直不走撑到现在就是为了等你。”顾安琪的泪水在她脸上的皱纹中充盈。
  我咬着牙轻拍着她的背,抹着她眼角的泪水,赵治已经老的佝偻着背,见到我态度还是一如既往的毕恭毕敬。
  “终于等到您了……”
  那是陈婕,不管这些人变成什么样子,在我记忆中永远都会记得,我搀扶着顾安琪,对他们点头,太多的话想说,可一句也说不出来。
  她们只把我带到病房的门口,我推门进去,病床上的老人艰难的回头,浑浊的目光顿时变得清澈,他已经无法支撑起身体,就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一行泪水从他眼角落下,颤巍巍翘起的嘴角是我熟悉的憨笑。
  我轻轻拍着萧连山胸口,这一次我没哭,就如同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一般,快五十年没见了,可好像他一直都在我身边。
  “哥给你削个梨。”
  我坐到萧连山的身边,忽然想起很久以前刘豪也是这样给睡在病床上的我削梨,我一边削一边对他说,别怪哥当年赶你走,身边的朋友都走了,哥想给自己留一个念想,知道你和安琪过的好,哥心里踏实,对了,我过的很好,就是学会喝酒了,我笑着拿出酒壶给他看看,然后接着说,喝醉的时候会想起你们,我还记得你和闻卓抬杠。
  萧连山虚弱的笑,每一次呼吸都变的艰难,可如今他却是那样的开心,他抬起手我看着他指向我放在一旁的酒壶。
  “想喝?”我笑着问。
  萧连山缓慢的点头,我知道他不喝酒的,他是想体会这五十年我的日子,我没有阻止他,拧开盖子扶起萧连山喂他喝了一口。
  酒从萧连山嘴角滑落,他蠕动着喉结,吃力的说。
  “苦……这……酒苦……哥,你过……的也苦。”
  我手一抖刀划破手指,鲜血染在梨上,我没想到萧连山会对我说这样的话,嘴角颤抖,咬着牙继续为他削梨。
  “哥不苦,哥是太寂寞……有时候想找一个人说话,却发现我认识的人都不在了。”
  我心静削水果总是能削出完整的果屑,可手中的梨只削到一半便断开掉落在地上,随同垂落的还有萧连山的手,泪水随着脸颊滴落在梨上,我终于明白当年为什么武则天和上官婉儿会求我破去她们的长生不老,活的太久,记住的事就太多,有些事是忘不掉的,记的太清楚会是一种溢于言表的煎熬。
  离开的时候我把那个削好的梨放在萧连山的床头。
  我没去见顾安琪和陈婕还有赵治,我忽然发现原来我和她们一样脆弱,我经受不起太多的生离死别,每当我痛不欲生的时候,我都会回到祭宫,就靠在越千玲的棺椁前,到现在我还是坚信,她不过在里面熟睡而已。
  我喝着酒抚摸着棺椁,心里憋着难受,想找人说话,我回想起当年这里发生的一切,到现在依旧是万箭穿心的痛。
  千玲,连山走了,你知道他这个人笨,在下面带着他,我怕他会迷路,还有,告诉他,别忘了喝孟婆汤,他性子你也知道,我怕他固执不肯忘了这一世……还有轻语,她在龙虎山坐化的时候我去过,给她说,我没忘了她,只是不想打扰她清修,让她安心过忘川吧,闻卓回不来了,而且闻卓即便在,也不想看她受苦……
  花开花落年复一年,我不知道在多久以后,一个人去了海底金宫,我记起还有一件没做的事,我重新登上那千丈高的瀑布,当年闻卓在这里让我答应他三件事,其中一件就是陪他再从这里跳下去,他玩世不恭的一句戏言,我一直铭记于心。
  我从上面一跃而下,闭上眼睛只感觉身体不断的坠落,耳边依稀还能听见当年那些朋友的惊呼,我欣慰的笑,身体重重的撞入水中,慢慢往下沉,我真想就这么被淹没在里面,甚至不想睁开眼睛,只有这样我还能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其实他们一直都在我身边。
  我浮出水面的时候,抹这脸上的水,分不清是泪水还是海水,落入口中都是萧连山临走时对我说的苦涩,今天陈婕在暹罗去世,我所有认识的朋友她是最后一个走的,我没去她的葬礼,这些年我偷偷去看那些曾经生死与共的朋友在我面前被安葬,我已经再也承受不起这种生离死别。
  万世孤清!
