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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罗曼史 > 为了得到你 > 第十四章:「台语对话版」大魔王~打怪的最高等级。
  题外话,作者觉得:「台语对话比较能显现大魔王好笑有趣的性格,能更忠于原味,所以第十四章的原版是台语对话版,但为了看不懂台语的书友着想,后面会增加一个国语对话版,敬请多指教!
  今天是星期三,开学后的第三天,大魔王昨天下午和范思哲见面后,今天中午传了(line)给范思哲,约他今晚在一家,很有名的日式厚切炸猪排餐厅,一手交钱,一手吃饭,晚餐时间六点一到,俩人都准时到了约好的地点。
  (以下的对话全程台语)
  到了餐厅,大魔王穿得很(飘丿),看到范思哲背上背着背包,外型鼓鼓的,一看就知道里面装着他最爱的现金,俩人选了一个靠走道的座位,面对面坐下来。
  「少年仔,你会晓,台语某?」坐在椅子上的大魔王,一改昨天的个性和调调,一脸痞子样,不正经的笑着。
  「会。」大魔王怎么看起来和昨天不太一样,差真多。
  不过范思哲没多想,反正今天是依约定来,交钱的,顺手就把背包里装钱的牛皮纸袋拿出来,放在餐桌上。
  「先麦着急,咱先呷饭,等一下再处理,别项。」大魔王一脸气定神闲,看起来根本不像来骗钱的混蛋,倒像和好朋友来培养感情,边吃晚餐。
  于是俩人看了看菜单,各点了一份招牌的厚切炸猪排套餐,等服务生走了后,大魔王马上站起来,自然的走到范思哲的旁边。
  「少年仔,没丑,喔!有守信用,金贺!来这两百万现金你先抱在手里,厚我拍…张相,拍照存证,证明你,真正有借我两百万厚。」大魔王李良德操着一口流利的台语说道,让范思哲抱好手中的两百万现金,又让蓝蓝花花的钞票露出一点来。
  取好角度,一边拿着手机,帮范思哲拍照,心里笑得乐开怀,这么好骗,又长得帅的富翁真少见!「真烟投,捏,笑卡欢喜咧!」有够英俊,太好了!多拍几张,怎么这么俊俏啦!证据在手,牵猪,入索。
  对了!还要拍合照。
  「少年仔,麻烦你,帮,阮俩人,拍一张相好某?」随后大魔王,唤来隔壁桌一名路人,请他帮忙拍他和范思哲的合照。
  俩人各伸出两手,捧接着那,蓝蓝花花的两百万现金,斜侧肩而站,面向镜头,范思哲笑得一脸灿烂,真可谓被李喜欢给说,中了!被大魔王卖了,还憨憨的帮人家数钞票的写照。
  拍好照片,现金先入袋收好,大魔王李良德终于坐定,和范思哲再度面对面坐了下来,准备吃晚餐。
  此时餐点也上来了,服务生送上丰盛的晚餐,日式厚切炸猪排套餐。
  「你的身体有健康,某?」大魔王突然一边吃炸的香酥又多汁的猪排,一边又慢条斯理的喝了一口,随餐附上的饮料麦茶,然后看向,正在扒饭的范思哲。心想(台语:看这款,汉草,应该是没丑!)
  范思哲放下饭碗和筷子,吓了一大跳!「咳咳咳……」差一点,就不小心被,噎…到……先喝一口饮料,压压惊,润润喉,吞一吞口水,把卡在口中的饭粒吞下去,这个人?为什么一开口就这么问?!真奇怪!他身体健不健康,到底关他什么事?
