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束了繁杂的整理工作后,我在车库里找到了当年上学代步用的淑女车。车子的状况有点糟,除了坐垫积了厚厚的灰尘外,龙头还有些歪斜,车体也有许多生锈的地方,踏板踩起来十分卡顿,用力踩了几下还会发出喀啦喀啦的怪声。我尝试着在村子里骑了一小段路,就觉得小腿有些痠麻,不过往好处想,或许这台脚踏车会是个不错的瘦身器材。
我骑在熟悉的巷弄中,一张张回忆中的画面犹如幻灯片般地在脑中闪现,那种感觉像走入了时光隧道,我抬头望着蓝天,让微风从脸庞轻拂而过,此刻的我感到身心愉悦,看来这趟怀旧之旅真的是来对了。
我带着满腔的怀旧感,凭着熟悉的记忆,骑到了以前很常光顾的一间麵店。
麵店的老闆叫福伯,是个话不多但很热心的人,常会免费招待家境清寒的学生吃麵。走进店里,我向福伯点了国中时最爱吃的麻酱麵,福伯抬起头时多看了我两眼,似乎是觉得我很眼熟,他露出微笑,对我点了点头。
由于已经过了午餐的时间,店内的客人并不多,我走到熟悉的角落位置坐了下来。店内电视的音量有点大,它正在播一则十五岁少女失踪的新闻,周遭的客人都纷纷抬起头,专注地看着这则新闻。新闻的画面是少女家属心急如焚的脸部特写,警方表示少女当天出门找朋友后便没再回家,监视器拍到她的最后身影就位于谷园乡,那是我以前补习都会经过的巷口。一名当地警局的所长表示已展开全面的调查,会从少女的交友状况开始做深入追查,初步瞭解可能为蹺家或诱拐案件。
这时香喷喷的麻酱麵已经端到我面前,我拿起筷子呼嚕呼嚕地把麵条全塞进嘴里,嘴巴里立刻洋溢着满满怀旧的幸福味。
吃饱后我带着满足的心情结帐时,福伯突然开口对我说:「你是吴秀锦的女儿吗?」
「嗯嗯。」我点了点头,「福伯,你还认得我?」
「当然,我的记忆一向不错。好久不见了,你在外地工作吗?」
「对啊,这些年我都在外地,最近放了个长假,想说趁这个时候回乡来走走。」
「欢迎回来喔,不过最近这附近的治安不太好,晚上外出时要多注意安全。」
「嗯,我会的。对了,福伯你的麵还是一样好吃唷。」
福伯的笑容让脸上的皱纹变得更深,看着福伯的老态,不禁让我意识到我好像真的离开这里有好长的一段时间。
出了麵摊,我拿出手机看了一下地图,找到了温翰生开的咖啡馆位置,不过看到这段路程让我倒抽了一口凉气,因为会经过我们国中时戏称可以体验「倒吃甘蔗」的路段,那段路须先吃力地爬上好一段险升坡,接下来才会是一段舒适的下坡。曾有同学因为下坡时车速过快,在过弯时连人带车以倒栽葱的姿势摔进了甘蔗园里,那个地方便被学生流传为倒吃甘蔗的圣地。
我往前骑了一小段路,便来到了那个上坡路段,我很吃力地踩着踏板,脚踏车发出了喀啦喀啦的哀号,可能因为太久没运动了,身体感到十分疲累,但想着可以藉此消耗些卡洛里,这样的疲惫感似乎就有了些许的减少。
正当我累到气喘吁吁时,不知从哪里窜出一条兇恶的黑狗,不停地狂吠像疯了似朝着我衝了过来。我体内的肾上腺素瞬间飆升,死命地狂踩踏板,但由于是上坡的关係,前进的速度非常的缓慢。就在那条黑狗的嘴巴很接近我的小腿时,终于骑到了下坡路段,我顺着下坡衝了下去,慢慢拉开了和那条黑狗的距离,但牠并没有因此放弃,还是对着我穷追不捨,而我只能持续踩着踏板不断加速。
这时我看到前方转弯处的甘蔗园,脑海里浮现了不祥的画面,此刻路面又传出螺丝掉落的声音,接着感觉轮胎松动得很严重。我开始预料自己在摔进甘蔗园表演倒立前,可能还会先来一段脚踩孤轮的马戏团杂耍。
我用力地按住煞车,车轮和路面发出了唧唧唧的尖锐磨擦声,但车速只有些许的下降,而后头的狗吠声却逐渐逼近,再看到前方的发夹弯迫在眉间,看来我只能在被狗咬和摔进甘蔗园中二选一了。
不对,当我一头栽进甘蔗园后还是可能再被狗咬的。想到这里,我当机立断死命按紧煞车,最后我连双脚都用上了,不停地用鞋底磨擦着路面,但脚踏车就像失控的野马已经停不下来。
此刻我的馀光瞥见,那条黑狗已经窜到我脚边齜牙裂嘴,准备和我的小腿来个法式见面之吻。
倏忽,眼前的弯道走出个高大的男子身影,他朗声道:「小黑,不可以!」
那条黑狗瞬间停了下来,但我的脚踏车还是没能停下来,就这么直直的往转弯处衝了过去,而前方的高大男子做出了接补手的姿式,矮下身并把双手举起、双掌摊开。在脚踏车要撞到他时,只见他双掌用力地按住龙头,身体向后滑动了几步,就让脚踏车停了下来,而我的额头已经冒出了大片的冷汗,心跳已经漏了好几拍。
「小姐,下坡路段骑这么快,可是很危险的呦。」男子拍了拍双手再拂了拂身上的灰尘。
「谢谢你刚才帮我煞住脚踏车,但如果不是你养的黑狗,我想我可以更优雅地出现在你的面前。」我没好气地说。
「那条黑狗不是我养的,我只是刚好知道牠叫小黑而已。」
我拨开盖住脸颊的发丝,「而且那条黑狗还很碰巧的十分听你的话呢。」
那个男子没再说话,只是盯着我瞧,然后嘴巴缓缓地打开,过了几秒他才说:「这还真的是很碰巧,你说不是吗?王诗妤同学。」
我端详了眼前的男子,留着俐落短发、肤色偏黑、身材高挑结实、五官轮廓很深,给人一种英姿颯爽的感觉,要不是他下巴留了一撮山羊鬍,我还觉得他挺帅的。不过,在我认识的人当中并没有符合他这种形象的人,但就是那个自信的眼神有点熟悉。
「还没想起来吗?亏我国三时还坐在你身旁一整年。」那名男子仰着头,捋了捋他的鬍鬚。
我不禁张大了双眼,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是……萧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