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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市,叶某人刚刚在母上大人的激愤中挂断电话,就听见有新短消息进来。
翻开一看,林姑娘的“你猜”跃然眼前,仿佛带着本尊狡黠的笑容而来。叶景琛无奈地一笑,滑向后一条,是航空公司发来的航班确定短信。长睫一闪,将手机丢向床头柜,他看着被壁灯柔光照亮的吊顶,心道:其实狗仔也不算一无是处,起码某些时候比私家侦探还好用!
作者有话要说: 甜甜正在赶来
☆、第17章 爱妃平身
周家寨的习俗与汉族不同,午间就已经吃了所谓的“年夜饭”。
除夕这天太阳落山,才是热闹的开始,年轻男女相互走亲访友,在村头、树下各种地方集会,弹琴敲鼓,对唱情歌,入了夜就绕着篝火唱跳折火,直到跨过除夕的午夜才慢慢散去。
白天里,周学睿又是写门联又是剪窗花,林鸳带着小鱼在家中上下里外贴了个遍。中午三人杀了鸡,下了饵块,一顿好吃好喝,小鱼心满意足地托着肚子要求出门玩。
孩子们不请自来地跑进屋,几个孩子手拉手就把小鱼带出门去,林鸳看着弟弟脸上天真无邪的笑,有一刹那觉得或许上天让他这样,是对他的另一种爱。
到了傍晚,周学睿照例出门去,林鸳歪在长木椅上险些要盹着,忽然听见院子里有年轻男女的交谈,忙起身一看,果然见着吴卓玛带着几个小伙子正在院里东张西望,见了林鸳出来立刻挥着手臂:“阿鸳!我就知道你在家!”
“原来是我的小美人卓玛!”林鸳笑着迎出去,与她互相搭着胳膊一阵亲热。卓玛是周家寨里公认的第一美人,即便林鸳也不能动她地位分毫。
小麦色健康发亮的肌肤,轮廓分明的杏眼,小巧的唇鲜艳得像含苞待放的山茶花,这样的吴卓玛,追求者能从周家寨直接排到山下去。
“我好想你,阿鸳,你不知道,我每次看见周老师都要问他你什么时候回来。”吴卓玛笑盈盈地打量林鸳的衣裳,“你上次去学校穿的那身红裙子呢,阿希看得差点把眼珠子掉出来,为什么不穿回来?”大过年的,怎么穿这么素净的一身?
林鸳拉着吴卓玛领着众人进屋,一面笑道:“在这儿穿?怕还没爬上山来,就呲啦撕成旗袍了,开叉开到大腿根那种。周老师也不能答应啊。”
众人都笑起来,阿希挠头憨声问:“那你能不能在家里穿给我们看。”
“阿鸳又不是你媳妇,穿给你看干嘛?”吴卓玛娇笑着奚落,又回头朝其他几个半大小伙挑眉,“你们说是不是?”
众人笑着应和,把阿希说得面红耳赤。
“对了,见着你一高兴都给忘了,你那天采访的时候说要隐退,是真吗?”吴卓玛不无担忧地问,“为什么好好的要隐退?”
林鸳给众人一一倒了热奶茶,一面说:“那是气话,我哪里舍得不演戏啊。我不演戏了我的狂热粉丝们怎么办啊?”
半真半假的一句说地众人忍俊不禁,吴卓玛松了口气:“那就好,等开春了,我还打算去投奔你的呢。”
“卓玛?!”其他几人顿时惊呼出声,什么?寨花要出山了?不不不……一定是他们听错了。
“你想做演员?”她的样貌自然是没话说的,可是18年来一直在这个纯净无暇的村子里长大的吴卓玛,真的可以在那个人心叵测的娱乐圈里生存吗?林鸳不由担心。
“我不想做演员,”卓玛笑起来眼如新月,“我想当歌手,想去参加选秀。我要从这大山里唱到外面去……”眼睛水汪汪地看着林鸳,“你觉得我可以吗?”
林鸳拍拍她的掌心:“可以。”
众人一片哀嚎,桃花花瓣碎满地。
忽然又有人进了院子,阿希撩了帘子去看,回来的时候满脸不高兴。
“谁?”
“我,”进来的是个古铜色肌肤,身材高大而线条刚硬的大男孩,两鬓的头发剃得极短,头顶一道发却长长的竖着,看起来恨不得把“刺头”两个字写在脸上,“你回来了,阿鸳。”
“好久不见,戚风。”林鸳温和地打声招呼,不亲不疏。
戚风一进来,原先围坐在林鸳和卓玛身边的男孩子们都乖觉地自动让开座位,他也毫不客气,径直在离林鸳最近的椅子大咧咧地坐下,细细打量了她一番:“还好,气色不错。我正想着万一你瘦了,就找人砍了狗崽子去。”
狗崽子是谁?狗仔?岳伟?还是网路喷子?