  虽然狐疑,不过他仍是乖乖的回答。
  「伯父,我的身体很健康。」开学时,学校才刚体检过。
  「有坏习惯某?就是:『吃烟、爱酗酒、嚼檳榔』,这款,耶!吃、喝、嫖、赌、毒,有沾,某?」李良德就是曾经把不良嗜好,当作在集邮的人,因此,不希望自己的女儿也受苦,想追他女儿,当然要认真先调查一下,他深知道,其害、其苦,所以身为过来人,理所当然得先帮女儿过滤掉。
  「没有,不过偶尔会喝点小酒。」嫖这个改了,以前在美国滥交过,范思哲可不傻,当然不敢如实以告。
  「多高?多重?厝内有什么人?」虽然早就知道是孤儿了,不过也要假装一下,问一下。
  「伯父你问这个要做什么?」是要家庭调查吗?范思哲不太想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家人不在了,实在是令他抵触对外人说。
  「你不是甲意阮查某囝吗?我做老爸仔,咁不能加你的家世调查一下吗?」李良德理直气壮,突然正色起来,语气加大。
  「身高一百八十八公分高,体重七十二公斤,父母都过世了,只剩一个已经移民美国的舅舅。」确实,被问一下,又不会死,只好乖乖如实回答。
  「所以,你没兄弟姐妹阿?」装也要装全套。
  「没有。」
  此时李良德暗暗思量,「父母都不在了,又没有兄弟姐妹,那很好,他女儿如果嫁过去之后,不用待奉公婆,也不会有姑嫂问题,很自由,不错。」
  扒了一口饭,吞下去,静默一下后,李良德又接着问:「加阿舅,有亲,某?有咧连络某?」
  「有连络,不过距离太远,比较不方便。」
  安奈,就好。
  「厝内的人,有留房地產,也是钱财厚你某?」这个才是最重要的,总也要有些钱,不然以后如果把女儿嫁过去吃苦,就不好了。虽然这些,李良德已经派人去樱花里打听过了,他仍然还是想再问出口,想从范思哲口中再一次确认。
  「有,有留下一些。」范思哲看向李良德的目光带怯,实在是这个大魔王李良德的气势太强大了,好像要将他看穿一样。
  「免,惊,啦!讲这么保守,是惊我搁来找你借钱吗?」他们樱花里的邻居,可不是这么传的喔!
  「伯父,您是不是去我家乡打听过了。」看来是了。
  「恁范家,底咧樱花里,嘛是有头有面的好额人,青彩问一下,咁不哉?」李良德目光又更加锐利的看着范思哲,心想:「有钱人,还不知道要低调一点,是怕人家不知道你很有钱,赶快来宰大肥羊,吗?真是的!」光这一点,就有点让李良德很不爽。
  有名气的说法,还真是保守了,论到范思哲他父母、阿公过世后,所留下的财產的事情,在樱花里,那可是家喻户晓,也不为过。
  听到李良德这么说,范思哲只想一笑,带过,这事想低调都不行,真的很无奈。
  「看你应该哥耶赛,就安奈,你那两百万,就算是给阮查某囝的聘金吧!」大魔王讲得脸不红气不喘,一付理所当然,天经地义,顺理成章,仍然持续扒着他碗里的饭,吃着他的炸猪排套餐。
  「什么?!伯父这……这…这会不会太快了!!」他只是想找个女朋友,好有肉,可以吃,可没想那么快,就进入爱情的坟墓!!这是要把他给,吓!死!喔?!
  此时范思哲竟觉得有点后悔了,他不该那么好心又慷慨,为了解决李喜欢的烦恼问题,就随便答应借李良德两百万!!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啦!!!他转眼间,呆怔,愣在那里,不知该如何反应。
  怎么本来不是说好,是要借医药费的,不是吗?这下怎么突然就变成,是他,要娶老婆的聘金了,(救人,喔!)他真的很想哭,现在反悔不知道可不可以?!还来不…来得及啦!真要命!呜呜呜……真是哑巴吃黄莲,有苦难言。又像是如梗在喉,吞也吞不下去,吐也吐不出来,想拿,又拿不出来,只能卡在那里,动弹不得,不知该如何反应才好,也无法思考……
  「怎会,太快?咁讲,你不是真心甲意阮查某囝仔?!你只是想要玩玩仔而已?」开玩笑,钱已经到手了,哪有叫他再还回去的道理,他李良德可不是善类,有钱不拿,他又不是傻子?眼前都摆放了满汉全席,不吃到饱,空着肚子饿回去,那是傻子才做的事情!
  李良德顿时眼光严厉的看着范思哲,好像要将他吞吃入腹一般,那气势看得范思哲,根本连「不」,这个字都不敢说出口,就连大气也不敢喘一下。
  他李良德可是混过江湖的,要对付年纪轻轻的范思哲,根本是(桌上拿柑),容易的很!
  「哪有可能啦!伯父,我哪敢?我当然是真心喜欢你女儿的啊!」此时,难道他范思哲还敢,傻愣愣的老实说:「没错!我就只是一时精虫衝脑,脑门没关好,实在,饿得太久了。然后,你女儿刚好又看起来好像很好入口,所以我就刚好一时兴起,想吃而已吗?」
  开玩笑,就算他是有九条命的怪猫,也不敢此时在李良德这隻老虎的嘴上,拔毛,白痴的把真相,老实的交代出来!他的小命可是很珍贵的,好吗?
