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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奇幻玄幻 > 鱼街一爸 > 鱼街一爸_第204章
  可是,真的要吃吗?
  看着烤得香喷喷、红彤彤的大虾,现场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呵呵,要不我先尝尝?”尽管味道非常辣,但是白春笙已经被勾起了曾经吃变态辣鸡翅的回忆,拿起一根烤好的大虾,吹了吹,一口咬了下去。
  猫爷担心地看着他。右手不由自主地伸向怀中,那里有毛大夫特意给的急救药丸,一旦他家河蚌吃了这魔鬼椒过敏了,吃下药丸,好歹能克制一下。
  面不改色地吃掉了一整个变态辣虾,河蚌精笑眯眯地邀请其他人一起吃:“都趁热吃啊,凉了就不好吃了,这玩意儿就闻着呛人,其实入口还好的。”
  众人将信将疑地拿起了烤好的大虾。
  半盏茶之后——
  “啊啊啊水!我要喝水!”
  “来不及了,茶太烫!直接喝凉水吧!”
  “嫂纸,我的嘴巴好像肿了,呜呜呜~”
  好奇心害死猫。
  这下,大猫们真的被自己那旺盛的好奇心给害死了。
  魔鬼椒威力惊人,代价就是第二天,所有头天晚上吃过变态辣烤虾的人,都光荣地从毛大夫手里拿到了一份他根据河蚌的要求山寨的马应龙……
  第140章
  三天的集会过后, 鱼街却没有像大家预想中的那样恢复平静, 虽然来往的人群比集会的时候少了些,但依然很热闹, 一打听才知道, 原来, 附近住在更偏远山林里的山民们,得知这里有一处集市,可以交换变卖自己得到的猎物和皮毛的时候, 居然以部落为单位,集体“赶集”来了, 大约是因为山里人难得出门一趟, 那些山民们带了许多东西出来, 希望交换一些盐巴、布匹、粮食之类的回去,结果来了之后才发现, 这里的东西简直多到他们无法想象,大捆的海带晒干了, 三斤为一捆, 只需要一张竹鼠皮就能换到, 近海捕捞的海鱼腌制晒干, 一只野山鸡可以换取五条……
  口口相传之下, 平海镇的鱼街越来越有名,陆盏非常精明,见此干脆又让人在鱼街往里面的位置里清理出了一片椰子林,划分出了一些摊位, 宣布只要在城门口登记一下,确定是有户籍之人,就可以免费在这里摆摊,摊位先到先得。
  这下子,哪怕是住在深山的人都知道,要进城摆摊,得先去衙门办理户籍了。反正办理户籍又不要钱,而且现在买盐巴也要户籍册子,山民们再一次发挥口口相传的自来水作用,通知家里的亲戚赶紧过来办户籍,平海镇的在册人口,没多久便突破了五千大关。
  别看五千人在现代社会还不够一个社区的人数,在半岛区域,谁的手底下能收拢五千人数,就算是一个不小的领主了。
  其他县城和镇子看得十分眼热,只可惜他们没有鱼街这样繁华的集镇可供土著们集会交换物资,也没有陆盏这么狡猾,竟然想到用不花一文钱的摊位来吸引山民们主动去办理户籍,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将附近隐居的部落都一网打尽,变成了平海镇辖区的居民了……
  白春笙已经可以预想到陆盏同学升官的那一天了。
  这么有才华有本事的亲民官,他家猫爷才不会放过呢。
  果然!不到一年,王鲲风便不顾官员提拔程序,直接大手一挥,让陆盏调任新建的海晏城,担任这座新城池的第一任郡守。
  他们现在还没有探查清楚这片大陆所有的势力范围,暂时不方便立国吸引各方势力注意,所以,依旧还是沿袭从前所居住的那片大陆的官制,在半岛区域设置了三个郡、十二个县,分别设置郡守和县令,方便管理。
  陆同学火箭提拔的速度,也刺激了其他县级官员,尤其是当初还比陆同学高半个级别的崔应同学,至今还是新城县令,虽说因为王府别院一直在新城没搬迁,新城的政治地位比别的县城更卓越一些,但是,正所谓不想当郡守的县令不是好县令,崔同学发愤图强,不能在人口上有所突破,他就从粮食产量上找突破!
