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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言情 > 【爱在最后一个故事】 > (第三九章)
  (第三九章)
  「你不要小看我!」
  这是在铁马道上,家伶对我下达的宣言。
  只不过在我们经过后丰大道之后,那道宣言就像被我拋在后头的那台脚踏车一样,被我甩得远远地。
  『不是很厉害吗?』我问,其实我一点恶意也没有。
  「哼,我还没有认真骑好不好!」
  好一个没有认真骑,但那口大喘着气的嘴巴看起来可不是那么回事啊……
  后来我们到了一间在九号隧道附近的杂货店,不用我开口,家伶、毛球和慧雅就不约而同地在前面停下,然后买了点吃吃喝喝的东西。
  我一个人站在九号隧道前面拍照,心想着要是自己一个人独自进入会有什么样的心情涌出?
  站在大太阳底下时,身上的红色皮夹克让人感到闷热,但碍于我很懒得边用手拿着东西边行动,于是只好继续穿着,反正脚踏车骑着骑着,风吹着吹就会凉了。
  「你干嘛不买东西吃?」
  『我以为这边附近有atm。』
  「你没带钱?」家伶。
  『基本上,都在邮局里。』
  事实上是我忘了先领钱,所以付掉车票钱之后,就没有多馀的钱可以买其他东西了。本来觉得只要身上带着金融卡就不怕没钱用,不过在这个时候看来,会有这个想法就代表我还太嫩了。
  倚靠着脚踏车的时候,我和老闆娘聊了一下。
  「你们从台中来啊?」
  『嗯,搭火车来的。』
  老闆娘的眼神看起来很老练,就好像能够看穿我的灵魂一样,不禁让人想起了在六福村里的纪念品屋中,那位抽着凉菸的老闆娘。
  〝那个女孩,看起来很犹豫唷!〞
  我突然想起那个叼着凉菸的老闆娘,曾经在纪念品店里对我说过的话。现在看到这位老闆娘时,不知为何竟然让人想起了已经过了半年,却好像才昨天的种种过往。
  「她是你女朋友吗?」
  『啊?』我狐疑地看着老闆娘。
  「你们看起来好像……」
  『不,我还是单身。』
  不是的。
  至少,现在不是。
  未来,也许不会是。
  『在这边应该看了很多观光客吧?』我试着转移话题。
  「嘿啊,你们接下来还有行程吗?」
  『应该是没有吧,老闆娘有推荐吗?』
  「那你们应该去看看扶轮列车。」
  然后,我们就真的跟着老闆娘的建议一路骑到扶轮列车去了,一旁还有街头艺人正在卖唱。
  太阳在这个时候相当毒辣,它热烈地乾烤着石砖、柏油地、周围有些就快要枯萎的泛黄植物,跟车道上来来往往各形各色的观光客们。
  人们究竟要累积多少的缘份,才能有机会可以在这边擦肩而过?──这个问题在我停下脚踏车时掠过脑海。纵使将来不会有任何交集了,那么在这边相遇、擦肩而过,对我们又存在着什么样子的意义?
  而我,最初选择了侑真,也失去了她。
  现在却和昔日心仪的对象来到后里,纵使将来不会有任何交集了,那么在这边再遇、交谈,对我们又存在着什么样子的意义呢?
  她们蹦蹦跳跳地登上火车,就好像大陆客一样跑来跳去的,在下面看上去有种滑稽的感觉。
  看着她们的我,心想那些意义应该是不存在的,因为若是只有这样,那么意义就不再重要了,因为它在毫无做为之下是没有任何存在的价值。
  那么,如果我主动牵起家伶的手、主动告白,就用像半年前那样热络的态度面对她,那意义本身就会死灰復燃了吗?