林鸳与卓玛互视一眼,显然后者也不确定戚风指的是谁。
“那个姓叶的。”戚风眼神阴鹜,“那混蛋不是害你受了许多委屈吗?”
林鸳闻言勾唇一笑,眼波如丝,目光从在座诸人面上滑过:“周老师说寨子里网络信号不好,所以看不到什么我的消息。但我瞧你们一个个对那些八卦清楚得很嘛。”她笑得轻快,眼角眉梢都是调侃,全然不见在大城市里受了委屈的影子。
“没有?”戚风沉声确定。
林鸳明媚一笑:“早说了,只有我欺负别人的份。”
“那就好,”戚风似乎这时候才发现除了自己和两个姑娘,其他人都还站着,拍着身边椅子,“坐啊,都中午吃多撑着了?”
卓玛笑嘻嘻地说:“你走了,他们就好消化了。”
戚风浓眉一竖,众人更不敢落座了。他素来行事狠绝,又是寨里掌事人的独子,自打他流露出追求林鸳的意图,除了傻大个阿希,其他年轻小伙也就知难而退了。
他前前后后三年都在除夕拜访周家,只可惜“异乡人”林鸳一直装傻,仿佛丝毫不知道对方的心意。
周学睿风尘仆仆的回到家时,一眼就看见屋里一群年轻男女聊得正欢,一面脱去外衣一面说:“村口的篝火都搭好了,你们还不快去。”
卓玛一声欢呼,拉起林鸳的手小旋风似的刮出门去,余下众人你看我我看他,直等着戚风第三个出门,才都跟随其后跑出去。
周学睿看着林鸳消失在门口的背影,笑着叹了口气,即便她穿着最普通的衣衫,远不如寨里青年男女的锦衣来得花哨,但在这一群人里却依旧美得出挑--这样的人,怎么可能被埋没在尘土里。
好花需好土滋养,凤凰需梧桐栖息,这也是为什么当年卢筱蕊另择高枝,他也不曾埋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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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路拐进寨口的地方,篝火已经搭好,木质搭建的舞台也已支起,村民吃了晚饭也开始三三两两地汇集过来。原先在村口玩耍的小孩子们也凑热闹地挪到附近,砸鞭炮的,耍仙女棒的,追追打打玩得不亦乐乎。
林鸳一眼瞧见小鱼正在和一群孩子玩老鹰捉小鸡,夹在一群孩子当中扮小鸡,脸颊红扑扑的满脸兴奋。
“小鱼在这里挺好,就是总说想你。”卓玛顺着林鸳的眼光看去,“我弟喜欢和他玩。”
“谢谢你,卓玛。”林鸳牵着她的手,在手心轻轻一捏,“如果不是你们待他这么好,他不会这么开心。”若是小鱼跟着自己在n市,这样的孩子,她又是这样的身份……还不知道要遭受多少闲言碎语,白眼轻视。
“客气什么,都是一家人。”
林鸳和卓玛肩并肩找了位子落座,卓玛的“近卫军团”均匀地分布在她身后,阿希则不远不近地靠在林鸳身旁,戚风反倒不见了踪迹。
都是同龄人,没多久就聊得热火朝天,直到有人起哄,才发现篝火已经点燃。
黑漆漆的村口,只剩下熊熊篝火燃烧,照亮一张张年轻兴奋的脸。
卓玛问:“今年,你有心上人了吗?如果没有,待会你可以在寨子里选一个,一起折火守年。”
林鸳笑而不答,托着腮望着篝火出神。周家寨的人相信,恋人们在跨年时从篝火里引一支点燃的木头,两人一起持着走满九十九步,就可以携手共白头,这被称作折火。
所以,除夕这晚总有无数暗恋浮上水面,无数明恋修成正果。
一阵铿锵而激昂的鼓点拍响,带着喷薄欲出的荷尔蒙气息,戚风站在舞台中央半人高的大皮鼓后,双臂如锤,一声一声节奏鲜明而跳跃,瞬间将全场的气氛引燃。
他隔着烈焰看向林鸳的方向,口中一声嘹亮的山歌号子如雄鹰啼鸣,很快的,众人便接上了歌谣,和着密集的鼓点一首接着一首。
篝火哔哩,山歌回荡。
孩子们兴奋地爬在大石头上又是蹦又是叫,手里举着一根根木枝兴奋地挥舞。
林鸳被卓玛牵着,在跳舞的人群里跟着摇摆,但目光却时不时在找寻着小鱼的踪影,尽管寨里的孩子们此刻都在周围疯闹,但她终究还是放心不下。