  崔同学虽然在计谋上不如陆同学,但架不住人家有外挂,距离王府别院近就是这点好,可以经常去请教王妃,说到吃,素来爱吃、会吃,甚至不惜为了满足口腹之欲四处挖掘新食材的王妃可是最有发言权的。
  果然!在白春笙这个吃货的指点下,崔应和他的智囊团想出了许多新政策,鼓励辖区的百姓开垦荒地种植粮食,什么“种得越多官府收的赋税点就越少”啦,什么“全村粮食总产量最高的人家,年底可以额外得到一条不少于一百斤的海鱼作为奖励”啦,总之,在崔应和他的智囊团忽悠下,本县的土著们也不去打猎了,也无心打架了,每天沉迷开垦荒地,反正良种都是官府赊给他们的,等到收获的季节再还回去就好了。
  而随着粮食越来越多,货币的概念,终于被他们推行出去了。尤其是山民们,山里路远,携带大批粮食猎物交换物资实在是不方便,有了官府印发的钱币就好多了。
  白春笙他们攒了那么久的金银矿,终于派上了用场,掺杂了特殊成分金属的金币、银币和不同面值的金属货币,开始在各大城池流通,兑换也非常方便,尤其是对于家里收获了大批粮食的老百姓来说,这么一大批粮食,交换物资不太现实,存在家里又容易发霉变质,索性换成钱币,可以拿来买东西,也可以存起来以后用。虽然在一些偏远地区,少量的交易还是以物换物,但是,对于居住在城市里的人来说,他们已经慢慢习惯了使用各种面值的货币。
  在这期间,商秋芦接到了新的任务,又带着他的船队,沿着海岸线往这片大陆的南方探险去了,海上的风浪,让他逐渐褪去了少年的青涩,变得愈发威严沉稳,作为明面上王妃娘家的外管事,商秋芦是许多丈母娘眼中的金龟婿人选,只可惜,他好像并无意于成亲,一年中倒有大半年在海上漂泊着。
  阿姌终于还是成亲了。陆盏这个厚脸皮的,自从升任郡守之后,心里也有了些底气,竟然大喇喇地学着本地的土著,在一次集会上拦住阿姌唱起了求亲的山歌,气得猫爷差点挠死他。
  只可惜,女大不中留,阿姌也很是中意陆盏这个上进聪明又俊秀的郎君,有乳娘在一边劝着,猫爷只能捏着鼻子将最疼爱的妹妹给嫁出去了。
  三郎却和在鱼街做买卖的鲛人家的大公子看对眼了。猫妖和鲛人,一听就是很不科学的一对,但是,谁让爱情这玩意儿,本身就是很不科学的存在呢?
  猫爷本以为嫁了妹妹之后,起码弟弟还留在家里,没想到这么快就又要给自家弟弟操持婚事,一时间气得看谁都想挠一爪子。正好这时候有个不长眼的大领主,仗着自己手底下也有一群厉害的妖族,竟然想趁着收获的季节打劫他们的粮仓,不幸碰到了猫爷正处于狂躁期,直接出动大军灭了丫的,结果就是那大领主偷鸡不成蚀把米,倒是把自己的地盘搭进去了。
  至此,短短数年之内,他家猫爷的地盘已经延伸到了这片大陆往北七百里、往南六百多里、往西三百多里的纵深,只需再沉淀数年,攒够了打一场大仗的军粮和军队,就可以彻底统一这片大陆了。
  而就在这时,默默攒足了力量的白珒小盆友,也进入了即将化形的关键时期。
  夫夫俩顿时无心公务,将手里的事情匆匆交代给下面的人,亲自回新城等待自家小儿化形。
  其实,无论是王鲲风还是白春笙,这些年内心未尝没有些遗憾的,自从那个落胎的孩子之后,夫夫俩无论多努力,再也没有怀过第二个孩子,白家两位爹爹都替他们着急,甚至连拜送子娘娘的法子都想过了,只可惜没有一个奏效的。
  “可能缘分还没到吧,爹爹生下你们四个,不也是花了将近两百年吗?”王鲲风安慰他。
  “我倒是不着急,原本我也没想过,咱们俩在一起能有孩子,珒儿能出生,真的是老天爷送给咱们最大的惊喜了,我从前听人说,越是想要孩子,反倒不容易怀上,不如咱们就顺其自然好了,说不定放松下来,反倒是有了。”
  “是我对不起你,若是我不当皇帝的话,咱们哪怕没有孩子呢……”王鲲风愧疚道。即便他现在还未登基,也能想象得到今后会遇到些什么,就像他的父亲那样。
  “实在不行我们就……”白春笙有些心塞地看着他,“离婚”两个字却是怎么都说不出口。
  他舍不得。
  王鲲风又何尝舍得?
  “你胡思乱想什么呢?”王鲲风楞了一下,哭笑不得地将白春笙拥入怀中,“即便没有律法,咱们中间也绝不会有第三人的,难道你还不信我?”
  “我不是不相信你,我只是觉得那些部落里的女孩子太可怜了,有几个还没成年呢,就被自己的亲人这般当做礼物送了出去,我不止是想订立一夫一妻的律法,我还想帮帮那些部落里的女孩子呢,只是,唉!慢慢来吧!”白春笙叹息道。
  他现在才知道治理一个国家到底有多难,上辈子总有人在网上骂这个骂那个,在键盘上指点江山,很容易,可是,只有真正手握权柄,才知道一项新的律法的制定和推行,到底有多么艰难,牵扯到多少台前幕后的人和事。
  从第一个被部落送来、又被猫爷派人好生送回去的的女孩子开始,白春笙就找了本地部落里出来的将士们了解过这件事情,越是了解,就越是无力,因为,不仅仅是女孩子,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因为生存的艰难,无论男孩子还是女孩子,只要是活物,都是部落默认的属于他们族群的财产,为了族群的发展,他们随时可以牺牲任何人,而那些被牺牲的,也绝不会怨恨部落,反而很多人会觉得光荣,因为他们的奉献和牺牲,能为他们的家人带来更好的生活,在族群里的地位也会相应提高。
  那些女孩子,都是心甘情愿作为部落献给领主的礼物被送过来的。
  这个发现,一度让白春笙非常沮丧,他甚至怀疑自己这么努力地让这些土著们过上好日子,是不是值得?是不是能让他们吃饱肚子之后,也能把弯下的脊梁骨挺起来?习惯了臣服,并不是一个民族的好习惯。
  可是,这一切太难了!他无数次的想要放弃,想着要不就这么算了?反正这些人祖祖辈辈都是这么过来的,而且,这样的绝对统治,其实对他们来说反而更轻松些,因为,只要他们一直握着碾压式的军力,这些被统领的土著就绝对不敢轻易反抗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