  我想过,试着想过,却没有实际行动过。
  直到人来人往的脚踏车辆渐渐减少之后,我们也踏上了踏板往回骑了去,中途还到了一间没有店名的芋圆冰店里,那是要经过一小段非常陡峭的下坡,才能抵达的小店。老闆和老闆娘他们很热情,好像我们是这间店鲜少的顾客之一一样认真款待。
  要说有多热情的话,就像是老闆娘把自己的兔子拿出来给她们观赏、抚摸。我想一般人是不会这样做的,而且在我看来,除了家伶他们以外,就连老闆娘本身也和她们聊得不亦乐乎。
  一路上我很沉默,一来是我并不知道开口时该说些什么,二来则是我正和一个曾经被我拒绝的对象出来玩。
  这种尷尬就好像豪猪一样,牠想要将温暖传递给其他人,却因为身上的刺而迟迟不敢行动。
  最后我只站在家伶旁边看着她逗弄那隻可怜的小白兔,而没有更进一步的动作了。直到我就快要放弃了的时候,才意识到四人行这个小团体,原来我们都缺一不可。
  我好想回到以前的时光,纵使没有爱情的相伴,但昔日的那份温暖仍然佔据着心中小角,它的馀温登时唤醒了脑海里所有画面,使它们鉅细靡遗地在大脑中一一浮现。
  突然间很想念人在美国的睿哲、和不知在何处的盈君以及哲皓。
  我还相信着,相信我们还有团聚的一天──
  只是,现实总是不那么好说话,最后它仍然无疾而终。
  就像被迟缓光线照到的区间车,在回程时有种跑得有些缓慢的错觉。
  她们大概是累了,所以才会从本来嘰哩呱啦地聊着聊着,变成自顾自地在椅子上睡着了。独自坐在家伶身边的我,在此时仍留了一个人的空位在我们之间,不知道为什么,我认为现在的家伶需要这个空间。
  火车从缓慢的叩咙叩咙,进展成了飞驰的砰咚砰咚,接着要靠站时又变回了叩咙叩咙──它彷彿人生的起承转合,途中总是有靠站停下脚步的时候。而现在,我和家伶的关係,就是区间车靠站的时候了吧?
  在接近黄昏的时间里,夕阳把水田的顏色渲染成了金黄色,稻田水登时彷彿成了古希腊神话中黄金色的天火冥河斯堤克斯,它恰如其分地掌控了整个美景。
  看着眼前的美景,就像是看见被海洋女神忒提斯抓住双脚浸入天火冥河一样,那道让人感到心中有片广无边际的感动,就犹如希腊第一勇士──阿基里斯,他以那刀枪不入的神力,参与了特洛伊战争一样令人为之动容。
  「晚上……」
  有些娃娃音的口吻,让我从窗外的美景中回过神来。那是在其他人都睡着了的时候,家伶向我开了口。
  「我要去一中买东西,你要陪我去吗?」
  『……』
  是很久不见的名字了,一中街。
  那曾是属于我的交错之地──是家伶与侑真在我的生命中交错的交叉点。
  『嗯,好。』
  不知道是因为地点让人怀念的缘故,还是因为对象是家伶,又或者是她与侑真在一中街对我的影响太大了,使我没有多想便答应了家伶的邀请。
  我们在此时沉默了下来。
  彼此用沉默取代了尷尬,却为彼此带来了隔阂。
  火车停了又走、走了又停,在不知道进行到了第几次的时候,我们恍恍惚惚地抵达了台中火车站。因为车子和家伶停的地点不同,所以最后决定直接各自在一中街会合。
  还没全黑的天空也渐渐关起了灯,太阳与月亮的交接班在无形中进行着,令人天真地想像起,在云层上或许还有着我们不懂的世界,就像在心中存有连自己都搞不太懂的世界,它叫做爱情。
  也许让它就像白居易诗中:『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会比较像爱情──在来的时候令人流连忘返、在去的时候却也令人回味无穷。
  它所带给我们的,却不及我们失去它时所產生的空洞──如果这就是爱情,那么我们追着这种无法被定型的东西,却只为我们徒增痛苦的话,那人们为什么还要追着它跑?
  在一面骑着车,一面吹着风时,我的脑海正在不停地翻腾着──有关于爱情,我想那是因为我们都迷恋上了它所带来的甘甜,而使我们忽略了一旦失去它时那悵然若失的空洞感。
  最终,自欺欺人的仍然是我们自己。
  其实是早就知道的──爱情究竟是什么的这个问题,只是我们都还没有做好迎接它的准备。
  真正的爱情带不来醉生梦死,因为它无法用任何标准去定义啊!
  若是能为爱情定义出一个标准,那爱情就会变成市场里秤重卖的水果一样,时间一到就会开始腐烂、变质。
  就像是握在手中的海沙,不论你握得再怎么紧,终究还是会从指缝中遗漏一些;而放手时,却无法让它从手中乾净地脱离。因为它是一种会不计代价地依附着你,与你我共存的存在,这就是爱情。
  我们一直都懂,却怯于面对它,而一直以来都将它深埋在心中。
  当我在半年前的那间小七门口看见家伶时,我拿起铲子挖出了被我深深埋在泥土中,那个装着爱情的时空胶囊。
  其实爱情,就是我愿意看着你一辈子,而你也愿意注视着我一辈子,然后保持着对彼此最适合的距离,牵着手的陪伴。
  最后,让人可以简单道出:谢谢你,因为你让我更美好。
  待续……
  我好像喜欢你。……