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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言情 > 初恋后遗症 > 第64节
  -哈哈哈哈老板和小编都好可爱
  -老板和老板娘……我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搞安保的和做汉服的联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卡卡卡卡卡卡卡卡卡卡卡卡
  ☆、chapter50
  以往的经历太相似, 很难不生出惺惺相惜之感。
  初次见面,就痛痛快快地把自己剖析得彻底,万穗和薄颜都有相逢恨晚的感觉,说是来工作的,可大多时间都用来聊天打屁。
  薄颜口中对即将举行的婚礼颇不在意,影帝对她却是关怀备至。
  早中晚三个电话少不了, 比古代后宫里向太后问安的各路嫔妃都准时。额外还要从保姆处了解她的胃口如何, 有没有偷偷把药倒掉。
  相反, 万穗的电话却是一直寂静。
  寂静的原因是——她一直关机。
  这一笔大单的设计够她忙的。按照和影帝的约定, 除了新郎新娘的喜服之外,两方高堂、以及十多位伴郎伴娘的吉服,也全部交由风荷记制作。
  最核心的当然还是新娘的喜服。
  汉服在现代, 被广泛接受的场合就是婚礼。
  娱乐圈中近来举办中式婚礼的风气兴起,而一直走在时尚尖端的明星们, 寻找的往往都是业界知名的设计师。
  明星的婚礼自然备受瞩目, 届时新娘新郎所穿着的锦衣华裳, 势必也会成为焦点。
  因此薄颜和影帝的婚礼, 对名不见经传的风荷记来说,是一次不可多得的机会。
  以梁影帝和薄颜的名气地位,任何一人的影响力都不可估量, 更何况现在是double。
  有钱赚,还能一次请两位一线大咖做代言人,这笔生意简直赚翻。
  现下市面上所流行的中式唐装喜服,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唐装, 本质上其实是马褂的改良品。是在满族服饰的款式和面料基础上,加入了立领和西式的立体剪裁,一种传统与现代的结合。
  马褂是清朝满族人的服饰,并不归入近年来所重新构建的“汉服”体系。
  追究根源,汉服的衰败就是起于清朝,满人入关。
  明朝是汉服的鼎盛时期,风荷记设计的服饰,更偏明朝制式。
  搞汉服的一般不承认马褂是汉服,但这掩盖不了现代社会唐装盛行、成为中国传统服饰代名词的事实。
  唐装的轻便是汉服所不具备的,因此在中式婚礼中,汉服的身影依然不多见。
  万穗将市面上的唐装喜服、与风荷记所出的各种汉服形制整理成册,给薄颜过目。
  前一种流行、方便,但她擅长的是后者。
  原本担心在这个问题上会出现分歧,不料薄颜心里早就有谱:“这个没关系,都是两条胳膊两条腿,古代人能穿,我们也能。既然要做中式,就做得彻底一点,按你们平时做的那种。”
  她翻着册子,“诶,我记得你们那次不是有一套女装吗,很好看,那个凤冠也很美,这里面没有吗?”
  万穗翻到那一页:“这个是翟冠,比凤冠低一个等级。以前只有皇后才能用凤,咱们就不讲究了,你喜欢,我给你做一个凤冠,大体就是这个样子,可以做得更华丽一些。还有一种黑纱尖棕帽,圆锥形的,比凤冠轻便一些,做出来也好看。”
  “两个都要。”薄颜说。
  万穗顿了一下,忍不住笑:“哎哟,我就喜欢你们这种财大气粗的。”
  既然确定使用汉服,就好说了。
  新郎与新娘的喜服,基础都是大红圆领袍,不拘纹样,鸾凤、麒麟等都可选择。
  皁皮靴、玉带不必说,另外还有新郎的头冠,万穗打算做一个类似皇帝的翼善冠,二龙戏珠的金饰,与薄颜的凤冠相呼应。
  至于新娘的霞帔,也是重头戏,左右两条,用团花云纹等纹饰,末端裁成三角尖,缀上金银坠脚。
  万穗跟薄颜商量好了好了,便开始着手绘制。除了与薄颜探讨一些细节的设计,其他时间几乎都在埋头画稿。
  薄颜停了工作,也没事做,常常在她的屋里待着,看她画手稿,大多数时候都在睡觉。
  两人偶尔出去出去转一圈,用湖光山色洗洗眼睛。
  第三天傍晚,万穗和薄颜散步回来,瞧见门前停了一辆车,隐约能听见房子里的人声。
  不太清楚,但能听出是个男人。
  万穗和薄颜对视了一眼。
  她下意识地以为,是那个老东西终于按耐不住,过来求她回家了。
  下一秒,有人推开门走了出来。
  “你怎么来了,”薄颜没什么表情地问,“不是在拍戏吗?”