“哎--山花儿样的妹妹哟--”
“欸!山一样的哥哥你叫谁--”
男男女女你一句我一句的接,闹得不亦乐乎。
“林--鸳--”
林鸳仿佛听见舞台上有人深情而嘹亮地唤她的名字,可她完全顾不上搭理,因为这一刻,她看见小鱼学着其他孩子的样子跃上了寨口的大石,双手举过头顶跟着欢呼雀跃,就在她看见的那一秒,眼见着小鱼重心不稳,橙红色的小身影一晃,就从大石上崴了下来。
林鸳耳边听见台上唤她,心底一阵惊呼卡在喉头,脑海中登时一片空白,脚步不由自主地朝着小鱼的方向奔去。
可是小鱼却并没有摔在地上。
一个穿着白色外衣的高大身影,自身后稳稳地将他托在了怀里。
村口唯一的照明是两米来高的篝火,飞散的火星像一颗颗细碎的流星,在那交错的光影里,林鸳简直疑心自己的眼睛。
可小鱼却真真切切的被那人抱在怀里,惊魂未定的丹凤眼泪汪汪地看着来人,又看向冲到自己面前的林鸳,双臂一伸:“姐姐--”
林鸳跑得太急,一个踉跄险些摔在小鱼面前,勉强稳住身形,看着背着硕大的登山包,穿着白色羽绒衣的叶景琛,纤薄的唇嗡动了半天,仍旧没挤出声音来。
“爱妃,免礼平身。”叶某人温润的嗓音带着止不住的笑意,眸中篝火星星点点波光流转。
☆、第18章 心上人
风不算大,天不算冷,篝火熊熊,映红一张张年轻的面孔,光影斑驳,林鸳看着被众人围在中央的叶景琛,总觉得像是一场梦境。
“景宝,”卓玛满面春风地回过头,对着林鸳笑得春心荡漾,“居然真的是本尊。阿鸳,你还说你没有心上人,这都带回来了,还说没有?”
“他不是--”林鸳话刚出口,恰看见叶景琛隔着卓玛正朝她看过来,眼中波光流转,笑意融融,她一句话哽在喉头,“不是我男朋友。”
嗯,叶景琛不是林鸳的男朋友。
“我可没问他是不是你男朋友,”卓玛笑得眼儿弯弯,“我说的是‘心上人’,你懂吗?”
林鸳的小心机一下被戳破,索性脖子一昂,拍着胸脯:“我心小,上面可放不下这么大尊菩萨。”
卓玛撇嘴:“你小?”说着,目光自林鸳34c的胸口扫过,“那我算什么?塔里木盆地吗?”
林鸳哭笑不得,余光瞧见叶景琛仿佛什么也没听见似地调头答旁人的问话,柔和温润的唇角却带着一丝意味不明的笑。
周家寨是个小地方,人口少,交通闭塞,一朝见了常年霸占热搜头条的真·影帝,寨子里的年轻人恨不得拿个佛龛把叶景琛供起来。但这儿同城市里终究是不同的,热情归热情,好奇归好奇,并没有闪光灯频闪,甚至连拿手机索要合影的人也没有,只是满心欢喜地围着叶景琛问东问西,就像当年林鸳跟着周学睿第一次来周家寨时的情形一样。
林鸳抱着昏昏欲睡的小鱼坐在不远处,看着人群中央的某人线条柔和的侧脸,嘈杂中听不清叶景琛都说了些什么,只知道时不时从他周遭传来嬉闹哄笑。
他就像太阳,无论到哪里,都和煦温暖,自然而然地吸引一群人围绕身边。
多她一个不多,少她一个……不少。
十年前如此,十年后依然如此。
“这人是谁?”低沉浑厚的男声在她身侧响起,抬头就见刚刚还在台上打鼓的戚风已经走到她跟前,在这冬夜里鬓角竟挂着晶莹的汗珠,映出篝火的金黄。
林鸳忍不住想笑:明明把对方当成情敌似的仇视,居然连本尊都不认识?
戚风看着她眼底的笑意,原先的一丝疲惫薄怒都烟消云散,径直在她左手侧坐下了,热得脱下了皮袄,只穿件黑色对襟扣的麻料衫。
林鸳侧头看了他一眼,顺口道:“当心着凉。”
“没事,心热乎。”戚风抹掉额头汗珠,看向不远处宛如璧人的年轻男人,“你朋友?”
林鸳想了想,微微颔首算是默认。是朋友吧,相识这么多年,要是连朋友都不算,也真是白瞎了这么些年替他“遮风挡雨”。
“男朋友?”首字重音,尾调压低,听起来竟有几分威胁的味道。
林鸳狡黠一笑:“他是叶景琛,嗯,是很多人的‘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