  「是真心的就好。」李良德严肃的打量着,目光又锐利了几分。
  量他也不敢,家里无大人的年轻小伙子,只要他随便使上一成功力,吓唬一下,就成了,还真容易。此时大魔王心想:「我们家李喜欢,以后有福气可以享嘍!看这个年轻人,生得俊俏没话说,(汉草又搁好),家世清白又有钱,父母在世时,还是书香门第,谁敢说,这不是好女婿的人选呢!」
  大魔王洋洋得意的在心里想着:「小欢,你可别说,我这个老爸不疼你,啊!」
  如意算盘打得可真好,此时的李喜欢哪里会知道,自己怎么就这么容易,就被他那个大魔王不良老爸给卖了呢?阿娘喂!救命啦!哈哈哈……
  就在这时……
  「哈啾!哈啾!哈啾……怎么突然觉得好冷吶?」正在吃晚饭的李喜欢,突地喷嚏一连打个不停,驀地觉得一阵畏寒。
  「怎么了?是不是冷气太强了,我关小一点。」林雨彤贴心的马上把冷气调高一度。
  「先喝点,热鸡汤,看会不会好一点。」贴心的林雨彤,调好冷气,又快速的盛了一碗香菇鸡汤给李喜欢喝。
  「谢谢。」奇怪了,这喷嚏打的令李喜欢觉得莫名奇妙,该不会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吧!
  李喜欢这时哪知道,大魔王已经把范思哲给卖了,还把她也附送上,真所谓买一送一,凑成一对好,简直就像是百货公司跳楼大拍卖,买帅哥送美女,怎么那么恰恰好!
  场景回到餐厅
  「少年仔,叫一声丈人,来听,一下!」大魔王理所当然的要求,喝了一口麦茶,润润喉,谈笑风生道。
  「啥?……」一不小心,饭吃太大口,吓了一大跳,倒抽一口气,饭粒卡在喉咙口,「咳咳咳……」范思哲咳嗽不止,喉咙好难受。
  大魔王慢条斯理的,拿起范思哲面前的水杯,递给他,「少年郎,呷饭嗯某那么急,阿,没人,加你抢。呷卡慢一下,来,喝一嘴,麦仔茶,把饭粒仔吞下去。」
  大魔王悠哉,悠哉,儼然面前的人,被吓到卡到喉咙,跟他一点关係都没有。
  「刚收了你的聘金,我只是好奇的想听你叫一声丈人,或是岳父,过过乾癮,暗爽一下而己,毕竟还没有人这样,称呼过我。」大魔王,顿时口气和眼神还有表情,变得好像非常无辜,好似范思哲的那声「岳父」对他来说,是什么仙丹妙药、稀世珍宝一样。
  「嗯……岳…父……」范思哲叫得有点害羞又有点不甘心,更多的是尷尬,毕竟这一切可不是他自愿的,不过叫一下,又不会死,满足一下心上人的父亲,也不是什么坏事情,只是进度比较快一点,就先不想那么多了。
  「乖。阿哲我们今天在这里的事,你可先不要跟小欢,讲,喔!如果她那么早就知道,我已经收了你的聘金,她会对我生气的。」于是,大魔王把桌上的手机翻了个面,拿在手上面向范思哲。「今天的事,我会找一天和她讲就好,可以吗?」手机萤幕上是录音画面,而且还在录音中。
  不愧是大魔王,打怪的最高等级的大(boss),连谈话都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录音,当下范思哲吓傻了眼,脸都绿了!
  「你是吃坏肚子吗?不然脸色怎么这么难看?」不愧是大魔王,睁眼还能说瞎话的功力,练到炉火纯青,明明知道人家,是看到他的录音吓到了,还能脸不红气不喘的,顾左右而言他,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的,好像真的在关心人家。
  「没事。」只是被吓到了,一口气,还来不及喘上来。
  范思哲根本是不自量力,越级打怪,被大魔王吃得死死的。
  「少年仔,恁看,我这个女婿,有烟投,某?」大魔王突然转向隔壁桌和别人故意炫耀着。
  听着隔壁桌的陌生人一直笑着说:「真烟投……真烟投!」范思哲一下心里顿时好想要尖叫,原来他真的被李喜欢料定了,被大魔王卖了,还帮他数钞票,还没一顿饭的时间,就被大魔王套路了,而且还是证据在手,想赖也赖不走,此时人证物证都有了。
  想吃一口肉,聘金先交出来,哈哈哈……
  真所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一山还有一山高;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人算不如天算哪!」大魔王一出手,便知有没有。范思哲这个小鬼只能一下子就被(k.o)死得不明不白,糊里糊涂,不清不楚又莫名奇妙地!
  这次换大魔王在心里笑得乐开了花了,这花的盛况,好比一整片的大农场,那么的灿烂夺目,耀眼绚丽,美不胜收,目不暇给,一望无际,心情特别的舒畅,直通遥远的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