  “跟剧组请了假。”梁影帝走过来,冲万穗点了下头,把手里的披肩裹在薄颜身上,“我只能待两天,后天一早的飞机。”
  “这不是一天么。”薄颜说。
  “一天一夜,不睡觉就等于两天了。”
  万穗说完,冲薄颜挤了下眼睛,摆摆手,先进了屋子。
  老公来了之后,薄颜就没时间陪万穗了。
  晚上吃饭时,看着对面影帝对薄颜殷勤妥帖的样子,万穗实在是想念以前给别人灌狗粮的日子。
  真是风水轮流转。
  她决定给两人腾出空间,出去玩两天再回来。
  定了第二天的机票,跟两人交代了一声,一早便走了。
  苏黎世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城市,依山傍水、空气怡人。
  万穗跟老爸和老哥来过几次,熟门熟路,到酒店开了房间,换了身装备,背上相机出门逛。
  这个号称全欧洲最富裕的城市,像其他许多欧洲城市一样,既保留着教堂尖塔、古堡等中世纪时期的建筑,也有现代化的住宅和饭店。
  作为美食之城,各国的名品美食都能尝到。
  万穗慢悠悠地逛着,吃点小吃,拍拍照片,到著名的班霍夫大街上。
  这是和巴黎的香榭丽舍大街、纽约的第五大道齐名的购物街道,她的天堂。
  不过逛了几家店,就兴致缺缺。
  她想起那个跟在她身后给她刷卡的英俊男人。
  几天没开机的手机,还在口袋里。
  她掏出来,看了片刻,开机。
  信息叮叮响了几声,就停了,完全没有她想象中的轰炸之势。
  万穗低头慢吞吞地走着,把信息一一点开来看。
  除了来自老爸、陶宁、小佳等等其他各路朋友,以及工作室的合作对象,邵成发的只有两条。
  【给你七天时间。】
  【好好玩。】
  玩你个锤子啊!
  万穗找了家有无线网络的咖啡馆,坐着,打开微信,各种消息上百条,但是没有邵成的。
  我@%*¥#!
  万穗把手机重新关机。
  她就不应该打开看。
  给她七天时间……
  干嘛,威胁她啊?七天不回去就不等她了?
  这个老东西!
  一腔火气,万穗拿上东西站起来,气势汹汹地往外走。推门的时候没注意,撞到了人,挺大力的一下,她都听到了响声。
  反应过来,立刻松手,往后退。
  鞋跟绊到地毯,一崴,坐在了地上。
  这一下崴得真结实,万穗疼得厉害,顾不上跟被自己撞到的人道歉。
  有人在她跟前蹲了下来,骨节分明的手,握住她的脚腕。
  万穗抬眼。
  是裴盛。
  “……你怎么在这儿啊?”
  她想缩回脚,没成功。
  “别动。”裴盛握在她脚腕上方,将她的高跟鞋脱掉。她手腕细,一只手就可以握住。
  “先扶我起来。”万穗说。
  她们堵在正门口,妨碍别人进出。
  裴盛抬眉,看了她一眼,接着握着她手臂,直接将她拉了起来。
  万穗右脚悬空,没敢往地上放。裴盛的手扶在她腰上,将她搀到里头沙发,坐下。
  他在她身前半蹲下来,将那只高跟鞋放在地上:“试一下,能动吗?”
  万穗慢动作转了转脚腕,还成,没那么严重。
  裴盛一手托在她脚跟,另一手握着她前掌,手掌大鱼际按在脚踝肿起的地方,帮她按揉。
  万穗正狐疑地盯着他,猝不及防一阵剧痛,嘶了一声,本能往后缩:“轻点!”
  裴盛没说话,放轻了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