  我现在终于体会到这四个字的含义,万世……我才经历的时间在这万世中不过是恒河沙数,可我身边已经没有朋友了。
  日子越长我越是喜欢热闹,或许是太孤独的原因,我渐渐喜欢上人多的地方。
  古巷里的那间茶馆每天下午都会聚集很多人,在这喧闹繁华的都市中,这间茶馆显得古朴而深远,坐在里面的都是些七老八十德高望重的玄学高人。
  我总是能在这里听到关于我和他们的故事,我喜欢混迹在人群之中,听这些人口中描述的曾经,虽然大多都是杜撰和添油加醋的,不过我喜欢这故事中提到的他们,或许只有这样我还能在无尽的时间中找到仅存的开心。
  每天下午都会坐在茶馆靠窗的角落,来的时间久了,店主会特意把这个位置留给我,我会点一杯茶,而桌子上却放着六个茶香扑鼻的茶碗,我总是最早一个来,最晚一个走,每天如此。
  茶馆里的人开始的时候还会议论我怪异的举动,时间长了也习以为常,茶馆生意很好,可即便来的人是站着,也不会坐到我旁边的空位上。
  “这地空着也是空着,能不能让我坐一下?”
  身后传来声音,想必是刚来茶馆的新人,我端着茶杯头也没回,吹这杯沿边漂浮的茶叶。
  “不能,这些位置我是留给朋友的。”
  “你朋友没来?”那声音还是不放弃的问。
  “不!他们一直都在。”我看着摆放在我面前的那些茶杯回答。
  “你朋友也太不守时了吧,真要来了,这茶也凉了。”声音还是没有放弃的意思,死缠烂打的对我说。“说到朋友,你可得看清楚才交,我曾经也交了一个朋友,他就请我吃了一只螃蟹,结果我把命都搭上了,这样的朋友还是少交的好。”
  我手中茶杯悬停在嘴边,原来我还没忘记怎么笑,已经很多年没笑过来,我不由自主的苦笑,依旧没有回头。
  “螃蟹是没有了,一杯清茶,若是请你喝,我这个朋友你敢不敢交?”
  身后的人坐到我旁边,毫不迟疑的端起茶杯,也停在嘴边,抬头看我一眼,嘴角挂着不羁的邪笑。
  我是方士,我在这里
  方士到今天算是暂时完结了,从发书第一天到现在,算起来也快半年,谢谢各位朋友一路相随,好久没发单章了,借这个机会和大家聊聊天。
  写这本书最大的收获是得到大家的支持和鼓励,第一次写这个类型的文,多有不足各位对贱贱一向包容有加,我试图去讲述一个故事,一个至少能令我满意的故事,开始的时候在贴吧和网站还有论坛,得到很多书友的捧场,那个时候是单纯的开心和满足,写书其实就像养育一个孩子,我希望这孩子能得到更多人的认可,是这孩子的骄傲,也是我的自豪。
  但毕竟依托网站才能让更多的朋友看见这个故事,在收费后,我忽然发现这种开心和满足渐渐被束缚,虽然是一天只有两毛七分钱,估计掉到地上很多朋友都不会去拾取的数额,但在贱贱眼中却分明变成一种责任和契约,当然也有说贱贱注水骗订阅的==写这本书没指望能让每一位朋友都能认可,毕竟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众口难调也只能让我自己先心安理得,扪心自问或许在驾驭情节上会有偏差,但好在我自认对得起那两毛七分钱。
  原计划是写到第七章,不过其实想想该讲的故事都讲完了,我精简掉第六章和第七章的内容,但和全文没有任何冲突和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